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譯解01
唐天竺沙門般剌密帝 譯
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 譯語
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 筆受
正文 阿難!如是眾生一一類中,亦各各具十二顛倒。猶如捏目亂華發生。顛倒妙圓真凈明心,具足如斯虛妄亂想。
譯文 阿難!如此各類眾生,每一類中,各各具備十二種顛倒〈注一〉,就如捏目相似,因捏使亂華發生在眼前,于是顛倒妙圓真凈明心〈注二〉,具足如此多的虛妄亂想。
注一 十二類眾生,各各都互具十二種種顛倒。如一卵生,現起為動顛倒,其余十一種顛倒,不是不具,而是潛伏下來,一遇緣便會起來,其他十一類都是如此,總的說來,應該是一百四十四種顛倒。在一一顛倒中,都具足八萬四千亂想,真可說是虛之至,妄之極了。
注二 心體不變是為妙,隨緣顯用是為圓。雖隨緣而不變是為真凈,雖不變而隨緣是為真明,合此體用而言,故為妙凈明心。
解 真心本不動,動即非真,故為顛倒。因手捏而有亂華發生,故有八萬四千顛倒妄想發生,華雖無實,然滅華須待放手。妄想非真,除妄應須離念。
正文 汝今修證佛三摩提,于是本因元所亂想。立三漸次,方得除滅。如凈器中除去毒蜜,以諸湯水并雜灰香,洗滌其器,后貯甘露。
譯文 你現在修證佛的正定,于此本因〈注一〉其根元本為各種亂想所以生出十二類眾生。要想除滅這些亂想,必須先立三種漸次,方能除滅〈注二〉譬如在凈器中,除去內面的毒蜜,必須要用湯水,并雜以灰和香料,洗凈這件器皿,然后盛入甘露。
注一 眾生分修分證,即成諸位。圓修圓證,即成佛果。迷位本有,對后果而言,即為本元之因。 注二 不是三漸次中,即能盡除顛倒亂想,必須三漸次后,歷位修斷,方能種子習氣都盡。
正文 云何名為三種漸次。一者修習,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三者增進,違其現業。
譯文 什么名為三種漸次呢?一是修習除掉習氣亂想的助因。是真修刳除其習氣。糾正亂想的正性。三是增長違棄其現業。
正文 云何助因。阿難!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阿難!一切眾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諸眾生求三摩提,當斷世間五種辛菜。
譯文 什么是助因呢?阿難!在這個世界中,十二類眾生,不能自已保全生命,必須依賴四種食,才能保全生命,這四食就是所謂段食〈注一〉,觸食〈注二〉,思食〈注三〉,識食〈注四〉,所以佛說:一切眾生,都要依賴食來住持形命,,阿難!一切眾生,食良好的食品,就能生存,食有毒的食物,就會死亡〈注五〉。因此眾生若想求三摩提,就應當斷絕世間的五種辛菜〈注六〉。
注一 人間飲食,多有分段,故名段食。又灌頂大師疏說‘經輪云摶食,其義則局,如漿飲等,不可摶故。’
注二 如鬼神等,觸氣即飽。是名觸食。
注三 如禪天中人,但以禪思為食。
注四 如四空天,唯以識定續命。又如地獄餓鬼,歷劫續命,惟依業識。這些都屬于識食范圍。
注五 此處所說食毒故死,并不限于毒藥,五辛和慧命有關,故也同于毒藥。
注六 依楞伽經所說(蔥蒜韭薤興渠)為五種辛菜。應法師說:興渠為梵音之訛正譯應為興宜。又慈憫三藏說:根加蘿匐,出土辛臭。慈憫冬至破土,未見其苗,此方所無,故不翻也。天臺梵網疏說:興渠是蔥蒺。云棲發隱說:蔥蒺,胡荽也。又楞伽經說‘蔥韭蒜等,臭穢不凈,能障圣道,亦障人天。’
正文 是五種辛,熟食發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銷。長無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贊淫怒疑。命終自為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
譯文 這五種辛菜,熟食能助發淫欲,生食會增長嗔恙。因此世界上食辛之人,縱然能宣講十二部〈注一〉經典,但十方天仙,嫌他臭穢,盡都會遠離他。而餓鬼們趁他食五辛的機會,都來舐他的嘴唇,因此常與鬼同住,福德一天天的減少,不幸之事,逐漸發生〈注二〉。自已永遠沒有利益。像這樣食五辛的人,要想修三摩地,菩薩天仙和十方善神,都不來守護,于是大力魔王,得到機會〈注三〉,現作佛的相貌,來為他說法,毀謗戒律〈注四〉,贊嘆淫怒癡,此人命盡之后,自然作為魔王眷屬,魔福享盡后,最終墮入無間地獄。
注一 佛教全部經典。
注二 因餓鬼能致禍,現在常與共住,故常招災禍,因此故長無利益。
注三 因善神不來守護,故使大力魔王得到機會,大力魔王即是天魔。
注四 非毀禁戒為小乖,贊揚淫怒癡為大道。
正文 阿難!修菩提者永斷五辛。是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
譯文 阿難!修菩提的人,永遠斷絕五辛,這就名為第一件增長修行的漸次。
正文 云何正性?
譯文 如何是正性呢?
正文 阿難!如是眾生入三摩地,要先嚴持清凈戒律。永斷淫心。不餐酒肉。以火凈食,無啖生氣。阿難!是修行人,若不斷淫,及與殺生,出三界者,無有是處。
譯文 阿難!這樣的眾生,若要想證人三摩地,首先一定要嚴持清凈戒律,永遠斷絕淫心,不食酒肉,用火烹食凈潔的菜肴,不食帶生氣的食品,阿難!假若修行人不斷淫欲,和殺生,能出離三界的,沒有這回事。
正文 當觀淫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不動。后行菩薩清凈律儀,執心不起。
譯文 應當看待淫欲,猶如毒蛇一樣〈注一〉,如見著怨賊一樣,先持聲聞四棄〈注〉八棄〈注三〉戒,執持身不妄動,然后行菩薩清凈律儀〈注四〉,執持心不起。
注一 一切習氣中,最難斷是淫欲,淫欲可以喪法身,損慧命,損法財,滅功德,所以比為毒蛇怨賊,因為毒蛇可以令人喪生傷命,怨賊劫財奪物都和淫欲一樣。故以為喻。
注二 四棄就是殺盜淫妄,犯此者眾棄不與共住,故名為棄。
注三 八棄就是在四棄之外,加上觸八覆隨四棄,此為比丘尼所守戒律。
注四 菩薩戒為大乘戒律,主要執心不起,如有絲毫動念,即不清凈。
正文 禁戒成就,則于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偷劫不行,無相負累,亦于世間不還宿債。是清凈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睹佛聞法,親奉圣旨。得大神通,游十方界。宿命清凈,得無艱險。
譯文 禁戒成就之后〈注一〉對于世間上,永遠沒有相生相殺的業。偷劫不行,永遠沒有負債的牽累。在世間上,也不必酬償宿債。這樣的清凈人,若是修三摩地〈注二〉,就憑父母所生肉眼,不需要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見佛聞法,親自接奉佛的圣旨,得到大的神通,游十方世界,達通三世宿命,沒有艱難和險阻〈注三〉。
注一 此處是專指淫殺二戒而言,因此二戒最難斷故,淫斷則在世間上不復相生,殺斷則在世間上不復相殺。
注二 持戒之人,由戒生定,由定發相似五通,故不需天眼,自然親見十方世界,見佛聞法。
注三 如此持戒修定之人,永遠不會墮在三惡道中,所以沒有艱難和險阻。
正文 是則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
譯文 這就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這就是前文所說的‘真修刳其正性’。
正文 云何現業?阿難!如是清凈持禁戒人,心無貪淫,于外六塵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元自歸。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
譯文 怎樣對現業呢?阿難,這樣清凈持禁戒的人,心不貪淫欲〈注一〉,對于外六塵,不多流念。因于外六塵不多流念,故能反觀根本,自歸元明,得成內觀。內觀既成,外境全脫,根就失掉作用,此時,六根反流,全歸一性。六根同時失去作用,這就是全違現業〈注二〉。
注一 淫為壞定之罪魁,故此首舉貪淫。如前文說:因動有聲,故留心淫聲。因聲有色,故留心淫色。因色有香,故留心淫香。因香有味,故留心淫味。因味有觸,故留心淫觸。因觸有法,故留心淫法,故心不貪淫,則于其他聲香味觸等,全不多流念,因不流念,故能旋元歸一。
注二 流逸是現業,不多流逸即是少違現業。六用即是現業。六用不行即是全違現業。
正文 十方國土,皎然清凈。譬如琉璃,內懸明月。身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隱。一切如來密圓凈妙,皆現其中。是人即獲無生法忍。
譯文 十方國土,清凈洞澈周遍〈注一〉,譬如琉璃,內懸明月〈注二〉,身心都感到十分暢快,妙圓平等〈注三〉,得到大的安穩,一切如來密圓凈妙〈注四〉,都從此中顯現,此人即獲得無生法忍〈注五〉。
注一 既然六用不行,唯有一存,再進觀此一也是與六相對而有,六既不行,一從何立?此時能覺之見分既空,所覺之相分復不存,因此見十方國土,皎然周遍洞澈,不見有一法可當情。
注二 此時覺所覺空,唯有空存,再進觀此空非他,原是識性洞然,生于大覺心中,故說譬如琉璃,內懸明月。以此身心快然。
注釋 此時無妄不盡故為妙,無真不極故為圓,始本不二故為平等。自此三空頓朗,二死全空,故得大安隱。
注四 此時寂照互融,智斷具足。故說一切如來密圓凈妙,皆現其中。密圓即是智果,因收之則密,放之則圓,凈妙即是斷果,因體之則凈,用之則妙。這是諸佛之所證,一切如來回通因心,頓該果海,所以說:皆現其中。
注五 此時悟證已齊于佛境,事修唯在三漸次,顛倒亂想,從此頓息,虛妄輪回,自此不能復有。
正文 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圣位。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阿難!是善男子。欲愛干枯,根境不偶。現前殘質,不復續生。執心虛明,純是智慧。慧性明圓,鎣十方界。干有其慧,名干慧地。
譯文 從此漸修,隨其所發生作用淺深不同而安立圣位。
譯文 這就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注一〉。阿難!這樣的善男子,欲愛干枯〈注二〉。根和境不能相對存在,現前的殘余身體,不再繼續轉生。執心虛明〈注三〉,純是智慧,慧性明圓〈注四〉,照耀十方世界,干有其慧〈注五〉,因此名為干慧地。
注一 這就是前文所說:增進修行違其現業,獲無生法忍。
注二 永斷淫心,故欲愛干枯。
注三 十方國土,皎然是為虛,清凈無法是為明,故說執心虛明。
注四 此時人法雙空,純是智慧,慧性妙圓平等。
注五 雖得智慧,然尚未與如來法流水接,干有其慧,故名干慧地。
正文 欲習初干,未與如來法流水接。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圓妙開敷。
譯文 欲習初干,還未與如來法流水〈注一〉相接,即用此心,從中中〈注二〉流入,依次增進,位位證入圓通妙性,歷事造修。
注一 如來法流水,即是菩提涅槃流,此為對眾生無明生死流而言。
注二 自此以后,位位增進,總不離乎中道。不遍不倚,任運自在,不住二邊,依此漸進。
正文 從真妙圓,重發真妙。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余。中道純真。名信心住。
譯文 從真妙圓之悟,重發真妙之修,妙信〈注一〉常住,永不退失。一切妄想〈注二〉全部滅盡無余,中道既純且真,信心決定,名為信心住。
注一 理事并信,故名妙信。
注二 凡夫著有,二乘著空,外道著邪,都屬于妄想。
正文 真信明了,一切圓通。陰處界三不能為礙。如是乃至過去未來,無數劫中,舍身受身一切習氣,皆現在前。是善男子,皆能憶念,得無遺忘。名念心住。
譯文 中道純真之信,明明了了,不為諸法所惑,于一切諸法,都能以中道正理,融會貫通。所以五陰不能覆蔽,十二處不能局限,十八界不能間隔,都不能作為阻礙。就像這樣,不但是現在,就是過去未來無數劫中,應斷當斷之種種習氣,都現在眼前。如此的善男子,一一都能憶念,全無遺忘,名為念心住。
正文 妙圓純真。真精發化。無始習氣通一精明。唯以精明進趣真凈。名精進心。
譯文 以妙圓之悟,與中道純真之信,磨練真精,久而久之,真精發化,起融妄之力。融無始以來習氣,通一精明,再以精明之理,歷事造修,不停住于有為,以期達到真凈。名為精進心。
正文 心精現前。純以智慧。名慧心住。
譯文 心精時時現前,智慧時時不昧,純智慧對待一切事,名為慧心住。
正文 執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譯文 執持智明,以照萬事,故事如理,所以說周遍寂湛。雖寂湛不住,而大用繁興。雖大用繁興,而不動不擾。這就是所謂‘智周鑒而常靜,用繁興以恒如。’故此名為定心住。
正文 定光發明。明性深入。唯進無退。名不退心。
譯文 以定資慧,故定光發明,此即前文所說‘凈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又以慧資定,故明性深入,即是深入于定,此即前文所述‘卻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如此定慧相資,相互增長,故說唯進無退,所以名不退心。
正文 心進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名護法心。
譯文 定心日益增進,不假功力,任運安然自在,永遠保持不失,故能與十方如來,氣分〈注一〉相交接〈注二〉,故名為護法心。
注一 如來氣分即是慈心。
注二 此時內能自護,外感佛護,故名為護法心。
正文 覺明保持。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佛安住。猶如雙鏡,光明相對。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回向心。
譯文 前以定心增進,而成護法之因。此以慧明保持不失,而成回向之因。因保持不失故能以妙慧之力,回答佛之慈光,向佛安住〈注一〉,猶如雙鏡光明相對〈注二〉,其中妙影,重重相入〈注三〉,名為回向心。
注一 即念念常住于佛境中。
注二 前接佛氣分,蒙佛慈光,佛心中已有自影。此時回佛慈光,向佛安在,自心中亦有諸佛之影。自心中有佛影時,佛已入于自己心中,佛心中有自影時,自心也入佛心中。
注三 自己入佛心中時,已帶佛影,以與佛氣分相接時,自心中即有佛故。佛入自己心中時,也帶自影,以回佛慈光時,佛心中即有自故。所以說:自心佛心,重重相入,猶如雙鏡相對。其中妙影,即比喻為佛心中有自己之影,自心中也有諸佛之影。重重相入,表示自入佛心中時,已帶佛影,佛入自心中時,也帶自影。自心佛心,非一非異,不妨于無回向中,強立回向。
正文 心光密回,獲佛常凝無上妙凈。安住無為,得無遺失。名戒心住。
譯文 自心與佛光,冥應潛通。獲得佛定〈注一〉,不唯得定,并能得果,所以說為無上妙凈〈注二〉,而安住于無為,永不遺失〈注三〉,名為戒心住〈注四〉。
注一 佛定即那伽大定,無有不定時。
注二 無上即是佛果。妙即菩提,以能出煩惱纏故。凈即涅槃,以能離生死穢故。
注三 此時上求佛道,信知無佛可成;下度眾生,信知無生可度;故能安住無為。
注四 因為信力增長,不起絲毫有為之念。故無遺失。
正文 住戒自在。能游十方,所去隨愿。名愿心住。
譯文 住戒自在〈注一〉,定戒常凝,得三昧樂正受意生身〈注二〉,道戒妙凈,得覺法自性性意生身〈注三〉,律儀無為,得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注四〉,由此故能游于十方,不惟游于十方,且能隨愿所之,愿去何所?一念即至。因此名為愿心。
注一 住戒自在是無論在定,在道,在律儀中,都是任運清凈,定戒常凝,得三昧樂。
注二 以三昧力,得自在樂,普入諸剎,隨意無礙。
注三 覺了諸法自性如幻,本無所有,故能隨意普入。
注四 隨諸眾生種類現形,如鏡現相,而無作為。
解 據楞嚴正脈論十心。前六修自心,后四合佛德。又據灌頂大師疏說:初一為信之本體,后九為信之德相。又前九屬內行德,后一屬外化德。
正文 阿難!是善男子,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心精發暉,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發心住。
譯文 阿難!這樣的善男子,用真正的方便〈注一〉,發這十種信心,磨煉治習,使圓通之心,更精更明,這十種心,處處不離圓通妙性,相互涉入〈注二〉。最后圓成真純無妄唯一的菩提心。
〈注三〉故名發心住。
注一 前文文殊菩薩所說偈中‘圣心無不通,順逆皆方便,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可知耳根圓通,獨為真實方便。
注二 十心中隨發一心,其他九心,都遞互相攝相入,心心都是這樣,所以圓成菩提一心。
注三 按大乘起信論說:菩提心有三種:一是直心,心正念真如法故。二是深心,樂集一切諸善法故。三是大悲心,廣度一切諸眾生故。十心中初一中道純真,即是直心。從二至九,即是深心。后一能游十方,即大悲心。既十用相互涉入,故隨起一心,即三心俱足,故得圓成菩提之心。
正文 心中發明,如凈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譯文 依菩提心,重發真智。菩提之心,清凈皎潔,故如凈琉璃,真實之智,體精用明,故如精金。依前十種妙心,修真實行,踐履真如,以成進趣后位之地,故名治地住。
正文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游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
譯文 用前之十種妙心,踐履真如之地,都能得到明了〈注一〉。故能時時證真,真無不融,故能游履十方,得無留礙〈注二〉。從此分身十方,上供諸佛,下利眾生。名為修行住。
注一 十心既然心心相互涉入,故一心明了,心心皆然,所以都能得到明了。
注二 前愿心住曾說能游十方,所去隨愿,與此何殊?愿心住是得意生身,此是現化身,分身十方,上供諸佛,下利眾生。又前為隨愿往任何一方,此為分身無礙,遍入諸剎。
正文 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
譯文 稱真之行,因該果海,故與佛相同。果徹困源,故受佛氣分〈注一〉。如中陰身自求父母〈注二〉,此時雖未得顯證,已陰信冥通,感應道交,結成胎分〈注三〉,所以說入如來種,入如來種,如托王胎,故名生貴住。
注一 此處受佛氣分,與前文‘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小有不同,前文是指慈心氣分,此處是指真如氣分。
注二 初住發心,如前陰起惑。二住治地,如前陰造業。三住修行,如中陰持種游行。此既行與佛同,受佛氣分,故喻之為中陰自求父母。
注三 佛雖未與明記,已知其必證極果。故陰信冥通,如同業相纏,結成胎分。
正文 既游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譯文 既已游道胎〈注〉,常蒙諸佛護念,法身漸漸證入,故親奉大覺護念,為法身之胤嗣。方便智慧,漸漸具足,故如胎已成,人相具足。故名為方便具足住。
注 依此修因,自在無礙,如貴人處胎,安樂無拘。正如永嘉禪師所說:潛幽靈于法界。
正文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譯文 攝化眾生,方便具足,故容貌如佛,以權資實,內照真如,理智圓滿,所以心相也同于佛,此位名正心住。
正文 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
譯文 身心都合同成長〈注一〉,日益增進不退,名為不退住。
〈注二〉
注一 五住權智外現,容貌如佛,為身相同佛。六住實智內照,心相也同于佛。兼此身心二相為七住之因,故七住權實具足,二利兼進,故日益增長。
注二 此處與前六信位同名不退,有何區別?因六信位為信心不退,此位為住道不退。
正文 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
譯文 十身〈注一〉靈相,同時具足〈注二〉,名為童真住。
注一 十身為:一、菩提身,二、法身,二、威勢身,四、相好莊嚴身,五、智身,六、愿身,七、化身,八、力持身,九、意生身,十、福德身。
注二 十身總屬權實二智,此中自證境屬實智,化他境屬權智。
其中菩提身、法身、威勢身屬實智。愿身、化身、力持身、意生身、福德身,五身都屬權智。相好莊嚴身和智身都通于權實二智。
解 按華嚴經中菩薩登八地方具十身靈相,而本經八住即具十身靈相,因二經都屬圓教,理應前后互融。
正文 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
譯文 因已得大自在,頓超理障,堪任佛法大事,故親為佛子,名為法王子住。
正文 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諸國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譯文 表顯以為成佛之人,佛欲與之授記令代佛宣揚,教化眾生。故如國大王,以國事分委太子。就像剎利王,世子長成后,陳列四大海水,為其灌頂〈注一〉,名灌頂住〈注二〉。
注一 華嚴經記轉輪圣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取四大海水 ,置金瓶內,王執此瓶,灌大子頂,是時,即名受王職位。
注二 菩薩受職,也是這樣,諸佛智水,灌其頂故,是名菩薩受大智職。具足如來十種力,位在佛數。
正文 阿難!是善男子成佛子已。具足無量如來妙德。十方隨順。名歡喜行。
譯文 阿難!這樣的善男子,成為佛子以后,具足了無量如來的妙德〈注一〉,隨順十方國土〈注二〉,名為歡喜行〈注三〉。
注一 按華嚴經說‘此菩薩學習諸佛本所修行。憶念諸佛本所修行。乃至云:住持,顯現,演說諸佛本所修行。’故佛德無不具足。
注二 即是廣行布施。按華嚴經說‘隨順方土,有貧乏處,以愿力故,往生于彼豪貴大富,財寶無盡,行財施。乃至身肉不惜。行法施則與說三世平等,乃至菩提涅槃。’這都是隨順之義。
注三 按楞嚴正脈說‘此是施度,以華嚴首標此菩薩為大施主故。結名歡喜行者有二義:一者見有來乞者,作福田想,作善友想,倍生歡喜。二者隨乞施與,令諸眾生,悉皆滿足。’這都是華嚴經中之義。
正文 善能利益一切眾生。名饒益行。
譯文 已經得到歡喜后,又以戒德感化眾生〈注一〉。名為饒益行〈注二〉。
注一 戒德備于已,故感化成于外。不勞費力,而利益無不周遍。
注二 按楞嚴正脈說‘此是戒度,以華嚴首標此菩薩護持凈戒故。結名饒益行者,亦有二義:一者自能住無上戒,善自饒益。二者令他住無上戒,亦饒益他,詳如華嚴,茲不繁引。’
正文 自覺覺他,得無違拒。名無嗔恨行。
譯文 以自覺之理覺悟于他,得到他沒有違拒〈注一〉,名為無嗔恨行〈注二〉。
注一 若他不能覺,即是違拒,自己厭而舍離,即是嗔恨。現在以自覺之理覺他,他易覺而已不厭,故無嗔恨。
注二 楞嚴正脈說‘此是忍度,以華嚴首標此菩薩常修忍法故。
但彼名無違逆行,蓋以甘受外難,無違逆他名忍。此名無嗔恨行,乃取自無嗔恨,堪忍教化名忍也。’
正文 種類出生,窮未來際,三世平等,十方通達。名無盡行。
譯文 既無嗔恨,故隨眾生一切種類,在在出現,處處受生,眾生世界無盡,菩薩之愿行亦無有盡,所以窮未來際,三世平等,十方通達〈注一〉,名為無盡行〈注二〉。
注一 既能窮未來際,三世平等,即是時間無盡,十方通達即是空間無盡。
注二 按楞嚴正脈說‘此是進度,以華嚴首標此菩薩修諸精進故,但彼名無屈撓行,蓋以一切境界,無能屈折阻撓名進。此名無盡行,乃取一切時處,皆能教化利益名進也。’
正文 一切合同,種種法門,得無差誤。名離疑亂行。
譯文 空間和時間都能無盡隨順眾生,所以合其心而同其事,于一切眾生,種種法門,機對教而受益,教對機而化行,依無差誤。
〈注一〉故名離癡亂行〈注二〉。
注一 因禪定功深,故千難交攻,而其智不昏。萬機并赴,而其心不擾。
注二 按楞嚴正脈說‘此是禪度,以華嚴首標此菩薩心無散亂,堅固不動故。若依今經,即以不癡不亂為禪。’
正文 則于同中,顯現群異。一一異相,各各見同。名善現行。
譯文 于一身之中,顯現各種異相〈注一〉。又于各類異相中,現同一身相〈注二〉。所以名為善現行〈注三〉。
注一 如觀世音菩薩,以一身而現三十二應身。為天現天,為人現人,又于一類身中,對異類群機,顯現眾多異類身形。
注二 不但能以一身現眾多身,又能使眾多身現一身,所以名為善現行。
注三 按楞嚴正脈說‘此是理事無礙智。’灌頂大師疏說‘即智慧度’,又自釋說‘若非法界大智,何能圓融顯現?’又楞嚴指掌說‘仍是智慧度,以一多無礙,同異俱成,正由菩薩無障礙慧,善巧運用之所現故。’
正文 如是乃至十方虛空滿足微塵,一一塵中現十方界。現塵現界,不相留礙。名無著行。
譯文 不但身相如此一多互融,甚而至于世界,也是善現無礙,甚而至于十方虛空,滿是微塵,一一塵中,都能現十方世界〈注一〉,現塵現界,都不相留礙〈注二〉,名為無著行〈注三〉。
注一 十方虛空,滿足微塵,顯微塵之多,并明能現者小。一一塵中,現十方界,顯世界更多,并明所現者大。
注二 塵在界外,而不壞小相。界在塵內,而不壞其大相。同時俱現,不相留礙。楞嚴正脈說‘界入塵而界不小,是小不留礙于大;塵含界而塵不大,是大不礙于小。’華嚴經說:‘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也同此義。
注三 依華嚴經之義‘但是一切無著。’按楞嚴正脈說‘一有執著,安能大小并融如此?若依本經,無著即是忘塵。忘塵功極,便能身心圓明,不動道場,于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國土等。’如前顯見無礙中所說,是知現塵現界,不相留礙,正是忘塵功極,故以無著行名之。正脈又說‘此是事事無礙智。’又灌頂大師疏說‘即方便度,引華嚴此菩薩以方便化度故。’又楞嚴指掌說‘塵界互現,大小相融,正由菩薩無障礙慧,大方便力之所運用。’
正文 種種現前,咸是第一波羅密多。名尊重行。
譯文 一切菩薩,無量妙行,一時具足。隨舉一行,都是第一波羅密多〈注一〉,名為尊重行〈注二〉。
注一 最上故為第一,波羅密多為究竟之義,又翻為到彼岸。因為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即是究竟之處。
注二 行至如此,可尊可重,故以得名,華嚴經名為難得行,如世間可尊重物,至為難得。
解 若住于涅槃,雖說是彼岸,還不是第一。一定要不住涅槃,不住生死,往返度生,無住而住,方名第一。華嚴經說‘菩薩住此行時,不舍菩薩大愿,不住生死此岸,不住涅槃彼岸,不住煩惱中流,而能運度此岸眾生,至于彼岸,往返無有休息。’這就是本經所說‘第一波羅密多’之義。又楞嚴正脈說‘此是究竟彼岸智。’又灌頂大師疏說‘即是愿度,謂菩薩于大乘愿,不退轉故。’又楞嚴指掌說‘種種現前,咸是第一波羅密多,乃菩薩以愿導行之所致也。’
正文 如是圓融,能成十方諸佛軌則。名善法行。
譯文 如此圓融〈注一〉,能成十方諸佛軌則〈注二〉,名為善法行〈注三〉。
注一 種種妙行。全是一行,此所以為純。而一行中又具足種種妙行,此所以為雜。如此純雜無礙,故為圓融。
注二 以此妙行,遍歷十方,助佛轉輪,教化眾生,故成十方諸佛軌則。
注三 一言一行,同歸至善,皆是佛法,可為軌則。華嚴經說‘此菩薩能自清凈,亦能以無所著力,方便而普饒益一切眾生。’
解 按楞嚴正脈說‘此是軌生物解智。’又灌頂大師疏說‘即是力度。’又解釋說‘具足三力,謂修習力。思擇力,變化力……’
正文 一一皆是清凈無漏,一真無為,性本然故。名真實行。
譯文 以前九行,一一都是清凈無漏〈注一〉,一真無為〈注二〉,自性本然的緣故〈注三〉,此時行行都真,法法都實,故名為真實行〈注四〉。
注一 如上九行,雖大用繁興,而常自如如不動,故為清凈。以如如不動故,離于念相,等虛空界,此即如來清凈法身。因起心動念,即離法體,成為有漏。
注二 菩薩當寂滅現前之時,俱空不生,一真獨露,即證無為。
注三 菩薩親證無為,獲二殊勝,發三妙用,都出于性之本然。
注四 楞嚴正脈說‘此是會緣入實智。’灌頂大師疏認為這是智度,智是三種智,一是無相智,二是成熟有情智,三是受用法樂智。
正文 阿難!是善男子,滿足神通,成佛事已。純潔精真,遠諸留患。當度眾生,滅除度相。回無為心,向涅槃路。名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回向。
譯文 阿難!這樣的善男子,已滿足了神通〈注一〉,已完成了佛事〈注二〉,清凈無漏純潔精真,一真無為,性本然故,所以能遠離一切留患,于是任運度生,而不見有生可度。這就是不住無為,回無為心,向涅槃路。這就名為救護一切眾生〈注三〉離眾生相〈注四〉回向。
注一 已到現塵現界,不相留礙地步,妙用已達極點,此時故說滿足神通。
注二 成佛軌則,所作俱備,故說成佛事已。
注三 度生有兩重意義:一是度令離苦,二是度令得樂。這就是救護。
注四 因為能所對待,此時不見自為能度,故也不見他為所度。
內外都空,中間亦無度生之法,這就名為三輪體空。這方是真滅除度相。
解 此位正向佛道。因涅槃即是佛道。同時也兼向其徐二道。因救護即向眾生,離相即向真如。
正文 壞其可壞。遠離諸離。名不壞回向。
譯文 既已三輪體空,則一切可壞,都已遠離〈注一〉。并此諸離,亦復遠離〈注二〉這就名為不壞回向。
注一 一切生滅法,都是可壞之法。三輪體空,即遠離一切可壞之法。
注二 若是即守此諸離,依然可壞,故并此亦須遠離,上位滅除度相,是以空壞有,此處遠離諸離,是以有壞空,空有俱壞,方為體合真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