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的分類
就般若的性質而言,可以分為三個類別。
第一,實相般若。所謂“實相”即諸法如實之相,即所說的心行處滅,言語道斷, 無可表達,
無可取著的不可思議的境界。所以《法華經》說:“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何以理解?其意義有三:其一,實相無相。即實相是脫離一切虛妄之相的,既已脫離一切虛妄之相,則無一相可得,故曰無相。其二,實相無不相。意即實相具足恒河沙數功德之相,沒有例外,故曰無不相。其三,實相無相無不相。意即實相雖離相而本體不空,雖具足而自性本寂,所謂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若言其有,妙有非有,若言其空,真空不空;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故曰無相無不相。
第二,觀照般若。是實相理體上所起的一種智用。就是說信奉佛教的人們,當他們修觀時,心光內聚,觀照諸法,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當體即空,由空妄相,而見實相。因為實相由觀照而證得,故稱之觀照般若。
第三,文字般若。諸佛從實相理體出發,假借文字語言,以開導一切有情眾生,使之覺悟,就是文字般若。離開文字,則實相無以顯現。進而言之,凡佛所說一切言教以及一切能表現意義,使人理解而啟發智慧的言語動作,都是文字般若。
總之,從聽聞言教或自學經典所開悟的智慧,叫文字般若。依照所覺悟的道理,實際去體驗修習,叫觀照般若。再隨著觀照功夫的深厚,一旦豁然徹悟,親見本來面目,叫實相般若。三者緊密聯系,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