我們在座的出家人這方面確實了不起,能看破世間人最執著的情感,把所有的事情都放下,趨入佛門而出家,這種行為是非常偉大的。盡管你們有些人的修行不太好,精進也不夠,但不管怎么樣,這種看破紅塵的舉動,在末法時期是非常了不起的。
總的來講,我們對身體的執著應該要放棄,否則就不可能獲得真實的成就。我希望你們以后在生活中盡量這樣修,別人說你一點過失,無端毀謗你,或者用刀子來砍你,用棍棒來打你,如果一點都不還手,除了真正發了菩提心、名副其實的菩薩外,可能有點困難。但對一些非常小的事情,比如在我房子旁邊挖個水溝,走路無意中撞了我一下,就特別生氣、破口大罵,這是沒有必要的。既然我們發了菩提心,這些小問題既對身體沒有害處,對修行也沒有害處,如果執著得特別大,并為了這件事情鬧得不可開交,有時候看起來、聽起來也非常可笑。表面上說自己皈依了多少年,學習佛法如何如何,在什么上師面前受過菩薩戒,并得過大圓滿的最高灌頂,但實際上看來,好像大圓滿的灌頂越高,你的嗔恨心也越大,學佛并不是這樣的。要知道,不是大乘佛法和密宗沒有對治法,只是我們的根基太低劣了,如果人的根基跟不上,灌頂的法門再高、所修的法門再深,也是對不上號的。所以,大家應該根據自己的根基修持一些利他的法門,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難和違緣時,必須將自己所學的佛法用在心上,這一點至關重要!
一切無害業,令身盡順受。
我的身體既已布施給了眾生,只要不成為對他們有暫時、長久危害的業,就隨他們的便吧,怎么樣損害、怎么樣享用都無所謂。
當然,如果對眾生有害,我的身體也不愿意提供,倘若他們讓我殺生或是做一些壞事,我的身體也不一定布施,還是自己留著吧,畢竟我也挺執著的(開玩笑)。
這里有一個疑問:此處著重強調了我們要布施身體,但《學集論》、《中觀四百論》中說要保護自己的身體,這兩者難道不矛盾嗎?回答是并不矛盾。為什么呢?只要對眾生有利益,也為了斷除自己的貪執,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把身體欣然布施給一切眾生。但如果對眾生沒有利益,自己在修法上暫時用得上這個身體,那就要保護它,生病時通過吃藥來治療它,但目標是什么?就是為了眾生,這也是我們修持佛法的宗旨。因此,從利他的角度來講,身體一定要布施給眾生,但為了修持佛法,我們也應該保護它,用兩個側面來解釋就不會有矛盾。
所以,布施身體如果對眾生有害,我們就不應該這么做。要知道,不害眾生對我們一生來講都非常重要,現在有些人經常說:“為了養家糊口,我不得不開酒店造殺業,現在馬上改行也特別困難。”其實一個人來到世間,不管怎么樣生活都不會餓死,在謀生的手段當中,殺害眾生的事業是最不好的,沒有任何的退路可言,一旦你最后要感受這種業果,那時候說是因為要生活,所以能不能開個綠燈,根本沒有這種說法。
我們每個人應該看看自己的前途是什么樣的,到底是光明還是黑暗,《親友書》里面也講了四種人,你們看看自己屬于哪一種?如果你現在非常有錢,日子也過得逍遙自在,但今生的錢全部是通過欺騙、殺生等不正當手段而獲得的,來世會變成怎么樣?你應該問問自己。要知道,我們的來世比今生還漫長,只要相信這一點,對未來就不得不打算。以前噶當派的阿底峽尊者、博朵瓦、仲敦巴,他們一生中從來沒有害過眾生,博朵瓦格西說:“我從未生起過一剎那傷害眾生的念頭,哪怕是為了利益自己而成佛,這種想法也沒有產生過,我成佛就是為了眾生!”在尊者的自傳和自我教言中,也講了一些非常殊勝的甚深教言,通過這些教言,大家應該盡量斷除我執,幫助眾生、利益眾生,這一點是不可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