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 兵
大乘唯識學認為,夢中所造業與清醒時所造業的性質和果報不同,《瑜伽師地論》卷九列夢中所造業為“不增長業”之一。《唯識二十論》說“心由睡眠壞,夢、覺果不同。”——做夢時意識被睡眠所破壞,非清醒、正常,其力量羸弱,因此,夢中造業即便有果報,其招感果報的力量也要比清醒時所造業的力量小得多。比如我夢見殺了某人,與醒時實際殺人顯然是兩碼事,沒有人會控告我犯殺人罪。但夢作為一種意識的活動,未必完全沒有實際作用、完全不引起果報,夢中驚恐,身體會出冷汗,夢中性交,往往會有“夢遺”,說明夢中意識能引起非自主神經的反應,如果在夢中死亡,其夢境能決定死后的去向。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七迦葉菩薩問比丘夢行淫犯戒否,佛答不犯戒,但“應于淫欲生臭穢想,……若夢行淫,寤應生悔。”
現代科學對夢的研究,發現成年人每晚大約做夢4-6次,做夢時間最長可達1小時,每個夢間隔約90分鐘。人一生共做夢約15萬個,費時4年。夢的持續時間與夢的復雜程度成正比,大多數夢被遺失在睡眠中而無法記起。夢有彩色的、黑白的、無聲的。夢是一種象征性的語言,像寓言、神話故事和朦朧詩,是一面認識自己的哈哈鏡。夢可緩解白天的恐懼、困擾對身心的不利影響,宣泄被壓抑的欲望,減少緊張與壓力。完全無夢是不健康的表現。實驗證明,多次打斷做夢,會導致神經系統功能減弱、緊張焦慮等不良反應。有些夢有激發創作靈感、提供啟示的妙用,古今中外不乏在夢中作詩得句、解決難題、發明創造的事例,司馬相如夢中撰《大人賦》,唐玄宗夢中得《紫云回曲》、《霓裳羽舞曲》、《凌波曲》,李賀夢中作《升天詩》,蘇東坡夢中作回文詩,凱庫勒受夢境啟發弄清苯的環狀結構,門捷列也夫夢中排出元素周期表等,被作為夢中發明創造的典型事例,廣為人知。據調查,百分之七十有貢獻的學者承認,夢在其創造性活動中起了重要的啟示作用。
二、夢的種類及成因
原始先民普遍認為夢是靈魂出殼后的活動或神鬼的警示。古印度《吠陀》中舉出做夢有見、聞、受、希求、分別、當(將要)有、諸病七種緣。佛學認為夢的成因非一,并據此對夢分類。《大毗婆沙論》卷三七說做夢有五因緣:
1、“他力所引”,如諸天、神仙、圣賢等以神通力加持于人,令之做夢,通過夢被于引導、教誡、警告。
2、“曾更念”,過去的經驗、記憶再現于夢中。
3、“由當有”,未來將要發生的事情提前現于夢中。
4、“由分別”,強烈的思考、希求、疑慮等意識活動在夢中的延續,即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5、“由諸病”,肉體的疾病和不調所導致的夢。
《善見律毗婆沙》卷十二據不同成因,分夢為四種:
1、身中地水火風四大不調之夢,如夢見飛騰、山崩及被群賊、惡獸追趕。
2、先見之夢,同“曾更念”,往昔所見所聞再現于夢中。
3、天人夢,同“他力所引”,天神通過夢為人顯示善惡,予以啟示、警告。
4、想夢,同“由分別”,日間的意想在夢中的延續。佛教修行者往往有在夢中見佛菩薩、得解悟、通氣脈的經驗,這種現象無疑是意愿的滿足和白天修行的繼續。
南傳《彌蘭陀王問經》舉出六種見夢的因緣:1、患風病(神經病)。2、患膽汁病。3、患痰病。4、被天神支配,屬“他力所引”。5、常習(習慣)。6、先兆,同“由當有”。
大乘論典《大智度論》卷六,也舉出夢之五因:
1、身中火大過多(相當于中醫之火重),夢見火及黃色、赤色之物。
2、身中水大過多(相當于中醫之濕重),夢見水及白色之物。
3、身中風大過多,夢見飛行虛空及黑色之物等。
4、過度思慮所見聞之事,會接續而現于夢中。
5、天神等通過夢啟示人,令知未來之事等。
該論認為這五種原因導致的夢,皆虛妄不實。
《瑜伽師地論》卷一列舉了做夢的七種原因:
1、“由依止性羸劣”——心理狀態昏昧不清(如打盹)而進入夢境。
2、“由疲倦過失” (因過度疲倦)。
3、“食所沉重”,吃得太多或消化不良。
4、“暗相作意思惟”,想象黑暗,尤其是在坐禪時、催眠術想象黑暗,容易進入夢境。
5 “休息一切事業”,無所事事,完全放松。
6、“串習睡眠”,養成了按時睡眠的習慣。
7、“他所引發”,如被別人以搖扇、輕拍、念咒等方法催眠,或服用安眠、迷幻藥物,或被有神通力的人誘導,從而進入夢境。這里所說搖扇、輕拍、念咒,實際上都是催眠術。
《楞嚴經》卷四還談到睡覺時周圍的環境刺激能影響夢而成為夢的原因,如有人熟睡中,家人在舂米,其人夢中會聽見擊鼓或撞鐘,說明“其形雖寐,聞性不昏”,心識并沒有完全停止活動。近代西方科學家在這方面作過很多實驗觀察,希爾布朗特(Hillbrandt)所作鬧鐘聲引起他聽見教堂鐘聲、車鈴鐺聲、摔碎盤子聲三個夢的記錄,為這一說法提供了實驗證據。
密教對夢有特殊的解釋。宋譯《大方廣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從陰陽和四大的角度釋夢,說一夜四等分中,初分所夢屬陰,第二分所夢屬陽,第三分所夢屬風,俱非吉祥,只有第四分(黎明時)所夢為真實。夜初分時從陰所得夢,如夢見水晶、寶珠、珍珠等透明如水之物,或夢見大海、大河、大雨、雪山,或夢見白馬、白象、白衣、白拂、白銀、鹽、白糖等白色物,或夢見吃粥、乳、餅、蜜等,或夢見騎馬,皆是從陰所變。夜第二分所得夢,如夢見火、閃電、紅寶石等,或夢見吃黃色食物,或夢見天色昏暗、昏黃,或夢見騎黃馬,或夢見金色物等,皆是從陽所得。夜第三分所得夢,如夢見光明遍照、大地寬坦、任意行走,或夢見上樹,或夢見吃苦味及辛酸之物,或夢見與急性之人語言沖突,或夢見鬼及自己跳舞等,皆是從風所變。
密乘無上瑜伽則從內在微細生理機制氣、脈、明點的角度解釋夢的成因。《甚深內義根本頌注》據《文殊根本經》,說意(末那識)與命氣若行至頭頂,則夢見諸天及飛騰等;意與命氣若到心以下密處等處,則會夢見三惡道相、低坡、懸崖、黑林、住于黑房中等;意與命氣若行于身體中段諸脈之前后左右,則分別夢見四洲大地;意與命氣所住之脈大,則所夢境大,所住脈小則所夢境小。命氣行于右鼻孔為死相,會夢見連續向南走;黃昏、半夜、黎明分別為胃病、膽病、風病作用熾盛之時,會各依其病緣顯現為相應的夢境。《大幻化網導引法》說人在醒覺時,上身一切氣攝于額間,下身一切氣攝于臍間,七轉識現起。當上身一切氣攝于喉間,下身一切氣攝于密處(會陰)時,則進入夢境,其時第八識、第六識的習氣引動第七識,持命氣維持意識,形成夢中錯亂之意識。迦舉派《明行道六成就法》解釋夢的成因說:人若過于疲勞,則所夢復雜,且多重復;若身心感受劇烈憂苦恐怖,則多夢而醒后即忘記;若過于沉寂消極,則無夢;若因營養不良或缺乏鍛煉而體質不佳,則夢中常驚醒,醒后忘失所夢。
總的看來,佛學所說夢的成因,大略有生理原因(四大不調及疾病)、心理原因(驚恐憂慮思念等)、環境影響、他力加持四大因緣。其中第四種他力加持,是佛學獨特的說法。佛經中還說夢魘或由魘鬼的騷擾而致,也是一種他力加持,有念誦真言以消除夢魘驚擾之法。
中國古代關于夢的研究甚為發達。《周禮·春官》主要根據夢的成因,分夢為正夢、噩夢、思夢、寐夢、喜夢、懼夢六種。先秦古醫書《黃帝內經》以多夢為病態,提出“邪淫發夢’,分析各種夢與臟腑疾病的關系,其說以臨床診病經驗為根據。漢代王符《潛夫論·夢列》根據夢的成因和所兆,分夢為直(接)、象(征)、精(思專想精)、想、人、感(氣)、 (應)時、病、 (相)反、性(心情)十類。明代陳士元的《夢占逸旨》一書分夢為氣盛、氣虛、邪寓、體滯、情溢、直葉、比象、反極、厲妖九類,其中前四類屬形成夢的身體原因或關于身體狀況的夢兆,第五種情溢(感情的過度)為形成夢的心理原因或關于心理狀況的夢兆,第六、七、八三類為不同的夢兆,第九厲妖謂惡鬼使人做惡夢。弗洛伊德將夢的材料和來源分為四類:1、直接,含義明顯易曉;2、凝縮,幾個重要念頭在夢中融合為一個整體;3、移置,感情生活中的重要事件在夢中以較為不同的形式出現;4、復雜移置,隱匿已久的記憶在夢中以較為不同的形式出現。
現代科學對夢成因的解釋,大略有無意識或潛意識及大腦活動二說。精神分析學主要以其無意識學說解釋夢,弗洛伊德認為夢是被壓抑于無意識中的沖動、愿望在入睡時“超我”放松監督的情況下進入意識層面的反應,夢的實質是欲望的滿足。欲望若以真面目出現,會驚醒監督者而再受壓抑,故多以偽裝的面目出現。梅拉尼·克萊溫等“后精神分析學家”認為現代人的夢象不僅有性壓抑的焦慮,而且有生存、成就、競爭、人際障礙、自我價值等焦慮。榮格認為夢中的象征作用并不單純是受壓抑的欲望之偽裝的表現,更重要的是集體無意識中人格原型尋求和諧平衡的一種嘗試,夢的一般功能是企圖恢復心理平衡,夢中的意象常交叉重迭,與精神病患者的意識相近,證明其源出無意識。精神分析學家們尤其是榮格關于夢的解析,顯然受了佛學阿賴耶識說的影響。
對于夢中的創造,心理學界有釋放、信息、想象三種解釋,大略認為做夢時在理智撤除、精神放松的情況下,給了儲藏于潛意識中的意象、信息以自由組合的空間,使想象力得以充分發揮,夢中的創造活動當然是日間創造活動的繼續。
腦科學的解釋認為,大腦中最后發育成熟、對人自律和自控起決定作用的大腦前額皮質,在做夢時幾乎停止工作,不能發揮它在清醒時的抑制作用,而那些控制情感和記憶的神經區域卻在進行著活躍的代謝活動,由此造成的夢境,當然是無拘無束的行為和復雜多變的感情。美國愛倫·布朗等的研究發現:在出現快波眼動而做夢時,負責合成簡單圖象信息的視覺下皮質區的神經代謝明顯提高,使做夢者能直接從下皮質區合成視覺模式,得以不用眼睛而“看到”景物。《大乘顯識經》卷上稱夢中能見者為“內眼所”而非肉眼,內眼所,指身體內部的一種視覺機制,相當于現在所說腦中的視覺區。
從佛教唯識學看,夢大多是阿賴耶識中儲存的意象信息在睡眠的特定情況下,由迷昧不清的夢中意識游戲組合而成,夢的形成與做夢時的身心狀況和環境有關,夢的成因復雜,未必都是人格原型尋求和諧平衡的嘗試,多是迷亂意識的拙劣的、荒唐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