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要釋02
斌宗法師講述
【合釋】圣者觀自在菩薩,修習深妙般若,功行到了極點,證到究竟涅槃(彼岸)的時候,故曰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 丁二明所修行竟
丁三:明所觀境
【預釋】由前行深般若,故能照見五蘊皆空,但是這里所說的空并不是斷滅空,或邪見空。若斷滅空者:則無一切善惡因果可言,同時也不須要修一切福德善行,乃至莊嚴佛果。若邪見空者:邪見人所執之空,聞空解脫之法,則不行諸功德但欲得空,且認為究竟,是為邪見空。像這樣,則和那以為鹽能令諸食物味美,便認為鹽之自味必多,空炒鹽吃,堿劇傷口,自討苦吃的這一類癡人還有什么差別呢?楞伽經三曰:‘我說寧取人見如須彌山,不起無所有增上慢空見’。不墮‘斷滅’‘邪見’二空始可與言般若空義。然而般若空義的深奧,并非簡單可能盡致發揮的。茲略約二義預為說明:
一、就方便門中說(屬事方面):空是虛妄不實的意思,因為字宙萬有,皆依眾緣所成,是一種生滅無常之幻相,沒有實在的自體,故謂之空。大論六曰:‘因緣生法是名空相’。根據這句話就可以證明空是緣生不實的意思。二、約真實門中說(屬理方面):‘空’指真空實相之第一義空,謂五蘊虛妄相中當體即是真空實相。非偽為真,離相曰空,以真如理性離一切迷情妄相(雖離一切迷情妄相,而一切迷情妄相當體即是真空實相),故曰真空。‘實相’是對幻相說,幻相假現故說有(假相名幻有),實相無相故說空(實相本空寂),雖空而自性不無,所謂無相無不相,故名實相。總之萬有緣生非實,此為虛妄之空,萬有當體即真,此為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即是實相,實相即是真如佛性,亦即涅槃妙心。觀佛三昧經曰:‘真如實相,第一義空’;涅槃經十七云:‘佛性名第一義空’;三藏法數四十六曰:‘涅槃之法空無有相,是為第一義空’。此則佛性,真如,實相,涅槃,皆為空之異名,今取實相解釋空義,這是有所根據的。此則對于第一義空就是實相,實相就是第一義空的道理更無可疑了。當知,虛妄之空,是般若之消極的破壞作用;第一義空,是般若之積極的建設方面(以下經文中凡談空者皆依此二義)。
按前一屬漸門,后一屬頓門,般若正義當取后者——第一義空。雖然如是,但對小乘人說法,則當用前一說(虛妄不實之空),對大乘人說法,當用后一說(真空實相之空),方合如來隨機施教之旨。語云:‘藥不分粗妙,貴在對癥;法無論淺深,要在投機’。這是確實的話。
同時又要知道照見蘊空一句即是入實相般若之微妙觀門,合上行深般若二句,可為全經之要髓,學者幸勿忽略。!
照見五蘊皆空,(照見是能觀之智,五蘊是所觀之境。一切眾生皆為五蘊身心所迷,以致生死無盡,故本經首先以照見皆空一句以警覺之!令其仔細觀察身心二法皆從虛妄因緣而生,既能識破妄源自然不被所迷而獲到解脫矣。)
【分釋】照是觀照。見即徹見。當觀之時叫做照,了了證理謂之見(照為三智之用,見為五眼之用)。又照即般若智照,不是凡夫黏妄發光之妄照。見即圓明真見,非同凡夫隨塵流轉之妄見。
五蘊就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蘊’是積聚義,究竟積聚什么?即是積聚五法——色受想行識,為原素而成眾生;積聚三惑——見思、塵沙、無明之煩惱而受生死。又名五陰(新譯五蘊,舊譯五陰),陰是遮蔽義,是說這五法能夠遮蔽吾人本覺真心,使之不得顯現故。說詳細一點,五蘊于每一蘊當中都有他的獨具本能——積聚。色蘊,是由四大五根和合積聚而成身。受蘊,是由五識與五塵和合積聚而有受(眼受色,耳受聲,鼻受香……)。想蘊,是由意識與六塵和合積聚而有想(意識著色想色,著聲想聲……)。行蘊,意識思維塵境造作善惡諸業,念念不停和合積聚以為行。識蘊,是了別諸法之本體,執持一切染凈種子,和合積聚以為識。
扼要的說:‘色’以集合而有,‘受’以接觸而成,‘想’以緣影而生,‘行’以遍計而名,‘識’以了別為相。茲再詳細說明如下:
一、‘色蘊’,是質礙義,凡有形質,有障礙者都叫做色。遠指世界一切萬物為外色,近指吾人目前四大肉體為內色,乃至虛空等都屬色法所攝。概括的說有三種:(1)可見可對色——如顏色方面的青黃赤白等之顯色,形狀方面的長短方圓等之形色,動作方面的取舍屈伸等之表色,這都是有形質,眼可看得到的,故謂之可見可對色。(2)不可見可對色——如聲、香、味,它雖不可以眼見,然而耳鼻舌,都有接受的可能,故謂之不可見可對色。(3)不可見無可對色,又名無表色(雖分別明了,而無可表對,故云無表;雖無所表示,而于所緣境執著不忘,故謂之色)——即指第六法塵,既不可以眼見,又不可以耳鼻舌接觸,故謂之不可見不可對色。現在單取吾人地水火風四原素所構成之色身而言。
二、‘受蘊’,受是領納義,即對境而承受事物之心之作用者,謂內之五根對外之五塵而起五識去領納一切境界,受順境叫做樂受,則能引起貪心;受逆境叫做苦受,則能引起嗔心;受不樂不苦境叫做中庸受,則能引起癡心;這叫做受,即指前五識(因五識受力偏強故。本來受蘊具足六受,通于六識,今欲以四蘊分配八識,故文中單明五受,將法塵一受攝于想蘊之內。又在眼等五識領納順境時謂之樂受,如在意識領納者則謂之喜受。在眼等五識領納逆境時謂之苦受。若在意識領納者則謂之憂受。苦樂二受弱,屬前五識所攝,因前五識想力弱故,憂喜二受強,屬第六識攝,因六識想力強故)。
三、‘想蘊’,想是想像義,即對境而想像事物之心之作用者,謂對于已受境界,重加分別想像,這叫做想,指第六識(六識想力最大故)。
四、‘行蘊’,行是遷流造作義,常緣過去現在未來一切善惡之心之作用者,前滅后生,念念不停,所以叫做行,指第七識意根(七識思力極勝故)。
五、‘識蘊’,識是了別義,體則八識心王,即對境而了別識知事物之心之本體者,能別諸識性境,執持一切種子,及一期壽命,指第八阿賴耶識(八識執持全身,若無八識見分映在諸根,則前七識,皆無了別功能。在小乘宗中唯明眼等六識,大乘宗中則明八識)。
總之‘色’是物質的一切現象。受等四者,是精神的一種作用——‘受’是塵境接觸所生之感覺(有苦受,樂受);‘想’是取境分別之知覺;‘行’有造作思慮的作用;‘識’是統一前四之心力(八識均有了別的功能:前六識了別一切事相,故六識又名分別事識,即分別色等六境(第六識兼緣法塵);七識了別一切妄相,緣過去五塵落射影子;八識了別真實自體,常能了別自識所現之境)。此五蘊若在有情界征之,色蘊屬生理,是父母所生的四大假合之身;余四蘊屬心理,乃觸境所起的幻妄之心。色蘊為生理上的現實生命體,已如上說。受等四蘊則相當于心理學上所說的感情(受),觀念(想),意志(行),認識(識)的道理相同。
依五蘊相生之次第當云:識、受、想、行、色,這是怎么說?由于有了‘識’心然后才有領‘受’;有了領受,然后才有‘想’像;有了想像,然后才有造作(行);依所造業,然后才感得‘色’身。今以色蘊列先者,意謂色蘊粗相易生執著;此蘊乃我執之大本,萬惡的淵源,眾生執之堅固難破,若此執一破,則其余諸執皆可迎刃而解,有這種意思故色蘊列在先。
以上五蘊的內容總算略略講完了,現在再來說明五蘊為什么皆空的意思?說一句簡單話:因此五蘊身心,皆是因緣所生法,所謂色從四大假合而有,受想行識由妄想分別而有,究竟沒有實體,無一不空,故曰皆空。維摩經說:‘諸法究竟無所有是空義’。若詳細言之:總觀三界萬有不外色心二種,色屬物質的,心屬精神的。
先就物質方面言:凡宇宙間所有的一切形形色色,都屬物質的現象,外而山河國土,內而身體形骸,那一件是真實的呢?世人迷故妄生執著,認為實法實我,茲單約吾人這個軀殼來說,它根本是由地水火風四大要素組織而成的,元無自體,焉有實我,骨肉爪發之堅質屬地;汗血津液之濕者屬水;周身暖氣屬火;呼吸動轉屬風。四大和合而身生,分散而身滅,成壞無常,虛妄不實。試看!死時此身潰爛無存,骨肉歸地,濕性歸水,暖氣歸火,呼吸歸風,此時身在那里?所謂我者究竟安在□圓覺經云:‘四大各離,今此妄身,當在何處’?故謂之空(此約預釋文中虛妄不實之空義以明色蘊)。再進一步說,并不待死后四大分裂始說它是空,就是未死時,四大假合莫不當體即空。
次就精神方面言:凡舉心動念,都屬精神的作用,佛經說為六識妄心。此心之生起,亦須藉眾緣——六根,六塵之和合,虛妄不實,況且剎那生滅,轉變無常,當根塵不偶,一念未生之時,那末,誰去領受(受蘊),誰去想像(想蘊),誰去貪念(行蘊),誰去了別(識蘊)。據此則知受等妄心皆因對境而有,所對之色蘊既空,則能對之四蘊自無,因此受想行識,亦莫不一一皆空,故曰五蘊皆空(此約預釋文中虛妄不實之空義,以明受想行識四蘊)。
統起來說世間一切諸法,或大或小,是心是色,皆是仗因托緣所生起的,幻化不實,緣聚即生,緣散即滅。既從因緣而生而滅,則其未生時本空,既滅時亦空,就是未滅時也不過是空體上一時所有的幻相罷了;是故一切諸法畢竟皆空。凡夫迷故執為實有,菩薩悟故了達皆空。大般若經有一段譬喻五蘊幻妄不實的文,現在把它錄出來做參考,文云:‘色’如聚沫(色指吾人的身體,沫即水沫,謂因風吹水成沫,虛有相狀,體本不實,且瞬息即滅;以喻眾生色身四大假合亦如聚沫虛假不實)。‘受’如水泡(水泡即浮漚也,謂水因風動,或被物擊,忽爾成泡,須臾即沒;以喻眾生所受苦樂諸事,亦如水泡起滅無常)。‘想’如陽焰(陽焰就是日光,春日遠望曠野,日光發焰,如水溶漾,而實非水,渴迷者想為水故。楞伽經二曰:‘譬如群鹿,為渴所迫,見春時焰,而作水想,迷亂馳趣,不知非水,水不可得,渴愛因緣,妄起此想’;以喻眾生妄想不實,亦如陽焰)。‘行’如芭蕉(芭蕉其體危脆,無有堅實;以喻眾生妄念遷流,造作諸行,亦如芭蕉虛脆而無堅實)。‘識’如幻事(幻事即幻術之事,謂幻師以幻術力現出種種幻事,如咒土生瓜,符水化魚等,皆幻力所成,本非實有;以喻眾生識心分別諸法皆屬妄想)。
總之,空的意義在破我執——自性見,的一種說法。簡言之,‘空’就是叫我們不執著,并非一切都沒有的。假使不善體會它,而妄著于空則成為厭世趨空者——逃避現實——或者空得連飯也不吃,衣也不穿,那還要得嗎?這是沒正確了解到空的意義的呵!像這樣,一有了差錯是會墮于撥無因果的邪見坑去,那就太可憐了!以上皆約事方面解釋空義。茲再約理方面釋之:菩薩行深般若工夫得力,圣智現前,徹見諸法如實之相,五蘊當體一一皆是真空實相,內而身心,外而世界,一切萬象,豁然空寂,了無一物可得。這種道理很深奧,當舉一喻:譬如大海水上所起的波浪,雖是一種聚沫現象,虛妄不實,然而當體即水,象雖是妄而體本真。今此五蘊乃吾人真心體上所幻現之影子,雖虛妄不實,而當體即是真心實相;字宙萬有的現象乃吾人心上所起之波浪也。五蘊當體即是真空實相,就是這個意思。百丈禪師云:‘但離妄緣,即如如佛’(如如佛即是真空實相)。金剛經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楞嚴經云:‘陰入處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又云:‘觀相元妄,無可指陳,觀性元真,唯妙覺明’。故曰照見五蘊皆空(此約預釋文中,真空實相,第一義空,以明五蘊皆空)。要而言之,五蘊之相是幻有——虛妄,五蘊之體是真空,眾生妄心分別則妄見五蘊而遺真空,菩薩用般若智照則顯真空而亡五蘊;以五蘊幻相當體即是真空故。雖說幻有能蔽真空,故幻有現而真空之理隱而不見(迷);然而幻有不礙真空,故真空一顯,則幻有之相即亡(悟)。
這里有個問題很值得研究的!所謂‘照見五蘊皆空’,究竟空的什么?是空相,還是空性呢?通常的解釋是說空五蘊之相,這卻有點不穩妥!前面不是說過嗎,五蘊因緣和合所生之法,本無自性,因無自性故說空,并不是連假相也沒有的,這是義理上之空,非滅無之空。顯揚圣教論云:‘推求諸法不見自性,非一切種都無所得’。或者有人說是空性的,那更不能成立理論,因為無自性故說空,如果有自性,怎么可以說它是空呢?這是很明顯的道理。或再有人說:你自己說過——‘照見五蘊相中當體即是真空實相’,那末真空實相即是五蘊的自性了。這更不要弄錯!當體即是真空實相,并不是說真空實相,就是它的自性,既云實相,即不可空,因為真空實相,乃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是不生不滅,無所謂空不空的;如果可空的話,那怎能稱為真空實相,這是值得考慮的!總之,所謂空者,當以五蘊無自性故說空為正確。唐法月譯本作:‘照見五蘊自性皆空’(空就是無的意思,不過這是約方便門中的解釋,若約實相門中那就不這樣了)。這句話要使它明白一些,當作‘照見五蘊皆無自性’,則格外明了矣。自性,就是‘我’的意思,無自性即無我性。為什么五蘊沒有我性呢?這卻要先明白我的定義,然后才能解決這問題。‘我’含義有二:
一、是自主義,二、是自在義,有自主和自在才能說有我。試問:這五蘊緣起虛妄之法,可由我們作得主嗎?能夠永恒自在不變嗎?我想對于佛法稍有認識的人,都能絕對否認的,所以本講義說:‘四大假合,虛妄之身本無實我,受想行識皆是自心幻現影子,本無自體,剎那生滅,轉變無常’。因為沒有實在的‘我性’故說它是空。據此則知所空的是我性——自性,并不是連緣起的五蘊相一并空之,否則便成滅色取空的毛病,實違乎般若所明的空義,因為般若的空乃在空一切法的自性,并不廢緣起的假名,所謂自性空,而不礙緣起有,如是方合正義。大般若云:‘一切法自性空’(諸法無自性)。
要而言之,五蘊緣生之法是無常,以無常故有苦,有苦故無我,無我故說空。于中欲不無常,不苦,終不可得,即此可知它是沒有‘自主’,和‘自在’的我性,所以說‘五蘊皆空’。它——五蘊,如果有自性,則能自主,自在,就不應無常,也不應有苦,自然不該說它是空了。當知這五蘊并不是有什么法能滅它而使之空,實則自性本空,經云:‘色自性空,不由空故(不由滅色而后始空)’。講到這里,我想大家對于五蘊無自性故說空的道理大概可以明白無疑了。雜阿含經卷五大正藏編目第一一○,有一段說明五蘊無自性,無自主的文,講的非常透徹,因避煩不錄,須者請自檢閱。
這五蘊幻法,本同水月空華沒有實體,可是迷昧的眾生,不識皆空之理,妄生執著,今用般若勝慧去觀照它,即就現前身心著手,觀此幻軀離四大假合之外別無有我,當體即空;觀此一念妄想起處,沒有自性,當體即真。如是五蘊既空,身心解脫,則實相般若現前,然而不能頓超生死,立登彼岸,絕對沒有這回事的,般若之功力可謂廣大極了!
現在再來說個譬喻:五蘊如室,煩惱如門,執著如鎖,真空實相如室內物,般若如鑰匙,觀法如開鎖方法,觀照如開鎖,見室內物如證實相,眾生自無始劫來,積集許多煩惱,生出種種執著,將這真空實相長為關閉在五蘊室內,非僅不肯去開取發掘,且亦不知開的所在和方法。吾人要是能夠依般若去努力真修,就是用般若妙觀鑰匙去打開執著鎖,辟破煩惱門,通達五蘊室,而發見久為鎖閉的真空妙理的微妙寶物。要知道這時候,得大受用,其愉快的心情,微妙的境界,是任何人都說不出來的!(當在開鎖之時謂之照,鎖開門辟室內物顯謂之見。)以吾人具有種種執著鎖,而此般若妙法,就是天下的要妙鑰匙,能善用之,包管你無鎖不開,無門不辟,學者當向此著力!
【合釋】圣者觀自在菩薩,用般若甚深勝慧,觀察到四大構成的軀殼(色蘊),和心理作用的受想行識,都是緣生無性,當體即空。故曰照見五蘊皆空。
五∥┌色—即人身之四大,五根為內色,世界五塵為外色。此一屬色法(迷色少,
∥│ 故合而不開)。
蘊∥├受—五根中之五識,領納五塵之現境,即前五識。
∥├想—分別五塵緣影之妄想,即第六意識。
表∥├行—執第八識見分為我,念念不停,即第七識意根。
∥└識—唯了諸識性境,為一切善惡種子所依即第八識。以上四者屬心法(迷心
多,故開為四)。
丁三明所觀境竟
丁四:明所得益
度一切苦厄。(由前照見五蘊皆空故能度一切苦厄)
【分釋】度,是度脫。一切,是賅括之詞,表示世間痛苦與災難的事是無量無邊,故以一切二字賅括之。苦,是苦惱,能逼迫身心。厄,是災厄,即指禍患險難言。六道生死等苦是大禍患;一念差錯墮落三途最為險難。所言一切苦厄者:根本不出‘分段’、‘變易’、二種生死苦(注三)。變易是界外圣者所受的生死,分段是六道凡夫所受的生死,如果沒有生死,那就沒有一切苦厄了。茲單就人方面來講,其中所具的苦已是不可言喻,況三惡道呢?現在來略說三苦、和八苦的意思。什么是三苦?
一、苦苦——受有漏之身,眾苦交聚已名為苦,更加天災人禍,一切惡環境的逼迫等苦故曰苦苦。二、壞苦——由樂事之去而生苦惱者,所謂樂極生悲,如富貴子弟一旦失敗所受的苦,曰壞苦。三、行苦——行是遷變的意思,由身心環境轉變無常所生之苦,曰行苦(有漏之法,常不安穩。如幼而轉老,壯而忽病,生而忽死,此皆無常轉變所生之苦)。
總之遇逆境的苦受時唯苦無樂,為之苦苦。遇順境的樂受時,樂去生悲,為之壞苦。于不苦不樂中,受無常轉變身心不安,為之行苦。若詳細言之:‘苦苦’指人及修羅、地獄、餓鬼、畜生所受之苦。‘壞苦’乃欲界六天及色界四禪天人所受之苦。天上雖比人間快樂得多,如六欲天人(四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受衣食隨意,宮殿莊嚴之樂,唯其是有漏十善所感,終有福盡墜落之日,且有五衰相現(一、衣裳垢膩,二、頭上花萎,三、身體臭穢,四、腋下汗出,五、不樂本座),其時痛苦非常。涅槃經云‘天上雖無大苦惱事,然五衰相現極受大苦,與地獄同’。至于色界初禪天得離生喜樂定之樂,二禪天得定生喜樂定之樂,三禪天得離喜妙樂定之樂,四禪天得舍念清凈定之樂,此乃世間有漏禪定所感,亦有敗壞可能,當其定壞之時,生大苦惱,隨念墮落,這就是壞苦。‘行苦’乃無色界四空天人所受的苦。此天修四空定,皆厭動趣寂,無色質之累,有空定之樂,就其最高的非想非非想天來說,他們依禪定力,能夠壓伏此心(六識)八萬四千大劫不動,但至八萬三千九百九十九劫半,壽滿定盡之時,此心漸起,流動不息,終究墮落輪回,爾時生大懊惱如箭入體,其痛苦倍于常情!智論云:‘上二界死時,生大懊惱,甚于下界,譬如極高之處,墮落碎爛’。據此則他們所受的苦不說可知。雖未墮落,也不免常受行陰(七識),念念遷流之苦,故曰行苦。古人所謂‘欲界具三苦,色界無苦苦,無色界唯行苦’,就是這個意思。
其次八苦是什么?列表如下:
┌一、生苦————在母胎中,如囚牢獄。
│二、老苦————力弱形枯,神衰智鈍。
│三、病苦————諸根痛患,坐臥不安。
八苦┤四、死苦————四大分離,抽筋拆骨。
│五、愛別離苦——眷屬恩愛,生離死別。
│六、求不得苦——事不稱心,欲得偏失。
│七、怨憎會苦——冤家會遇,如眼中釘。
└八、五陰熾盛苦—五陰煩惱,如火熾然,焚燒身心(前七苦外所有其他諸苦
皆收攝在此苦之中)。
八苦前四屬身(由身發生故),后三屬心(由心發生故),最后一苦,總括身心。又前七苦是別,別指一種而言,乃過去所感之果。后一苦是總,總括身心諸苦而說,乃現在起心動作,為未來得苦之因。因果牽連,相續不斷,無期痛苦,何日解脫?能依般若而修,即可度脫!此外還有三災苦,八難苦,十苦,百苦,乃至無量諸苦,說不能盡。然而使我們感這一切苦厄的終究是誰?溯本追源——皆由一切眾生迷執五蘊,認此幻妄身心為實我,演成我執牢不可破,由我執故而起貪戀取著,其病源就在不能照見蘊空這一點。若再切實的說:原因皆由不了色蘊非實,故對境貪戀,由領受而想相,依想相而造業,由業牽識而受生死,因受生死,故有一切苦厄。菩薩用般若無相觀,觀此五蘊身心皆是緣生無性,當體即空。于是,則自然沒有自私自我的顛倒執著而去廣造一切不合理的惡業的哩!惡業是苦因,生死為一切苦本,今既無苦因,則生死永斷,自不受一切苦厄,所謂既無原因,安有結果。以菩薩能空五蘊故能度脫一切苦厄。如色蘊空,則能度脫八苦中依身所生的前四苦。受想行識四蘊空,則能度脫八苦中依心所生的后四苦。當知五蘊既空則貪嗔等之煩惱無由生起,那怎會去妄造那些五逆十惡的三途惡因?于是非僅度脫人間的苦厄,則連地獄、餓鬼、畜生的三途苦果也都沒有了。尤其不造一切惡因,自無一切苦果,則諸天災人禍的一切苦厄終沒有他的份兒,這就是度一切苦厄的意思。同時又要知道到底誰在驅使著這五蘊去造那些苦惱和災厄的事出來的呢?主動者就是——三惑煩惱(被三惑煩惱所蔽故不能照見蘊空)!凡夫被見思煩惱所蔽,于五蘊,十二入,十八界,而起我執,招分段生死苦。二乘被塵沙煩惱所蔽,于四諦,十二因緣起偏空法執;權教菩薩被無明煩惱所蔽,于六度起幻有之法執,招變易生死苦。今菩薩行深般若觀智明了,非僅照見五蘊皆空,就是四諦十二因緣以及六度等法,無不當下一一照見皆空。即下文所謂是故空中無色……無智亦無得(今經僅言照見五蘊者是文之簡略耳,據理應云照見五蘊等‘等于十八界,四諦十二因緣,智得’皆空,方與下文是故空中無色……無智無得,互相照應,故筆者在這里預先總為標出以收釋一切苦厄句,否則一切苦厄僅指凡夫分段生死罷了;這是不合乎般若大乘教義的。按義凈三藏譯本則照見五蘊下有一‘等’字。唐窺基大師心經幽贊,及靖邁的心經疏均有一等字,這是很值得研究的)。以五蘊、界(十八界),入(十二入)空,而六道之迷情破,則見思惑斷,度脫分段生死,四諦因緣空,而二乘之執見亡,則塵沙惑斷;無智無得,而十方菩薩成,三世諸佛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證,則無明惑斷,而度脫變易生死。三惑圓斷,二死永亡,還有甚么一切苦厄可言呢?蓋煩惱如黑暗,般若如燈燭,以燭照暗,暗無不除,般若照時惑無不消!三惑為造業感苦之本,根本既滅,苦果自亡,一切苦厄自然度脫無余。總之迷時妄見諸相為實有而起貪著為凡夫,故有一切苦厄;悟時徹見諸法皆空,不生取著為菩薩,故無一切苦厄。
統上所說,般若能觀為智,五蘊所觀為境;修觀結果是空,所獲益處是自在和度一切苦厄。自在約得樂方面說,度苦約離苦方面說。
講到這里我再來說個最淺顯的譬喻作結論:心——實相,如天上明月,五蘊如水底月影,小孩無知,不知月在天上,以為月在水底,心起貪愛,持器撈取,或入水捉摸,非但不能得之,且有失足墮水之險(此即苦厄);此喻愚癡凡夫,不識本具佛性,妄認五蘊幻法為實我,造業受報。若成人者,則了知可愛之月乃在天上,盡可逍遙月下,任意幽賞,何等愉快!全無險難(即度一切苦厄);此喻菩薩行深般若,能照見蘊空度一切苦厄。還有一個譬喻:五蘊虛妄之法,好像圖畫上的山水人物,戲劇中之王侯將相;智者,了知畫是假設,戲是假演,自然不以紙上之山水人物,臺上的王侯將相,認為實事實物,于中生是生非。然而癡人則事事認為真實,于中顛倒取著,胡鬧是非。智者喻菩薩具般若妙智,故能照見五蘊皆空。癡人喻在迷凡夫,因無智慧故于五蘊幻法妄生取著,妄造惡業,妄受苦報,故有一切苦厄。
【合釋】五蘊身心為一切眾生造業受苦的總根源,現在既空了它,自然沒有一切苦厄的產生,故曰度一切苦厄。丁四明所得益竟(丙初總示文至此完)。
┌丁初:遣執
丙二:詳明般若真空實義分四┼丁二:顯性
├丁三:破妄
└丁四:證果
今初:遣執
(上文略明五蘊皆空之理,今更廣為發揮,并示三觀之法以遣諸執)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舍利子是本經的當機,所以觀自在菩薩在要說法前,先招呼他一聲以提醒他的注意。尤其是般若甚深奧義,菩薩欲暢宣之,唯非上智之人不可與言,故特呼佛弟子中智慧第一的舍利弗而告之。按法月譯本云:‘于是觀自在菩薩,以三昧力,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蘊自性皆空……從三昧起即告慧命舍利弗!菩薩有般若波羅密多心……汝今諦聽善思念之!我當為汝分別解說……’。
【分釋】舍利子,是人名,就是舍利弗(為南天竺波羅門提舍之子,字優波提舍,號舍利弗)。‘弗’是梵語,譯為子,舍利譯為ご鷺,合言之為ご鷺子;現在稱為舍利子者,乃華梵合稱。舍利是印度的一種美眼鳥,其母眼似之,因此名為舍利;尊者連母立名故稱為舍利子(謂舍利之子也)。
色不異空,‘色’指身暨宇宙一切萬有的現象。‘不異’,異字除作各異的解釋外,還可作離字解。‘空’有二義,前文曾經說過了。現在先來把這四句文義略釋一下:
緣起假象謂之‘色’,緣生無性謂之‘空’;雖有假象都無實體故言‘不異’。所謂色雖分明顯現而無實體,故說色不異空;雖無實體,而分明顯現,故說空不異色。一切色法皆藉眾緣而生起,本無自性,非色滅而后始空,即存在時亦不過一種幻相,莫不當體即空,故說色即是空;依性空而幻生一切萬有的色法,則性空便為一切色法之本體,故說空即是色。以上所說是約緣起性空義(一、由因‘緣’和合生‘起’之法,皆無自‘性’,其體本‘空’,故云緣起性空。此空字作虛妄不實解。二、謂一切‘緣起’諸法,皆依真空理體而生起,當體——其‘性’——即是真‘空’,故云緣起性空。此空字指真空。今取虛妄之空釋之)。今再略為申明:
何謂緣起?何謂性空?須知世間一切事事物物,莫不全由各自需要之種種條件——緣,組合而生起,這叫做緣起。一切事物既皆仗因托緣而生,自然沒有實在不變的個性,因此說為性空。以其沒有不變的自性,所以才能在一定的場合下,而和合產生另一種的事物——例如木經火燒則成炭,泥經窯煉則成瓦,或磚。它——一切事物,如果有自性的話,那就永恒不變了。所以不能永恒不變,就是沒有自性,因無自性故能緣起(幻生一切事物),因緣起故說性空。這便是‘色不異空’等四句的道理。括要的說:因緣起而性空——‘色不異空’,依性空而緣起——‘空不異色’;緣起無自性當體即性空——‘色即是空’,性空為緣起所依即是緣起之本體——‘空即是色’。亦即所謂:緣生無性(有而非有)——色不異空;無性緣生(空而不空)——空不異色。緣生而無性,無性而緣生(即有即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約虛妄不實以明空義)。
中論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緣起),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義(性空)。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緣起即性空),若無空義者,一切法不成(性空即緣起)。這句偈可謂揭破緣起性空的秘密(以上約不異解)。又緣起不能離開性空,因其性空故能幻現一切萬有的假象——色不離空,性空亦不能離開一切萬有的現象,以其沒有一切萬有的現象,便不能顯示性空——空不離色(此約不離解釋)。大般若經云:‘菩薩摩訶薩,行深般若波羅密多,不應于色求(色不異空),不應于受想行識求(受想行識不異空),不應離色求(色即是空),不應離受想行識求(受想行識即是空)’。
一切眾生迷此五蘊身心,不能了悟一切緣起性空之理,依緣起因果而為雜染的流轉,因是生死無盡,如能依般若觀法而修便可度脫生死。
以上乃就緣起性空以釋‘色不異空’等的四句道理。茲再約真如(即真空實相)緣起申明之:真如乃法界平等的一大理性,宇宙萬有是緣起的一大系統。真如一念活動而成宇宙萬有之現象,宇宙萬有之生起皆依真如實相為本體;真如為能緣起,萬有為所緣起,能緣起之真如舉體一動,即成所緣起之萬有。一切諸法既皆依真如而生起,則宇宙萬有無非真如體上之現象,當體即是真如;而真如理性即是宇宙萬有之本體,舉體不離現象。至于五蘊身心豈能逃此例外,也莫不是真如體上的一種現象,當體即是真如;象雖生滅無常,體則常住不變。萬象是從其形相存在上而言,真如是從其性體靈妙上而言,絕對平等不生不滅之真如理性,永為一切萬有現象所依的本體,據此則真如與萬有并非別物,只要吾人能直下承認幻象當體即是真如就夠了。
如果明白了上面所說的道理,則宇宙萬有終不能離于真如而獨有的,正如萬物不能離于虛空而別存在;所謂緣起不離真如,故曰色不異空。而平等真如亦不拒絕萬有隨緣之用,正如廣大的虛空并不拒絕萬象的發揮;所謂真如不礙緣起,故曰空不異色。萬有既依真如而生起,當體即是真如,故曰色即是空。真如既為萬有之所依,即是萬有之本體,故曰空即是色。要之:萬有依真如而成立——色不異空,真如為萬有之所依——空不異色;萬有當體即是真如——色即是空,真如即是萬有之本體——空即是色。唐譯起信論云:‘一切法不異真如’。此則可為五蘊不異真如,真如不異五蘊,五蘊即是真如,真如即是五蘊;乃至真如即是諸法實相的一種鐵證(以上約真空實相的第一義空以明空義)。
先說‘不異’二句是除執,即打破舊思想;后說‘即是’二句是進取,即改立新觀念。因其‘不異’故能離一切相(不著一切法);因其‘即是’故能即一切法(不廢一切法)。金剛經云:‘所言一切法,即非一切法(不異),是故名一切法(即是)’。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不異),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即是)’。上面所引的幾句話對于‘不異’和‘即是’的道理,說得非常透徹之至。又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實與‘心外無法,法外無心;隨緣不變,不變隨緣’的意思相同。以心外無法故說空即是色,以法外無心故說色即是空。以隨緣不變故云色即是空,以不變隨緣故云空即是色。又色不異空,即非有相,空不異色,即非無相,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非法相亦非非法相。
總上是發揮性相不離,空有不二的道理。先明‘不異’是漸義,以其既云不異,則分明色與空是兩個,不過性質相同耳。因而更進一層明‘即是’,是圓義,此則色與空融為一片無二無別矣,這才合乎般若第一義空。我們如能依觀照般若,以體會諸法如實之相,當體即是真如,則為菩薩究竟解脫;若迷乎此理,逐境生滅,顛倒執著,即是凡夫長處沉淪。
這部心經純以觀照般若為宗旨,實相般若為歸趣,因此有再約三觀發揮的必要。
凡夫不知緣起性空之理,處處執著,故用空觀照之,了達諸法當體皆空,故說色不異空。這是攝用歸體的道理。
二乘人雖能了達諸法皆空之理,可是我執已破,而空執未忘,飲三昧酒,墮無為坑,一味耽空滯寂,觀三界如牢獄,視眾生如冤家,不肯出來救度眾生,只是獨善其身,成自了漢,對于進取上乘,求無上道的這些事自不消說。因此常被佛呵斥說:‘焦芽敗種,永無成佛之機’。今用假觀照之,了知真空理體并非離了一切諸相之外而別有者,何妨即諸相而見真空,故說空不異色。這是從體起用的道理。
權教菩薩,雖能入空證道,出假度生,唯其入空時,認為有理可證,這是證道的一種執著;尤于出假時,認為有生可度,這是度生的一種執著;根本是在空法未忘,不能圓融中道之所使然。今以中觀照之,于入空證道時,則能不著于空,同時亦能出假度生;于出假度生時,則能不住于相,同時亦能入空證道。能夠入無入相,出無出相,空既不空,假亦非假,色空平等,二邊叵得,當體即空——色不異空,即假——空不異色,即中——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自然而然地雖念念度生,而不見有生可度,心心求佛而不見有佛可求。于是則無證亦無度,雖無證無度,而終日如是度,如是證,空假圓融,色空無礙,故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這是體用和融,色空不二的道理。
要知道若色異于空者,則失了妙體,空異于色者,則失了妙用;色空不相即者,則體用隔礙,不能圓融。當在色時能夠隨緣不變,處空時能夠不變隨緣;雖用色而能忘色,證空而能忘空,自無離色覓空和執空廢色之毛病的發生。于是則與實相般若相應矣!因此故詳明三種觀法。總之,歷無法時則名為空,歷有法時則名為假,歷二邊(空假)不住時則名為中。始終心要說:‘真諦者泯一切法(空觀),俗諦者立一切法(假觀),中諦者統一切法(中觀)’(就性德之理而言,謂之三諦;就修德之智而言,為之三觀)。若無空觀則何顯法身之本體,怎能脫俗入道;若無假觀則何顯法身之妙用,怎能入世度生;若無中觀則何顯法身的體用不二,焉能去二邊相,而證圓滿的中道。大矣哉!三觀不可得而思議也!
上來初說色不異空,是破凡夫著有之我執,當修空觀。次說空不異色,是破二乘著空之法執,當修假觀。雖然說了色空不離不異的道理,尤恐其不能圓融相即,故后又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中道妙理,以破權教菩薩的空假二邊之執,令其修中觀。這色不異空等的道理很深奧,我來說一個譬喻比較容易明白。
比方有人依金制器(金喻真空器喻色),則有釵簪或手環,頸煉等的差別器相出現,雖形式宛然,實則沒有自體,這是怎樣說?因為它們一離了金的本身,就不成立了。可是相雖是假,體即是金。基于此點,則非僅不能廢金而別求器之存在,同時也不必毀諸器而別尋金的本體,當即器見金,即金是器。要在能認識金之平等相,不去取著器的差別相,則器器皆金,自無金器的顛倒是非之發生。今會通之,所謂:器不異金(器無自體依金成故),金不異器(金為器之本體故),器即是金(器既依金而成,當體即金),金即是器(金既為器所依即是器之本體)。亦可取波水喻之:波喻色,水喻空。波浪依水而成,當體即水,則波不異水;水為波之體,全相是水,則水不異波。如是波即是水,水即是波。既知波浪即水,則不必撥波覓水;水即是波,則不致昧水逐波。一旦風息波平全體是水,就是未平時亦莫不當體即水。知道這種道理,則色空和融而不隔礙,相即而不相離了(水遇風則起浪,心應緣即生色,波浪是幻相起滅無常;水是本體乃湛然不變。波浪雖幻而當體即水。色心的道理推例可知)。
眾生迷真執妄,似昧水逐波,所以隨業輪轉于六道而不息;諸佛菩薩了妄即真,似知波是水,所以應緣示生于十界而無礙。
現在不厭麻煩,再作一最切近而淺顯的說明:色即物質,空指精神。物質不能離開精神的主體——色不異空;精神亦不能離開物質的作用——空不異色;物質‘是’精神的使用品——色即是空,精神‘是’物質的統御者——空即是色。此則怎樣可以分離而失去聯絡呢?須知,缺了物質即失去現實的作用,缺了精神即失去思想的活動。所謂物質和精神兩者都要做到周密備至才為圓滿的。固不能偏重于外在的物質生活方面,而輕棄精神思想不顧,同時也不能偏重內在的精神思想方面,而輕棄物質而不用。光*物質生活,或僅以精神思想要在社會活動著,是絕對不可能!又肉體沒有精神的維持則失了主宰;精神沒有肉體的供役則缺了運用。肉體和精神是很有密切關系的。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的道理,就是這樣。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前是約觀身方面說,現在是約觀心方面說。五蘊中先舉色蘊為例,其余的四蘊亦莫不一一皆如色蘊之虛妄不實,當體皆空。不過色蘊是物質的現象,行等四蘊是心理的現象;雖然性質不同,其緣起性空是一樣的。因為行等四蘊,根本亦藉眾緣——六根,六塵和合而成,本無自體,一一皆不異空,皆即是空;故曰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詳言之,即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三蘊類此可知。至于觀法也像破色蘊時例之就是。
【合釋】啊!舍利弗!依空幻起底物質現象(色)是不異空的,為物質現象作本體底空是不異色的;那末,物質的本體就是空,空的現象就是物質。丁初遣執竟。
丁二:顯性(上文明觀法以遣諸執,今欲破妄相,先顯實相)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
【分釋】上文指示色空不二的道理是遣除諸執,今更進一步直顯諸法性體;故重呼舍利子而告之曰:是諸法空相‘是’作此字解,乃指法詞。‘諸法’即前五蘊,及后之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四諦等。‘空相’就是真空實相;意謂此色受想行識的五蘊等諸法,皆是真如緣起的一種現象,當體即是真空實相;故曰是諸法空相。
實相理體真常不變——非可以作之使其生,壞之使其滅;又非由般若照見然后始有謂之生(本來不生故),亦非般若未照見前則無謂之滅(本來不滅);故云不生不滅。實相理體本自空寂——非可以染之使其垢,治之使其凈;又雖被惡緣所染性本不垢,雖為善緣所熏性未嘗凈;故云不垢不凈。實相理體本自圓滿——非可以加之使其增,損之使其減;又非修般若時豁破無明實相顯現謂之增(實相本自不增故),亦非未修般若時被無明所障蔽迷而不覺謂之減(實相本不減故),故云不增不減。換句話說:實相之理體,因不變故——色現時,身生不隨之而生,色滅時,身死不隨之而滅。因空寂故——凡夫染于有漏惡法,不隨之而垢,圣人熏于無漏善法,不因之而凈。因圓滿故——眾生迷之并不見其減,諸佛證之亦不見其增。妙哉實相!亙古今而不變,歷萬劫而常如;生佛一體,凡圣無差。所謂象現非生(不生),緣盡非滅(不滅);隨流不染(不垢),出障非凈(不凈);惑斷不減,德滿不增;這就是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的道理。
良以真空實相絕待平等,于中本無生滅、垢凈等相可言,只因眾生迷昧,妄生計度執著,故有這些虛妄之相的發現——緣聚妄見為生,緣散妄見為滅(凡夫生此死彼六道輪回妄見生滅);隨惡緣之染虛妄名垢,隨善緣之熏虛妄名凈;悟時妄計為增,迷時妄計為減。今用般若空觀照之則見真諦理,即不生;用假觀照之則見俗諦理,即不滅;用中觀照之則見中諦理,即不生不滅。不垢不凈,和不增不減例之可知。這些道理很深奧,我來說個比喻:
‘不生不滅’,如電球投于電則光謂之生,而電亦不見其生,棄之則暗謂之滅,而電亦不見其滅;光暗雖有生滅,而電唯是一體,本無生滅。‘不垢不凈’,如日光照于污泥,終不隨之而垢,照于澄潭,亦不因之而清;水有清濁,而日光唯是一體,本無垢凈。‘不增不減’,如掘地取空,楞嚴經云:‘掘地一尺,即有一尺虛空,掘地一丈,即有一丈虛空’。蓋掘時空生而不見虛空之增,塞時空滅亦不見虛空之減;地有空塞,而虛空唯是一體,本無增減。真空實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的道理亦復如是。
復次當知,這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是凡夫所迷之法;四諦,十二因緣,智得,是出世圣者所修之法。‘生滅’指‘蘊入處界’;‘垢凈’指‘諦’,‘緣’;‘增減’指‘智得’。因眾生迷真逐妄故有生滅。十二因緣的‘流轉門’是屬苦集二諦,為世間因果是‘垢’;‘還滅門’屬道滅二諦,為出世間因果是‘凈’。菩薩修行其證道時為增,斷惑時為減。
今言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是正明實相的理體本無凡圣修證、因果等事可言,直顯般若真空——脫落諸見,泯絕群情。
【合釋】啊!舍利弗!這些五蘊等一切諸法,它的現象雖然是假,然而它的本體就是真空實相,本來沒有所謂緣聚為生,和緣盡為滅;也沒有出障為凈,隨流為垢;悟時為增,迷時為減等的虛妄之相。所以說,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 丁二顯性竟。
┌己初對迷心重者破五蘊
┌戊初破凡夫我相分三┼己二對迷色重者破十二入
丁三:破妄分三┼戊二破二乘法相 └己三對心色并迷者破十八界
└戊三破權教菩薩法相
今初:對迷心重者破五蘊(上文顯實相—是明真空實相之理體,今文破妄相—是明理性中本無色等虛妄之法)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此破相文共有三科,專為破凡夫及二乘人之迷我法二相而施設的。先破凡夫著五蘊之我相,凡夫所執我相,不出色、心二種。迷心則著思著想,執緣影虛妄以為心;迷色則著身著物,執四大幻質為實我,執萬有假象為實法;自無始來,未肯暫舍。因其所迷各殊,遂使法有開合不同——有迷心重而迷色輕者,有迷色重而迷心輕者,或心色并迷者,佛心慈悲,佛智鑒機,以善巧方便,乃因人而施教:對于迷心偏重而迷色者輕,則為說五蘊之法——合色法為一——色蘊,開心法為四——受想行識;此合色開心之法。若對迷色偏重而迷心輕者,則為說十二入,合心法為一個半——意根一,法境半分,開色法為十個半——五根、五境、及法境之半分,此謂合心開色之法。若對心色并迷者,則為說十八界,開色法為十個半,開心法為七個半——識六,意根一,法境半分,此謂心色俱開之法。)
【分釋】是故空中,此四字當連貫到無智無得句。‘是故’二字乃承上起下之詞,謂承上文諸法空相,起下文無色,無受、想、行、識;乃至無智亦無得。‘空中’謂真空實相之中。無色等的‘無’字就是空的意思。蘊空的道理已如上述。
前照見五蘊皆空,是約五蘊本身虛妄而言,今是就真空實相理性中,本無此等虛妄之相而說,非重復也。
這是對于迷心偏重,迷色輕者而說的,故合‘眼耳鼻舌身’為色蘊一,開‘意’為受想行識四蘊。 己初破五蘊竟。
己二:對迷色重迷心輕者破十二入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此破十二入也。六根為內六入,六塵為外六入,合之為十二入。入是涉入之義,謂根能涉塵,塵能入根,根塵互相涉入而生識,并且為識之所入也。又名十二處(舊譯為入,新譯為處,處是依托的意思,是說識乃依托六根六塵而生的)。換句話說,六根六塵為識的所生處。六根為所依,六塵為所緣。
【分釋】眼、耳、鼻、舌、身、意 此為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根是能生義(猶草木之根能生枝干也),謂眼等六根能生眼等六識——眼根對色境即生眼識……意根對法境即生意識,故以根稱之。
眼有緣色的作用,根專司視之器官;耳有緣聲的作用,根專司聽之器官;鼻有緣香的作用,根專司嗅之器官;舌有緣味的作用,根專司嘗之器官;身有接觸的作用,并為眼等諸根所依的總機關,根即專司動作之器官;意有知覺的作用,根即專司思慮之器官。前五根為四大所成是屬物質的;后一根為心所依之根是屬精神的。但小乘以前念之意識為意根,大乘則以八識中的第七末那識為意根。
此六根若依生理學的名詞來說,在體質方面謂之:目、耳、鼻、舌、皮膚、腦筋。就作用方面則謂之:視官——眼根,聽官——耳根,嗅官——鼻根,味官——舌根,觸官——身根,以及心理學的感官——意根(官,職也,此六者各有其職司——眼司視,耳司聞……)。
又此六者有扶塵根和凈色根的不同。扶塵根,或作浮塵根,乃父母所生的,是外現之形狀,體粗而濁,但有形質,全無知覺。經中所謂:眼如葡萄朵,耳如新卷葉,鼻如雙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顙,意如幽室見。因為它能扶助正根——凈色根之作用,故名扶塵。又此眼等六根乃虛浮不實之法,故以浮塵名之;有損壞故。此浮塵根為所依,于中別有能依的凈色根,又名勝義根,此為正根——乃眼耳鼻舌身等六浮塵根之實體,有發識取境的功能,勝于浮塵,故曰勝義。又因清凈四大所成,故以凈色稱之。此根隱于內部,體細而凈,猶如琉璃,非肉眼所能見,要是天眼則能見之;仿彿如生理學家之神經細胞。此眼等六種凈色根,若就生理學名詞來說:即視神經——聽神經——嗅神經——味神經——觸神經——感神經(這不過一種比喻,似是而非,不可當為正確)。
如上所說,眼的扶塵根,就是眼球,眼的勝義根,就是視神經,但光有勝義根——視神經,而沒有浮塵根——眼球,則像盲人一樣,或者光有浮塵根,而沒有勝義根同樣不能發生作用。必須扶塵根與勝義根二者俱備,我們的眼睛,才能發生作用的。其他耳等諸根也是一樣的。
色、聲、香、味、觸、法,此為六塵。塵有染污、動搖二義:一、此六種能染污真心,故以六塵稱之。二、此六塵常在生滅變動,即搖動義。六塵亦名六境,因色等六法,為眼等六根所對象的東西——境。前色等五塵是生理的對象,屬色法;后法塵是精神的對象,屬心所法。因為是六根所緣的六種境界,故名六境:
‘色境’,眼所見的一切對象——青黃赤白,長短方圓,乃至男女形貌。‘聲境’,耳所聞的一切對象——琴瑟,管弦,環佩,歌詠,乃至男女聲音。‘香境’,鼻所嗅的一切對象——龍麝,栴檀,沉香,脂粉,乃至男女身分之香。‘味境’,舌所嘗的一切對象——甘甜,咸淡,酸辛,苦辣,乃至一切飲食美味。‘觸境’,身所覺觸的一切對象——冷暖,滑澀,輕重,柔軟(如妙衣上服之觸受),乃至男女肉體接觸。‘法境’,意所緣的一切對象——五塵落射影子——過去一切事物的幻影。(此六塵境,于每境之中都具有‘可意’‘不可意’二種,以及‘俱生’‘和合’‘變異’三種。即所謂可意色,不可意色,可意聲,不可意聲,乃至可意法,不可意法。例如丑陋之境,見之令人討厭者,此謂不可意色,美好之境,見之則生歡喜,此謂可意色。又歡樂之聲聞之適意,此謂可意聲。愁苦之聲,聞之生惱此謂不可意聲。香味觸法例之可知。至于俱生、和合、變異——例如栴檀沉香等,它的香氣是與生俱來(本來就有的),這叫俱生香。由物與物和合經人工制作而成的香,如香水等,這叫和合香。由物質變異而生的如果類成熟時所增加的香,這叫變異香。又如甘蔗之甜,黃蓮之苦,這都是隨其本性而然的,謂之俱生味。由多味和合而成的,如烹調之味,謂之和合味。由隨時所變生之味,如瓜熟而甜,姜老而辛,謂之變異味。余者例此可知。
前五境(色聲香味觸)的道理容易明白,唯此法境較難了解,今更略為說明:例如昨天,或數個月前見一喜歡之物,或聽一悅耳之言,事雖過去而內心(意根)常在想像著這些過去事跡(幻影),這些幻影叫做法境,亦名法塵。
要知道此十二處各各皆可稱法,何故獨舉第六境名法處(法塵)耶?因為前五境乃各有所囿,是有限的,唯意一根所對立之境,乃遍攝一切法,是無限的,故特以法處名之。又此六境,亦名六賊。因其色等六境,以眼等六根為媒,常能劫掠自己本具的一切功德法財故。涅槃經云:‘菩薩摩訶薩,對此六塵,如六大賊,何以故?能劫一切善法故’。
無眼耳等的無字,有兩種說法:一、離因緣假合之外,眼等六根各無自性,色等六塵不能建立。二、謂眼等六根,對于色等六塵,于中不起妄念分別自無根塵虛妄的一切作業(眼不貪色,耳不貪聲……)故曰無。須知此眼等六根和色等六塵,皆是真空實相中的一種虛妄現象,沒有實體,我人如能悟妄本空,融相歸性。相既無體,性自空寂,還有甚么六根六塵之可言呢?故曰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大般若經云:‘眼處但有名,乃至法處但有名,眼處空,乃至法處空’,即此意也。
以上是對于迷色偏重而迷心輕者所說的,故開眼、耳、鼻、舌、身五根,并色、聲、香、味、觸五塵,及法塵中之無表色半分,共十個半為色法;合意根,及法塵中之心所法半分,共一個半為心法。 己二破十二入竟。
┌眼入┐
│耳入│
十∥合│鼻入├────五根為內色┐
∥ │舌入│ 色入┐ │
二∥心│身入┘ 聲入│ ├十入,并法入半分—屬色—迷色重故開為十入半。
∥ ┤ 香入├五塵為外色┘
入∥開│ 味入│
∥ │ 觸入┘
表∥色│ 法入┬無表色—意識所緣境,是無見無對色,以其不能表示故,少分屬心。
│ └心所法—六識心王各有心所相應而起,是心所法,少分屬色。
└意入—────意識心王,及法入少分—屬心—迷心輕故合為一入半。
己三:對色心并迷者破十八界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預釋】此破十八界也,即于六根、六塵之外,更加六識合計三六成十八界。‘界’,是界限義。因此根塵識三六十八法,各有界限不混。所謂六根有六根的界限,六塵有六塵的界限,六識有六識的界限。若詳細來說,眼根有眼根的界限,乃至意根有意根的界限;色塵有色塵的界限,乃至法塵有法塵的界限;眼識有眼識的界限,乃至意識有意識的界限。如眼根以色塵為界,耳根以聲塵為界……意根以法塵為界。又色但為眼所緣,不能越色有見;聲但為耳所緣,不能越聲有聞……法但為意所緣,不能越法有想。色塵以眼根為界,聲塵以耳根為界……法塵以意根為界。因眼所見唯色,非聲香味等能為所見者;耳所聞唯聲,非色味觸等能為所聞者……又眼識必依眼根而發,余根不能。而眼根除發眼識之外,亦不能另發耳鼻舌等識(此約凡夫迷方面說,所謂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其他推之皆然。總之色為眼所緣之界,眼為色所入之界,合眼根色塵則為眼識所發之界。耳鼻舌身意例此可知。又色境在外為外界,眼根在內為內界,識生其中為中界。因各各界限不同,故以十八界名之。復次‘界’含有:‘作用’和‘保持’二義。如眼為能見,色為所見,眼識為能了,這是作用的界限。又因有界限故,能保持自相不失,如我們中國有一千一百六十余萬方公里的國土,如果沒有界限,則失去了中國的自相了。十八界的道理亦復如是;如果失了界限則無所謂六根、六塵、六識了。
【分釋】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乃至’二字是文章的一種省略法,沒有把十八界的名稱一一說出,但舉最初之眼界,以及最后之意識界,那中間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之五根;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之六塵;以及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之五識等的十六界以‘乃至’二字把它省略了。
能見之根名為眼界,能聞之根名為耳界,乃至能覺知之根名為意界。所見之境名為色界,所聞之境名為聲界,乃至所想像之境名為法界。了別色境名眼識界,了別聲境名耳識界,乃至了別法境名意識界;合攏來謂之十八界。六根六塵的內容上面已經講過,現在來略說六識內容:
眼根為所依,色境為所緣以生了別為其用,叫做眼識;耳根為所依,聲境為所緣以生了別為其用,叫做耳識;乃至意根(意根即第七識,專執第八識見分為我,而成我執,由我執發生意識,而見萬法,故六識以七識為根)為所依,法境為所緣廣起分別計度為其用,叫做意識。總之依眼根所生之識為眼識,乃至依意根所生之識為意識(此皆從所依得名)。眼識以了別色境為它的作用,乃至身識以了別觸境為它的作用,意識以了別法境為它的作用。前五識所依的是物質性的色根,第六識所依的是精神性的心根。
嚴格的說:前五識的功能是直覺,只能各緣一境(如眼識緣花時則不能緣鳥),全無籌量分別之心,并且但緣現在,不緣過去、未來。第六識的功能是分別計度,且能回憶過去,預想未來,此為眾生造業之良媒也。
眼等六識若依生理學的名詞來說,就是:視覺——眼識,聽覺——耳識,嗅覺——鼻識,味覺——舌識,觸覺——身識,知覺——意識。前五識相當于心理學之‘感覺’——見色聞香只知是色、是香,不起第二念。第六意識相當于心理學之‘知覺’——不但知是色、是香,能更進一步,知其是花之色,是花之香及其他。
前十二入有的屬色,有的屬心,唯此六識,概屬心法。總之識依于根而發生了別,根依于識而發生作用,塵為根識所作用所了別。又六境是六根所緣,為六識所認識的對象;六根是能緣六塵,為六識所生起的處所;六識是依六根所生,為了別六境的功能。根塵識這三者,有相依為命的密切關系,如缺了一者,則對于一切事物就不能發生活動——作用。因此,根境識三,必須相應一致方能發生種種作用。根與境相接,如沒有識與他們——根境的聯絡,那物質與精神是不能發生任何作用的。所謂:‘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六根六境虛妄不實的道理已如上說。以其所依之根塵既空,而能依之識心自無。所謂內既亡六根,外亡六塵,中亡六識,三者俱空則靈光獨耀,內外中間融歸一性——真空實相!那么,十八界虛妄之法當在何處?故曰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楞嚴經云:‘根塵脫粘,識無所寄,根塵無體,識性元空’。又云:‘若有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虛空悉皆消殞’。十方虛空尚且消殞,何況蘊入處界呢?須知此等妄相,皆由凡夫心生顛倒執著而有,吾人果能不被所迷,了妄即真,全相皆性,則法法當體即是真空實相,還有什么五蘊等的這些幻相可言。于是則轉五蘊為三德,轉十二入為二相(智相,用相。轉六根為智相,轉六塵為用相),轉八識為四智。六祖惠能說:‘識本是智,更不須轉,只是悟得八識自性清凈,當體便是大圓鏡智。’識得此理,則蘊入處界,本極圓妙,根根塵塵無非自性中普光明智。奈因眾生迷昧,妄生執著,故不得不破耳。
總上來說:這些蘊入處界的虛妄之法,皆是迷真幻現的一種緣起假相,它的本體是空的,不過凡夫癡迷認為實法,菩薩用般若妙智觀之,了知真空實相的理體上,本無此等虛妄之法,故一一無之。當知,若就事方面,則此蘊入處界,乃迷情虛妄之法,是苦本,是無常,是無我,故當極力破除。真空實相,乃真實究竟之理,是常、樂、我、凈,故當徹底證得。所謂若不空掉諸法虛妄,何處覓得真空實相,此乃方便義也。若就理性方面,即從一切法本性中而融觀一切,則虛妄相中全體皆真,觀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實無少法可破(即一切法),亦無少法可得(離一切相),一切不壞不失,無得無證,法法即實相,法法皆真空,此乃真實義也。
以上是對于色心并迷者而說的,故開六根的眼、耳、鼻、舌、身五界,六塵的色、聲、香、味、觸五界,以及法塵中的無表色半界,為十界半,屬色法。開六識的眼識……意識六界,以及法塵中的心所法半界,并意根一界為七界半,屬心法。總共十八界,成三科法門,各隨眾生根性,任修一法,即能悟入,所謂一悟一切悟。
【合釋】照上面所說——‘是諸法空相’的道理看來,便知道真空實相的理體上,本來清凈空寂,于中沒有色受想行識之五蘊,和眼等六根,色等六塵,以及眼識界等六識的虛妄之法,故曰無色……無意識界。 己三對色心并迷者破十八界竟(戊初破凡夫我相文至此完)。
┌──────────五根內色┐
十∥︵ 眼┐ │眼┐ 色┐ ├色法┬迷色重開為十界及法塵中無表色之半界
∥色 耳│ │耳│ 聲│ │ └為十界半。
八∥心 鼻├根界┘鼻├識界┐香├塵界─五塵外色┘
∥俱 舌│ 舌│ │味│
界∥開 身┘ 身│ │觸│
∥︶ 意 根界 意┘ │法┘塵界┬心所法
表∥ │ └無表色
└心王─心法┬迷心重故開心為六界及法塵中心所法之半界并意根為七
└界半。
戊二:破二乘法相─分二─己初 破緣覺十二因緣法。己二 破聲聞四諦法。
己初:破緣覺十二因緣法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預釋】此空十二因緣也。何謂因緣?因是親因,如種子,為能生之種;緣是助緣,如雨露人工等,為助生之機。亦可說,事的起源為因,中間助成為緣。共有十二支: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入,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此為一切眾生涉歷三界輪回六道的一種由來。
二乘人雖破了我執,而法執尚存,因為實相門中若有一法未亡,都是虛妄所在,未能徹證真空圓融之理,所以亦要破之。此十二因緣乃緣覺所修之法。梵語辟支迦羅,又名辟支佛。‘辟支’譯為因緣,‘佛’譯為覺,合言應云因緣覺,略稱緣覺,又名獨覺。通常的解釋,說是生于佛世,聞佛說十二因緣法而悟道者謂之緣覺,其實不一定生有佛世,稟佛因緣法而悟道的才稱為緣覺,就是生無佛世,但蒙善知識的開示,或自己閱讀經典由因緣而入道的均可稱為緣覺圣者!否則生于佛前佛后的眾生,那就永無成就緣覺圣者的可能了。若生無佛世,或在佛未傳教的地方,沒有稟受世尊的教法,或善知識的開示,獨宿孤峰,或隨處任緣,以宿世善根,能夠锝物悟道,所謂:‘秋觀黃葉落,春锝百花開,看物變以悟無常,感時遷而入真道’。如是觀察因緣生滅的道理,獨自覺悟解脫者叫做獨覺——雖同為因緣悟道,唯其無受佛及善知識開示故。其實也不一定生無佛世入道者為獨覺,就是佛在世時,因沒有機會親聞世尊說法,而能獨自觀察因緣锝物悟道者,何嘗不是獨覺之類,否則此類圣者在佛世時,終沒有他的地位了。似此實有違背佛法平等圓融沒有專制和偏狹思想的宗旨了,同時也不能表示佛教的特長所在——人人都有自覺的可能。總之修十二因緣法,覺悟無生之理而證圣果者,名為緣覺。此為小乘辟支佛果。
【分釋】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此文順序應云:無無明,乃至無老死為一句。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盡為一句。‘無’,作空字解(謂無明空,乃至老死空)。‘盡’,作滅字講。‘乃至’二字是超略詞,謂于十二支但舉最初之‘無明’與最后的‘老死’二支,略去中間的‘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十支。此十二因緣,亦名十二緣起,十二重城,十二荊棘,十二連環,各有其義,避煩不述。按十二因緣有流轉門,和還滅門二種:流轉門是說明輪回生死之相狀,乃由迷而成凡,是苦因苦果。還滅門是指示解脫生死的法門,乃由悟而入圣,是樂因樂果。
何謂流轉門?這是一種譬喻:凡夫生死無盡,猶如水的‘流’動不息,車輪的旋‘轉’無停一樣,故以流轉門稱之;此乃六道凡夫生死之法。何謂還滅門?即‘滅’除煩惱生死,‘還’歸涅槃真性,故以還滅門稱之;此為三乘圣者解脫之法。
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有緣生,生緣老死;此為流轉門,是順觀十二因緣,屬染緣起。無明滅(盡)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此為還滅門,是逆觀十二因緣,屬凈緣起。在要講流轉門以前,當先把十二因緣的名義略釋一下:
無明,就是不明(體即是癡,迷昧為性),乃一切煩惱的總稱。由最初一念妄動障蔽本覺妙明,于真空實相理無所明了,因而妄生一切執著,此謂無明。要之無明就是迷惑心,到底迷個什么?迷了我法二種空理。眾生不了五蘊幻化不實,妄執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是為我執無明;不了諸法緣生無性之理,妄執萬有現象為實法,是為法執無明。所謂內執根身以為我,外執器界以為法。迷了我法二空的真理所以叫做無明;此為迷真所起的一念不覺。【按無明有根本無明和枝末無明兩種:不明理性之空謂之迷理無明(不知真空實相離相之理)—根本。不明事相之假謂之迷事無明(妄見萬法為實有)—枝末。迷理無明,指一念妄覺障于中道實相之理,使之不能顯發;迷事無明,指見思煩惱障生死之事,使之不能出離。凡夫不明真諦理,著于邪見名為見思無明;二乘不明俗諦理,著于空寂名為塵沙無明;權教菩薩不明中諦理,著于二邊名為根本無明。總之迷真謂之根本無明,起妄謂之枝末無明。】
行是造作義,指一切行為,即依無明所造的善惡業。
識就是業識——第八識(是人生的總報主)。此識隨業受報,為過去業力所驅,挾持所造善惡種子而來投胎,于有緣父母,當其交媾時,四周黑暗,唯見一幕淫劇,于明相(淫光)發現處,神識聰利,剎那即到父母身邊,那時昏昏迷迷,忽起一念愛心(男的則愛母憎父,女的則愛父憎母),流愛為種,納識為胎(流一念愛欲心為受生種子,于父精母血之中而成胞胎,將此神識處于臭穢胎獄之中)。啊!慘了!生死的禍根將此演成,一切眾苦跟在后面而來!此為投胎最初第一念(止觀云:初托胎時名歌羅邏,此時即具三事:一命,二暖,三識。是中以報風為命,精血不臭不爛為暖,活動為識。此時便隨母氣息上下出入,名為識位)。
名色,名指心識(即神識初投胎時之謂),色指形體(即父精母血混成之肉團)。由于一念愛染投入母體為名,攬父母赤白二渧而成胎為色。所謂心物和合而成胎,胎相初成叫做名色(此為胎中精神物質初備之相)。因為初投胎時,六根未成,識心不能顯發其了別功能,但有心的名稱,沒有心的作用,所以不稱為心,只稱為‘名’;初投胎時,形體未全,五官未具,不便稱身,故但稱‘色’。此為嬰胎初凝還沒有完成六根的一個階段(人生在胎內生育之次第分為五位:第一七日名羯羅藍位,又云歌羅邏,譯為凝滑,或云雜穢——父母之精血初和合而成的一團凝滑之穢物。第二七日為頞部曇位,譯為皰,經二七日漸漸增長而成為瘡疤之形。第三七日名閉尸位,譯為軟肉,經三七日漸成軟肉之質。第四七日名為羯南位,譯為堅肉,經四七日漸成堅固之肉。第五七日名缽羅奢位,譯為肢節,又名形位,自神識投胎后至五個七日生諸根形,四肢差別,以上皆屬名色位所攝。自此以往,乃至出胎后亦有五位:一、嬰兒位,二、童子位,三、少年位,四、中年位,五、老年位)。
六入即六根。在母胎十個月的中間,由名色漸漸成長到六根完備,于出胎后對六塵境有互相涉入的作用,故名六入(自第五七日形位后,漸具根相,至第六七日名發毛爪齒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六根初成。從名色,六入至出胎,中間總有三十八個七日皆屬胎中位)。此為有情一生自用之自體。
觸即接觸。根、塵、和合而成觸。指出胎后六根與一切外境之接觸。當小孩二三歲時,天真純樸,六根對境但起單純之知覺,沒有憎愛的分別。此為六根交際一切外境的一種作用。
受即領受(領受所觸之境)。根境相對于違順二種境界上,生起苦樂二種感覺謂之受。當四五歲至十歲時年紀稍長,知識漸開,知道接受一切境界,對于飲食衣服玩具等,都有所求,且能分別好丑,唯不生貪愛之心耳。此為對境所起的一種情緒。
愛即貪愛。于所對境,能起貪愛。當十一二歲至十八九歲時,年將成人欲望既開,對于五塵欲境,心生貪著,唯尚未廣遍追求(文中雖單舉愛字,其實亦含有憎字在內,所謂遇順境時則起貪戀之心,遇逆境時則起憎惡之心)。此為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染心。
取即妄取,追取。二十歲后貪欲轉盛,于一切境,廣為追取(文中雖單舉取字,實則亦含有舍字在內,所謂:遇可愛之樂境則念念貪求,必盡心竭力以求得之而后已,遇所憎之苦境則念念厭離,必千方百計以圖舍之而后已)。此為愛染欲境的一種趨求(前之無明是過去惑,今愛取二支為現在惑,同時又為未來因)。
有即業。有因有果之謂,由前際因(愛取),生后際果(生老死),業力牽引,因果不亡,遂演成三界輪回的事實來。換句話說:由愛取二者所驅使,而去造作種種有漏之業,以感未來生死之果報。果報的范圍雖廣,要之不出‘依正’二報。‘依報’即是欲有(欲界),色有(色界),無色有(無色界)。‘正報’即是本有(現在之身),中有(中陰身,此身已死,后身未成,于此中間所受化身謂之中陰身),后有(后世受生之身)。‘欲’等三有為受生處之依報,‘本’等三有為所受身之正報(前‘行’指過去業,今‘有’指現在業,雖屬現在卻為未來生死苦果之因)。此為所作業力感報的一種規定。
生即受生。以現在所造之業為因,依因感果,必招來世受生——在四生六道中受生(此‘生’之一支通因通果,若對前之愛取有三支而言,則屬未來受生之果,若對后之老死一支而言,則屬未來感果之因)。此為未來受報的一種活動。
老死即老耄和死亡。諸根衰敗叫做老,身壞命終謂之死。既有生就不能不死,則四大幻軀自然從少至老,無常轉變必至于死,如燃香相似的漸漸消殞;要想永生不死,常壯不老是絕對不可能的!(老死本來二事,何故合為一支?因為老不一定有的,如一般夭殤者則不歷此階段,故與死合為一支。)此為未來受報的一種結果。
總之無明是無始一念不覺障蔽真心的一種虛妄(過去惑);行是依無明妄惑所造的一切業因(過去業);識是依所造業而受現世投胎之第八阿賴耶識(業報主);名色是神識依父母精血,心身漸次發育的一種狀態(約初受胎時言);六入是在母胎中六根初成的名稱(約住胎言);觸是六根與六境接觸不起憎愛的一種作用(約出胎后言);受是對境分別苦樂的一種感覺(五六歲后的作用);愛是對境生起的一種欲望(十四五歲后的作用);取是廣求五欲的一種作業(二十歲后的作用);有是由貪愛而造作的一種業力(作業成就);生是依著所造的業力去受報投生的一種事實(依業受報);老死是由無常轉變根敗身亡的一種現相(生命結果)。也可說:‘無明’是一切煩惱的總頭目;‘行’是生死的創業者;‘識’是生死的責任者;‘名色’、‘六入’是生死的業報身;‘觸、受、愛、取’是生死的犯罪者;‘有’是生死的承罪者;‘生、老死’是生死的受刑者。十二因緣的名義大約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