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我思想是佛法的根本要義之一。無我,就是說世間成物都是因緣和合,沒有一個常住、獨立、自在、主宰的實體或自性(我)。佛法中的無我思想,可從兩個方面闡解,這就是“人無我”與“法無我”。人(梵音補特伽羅)無我,是從有情眾性自體來說,“我”依五蘊而假立,因緣離散則五蘊滅,無實體可得;法無我是從世間萬法來說的,一切法由因緣生、從因緣滅,亦無實體可得。人無我謂我空,法無我謂法空;解證人無我謂破我執,解證法無我謂破法執。解二空、破二執即可伏滅二障(煩惱障與所知障),證涅磐果,由此可見二無我觀在佛法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