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03
文珠法師講述
(2)授記無法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于燃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于燃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燃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于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燃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于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此約授記無法可得,以明般若無住之法。前言發心無發,度生無度,然則何來佛果菩提?佛為釋此疑,故引自己昔日在燃燈佛處,授記作佛,亦無法可得;以顯實相般若理體,無說無示,無修無證。
釋尊授記作佛時,位居八地,上望佛果,仍在修因;下望初心,已屬果位。今佛舉八地之果,以例初發心之因,令知佛當日得果,實無法可得。佛問須菩提,昔在燃燈佛所,得授記時,是否有實法可得,其意有二:
一、此法是指‘無生法忍’之法。當時佛位居八地,得無生法忍,但心中并不認為有法可得,以不住于法故,當得菩提,所以燃燈佛為其授記作佛。
二、此法是指無上正等正覺之法。佛問須菩提:昔日‘如來于燃燈佛所’,授記作佛時,是實‘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須菩提既己‘深解義趣’,明白般若真空之理,故答:‘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于燃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答甚契佛意,故佛印證言:‘如是!如是!’意謂汝須菩提所解,正是我所證;我所證,正如汝所解。‘須菩提’,當時我心中‘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果我心中認為‘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就是執著有法可得,能所不亡,四相未空,‘燃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于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正因為我當時‘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緣故,才可以離相降心,安住真心于般若空慧中,‘是故燃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于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前面經文,曾有同樣的問答。但詮義淺深不同。前文說:‘無有法’是指沒有一個實質的菩提法可得,是空其所執;今言:‘無有法’,是沒有能得菩提法之心,是空其能執。連能得菩提法的人,尚且不可得,何來有所得的菩提法?如是能所皆空,空相亦無,故能契證中道第一義空,因此,燃燈佛為之授記作佛。
梵語釋迦牟尼,譯為能仁寂默。能仁代表慈悲,寂默代表智慧。有慈悲故能生平等心、喜舍心,拔苦與樂之心,‘滅度一切眾生。’有智慧故能離相度生,無住布施,‘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能仁是妙有,寂默是真空。真空不空即是妙有;妙有非有即是真空。當時釋尊已分證中道空有不二之理,既不執有,亦不執空,內無能得的心,外無所得的法,空有雙遣,能所雙亡,故燃燈佛為其授記作佛:‘號釋迦牟尼’。
何以故,是釋其所以。何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呢?因為‘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諸法無不相妄性真,其體本來如如不動,若作有法可得菩提之想,便是舉心動念,便與諸法如如不動的理體,背道而馳。昔日釋尊在燃燈佛處,不作有法可得之想,不起心動念,故能與‘諸法如義’之理相應,當下便是如來,故燃燈佛授釋尊菩提記,當得作佛。
又如來,是佛十種通號之一。如,是佛所證如如不動的法身理體,亦即是人人本具的真如自性;來,是佛隨機教化的應身妙用。真如自性本身不變,卻有隨緣之用;隨眾生迷悟的因緣,幻生十法界苦樂諸法。諸佛如來,悲心救苦,來到人間,現身說法。但其所證的法身理體,在世間一切生滅無常諸法中,卻如如不動,本不生滅,亦無去來。故言:‘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昔日釋尊雖未成佛,但己分斷無明,分證法身,深達實相;內無得法之心,外無可得之法,能所都無,內外空寂,以是之故,燃燈佛為其授記作佛而已,實則,根本就沒有授記之法可得。
(3)得果無法
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于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此約得果無法可得,以明般若無住。前言得菩提,是得菩提記,今言得菩提,是得菩提果。文雖似而意實不同。‘若有人言’,是假設有人懷疑,既無法得菩提記,何以釋尊在菩提樹下,成等正覺?然則釋尊成佛時,于菩提果法,是有所得,抑或無所得?為破此疑,佛肯定的告訴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因為:‘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于是中無實無虛。’此與前文所說:‘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語似義異。前指佛所證的實相法,今言如來所得的菩提法。佛意是說:假使有人言:佛于菩提法有所得,其實佛于菩提法是無法可得,佛所以在菩提樹下成等正覺,只是應眾生機,隨緣示現,是因緣生法,無有自性,當體即空,故無實;但此空性有隨緣之用,能現身說法,廣度眾生,故無虛。無實,是真諦理;無虛,是俗諦理。佛于菩提法中,‘無實無虛’,正是真俗圓融的中道理。
是故以下,是進一步說明,一切法,無不如是。不止是佛所證的菩提法,‘于是中無實無虛’,即使是十法界圣凡諸法,皆是無實無虛。十法界諸法之相,皆緣生無性,所謂:緣起性空,故無實;諸法之性,雖性空而能緣起,故無虛。站在離相觀性的角度言:一色一香,無非中道,隨拈一法,皆是佛法。所謂:‘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法王身。’‘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楞嚴經言:‘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皆如來藏性。’法華經說:‘治世語言,資生事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古人言:‘窗外黃花,莫非般若;庭前翠竹,盡是真如。’此皆是離相觀性而言。
但佛隨即提示須菩提,佛所說的一切法,并非凡夫所執著因緣和合而生的諸法,而是以觀照般若,透視諸法現象,深達諸法本體的空性;非就相言,是據性論,是故佛說:‘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
此諸法空性,不變隨緣,故幻現一切諸法;隨緣不變,故一切諸法無不相妄性真。以其相妄故:‘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故無實;以其性真故:‘一切法,皆是佛法’,故無虛。此無實無虛之諸法空性,正是空有不二,真俗圓融的中道第一義空,是以佛說:‘是故名一切法’。
佛‘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顯示相妄,依無實義說:令菩薩知無實,當離情去執,離相無住。佛說:‘是名一切法’,是明性真,依無虛說:令菩薩知無虛,應離相發心,無住生心,無修而修,無證而證。
‘所言一切法’,是顯示妙有;‘即非一切法’,是顯示真空;‘是故名一切法’,是顯示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的中道第一義空。此空有圓融的中道第一義空,不僅是眾生所迷,亦是菩薩所修,諸佛所證。無論是迷、是悟,是修、是證,此理一如,其性不動,實無一法可得;所以不應住于有,不應住于空,即使是此空有圓融的中道,亦不應該有所住著。
(4)喻顯法身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前文曾舉:‘譬喻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以顯佛報身無住。今佛再舉大身,結證佛說:‘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以明佛的法身無住。因前文曾說,須菩提巳知其義,故不待佛說完,立即答言:‘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人身長大,是依法身不變隨緣的俗諦理,有修有證的報身而言:‘故如來說,人身長大。’若就法身隨緣不變的真諦理說:身相尚不可得,何來大小懸殊?是以‘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雖然如來說大身,即非遠離大小色相的法身;但佛為利益眾生,非相現相,雖現相好莊嚴,不礙自性清凈;自性清凈,不礙相好莊嚴。如是性相一如,法報不二,即‘是名大身’。
以其相雖不一,而性不異,‘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以其性雖不異,而相不一,故說:‘即非一切法’。以其性相不離,法報同體,故說:‘是名一切法’。
(5)度生無法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中道之理,畢竟空寂,實無法可得。不但佛授記無法,得果無法,菩薩修因,亦無法可得。故佛告須菩提:‘菩薩亦如是。’應知一切法皆如,一切法皆是。皆如,故相不違性;皆是,故性不違相。性不違相故無實,相不違性,故無虛。菩薩修因,與‘無虛’之理相應,故能離相無住,破我法二執;與‘無實’之相相應,故能廣修六度,嚴土利生。能如是離相度生,無住修行,始可以名為菩薩。
‘若作是言:我當滅無量度生。’我為能度,眾生為我所度,能所歷然,人我知見尚存,可謂有悲無智,不能離情去執,怎可以上求下化,完成菩薩應盡的任務呢?所以佛說,未能離相度眾生的人,‘則不名菩薩’。
‘何以故?須菩提!’因為菩薩‘實無有法’可修,亦無眾生可度。所謂:真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平等性中,無自他之形相。‘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真正發菩提心的菩薩,應該離相無住,度生無度,修而無修,才是真修;才可以‘名為菩薩。’
(6)嚴土無嚴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度眾生是下化,莊嚴佛土是上求,菩薩無論是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皆應離相無住。既然度生無度,嚴土亦應無嚴。‘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則能莊嚴是我,所莊嚴是佛土,能所對立,二執未亡,四相未空,與俗人無異,則不得名為菩薩。何以故?因為實相理體,本來如是,不假莊嚴,何來有能莊嚴的菩薩,以及所莊嚴的佛土?是以‘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若能離相會性,性真常中,雖然本來具足,福慧二嚴,但非有相的莊嚴。如文殊般若經言:‘為一切眾生,發大莊嚴心,而心不見莊嚴之相。’如是依理起智,智還照理,理智圓融,事理無礙,‘是名莊嚴’。
菩薩若能通達‘性真常中,求于去來迷悟生死,了不可得,’(見楞嚴經)我法二執不起,四相之念盡銷,而以游戲神通的心態,凈佛國土,成就眾生;雖然嚴土度生,但不見有能嚴所嚴,能度所度,去分別執著之心,舍人我是非之見,甚至連去執著的去,舍人我知見之舍,亦不可得,就可以見法身如來,慧等于佛,當然是真菩薩。如上文所說:‘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是故佛告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自從須菩提再問: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再以般若無住之法,說明發心無法,授記,得果,度生,嚴土,皆無實法可得,令菩薩知一切法相妄性真,不應著相迷性,應離相觀性;若能破我法二執,通達一切法皆是佛法,與無實無虛的中道理相應,無修而修,修而無修,才是真修,才可名為菩薩。所以,我們學佛,無論是弘揚佛法,教化眾生,或自己修行念佛,都應該離相無住,否則,執我執法,處處著相,何止自尋煩惱,即使佛在眼前,亦當面錯過。
從前有一位佛門住持,修行念佛,相當用功,一心求見阿彌陀佛。一晚,夢見一位來自極樂世界的菩薩告訴他:‘你專心想念求見阿彌陀佛,明天佛來見你。’夢醒,非常歡喜,次日,靜坐念佛,等待佛來,但是日已過,仍不見阿彌陀佛駕臨,十分失望。入夜,菩薩又在夢中出現說:阿彌陀佛,白天已經來過三次,你都不肯見他。早上現乞丐相來,給你的侍者趕走;中午現女人相來,要侍者通報,侍者說:‘你不接待女人’;傍晚,佛又現一只流浪狗來,剛走進門口,卻被知客師用木棒嚇走。佛來三次,都當面錯過,皆因著相修行之過。
3.顯般若體
(1)知見圓明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佛因須菩提再問菩薩發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故重為演說:般若無住之法,不但發心無法,甚至授記、得果、度生、嚴土皆無法可得,以顯般若真空理體,實無一法可得。然則,成佛豈非空無所有?若作此想,必墮空見,為患無窮。因此,佛再約佛果種種功德,顯示般若理體,真空不空,三諦圓融無礙,不可思議。
今先約佛知見圓明顯般若體,以證明上文所說:‘如來悉知悉見,真實不虛。’佛知,是一切種智;佛見,是五眼圓明。故佛次第舉五眼,征問須菩提:‘如來有肉眼不?…。’須菩提亦皆答言:‘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
凡夫肉眼見內不見外,見近不見遠,所見有限。天眼由福業或定力所報得,山河墻壁,不能障礙,內外俱見。二乘圣人的慧眼,能見諸法總相的真諦理,得證偏空涅槃。菩薩的法眼,能見一切法差別相的俗諦理;既證真,又照俗,故能入俗利生;但所知障未盡,見理未圓。唯佛眼圓照真俗,事理無礙。古人偈云:‘天眼通非礙,肉眼礙非通,法眼唯觀俗,慧眼了真空,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因為諸佛能究盡諸法實相理,徹見諸法‘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萬物同源,生佛一體,故言:‘照異體還同’。
佛具肉眼,則同于人;顯生佛平等。佛具天眼,示同于天,顯圣凡平等。佛具慧眼,同于二乘,顯大小平等。佛具法眼,無異菩薩,顯因果平等。佛眼是前四眼的實體,前四眼是佛眼的妙用,體用雙彰,圓照三諦理,故說:五眼圓明。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此明佛智圓知。知一切法空,名一切智;知一切法假,名道種智;知一切法中,名一切種智。佛三智圓明,親證三諦理,對于一切諸法的事理性相,因果本末,無不悉知。
今佛舉恒河之沙問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沙的本體,同一法性,亦即是真如自性,沙,只是假立的一種名相。但約世俗諦言:當然是沙,故須菩提答:‘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
佛再問須菩提:‘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須菩提再就世俗知見答:‘甚多,世尊!’在沙之相而言,的確甚多!一恒河的沙,已經多不可數,何況如一恒河沙數之多的恒河,更何況佛由恒河沙數之多的恒河中所有沙,說到佛世界?如是一沙一世界,已非人間的數字了,佛再由不可計算的佛世界,說到其中的眾生;又由無量無數‘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說到眾生‘若干種心’。如是層層推算,重重演繹,其數量實在不可說,不可說,又不可說。如是不可說、又不可說眾多的眾生,種種不同的心,‘如來悉知’;可見佛智圓知,微妙難思。
何以故以下,是解釋佛智所以悉知。因為佛以道種智,知一切法假,故‘如來說諸心’;以一切智,知一切法空,故說:‘皆為非心’;以一切種智,知一切法中,故說:‘是名為心’。
如來說諸心,是指眾生種種不同的妄想心;皆為非心,是說眾生的妄想心,非真如自性,真如自性,絕非眾生的妄想心;是名為心,是顯性相不二的真如自性,生佛同體,圣凡無二。眾生心相雖多,不外妄心,妄無自性,性即真如。佛既證此真如自性,則一切眾生起心動念,‘如來’當然無不‘悉知’。
此真如自性,不落十方,不入三世。眾生因妄心念念生滅,剎那不停,故見有過去、現在、未來。所謂:‘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若除妄念,實無三世可得。若言過去,過去巳滅;若言未來,未來未至;若言現在,現在不住。故佛說:‘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由于三世求心不可得,故知眾生妄想扳緣之心,原無自性,其性即是佛性。眾生迷此平等的佛性,用諸妄想,輾轉情執,如蠶作繭,自纏自縛;致使六道牽連,四生不絕。若能悟此真心,即證同于佛,能知‘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
未曾有經說:‘心無所住,不在內外中間;心無色相,非青黃赤白;心無造作,無作者故;心非幻化,本真實故;心無邊際,非限量故;心無取舍,非善惡故;心無轉動,非生滅故;心等虛實,無障礙故;心非染凈,離一切數故。善男子,作是觀者,即于一切法中,求心不可得。何以故?心之自性,即諸法性,諸法法性,即真實性。’讀此可知,‘眾生若干種心’,皆是由妄想分別而起。至于真心,本無生滅,亦無去來,何來三世?故古人說:‘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有處妄緣無,妄緣無處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
昔日,慧可禪師,斷臂求法,達摩祖師問:‘所為何事?’答:‘求師與我安心’。師言:‘將心來與汝安’。答:‘覓心了不可得’。師言:‘與汝安心竟’。慧可豁然大悟,成為禪宗第二代祖師。
又德山宣鑒禪師,精于戒律,善講金剛經。聞南方禪宗興盛,提倡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因擔青龍疏鈔南下,途中遇見一賣點心的老太婆,師趨前欲買餅充饑。問:‘這個是甚么’?師答:‘青龍疏鈔’。問:‘講何經?’師答:‘講金剛經。’老太婆說:‘我有一問,你若道得,施你點心,若不道得,且別處去。金剛經言: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未知上座點那個心?’可惜師雖然善說般若,卻未理解般若真空,實無一法可得,心存執著,不知如何作答,因此失去一餐美味可口的點心。
后往龍潭,至法堂不見有人,即高聲言:‘久響龍潭,及乎到來,潭又不見,龍又不現。’潭現身言:‘子親到潭?’師無語,遂棲止其間。一夕侍立左右,潭言:‘更深何不下去!’師出,卻回來說;‘外面黑。’潭點紙燭與師。當師欲接時,潭即吹滅,師于此豁然大悟。
(2)福德無實
須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前曾多次舉大千世界七寶布施,較量持經功德,都是就事相比較,說明外財布施,不及內布財施,內財布施,又不及法布施,以勸人持經修福。今佛再舉大千世界七寶布施,問須菩提得福多不?目的是會相歸性,以顯示實相般若之體。
緊接上文三世求心不可得,佛問須菩提:‘若有人’以不可得之心為因,以‘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為緣,‘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須菩提既然對于般若真空,已經深解義趣,當然知道,以離相無住之心,行于布施的因緣,一定可以契證實相理,其所得福,豈可限量?不過,若在世俗諦方面說:其所得福,當然甚多。故答言:‘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佛說:‘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甚多。’因為布施因緣所得之福,屬于因緣生法,本無實性,不應執著。若執著布施因緣所得之‘福德’為‘有實’性可得,就是著相,屬有漏因,其所得福有限,有盡,‘如來’絕對‘不說得福德多’。如果菩薩能夠以般若空智,行無住布施,知道‘福德無’實體性‘故’,不執我、執法,不見有能施、所施,自然與實相般若相應,成就無邊佛果功德,其所得福德,亦與實相般若相等,大不可量,則:‘如來說得福德多’。
古代中國皇室大都信佛,每建寺度僧,供養三寶,以求福祐。孝昭王為求福而建望德寺,落成之日舉行法會大典,王親臨主持供僧大會。有一衣服破舊,威儀不備的比丘,對王說:‘貧僧亦想在此吃齋’。王命人帶往末席。齋畢,王過來問他居住何處?答:‘琵琶巖’王言:‘以后不要對人說,曾受國王親自辦供的齋宴。’僧亦笑言:‘陛下也不要對人言,曾供養真身釋迦。’說罷,騰空而去。
王驚訝,望空禮拜,并命人往琵琶巖一看究竟。結果,在石板上發現釋尊應供時,所用的錫缽。王即在琵琶巖建釋迦寺,又在釋尊騰空處,建無佛寺,分置錫缽于二寺紀念。王因著相,心生分別,佛在眼前,亦當面錯過,實在可惜。所以我們讀誦金剛經,應‘如所教住’,無住生心,離相布施。當知不著相布施的福德更大,更不可思議。同時應知金剛經言空,只是空相顯性,令人知相有生滅,性則永恒;著相布施,其福有盡,稱性布施,則福報無窮無盡。
(3)明相非性
須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佛字,是說得果之人。如來,是指眾生本具的法身。具足,是圓滿成就之意;色身,指佛勝妙殊特的身相,是佛報身的總相。諸相,指佛無量相好,萬德莊嚴,是佛報身的別相。二皆言具足,原因是佛的報身,是由歷劫修行,因圓果滿所報得,總相固然勝妙殊持;別相更是莊嚴無比。此即是圓滿報身盧舍那佛。
今佛以報身的總相問須菩提:‘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意思是:可否從佛無量劫修因,所報得勝妙殊特的莊嚴色身,見到佛的法身?須菩提答:‘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為甚么呢?因為佛由多劫修因,所報得的色身,雖然勝妙,雖然莊嚴,但仍然是由于修道因緣所生,非即法身,所以‘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但相不離性,據性而言,如來說:‘是名具足色身’。
佛又以報身的差別相問須菩提:‘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須菩提深知道,無論是從報身佛,勝妙殊特的色身總相,或從相好莊嚴的差別相,皆不可能見到如來無形無相的法身。所以又答:‘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因為佛的報身,雖然無量相好,萬德莊嚴,但凡有形相,皆是因緣所生的假象,非即法身,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雖然報身的假形假相,‘即非具足’無量性德的法身,但若能隨緣修因,就可以證得此具足無量性德的法身,所以佛說:‘是名諸相具足。’受持是經的人,當知從般若性空言:故即非;從稱性起修言:故是名。即非是真空,是名是妙有。真空即是妙有,妙有不離真空,若能不執著空有二邊,自然契入中道妙理,得見如來法身,親證實相般若的理體。
本經至此,佛曾三次舉身相問須菩提。初問:‘可以身相見如來不?’身相二字,非獨指佛身,是包括佛身以外一切法相;如來,亦非獨指佛的法身,而是通于一切法性;目的在于顯示諸法,相妄性真。意思是:欲見真性,不應著相。若能于‘諸相’中,不生住著,而從諸相的形象,深入諸相的本體,就可以見到‘非相’的真性;非壞諸相而后見性。故說:‘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次問:‘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如來,指生佛體同的佛性,亦即佛所證的法身。三十二相是佛的應身。是顯緣生諸法,空有同時,性相不二;若能不著于相,便可見性。然佛性離念,佛性無相,不可以名名,不可以言言,不可以相相,以其離名言相,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佛性雖離名言相,非無名言,但于名言中,不生執著取舍心,便可從三十二相的應身如來,得見離言絕相的法身如來。故言:‘是名三十二相。’
今次問答,佛與如來,皆指法身;色身諸相,是指報身。佛與色身并言,是明因果不虛;如來與諸相同說,是顯性相一如。以相非性,故言即非,以性不違相,故說是名。即非,約性言;是名,約相論。約性,則佛之三身不異;約相,佛的三身不一。不一故,佛的應身,報身,非即是法身;不異故,應身、報身的色相不離法身。知非即,則不執相迷性;知不離,則不執性違相。如是相性一如,空有同時,就是本經所詮實相般若之理體。
(4)無法可說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佛曾問須菩提:‘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答:‘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佛又問:‘如來有所說法不?’答:‘如來無所說。’須菩提所答:雖然了解佛說法,是因眾生根機不同,緣生無定,故無定法可說;緣生性空,亦無法可說。然猶未明佛‘說而無說,無說而說’真空不空的妙理,故今佛再進一步說明:真空妙有,妙有真空,以顯示實相般若三諦圓融之理體。
‘汝勿謂’,‘莫作是念’,皆是勸誡之詞。佛意是:汝須菩提切‘莫作是念’,以為‘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應該知道法性無念,佛既已親證諸法實性,當然無說無示。雖隨緣應機,現身說法,但實無能說之心念。故金光明經言:‘佛無是念,我今演說,十二分教,利益有情。’此即是‘說而無說’。佛雖不起心動念,認為我當說法度眾生,但又能夠隨緣,方便演說種種言教。是以金光明經又言:‘然由往昔慈善根力,于彼有情,隨其根性,意樂、勝解、不起分別,任運濟度,示教利喜,無有窮盡。’此即是‘無說而說’。
無說而說,是即空即有;說而無說,是即有即空。若有人不解空有不二的中道妙理,而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因為此人根本‘不能解我’佛‘所說’的般若真空妙理,不明白佛無說而說,說而無說。以為佛心存當度眾生之念,豈不是說佛四相未空,二執猶存?然則佛與凡夫何異?安可稱之為如來?果然作如是想,無異就是謗佛了。故佛勸誡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
我們應該知道,釋尊說法,三輪體空,能所雙亡。正說法時,不作說法想;因為佛智圓知,法性空寂,本無實法,何來有法可說?既無法可說,又安可作是念,‘我當說法’?凡夫之人以為明明佛在說法,亦有佛所說之法。殊不知能說所說,皆因緣所生,無有實性,在事相上雖有能說之佛,及所說之法,但法性理體,實無能說所說,故佛言:‘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雖然無法可說,但為度眾生的緣故,不妨隨緣說法,故言:‘是名說法’。
無法可說,是妙有不礙真空;是名說法,是真空不礙妙有。如是真空妙有,妙有真空,空有不二,空有同時,正是本經所詮實相般若之理體。
昔日,須菩提在巖中宴坐,空雨天華。尊者問;雨華者誰?答:天帝。問:‘雨華何為?’答:‘供養尊者,善說般若。’尊者言:‘我于般若未說一字’。天帝說:‘如是,尊者無說,我亦無聞,是真般若。’
維摩詰經中,維摩詰問文殊師利菩薩:‘何等是不二法門?’文殊菩薩答:‘于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義,離諸問答,是為不二法門。’當時的維摩詰,立即默然不語,表示這就是文殊菩薩所說的‘不二法門’。本經發起時,釋尊亦以無言說法,后因須菩提,提出請問而說此經。此即是:‘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5)覺者能信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于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年高德長,以智慧為壽命,謂之慧命,是長老的異名。今長老須菩提,因其年高德長,以智慧為生命,故被稱為‘慧命須菩提’。當釋尊說完‘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之時,須菩提問佛:‘頗有眾生,于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
須菩提曾問:‘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說:即使是于如來滅后,末法中最后五百年,有持戒修福,善根深厚的人,于此經亦能夠生實信,何況是生逢佛世呢?現在須菩提又問;不知未法時代,有人聞佛說如是甚深微妙之法,是否能生起信心?佛答:末法時代,當然亦有人能夠聞法生信,不過,必須是久己發菩提心的大菩薩。
菩薩,譯名覺有情,以其覺故,佛說‘彼非眾生’;以其有情故,佛說:‘非不眾生’。又眾生,是由眾緣和合而生,非有實性,其性即是真如自性,故‘彼非眾生’,是約性言。但由迷惑因緣而成眾生,故‘非不眾生’,是就相論。佛的意思是:如果久發菩提心‘彼非眾生,非不眾生’的大菩薩,雖然是在末法時代,得聞此般若真空妙有之法,仍然能夠生起信心,依理起行,如法修證的。
何以故?因為彼非眾生,非不眾生的‘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在佛性言,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同在般若實相理體中。故‘如來說非眾生’。但從相觀之,眾生雖然具足如來智慧德相,皆因妄想執著,而成眾生;今既聞法生解,悟理起行,終必契證中道,故如來說:‘是名眾生。’
六祖壇經言:‘不悟,即佛是眾生;一念悟時,眾生是佛。’又言:‘自性若悟,眾生是佛:自性若迷,佛是眾生。自性平等,眾生是佛;自性邪險,佛是眾生。汝等心若險曲,即佛在眾生中;一念平直,即是眾生成佛。’可知生佛之假名,僅系于一念迷悟之間。若能聞法信解,轉迷為悟,即如如佛。是以佛答須菩提,末法時代,聞此般若真空妙理,能生信解的人當然是有,但已非普通一般迷情的眾生,而是已經覺悟的有情。此等覺悟的有情,已知其性,原是如來藏性,豈有聞如來之法而不信解之理?何止能信、能解,而且能行、能證,由離相發心,生心無住,終于契入實相般若的理體呢!
(6)菩提無法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的三業,時刻都在教化眾生。本經緣起,入城乞食是身教,入定說法是口教,令眾生如說修行,得果無得是意教。但佛又恐眾生執著,不能深入諸法空相,故特別解說:報身佛的身相,非即法身,以破執身業;說法者無法可說,以破執語業;今言得菩提果亦無法可得,是破執意業。
須菩提因聞佛說,身相非身相,說法無法可說,眾生非眾生,能所俱遣,我法都空,豈非佛果菩提亦無所得?然則,何以佛又說: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菩提法,于中無實無虛?此無實無虛之法,究竟是有所得,抑或無所得呢?因此問佛:‘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
佛隨即印可:‘如是!如是!’并說;‘我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所謂法,所謂得,皆緣生無性,當體即空。不過,當空性圓明,性德顯現之際,不妨假言:‘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已。禪宗慧能六祖開悟時,即明此理,故言:‘妙法本空,無有一法可得。’
(7)理性平等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復次,是再引用另外一種道理,來說明前文所說未盡的意義。‘是法’指前文所說:乃至無有少法可得,而假名為無上正等正覺之法。此法,眾生在迷不失,諸佛悟證亦無得。以其不失不得,在圣不增,在凡不減,佛證之雖然至尊無上,但此法不因之而高;眾生迷之,雖然沉淪生死,此法亦不隨之而下。可惜眾生迷而不覺,唯佛能夠覺悟而又親證此平等之法。
佛在法華經方便品中說:‘自證無上道,大乘平等法。’佛雖然親證此平等法,但深知‘法無好丑,離諸相故;法無高下,等法性故;法無取舍,住實際故。’(見文殊般若經)故告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正因為此法無有高下,故假名無上;此法絕對待故,雖無等而又平等,故言正等。此無上正等之法,上等于十方三世諸佛,下等于十法界一切眾生。眾生欲想證得此平等法,必須運用般若空慧,破二執,離四相,‘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善對惡言,凡惱害眾生,損人利己,或損人未必利己的事,謂之惡;凡自利利他,或舍己利人的事皆謂之善。今言善法,顯然是純善無惡的佛法。一切善法,是包括佛所說人乘,天乘,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等五乘教法,乃至一佛乘之法。而善法之最,莫過于離相修善。否則,縱然進修一佛乘,如果著相,亦是有漏之因。
六祖壇經言:‘于一切事,無染無著;于一切境,不動不搖;于一切法,無取無舍;于一切時,常行方便;于一切眾生,隨順說法;令皆歡喜信服;悟菩提真性,是名修一切善法。’可知修一切善法并不容易。必須在一切時,一切處,都能離相無住,饒益眾生,甚至令一切眾生歡喜,覺悟菩提真性,然后自己始可以成佛。
善法本無實體,體即實相;此體即實相的善法,不是世間善惡對待的善法。故佛說:‘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但為對治眾生惡習,不妨離相無住,修一切善法,即得菩提,所以佛說:‘是名善法’。又諸法緣生,法性不生,故‘非善法’;諸法緣滅,法性不滅,‘是名善法。’菩薩若能通達法性平等,無有高下,本不生滅,而生無所住心,修一切善法,即可以證得此無上正等正覺之法。
(8)寶施難比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密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三千大千世界,是一佛教化眾生的國土。須彌山,譯為妙高山,海拔八萬四千由旬高,為眾山之王;三千大千世界中,有千百億須彌山王。佛說:如果有人,以積滿千百億須彌山王如是眾多的七寶,用以布施,其量之多,得福之大,實在不可以言喻。但‘若有人以此般若波羅密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其福比較前寶施所得的福德,將更多、更勝。寶施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前言離我等四相,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法之最,該是受持此經。若能從此經的文字般若,啟發正智,而起觀照般若,離相無住,修一切善法,即可以證入實相般若的理體,得佛果無上菩提之法。所以持經、弘經的功德,是成佛真因,其福德之大,當然不是七寶布施可比。
(9)度生無度
須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非凡夫,是名凡夫。
前說菩薩:‘若作是念,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是說菩薩修因,應離相無住。今言:‘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是明佛果亦然。因為佛性平等,生佛無殊;眾生本來就是如如佛,故諸佛無法可說,亦無眾生可度。諸法無常經言:‘佛不得佛道,亦不度眾生,凡夫強分別,作佛度眾生。’故佛勸誡須菩提,及一切眾生,千萬莫作是念,以為佛在說法度眾生。其實是:‘無眾生如來度者’。
雖然佛因眾生迷惑無知,作諸惡業,滯留生死,而乘慈悲愿力,駕般若船,入生死海,運載眾生,登涅槃彼岸。但深知生佛理性平等,圣凡無二,故心無住著,不見有能度所度。若見有眾生可度,如來豈非同于凡夫,四相未空?故說;‘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
或有人問,如來既離四相,何以處處說我?例如佛說:‘我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實無少法可得。’又說:‘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法華經亦言:‘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然則,如來豈非仍然未能忘我?
佛為解釋此疑,故告訴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同于凡夫,執著四大色身以為‘有我’,而是說法身真我。法身真我,體性空寂,實無我相,但隨世俗知見,權巧說我,心中實無我相可得。‘而凡夫之人’,不知佛的境界是:知無我而權說我;雖說我而不執著于我;‘以為’佛亦言我,便同于凡夫的執著「有我’。其實,佛證平等理性,何止無我,即使是妄想執著以為有我的凡夫,在佛眼觀之,亦‘即非凡夫’,但隨眾生顛倒妄想因緣,假名之為凡夫而已。
六祖壇經言:‘具諸結縛,即是凡夫;我人不生,即非凡夫。不悟般若,即是凡夫;若悟般若波羅密,即非凡夫。心有生滅,即是凡夫;心無生滅,即非凡夫。有能所,即是凡夫;無能所,即非凡夫。’本來,生佛平等,原無差別;只因眾生不知般若真空妙理,心念妄動,便有高下,便不平等,便圣凡分家,前途各殊。若能一念不生,自然會相歸性,證入生佛平等的實相理體。故說:‘凡夫者’,只是約世俗知見言。在理性方面,原本平等,無有高下,故:‘如來說非凡夫’,雖然,但非無凡夫的假名假相;而凡夫之假名假相,又不離圣凡平等的理性,而且是即相即性,故佛說:‘是名凡夫。’
(10)法身非相
須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圣王則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佛問須菩提;‘于意云何’?是測驗他的理解如何。前佛曾問須菩提:‘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今佛又問:‘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當知佛用‘見’與‘觀’二字,以顯示其問意的不同。見是眼對境,觀是心中觀想。前問:是借佛三十二相的應身,以顯佛的法身,若不離相,豈可見性?故須菩提答:‘不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甚合佛意。今佛問:是借三十二相,以明佛的應身非有相,亦非無相,以遣眾生空有二執。
須菩提答:‘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原因有二:一是須菩提示同凡情,以為佛之應身的確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其次是因為須菩提,曾聞佛說:一切法皆如,一切法皆是;然則,佛以教化眾生的因緣,所示現的應身,豈不就是佛法,就是真如?既然從性觀相,法法皆如,法法皆是,則佛的應身,當然亦皆如皆是。故答:‘如是,如是!’豈料二種想法,都不符合佛的問意,故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圣王則是如來。’
轉輪圣王的名稱,出自佛經。依據佛經說:轉輪圣王有金、銀、銅、鐵等四種等級,是根據其所乘之輪而立名。鐵轉輪圣王,主管南瞻部洲,僅于此州稱王。銅轉輪圣王,兼管東勝神州;銀轉輪圣王,兼管西牛貨州;金轉輪圣王,再加北俱盧州,統領四洲天下。純以十善教化眾生,威德顯赫,所向無敵,天下歸服。今言轉輪圣王,是指金轉輪圣王。金轉輪圣王,由于有漏福業,報得七寶千子,以及三十二相。但其相欠清凈,實不同于佛證無漏法身,所現的應身;但驟然觀之,又甚相似。
佛意是:應身如來是隨機應現,由于眾生根機不同,應身亦不一定;或現種種色相、種種形象、種種名稱,九法界眾生,各見不同。如華嚴經言:‘佛身充滿于法界,普現一切眾生前。’然則佛的應身,又豈可獨以三十二相而觀之?其實,佛由大悲愿力所變現的應身,此響彼應,如空花、如水月、如燈影,本無實體,若但從形色上取相,執為實有,何異以三十二相觀轉輪圣王?須菩提深解空理,立即體會佛意說:‘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色,指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的應身;音聲,是佛說法的四辯八音;見,是眼觀色所起的分別眼識;求,是耳聞佛說法音聲,而生起尋求的耳識;我,指釋尊應身所依的法身真我;如來,即眾生本具的法身理體。邪道,指執著二邊,所謂:‘有邊皆非正,非正便是邪’。凡夫著有,二乘著空,權乘菩薩執著亦有亦空,或非有非空,皆是邊而非正。
迷情眾生,根境相對,妄想分別,心起貪嗔癡,身作殺盜淫,由業感果,生死不息,苦惱無量。楞嚴經言:‘一切眾生,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凈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受輪轉。’我們既然學佛,求出生死,就應該舍識用智,離相無住,豈可仍然用妄想識心,攀緣佛的相好莊嚴?
華嚴經言:‘色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不了彼真性,是人不見佛。’道川禪師詩云:‘泥塑木雕兼彩畫,堆青抹綠更妝金;若將此是如來相,笑煞南無觀世音。’一個與般若空慧相應的菩薩,當知法身真我,離名相,絕能所,不應該執著取舍。至于佛的應身,是由慈悲愿力與眾生機感因緣而生,緣生性空,唯一平等法性,更不應取相執著。若然有人,從佛應身的色相去見佛,由佛的音聲去求佛,正是執相迷性,與實相理體,背道而馳,怎可以見佛的法身真我?所以佛說:‘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11)性本具相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于法不說斷滅相。
前言:不可以從三十二相觀如來,是顯相不離性,破眾生執有;今言:‘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明性不離相,破眾生執空。當知,以為具足諸相得菩提,是著有;以為不以具足諸相得菩提,是著空。著有,便墮于凡夫生死;著空,則墮于斷見外道。楞伽經說:‘寧起我見如須彌,不可起空見如芥子許。’可知空見之為患,猶甚于著相。因此佛緊接前說:佛相非相,以除眾生執有,隨即告訴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那就是大錯特錯。因為佛無量劫修一切善法,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然是相好莊嚴。
前說不可以從佛的身相,觀見如來的法性而已,非無修因證果。是以須菩提!千萬‘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果:‘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無異是說:‘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心者,說諸法斷滅。’何以‘莫作是念’呢?因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深信因果,明白諸法雖然緣生無性;但緣生諸法,因果宛然,十法界圣凡,無不是有如是因,感如是果。故發大心,立大愿,學無量法門,修無邊福德,度無數眾生,絕對:‘于法不說斷滅相。’而墮于空見。
不過,由于一般眾生貪戀六塵,著相迷性,不能見到法身真我,所以佛說:三十二相的應身,與具足相好莊嚴的報身,皆緣生無性,當體即空,不應取相執著。至于佛無量劫修諸善法,所感諸相具足的報身,以及由大悲愿力所應化三十二相的應身,非空無所有,故不應該說:‘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華嚴經言:‘色聲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亦不離色聲,見佛神通力。諸佛說空法,為治于有故;若復著于空,諸佛所不化。’可知佛相非有、亦非空,三十二相的應身不應取,具足諸相的報身,亦不應取;三十二相的應身不應滅,具足諸相的報身亦不應滅。取是著相,滅是非相;著相當然不能見如來,執于非相亦不能見如來。是故菩薩不可以取相,亦不應該取非相。必須空有二俱舍,連舍相亦不可得。所謂‘空亦復空。’
楞嚴經言:‘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非不因緣,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金光明經亦說:‘如是法身三昧智慧,過一切相,不著于相,不可分別,非斷非常,是名中道。’,菩薩若能明此理,解斯義,不執有,不墮空;不執相迷性,不執理違事;而能了解事理圓融,空有相即,性相不二;則實相般若的理體,自然顯現,無上菩提,不求自得。
(12)忍德最勝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佛曾多次用內外財布施,較量持經福勝,皆未言及菩薩。唯獨今次,特別舉菩薩離相布施,以明菩薩福慧雙修的福德殊勝。佛告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所得之福固然不可限量,但仍然不及‘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所得之福。
在迷情眾生的境界,忍有六種:一力忍:極力忍受他人譏誚怒罵,橫加毀辱,不思報復。所謂:退一步,忍三分又何妨!二反忍:面對逆境,反躬自責,宿種惡因,今招果報,自當忍受。三忘忍:他人侮辱,不僅忍讓,而且不記恨于心,不加計較,自然可以解冤釋結,甚至化敵為友。四觀忍:起智觀察,不見有能忍所忍,能所雙亡,我人皆空,不生執著,不為境轉。五喜忍:受人侮辱,心生歡喜;因為打我,罵我,侮辱我的人,是為我消業障,能成就自己忍辱波羅密,為何不喜歡接受?六慈忍:對侮辱自己的人,慈愛憐憫,誓必濟度。
概括而言,不外是生忍,法忍,及無生法忍三種。生忍,是來自人事界的打擊,法忍,是來自環境的困擾。一個發大心,修大行的菩薩,無論遇遭人事界如何折磨,或外在環境如何惡劣,都應該安然忍受,堅定立場,不退初心,繼續進修,分斷無明,分證法身,與無生理相應時,名無生忍;直至無明盡,法身顯,親證不生不滅的無生理時,亦要忍可于心,安住不動,故又名無生法忍。
在菩薩修行方面,有五種忍:一伏忍:別教菩薩在十住、十行、十回向、三十心中,用止觀力,斷三界外塵沙煩惱,開始降伏心中無明,安住不動,謂之伏忍。二信忍:初、二、三地菩薩,得不壞信,是名信忍。三順忍:四、五、六地菩薩,能隨順菩提心,大作佛事,謂之順忍。四無生忍:七、八、九地菩薩,深達諸法空相,得真無生忍。五寂滅忍:十地、等覺菩薩,惑盡智圓,證一心如如不動之理,亦名無生法忍。
佛言:‘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是指登地菩薩,用般若空智,照見十法界一切諸法,人無我,而破我執;法無我,而破法執;我法皆空,能所雙忘。雖修六度而不著相,不取于法相,亦不取非法相,四相消,三輪空,斷塵沙,伏無明,得不壞信;進而順菩提心,得真無生忍。直至最后無明盡,法身顯,由等覺位,入妙覺果海,得寂滅忍。則其功德,豈可限量?故佛言:‘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前菩薩,指地前菩薩;此菩薩,指登地菩薩。因為地前菩薩,未得般若空智,修事相行,七寶布施雖多,得福亦多;因未忘人我,其福仍然有限。地上菩薩能以般若空智,知一切法無人無我,無住無著,親證實相理體,其福當然遠勝地前菩薩。
何以故以下,是佛加以解釋,因何地上菩薩,得福勝于地前菩薩?原因是登地‘諸菩薩不受福德故。’心系于境謂之受,地上菩薩心境雙亡,謂之不受。須菩提以為福德之來,是因果定律使然,豈可拒而不受?既不受果,何必修因?心有所疑,故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
佛言:‘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意思是說:菩薩無住生心,修六度萬行,不應貪求果報,‘是故’佛‘說不受福德’而已,非對福德果報,拒而不受;亦非不受,即無功德。反之,因無所住,其福德更大、更不可思議。所以大智度論說:‘一切不受,是名正受。’
昔日梁武帝,初見達摩祖師時問:‘我自修行以來,造寺安僧,度人出家,作諸善事,究竟有多少功德?’師答:‘毫無功德。’帝問:‘因何無功德?’師言:‘凈智妙圓,體自空寂,如此功德,不以世求。’此即離相顯性,可惜武帝著相迷性,致話不投機,面對善知識,無法得益。
當知佛性平等,佛性空寂,無所謂福報功德等事相,只因諸佛菩薩,憐憫眾生在迷,于無說無示中,權巧方便,說法利生。我們受持佛法,誠應‘無住生心’,無住是大智;生心是大悲。大智故知無我;大悲故現假我。幻現假我故,能入俗利生;知無我故,雖終日度眾生,不見有能度所度;雖不見有能度所度,不妨終日度眾生。如是悲智雙運,福慧雙修,又能空有俱不著,終必證入實相般若的理體,其福德之大,當然不是七寶布施可比。
(13)離來去相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有人,指未明心見性,不知諸法如義的人。佛告須菩提,假設有人言:如來因應眾生之機而來受生,或因度生緣盡而去入滅;或如來時而結跏趺座,時而吉祥臥,據此來、去、坐、臥四相,便名之為如來。則此人實在未能理解,佛所說:法身如來的真實義理。
何以故?因為如來,是指眾生本具的法身理體。法身常住不動,無所謂去來;何況法身周遍法界,無所不在,無需要去來。華嚴經言:‘上覺無來處,去亦無所從;清凈妙色身,神力故顯現。’可知如來法身,如如不動,實無去來。即使是佛為度眾生,神力所顯現的應身,生滅去來,亦不可得。如水印月,水清月現,月本不來;水濁月隱,月亦不去。如來應身亦然,眾生心凈則現,假名為來,實‘無所從來’;眾生心垢穢不凈,不能見佛,假名為去,實在‘亦無所去’。
有一次,佛問維摩詰:‘汝欲見如來,為以何等觀如來乎?’維摩詰言:‘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我觀如來,前際不來,后際不去,今則不住。不一相,不異相;不自相,不他相;非無相,非取相。不彼岸,不中流,而化眾生。觀于寂滅,亦不永滅。不此不彼;不以此,不以彼。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識識。不在方,不離方;非有為,非無為,無說無示,不施不貪,不戒不犯,不忍不嗔,不進不怠,不定不亂,不智不愚。不誠不欺,不來不去,不出不入,一切言語道斷。非福田;非不福田。非應供;非不應供。非取非舍;非有相,非無相。同真際,等法性,不可稱,不可量,不可以一切言說,分別顯示。世尊!如來身為若此,作如是觀。以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見維摩經)
讀此,我們應該理解,如來法身,如如不動,實無來去。雖然,佛的應身有生滅來去,亦是從不來去的法身而現,不來去的法身,因來去的應身而顯。有來去是事相,無來去是理體。為廣度眾生,不妨從體起用,而現來去相。攝用歸體,則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法身如來的實相理體,不止離一切生滅去來,有相之相,亦離無生滅去來,無相之相;如是性相不異,法應相即,才是真如來。故佛言:‘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14)相妄性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于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前言如來無去來,是約佛的正報,顯來去一如,性本具相;今明塵界緣起性空,是約佛的依報,顯相妄性真,性不違相。大千世界是佛所教化的國土,亦是眾生色身所依托之處,若身若界,若依若正,皆是佛性隨緣幻現的假名假相。名相雖有大小一多之分,但佛性原本空寂,既無去來,更無大小一多等相。
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微塵已經極多,今佛‘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詢問須菩提之意以為如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此問,除了顯示其多之外,還含有反映聚散無常之意。世界可以碎為微塵,微塵合則成為世界,若塵若界,或聚或散,無不緣生無性;但隨世俗因緣,假立其名,于第一義諦中,既無世界之大,亦無微塵之小。須菩提當然明白此理,故答言:‘甚多,世尊!’隨即解釋:‘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正因為微塵,是屬于因緣生法,本無自性,無實法可得,但隨順俗諦理,不妨說是微塵眾。
所以者何?是解釋微塵,相妄性真。‘佛說微塵眾’,是因緣生法,皆生滅無常,原無實體;所以世界雖大,可碎為微塵;微塵雖小,可積成世界。世界微塵,俱空無自性,其性即是實相,實相理體,豈是微塵?是以佛說:‘即非微塵眾’。實相理體,雖非微塵,但可以隨緣,現塵現界,故佛說:‘是名微塵眾’。
‘佛說微塵眾’,是俗諦理;‘即非微塵眾’,是真諦理;‘是名微塵眾’,是中道第一義諦理。此約三諦圓融的道理,說明世界微塵,皆相妄性真,以顯實相般若之理體。
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界可以碎為微塵,微塵亦可以積成世界;則塵固非塵,界亦非界。塵既非小、非多;界亦非大、非一。若塵若界,皆相妄性真。以其相妄,故‘如來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以其性真,故說:‘是名世界’。
何以故?是再釋界非界義。須菩提言:若然有人以為世界是實有,亦不過是眾緣和合的一合相。何謂一合相?華嚴疏鈔說:‘一合相者,謂因緣和合故。攬眾微塵而成于色,合五陰等以成人,名一合相。’
所以一合相,在個人言:是由過去善惡業力為因,以父母為緣,因緣聚會而成此五蘊色身。此色身因緣和合則生,因緣別離則滅;即此生滅無常的色身,名一合相。
在世界言:積聚眾多微塵而成一小世界;積聚千個小世界,為一小千世界;聚一千個小千世界,為一中千世界;積聚千個中千世界,為一大千世界。聚而復聚,合而又合,成為三千大千世界,故世界名為一合相。
須菩提是知道此一合相的人,以及一合相的世界,皆生滅無常,當體即空;而此空性,并非眾緣和合之相。故‘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但空性隨緣,又可以現塵現界,故‘是名一合相’。
即非,是即有即空;是名,是即空即有。此空有相即的一合相,就是中道第一義空,亦即是本經所顯的實相般若之體。
佛見須菩提已知一合相,相妄性真,其性原是實相理體,然則實相理體,又豈可以言宣?故又對須菩提說:‘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意思是說:無論是眾生一合相的身體,或是世界一合相的現象,皆幻妄不真,不可說是有;然其性卻真實不虛,亦不可說是空。此非空非有的實相理體,離言絕相,實不可說。但‘凡夫之人’,不知一切法相妄性真,執相迷性,以為塵界的一切事相是實有,心生執著,分別取舍,致使人我對立,苦惱叢生。
何止凡夫‘貪著其事,’認為一合相是實有;即使是二乘圣人,亦貪戀涅槃法樂;權乘菩薩,亦貪著中道法愛;未能斷無明,證法身。因此,佛說此經,顯一切法相妄性真,令知相妄,故能離相無住;令知性真,則應生無所住心,修一切善法,直至因圓果滿,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契證實相般若的理體。
(15)真俗圓融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我等四相,是所取之境;我等四見,是能取之心。若但空四相之境,內心仍然存有我等四見,以為:‘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實有,則仍然未解般若真空,即真即俗,即俗即真之理。是以佛問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須菩提答:‘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
是人,指一般未空四相的眾生。眾生四相未空,執著一合相的色身與世界,以為實有,貪著其事;由能取的我等四見,取于一合相之境,而起我等四相,成為生死根本。佛為度眾生,故依世俗諦,隨他意語,說我等四見。其實,我等四見,只是眾生虛妄識心,分別執著,是相非性。在真諦理言,真如自性,原本空寂,何來我等四見?
須菩提深解此義,故隨即解釋說:‘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然真如自性,體雖空寂,又能隨眾生的虛妄因緣,幻現我人等能見所見;此能見所見之相雖不可得,但其性卻真實不虛。所以說:‘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佛說’,是順俗諦理;‘即非’,是依真諦理;‘是名’是顯真俗圓融的中道理,亦即是此經所顯的實相般若。凡夫未得我空,執俗迷真;二乘未舍法愛,執真違俗;權乘菩薩舍空有二邊,進趣中道,皆有取舍,都未忘我等四見,都不解如來所說般若空義。唯有圓教菩薩,能理解般若真空,外空四相,內忘四見,不取于相,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四相空,四見亡,無住生心,生心無住。故能離相發菩提心,無住修六度萬行,啟建水月道場,大作夢中佛事,空有俱不著,真俗融于一念,故能證入真俗圓融的實相般若理體,圓成佛道。
(五)總結經義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總結全經的要義,旨在令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的人,‘不生法相’。此經發起序中,須菩提問:‘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佛答:‘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隨即宣說:發菩提心的菩薩,要離相無住,不應取相,不應取法相,不應取非法相;以及發心無住,修因無住,證果無住;無非是欲令諸菩薩,離相無住,知見信解,悉皆如是。今佛說完此經,提出結論是:‘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正是首尾相應,開結一致。
‘一切法’,總括世出世間,十法界圣凡依正因果等法。‘如是’是總結前文所說:降心離相,無住生心,生心無住的般若真空妙理。菩薩必須修因無住,證果無住,…乃至無住亦無住,然后可以證入生佛平等,三諦圓融,實相般若的本體。所以凡是發菩提心的菩薩摩訶薩,對于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的理解,皆應該依據本經文中所說的般若真空妙理,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受持。
‘如是知’,是因聞佛說本經的文字般若,啟發正智,得知諸法緣生性空,而生起清凈的信心,修習空觀;觀宇宙萬有諸法,生滅無常,‘不實如空華’;不生分別取舍,而能離情去執。空觀成,斷見思煩惱,得一切智,能知真諦理。
‘如是見’,是起觀照般若,照見諸法,雖然緣生如幻,但十法界諸法,無不因果宛然,有善有惡,有凡有圣,有修有證,而修習假觀;無住生心,離相修善。假觀成,斷塵沙煩惱,得道種智,能見俗諦理。
‘如是信解’,是由信解本經所說般若真空妙理,由解起行,修習中觀;無住生心,生心無住,雙遮雙照。中觀成,斷無明煩惱,得一切種智,能解中道第一義空之理,親證實相般若之體。
無著論云:‘智依止奢摩它故知,依止毗缽舍那故見,此二依止三摩提故解。’即是說:知、見、解是圓修三觀所得的智慧。佛將知、見、解三字連在一起說,目的就是要發大心、修大行的菩薩,圓修三觀,圓斷三惑,圓得三智,圓解三諦理;進而圓證佛道三身,成就佛果三德。從因至果,皆如,皆是。
受持經者,若能如是知,即是佛知;可以內證真。若能如是見,即是佛見;可以外觀俗。若能如是信解,即可與般若真空智相應;終必證得三諦圓融的實相理。當然可以降伏其心,離相無住,一念不生。所以佛說:‘于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須菩提以下,是說明‘不生法相’的真義。‘法相’指十法界圣凡一切依正因果等法的現象。現象界的一切法相,原本不生不滅;只因眾生‘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幻相不住,時刻變異。六道眾生,生時相異,及其老、病、死時,其相更異。二乘圣人,有學相異,無學相亦異。菩薩三賢位時相異,十地,等覺,妙覺位之相亦異。諸佛降生人間,隨眾生的根機,現種種身相,說種種法門,機盡還滅;是現相異,說法異,住世異,入滅亦異。
正報如此,依報亦然;一切法無不因時節因緣而異。以其變異不住,故空無自性;以其空無自性,故徒有假名假相。眾生不解此假名的‘法相’,緣生性空,著相迷性,流轉六道,枉受生死;是以應身如來,隨順世俗因緣,而說‘法相’。但在如來的法身理體說:‘所言法相者,如來說非法相,是名法相’。此正顯示法身理體,非有相,亦非無相;非有相故,‘如來說非法相’,非無相故;‘是名法相’。菩薩若能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受持,才是真的不生法相。
當知:‘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猶如求兔角。’佛既然示現降生于人間,成道于人間,乃至說法,入滅都不離開人間,其施教的原則,就不會違背人間世俗知見。故順俗諦理,依因緣生法:‘言法相’,但順真諦理,則緣起性空,故:‘說非法相’,若順中道理,空有不二,則‘是名法相’。此正是本經所顯非空非有,亦空亦有,空有不二,事理圓融,性相不一不異的般若畢竟空。
我們讀誦受持金剛經的人,應該如佛所教而住,離一切相發菩提心,以無住心修六度萬行,不執有,不落空,順乎中道,修因證果,自利兼他,皆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結果,不但可以遠離凡夫所執著的四相,亦遠離二乘圣人所執著的‘法相’,以及遠離菩薩所執著的‘非法相’;如是不生四相,不生法相,不生非法相,甚至一念不生,即生實相。至此,妄想識心,自然降伏,真心不住而自住。此是佛最后結答須菩提所問:‘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的問題。
(六)流通分
1. 說經功德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于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德勝彼。
本經流通分,文分三段。此段是較量持經之福,其次是佛勸勉持經之人,最后一段是經家序述,法會大眾,聞經得益,信受奉行。
梵語阿僧祇,譯名無央數,今于阿僧祇之前,冠以無量,即是無量之無數,益顯其數之多。此經曾多次舉阿僧祇數,以及恒河沙數之恒河沙數的大千世界,內外財布施,以較量持經的功德,而且后后勝于前前,但如是眾多內外財布施,終不及持經福勝。現在,佛于結答須菩提的問題之后,又說:‘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其所得之福固然多;但‘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于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以顯法施功德,遠勝于內外財布施。
若然有人,于此經所說的般若真空妙理,信解受持,即使是少至四句偈等,亦能令自己降心無住,離相修善,終證菩提;若再進而為他人演說,令聞法者,啟發正智,開佛知見,悟實相理;則這種自利兼他的法施功德,豈是七寶布施可比?所以佛說:‘其福勝彼。’
佛最后仍然以無量寶施,較量持經功德,主要是勸導發菩提心的菩薩,勿貪戀有漏之福;不但要離相無住,行于內外財布施,同時還要實行法布施。果能財法二施以修福;又能不生法相,受持讀誦此經以修慧,如是福慧雙修,正是成佛的真因。何況更能‘為人演說’,以弘揚正法,續佛慧命,則其功德之大,又豈是七寶布施可比?
2.不取于相
云何人演說?不取于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佛于顯示持經、弘經功德之后,還殷勤囑咐持經、弘經的菩薩,在運用文字般若,為人演說的同時,一定要起觀照般若,照見真諦理;內不見有能說法之我,外不見有聽法之人,于其中間,亦無所說之法。如是三輪體空,用‘不生法相’之心,為人演說實相之法,不取于相,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始可與‘如如不動’的真如自性相應。
圓覺經言:‘種種取舍,皆是輪回。’又言:‘如來因地,修圓覺者,知是空華,即無輪回。’一切眾生所以流轉六道輪回,皆由取相。普通人取五欲塵勞之相,而執著我、人、眾生、壽者,墮于有漏凡夫。二乘人取涅槃清凈之相,而執著我、人、眾生、壽者,墮于定性聲聞。權乘菩薩取中道離二邊之相,而執著我、人、眾生、壽者,墮于權乘,不到寶所。此皆因不知,不見,不解本經所說般若真空妙理,而取于相,不能與如如不動的真如自性相應所致。
在楞嚴經中,佛責阿難:‘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至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性心失真,認物為己,輪回是中,自取流轉。’認物為己,就是執相迷性。一切眾生,皆因無明妄動,念念攀緣于六塵境界,執著取舍,以致遺失真如自性,顛倒行事,招致無量煩惱生死,輪回六道。若果不取于相,身心不為外境所動,反而能依如如理,起如如智;以如如智,照如如理。理如智如,一切皆如;則如如不動的真如自性,自然顯現。
能令真如自性顯現,功在‘不取于相’。可知不取于相,正是本經的要點,亦是般若真義。對于受持此經,為人演說的人,非常重要。因為不取,即不著相,不著相,則心不動;心不動,則無所住著。菩薩若能以無所住著之心,受特是經,又為人演說實相之法,自當契入真性如如不動的實相理體。
禪宗六祖慧能大師說:‘若心取相,若取法相,若取非法相,即有所住。心無所住,方是真如。’楞嚴經言:‘應當審觀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若于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因此佛于最后的一刻,仍然勸誡菩薩,受持是經為人演說,應該要有原則,不可以用取相的生滅心,為人演說;必須用‘不取于相’,而與‘如如不動’真性相應的不生不滅心,來為人演說此甚深般若。令聞經者,因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進而悟證實相般若。如是演說,才是真正的演說般若,才可以令聞法者獲得真實的利益。故佛教菩薩為人演說,不取于相,如如不動。
為甚么‘為人演說’,要‘不取于相,如如不動’呢?因為‘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所以不應該心生執著,而取于相。
有為法,概括十法界圣凡,一切現象諸法。世間現象界一切諸法,固然是由因緣生,緣生緣滅,生滅無常,屬于有為法。就是二乘圣人所住的化城,菩薩所趣向的寶所,甚至諸佛修福慧,種相好,成佛道,度眾生,仍然是有所作為,皆可以說是有為法。要而言之,除了如如不動的真如自性外,其他十法界圣凡依正諸法,包括菩薩修因,諸佛應化,皆有所作為,皆屬于有為法。
凡是有為法,皆虛偽不實,幻妄不真。故佛說:一切有為法皆如夢,用以譬喻我們的身心世界,以及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名利財富,皆如夢中所見的事物,夢時見有,夢醒即無。所謂:‘迷時明明有六趣,覺后空空無大千。’
圓覺經言:‘生死涅槃,猶如昨夢,無起無滅,無來無去;其所證者,無得無失,無取無舍;其能證者,無作無止,無生無滅。于此證中,無能無所,畢竟無證,亦無證者。’誦持此經深解義趣的菩薩,應當觀一切有為法,皆如夢境非真,其相虛妄,不生貪著,故能不取相,不動心,而與如如不動的真性相應。
如幻,指魔術所變現的一切事物,皆徒具形相,并無實體。用以譬喻眾生正報身心,依報世界,皆由善惡業力因緣招感,猶如魔術師,幻現諸色象,似有實無。
如泡,泡是雨水打在河水上,所引起的泡沫,一剎那間,便消失于無形;用以譬喻人的正報,生命短暫,無常迅速;人的依報,幻妄不真,瞬息萬變。
如影,影子根本就沒有實質,譬喻眾生六根對六塵,所生起的六種識心,皆是妄想分別,屬于真如自性的影子,本無所有。
如露,露是地上的水蒸氣,與草木接觸,再由冷風令其凝成草上露,天亮日出,溫度稍升,立即消逝。譬喻人生如朝露,無常迅速,終歸于空。
如電,陰陽電流接觸,打雷時引起電光一閃,立刻消失;譬喻人生于世,匆匆數十寒暑,亦不過是電火時光,轉瞬即逝。
‘如夢幻泡影’,是說明一切有為法的虛偽,徒有形象而無實體。‘如露亦如電’,是形容一切有為法的生滅迅速,剎那不停。
發心受持此經,又為人演說的菩薩,誠‘應作如是觀’。觀此六喻,而知一切有為法,無論是有情的眾生,或是無情的世界,皆緣生性空,猶如夢境之不真,如幻術之虛偽,如影子的不實;而且無常迅速,如水上泡,如朝間露,亦如電光一閃,剎那即逝,其相豈可取?何止其相不可取,即此空性,亦不可取。而能不取于相,不取于非相,不再執相迷性,反而能因相見性;開始覺悟般若真空妙理,降心無住,終于契證諸法實相的本體,與如如不動的真如自性相應,成就佛果無上菩提,才是釋尊特別說此‘金剛般若波羅密經’之目的。
3.時眾得益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這段經文,是阿難尊者及諸大阿羅漢,在結集佛經時,敘述般若會上,釋尊于第九會,說完此經時,與會大眾,聞法得益的情況。凡佛說法,例必有四眾,所謂發起眾,當機眾,結緣眾,影響眾。須菩提是本經的發起眾,亦是當機眾。
又本經是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會中比丘、比丘尼,是出家二眾,優婆塞、優婆夷,是在家二眾,以及天、人、阿修羅等三善道眾生,還有天龍八部中,人與非人等眾生,凡是發菩提心者,皆是發起眾及當機眾。
無論是發起眾,當機眾,或是結緣眾;不管是出家在家,或圣或凡,或人與非人等,凡是在般若第九會上,聞佛說法的弟子,當佛說完此‘金剛般若波羅密經’之時,皆心開意解,有得生善益者,有得滅惡益者,有得歡喜益者,亦有得入理益者。故無不皆大歡喜,增加信心,發愿受持般若大教,奉行般若畢竟空義,為他人演說此實相般若,以流通正法,令佛種不絕。故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