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在菩提樹下開悟是和十二因緣有關的,這點為大小剩佛教所共許。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學說,在它上面建立的三世輪回,也即佛教全部理論的基礎所在。
三世因果的問題,確實值得我們佛教徒認真研究,真正相信。若不信此,便將佛教的緣起理論推翻,不但三大阿僧衹劫成佛的事成為子虛烏有,就是即生成佛,即生開悟也成為毫無意義,而所謂善有善報、惡有善報的道德評價問題,也將成為理論上不可克服的難關。
要想不再輪回六道,該從何下手呢?首先應該從破“無明”下手,而不是從別處下手。若從“老死”下手,“老死”不用你下手,它自然就會結束的。從其它支分下手充其量為搬石壓草,“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只有從“無明”下手,才能解決生死的根本問題,把無明一斷,后面的鎖鏈也就統統斷掉了。
佛教的總綱是“四圣諦”:苦、集、滅、道,這四字把三藏十二部全部概括完了。三世因果若建立不起來,“四圣諦”也將難以成立,那就沒有佛教可言。生命如在一世就完了,那作善作惡有何關系呢?道德行為的價值就不能得到保證,所以,這個命題(三世因果)佛教決不能讓步,旁的還可以通融,只有這點必須堅持!可是一般人不懂。我曾遇到不少的知識分子對我說,研究佛教是應該的,佛教的哲學是有可取之處的,如果把三世因果的“迷信”說法去掉就好了。這真是笑話,真是隔行如隔山啊!
人都應該講道德,而所謂要講道德,便意味著或多或少地要作出一點自我犧牲。如交朋友,要對得住朋友,便要在精神上或物質上幫助他;孝敬父母是如此,愛國家、愛集體無不如此。為了國家利益就應當犧牲自己的私利。我為什么要對他人而犧牲呢?為什么連我的生命都可以作貢獻呢?這就涉及到一個道德行為的根據和保證問題,佛教的因果說對此作了比較圓滿的解答。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你種下什么因,就會收獲什么果。道德行為的保證唯在于此。只要相信這點,你就會自覺地講道德,而不敢不講道德。反之,如果不相信因果說,不相信十二因緣,以為人死了就什么都完了,那就天不怕,地不怕,為了現實自己的私利,什么為非作歹的事都可以干得出來。希特勒之流的法西斯匪徒為了擴張一己的權力欲,不惜攪亂世界,喋血歐洲,踐踏人類的尊嚴,毀壞人類文明。如果相信因果報應,何至于如此毫無忌憚?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些人群敗類終于身敗名裂,遺臭萬年,得到應有的懲罰。這難道不是講明業果酬報的最好例證嗎?
道德和良心似乎是密不可分的。我們有時說,良心不安,就是以良心的安不安作為道德根據。但良心說往往要涉以“天”、“神”關系,作為良心的來源,這是難于自圓其說的,且仍然不能解釋善不必有善報,惡不必有惡報這個有礙于道德行為的鐵限。唯有佛教所主張的業果酬報的道理,才能把道德行為上的“動機論”和“效果論”統一起來,作出圓滿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