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恒
大小乘的論典中,多以心、心所、色、不相應行、無為五法來作說明和統攝一切法的范疇。如《俱舍論》以“五位七十五法”來說明和統攝一切法,即“色法十一、心法一、心所法四十六、不相應法十四、無為法三”;《成實論》以“五位八十四法”來統攝一切法,即以“色法十四、心法一、心所法四十九、不相應行法十七、無為法三來統攝一切法”;大乘瑜伽行學派以“五位百法”來統攝一切法,即以“心法八、心所法五十一、色法十一、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為法六”,來統攝一切法。此“五位百法”是《瑜伽師地論》“六百六十法”的提綱契要,由世親菩薩造論,取名為《百法明門論》,全稱《大乘百法明門論略錄》,簡稱《百法論》,玄奘法師譯,一卷。主要是論述瑜伽行派的五位百法及二無我理論。五位百法即瑜伽行派對于世俗世界及彼岸世界一切現象所作的分類,共分為五類。在將一切法攝為五大類的次第上,貫徹了唯識精神,認為“一切法中,心法最勝”,故列首位;“心所有法”是以“心”相應而生起,故隨其后;“色法”不能獨起,是依著“心法”及“心所有法”而變現的影像,故列“心”、“心所”之后;“心不相應行法”也都不是獨立的法,乃是依著前三種法差別假立的,故列在有為法之最后;而“無為法”不能自己顯示,要借有為法“斷染成凈”而顯示,故列最后。此論以“二無我”概括大乘義,二無我即“補特伽羅無我”和“法無我”。
五位法就是把一切法分為五類: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法和無為法?!吧ā笔侵赣匈|礙或變礙之物;“心法”,是指六識或八識的識體,即精神活動的主體,也稱“心王”,是對于“心所”而言,為心所所依?!靶乃蟹ā币卜Q“心所”、“心所法”、“心數”,是相應于心法而起的心理活動和精神現象;因為依心而起,系屬于心,不能獨立,與心一起才發生作用,即為心所有,故名“心所”。佛學論述“心”分為兩部分:一是講心自身的各部分,稱為“識”;一是講心在發生作用過程中所引起的各種心理活動。所以有“心法”與“心所法”之分。“心不相應行法”,也稱“不相應行法”,略稱“不相應法”。“心所法”也可以稱“相應行法”,是與心相應的,即同心俱起,同一境同一緣的?!安幌鄳蟹ā笔侵讣炔粚儆凇吧?,也不屬于“心”的有生滅變化的現象,故稱“心不相應”或“不相應”。此法為五蘊中行蘊所攝,故名“行”,合稱“心不相應行法”,它與“色法”也是不相應的。最后是“無為法”,與“有為法”相對,指非由因緣和合而成,無生滅變遷的絕對存在,即無所作為的、不待所為而成在的東西、道理。前四種法通稱為“有為法”,是指由因緣和合所作為,有生滅變化的現象。這也就是說,五位法可以概括分為兩大類,將干差萬別的宇宙諸法,分別為有為和無為兩種?!盀椤笔窃熳鞯囊馑迹袨榉ê蜔o為法是從有無造作的角度,把宇宙萬有分為兩類的。
五位法的排列次序,《俱舍論》的“五位七十五法”和《百法明門論》的“五位百法”有所不同?!毒闵嵴摗芬陨I先,無為法列在末后,是根據現象產生的次序來排列的,強調心理活動必托外界色境,有色法才有心法,所以先色法而后心法。同時也是從佛教修持的程序來排列,認為色法能引起貪欲愛樂等“染法”,是應當對治的首要對象,排在前面,而修持的最終目的是達到無為——涅pan,故排在末后。《百法明門論》的排列次序,則側重從唯識轉變的次第,認為宇宙萬有都是從心識轉變而生,不是離開心識的獨立的自體。也就是說,有心然后有色,所以先舉心法。同時從宗教修持的角度,認為宇宙萬法中,“心法最勝”,心法作用最大?!栋俜鏖T論解》說:“有為法中,此最勝故。造善造惡,五趣輪轉,乃至成佛,皆此心也,所以先言?!毙乃ǔEc心王相應生起,離開心王,心所不能單獨生起。心所是心王的從屬心理現象,是它的延伸作用,所以列二位。色法所列在心所之后,是謂此色法不能自起,是依“心”與‘心所”而產生的影現。《百法明門論解》說;“前二能變,此為所變;先能后所,故次言之?!币磺形矬w概念都不能憑空生起,都由心、心所法所反映.心不相應行法也無有別體,不能自己生起,是借助心、心所、色法等三位互相間的差別聯系而假設的抽象概念,離此三法,不能成立,故列在有為法的最后。無為法不能自己顯示,要借前四位有為法斷染成凈顯示,所以列于最后。因此,有學者認為,“五位七十五法”是小乘說一切有部的理論,“五位百法”則是大乘瑜伽行學派的理論,表現出大小乘佛教哲學思想的一種差異。此說有一定的道理,“二論”均系世親菩薩所造。世親始從有部出家,后從兄無著菩薩學大乘佛法,舍小而大,專治彌勒之學(即大乘瑜伽行學派),《百法》是瑜伽行學派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