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總稱名佛陀(Buddha),又名休屠、浮陀、浮圖、浮頭、勃陀、部陀等,譯成中文的意思、就是覺者,或說是智者。覺、就是覺察和覺悟,是以一切的智慧來覺察一切的煩惱,而不為煩惱之所纏縛。而且對于一切法的事理,能夠覺知,了了分明,好似于睡夢中醒來,覺悟夢中境界,而是虛妄不實。
佛、不但是自覺,而且能覺他,更能覺行圓滿。自覺是簡別于凡夫,凡夫是癡迷,是不覺;覺他是簡別于二乘,二乘只望自了,不顧他人;覺行圓滿,是簡別于菩薩。菩薩雖有自他二覺,但是未能圓滿。所以佛是經過歷劫以來的修證,覺悟一切諸法的真理,不但是自己覺悟,而要使一切眾生如自己一樣的覺悟。
佛與凡夫,在事相上說,是高低懸殊各不相同;但是于理性上說,是沒有分別的。因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佛心與眾生心,是沒有分別的。佛能成佛,眾生也能成佛,這一點是與基督教以上帝永久是上帝,眾生不能做到上帝的不同。他說上帝是創造宇宙一切法的,上帝是能創者,萬物是被創者。而佛法不是這樣,佛與眾生是平等不二,只要你能行佛所行,就能證佛所證,那么你就是佛,其眾生不能成佛的原因,也就是未能行佛之所行,證佛之所證。
佛乃大慈大悲,救世而非出世,是不離開我們這個世界的,但是他處于惡世之中,而不為惡世法之所轉,如蓮花生于污泥之中,而不為污泥所染。佛之心,好似一面大光明鏡,其體透明,于世間一切法,無不含照;而凡夫之心,如大光明鏡上惹了多層的塵垢,對光明透澈之本體遮蔽,不能明照一切法,所以不能與佛相同。凡夫要得成佛,必需要加一番拂拭的工夫。神秀大師說:‘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塵埃拭凈,垢去明存,一切的智慧光明,也就自然顯露了。
2、法:印度語稱為達磨(Dharma),如世間上所有大小的物體,有形的、無形的、實的、虛的,統名之為法。唯識論上以‘自體任持,軌生物解’二義以釋法。就是說萬物皆有其自體:樹木有樹木的自體,花草有花草的自體,人有人的自體,獸有獸的自體,乃至有形無形,皆各有其自體。而且各個能夠自己任持的體性,使自體性有不變的軌律。
一切法自無始以來,本來如是,非佛創造,亦非其他神鬼創造。眾生不知,而釋迦世尊由心地中悟得,將一切隱藏而人所不知的世間一切法,及超出世間的無漏法,加以說明,使眾生得以了解。因這些法是由佛親口所宣,故名佛法。佛是說法的人,法為佛所闡發,實際上一切本來如是,無言可說,無增減、無垢凈、無人我、無是非。眾生在迷不知,而佛能覺悟在先。若眾生也能證得一切法之真如實相,則佛自然也無需說法。如手指月,月見則當棄指;如執斧伐樹,樹伐則斧無須執。故佛所說之三藏十二部之大小乘法,如指如斧。證得一切法,則三藏十二部也無須有。故佛雖有說,而如未說一樣。世尊說:‘我所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在釋迦的本身,自覺未有說法,其所說者,不過因眾生有病,而方便施藥,病若除,則無需再施藥。故佛觀眾生種種根性之不同,而開方便法門,施大小二乘種種之法。目的是希望眾生之病鏟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