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四卷01
圓瑛大師著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講義。
福州鼓山涌泉禪寺圓瑛宏悟述受法弟子明旸日新敬校
卯五 顯見無還 分四 辰初 阿難求決取舍 二 如來力為破顯 三 承前判決取舍 四 結嘆自述淪溺 今初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手,而白佛言:我雖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
上科如來,盡心吐露,極顯真心,可惜阿難未能領悟,而反起疑,故向佛求決取舍。悲救深誨者:承佛悲憐愍念,救拔性顛倒苦,深加訓誨,而與正遍知樂。感傷真心不失,顛倒受淪,故致垂泣矣! 我雖承佛如是妙音:如是指法之詞,即指上三科妙音,乃指說法微妙音聲;佛音具足眾妙,乃總贊之曰:‘妙音’。悟妙明心:即指領悟上三科,所顯見性。阿難前求發妙明心,佛向阿難眼中指出,顯見性即是妙明心,阿難領悟不動、不滅、不失之見性。元所圓滿:指不失科中,包括虛空曰圓,周遍萬法曰滿,所顯廣大圓滿之義;常指不滅科中,真常不滅之義;住舍不動科中安住不動之義。此述聞法雖悟本心,下乃歸功意識。
而我悟佛,現說法音,現以緣心,允所瞻仰,
而字轉語詞,悟佛法音,是猶但領其文,未諳其旨,觀下未敢認取可知。阿難以聞解之功,全歸重于聽法緣心,故曰現以用也緣心,緣心即第六意識,緣慮分別之心,而能聞法領悟,有大功能。允所瞻仰者:允誠義,謂此緣心,是誠我所瞻依仰慕,而不能舍者,若舍此心,憑誰聞法領悟耶?
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元心地。
此心,即妙明心。眾生日用施為,一一無非承其恩力,咸皆迷而不知,故歸功于緣心,阿難亦復如是,故曰:‘徒獲此心’。獲者得也,其意徒得此心,而未敢認為本來圓滿,元來無失,常住心地。其故何也?因不得其用,故未敢認也。
倘若認此,則必舍彼,卻后將何承領佛法?縱不惜緣心,而獨不重佛法乎?所以躊躇莫決。觀此阿難則真妄雙迷。倘無根性真心,豈能聞法?聞既不聞,則分別緣慮之心,何自而有?全承根性恩力,反疑不得其用,此迷真也;聞法領悟之心,離塵即無分別,塵有則生,塵無則滅,完全無體,不過妄有緣慮分別,執認不舍,此迷妄也。既是真妄雙迷,何得稱悟?直至三卷末,獲本妙心,常住不滅,方敢認取此心,方是真悟。
愿佛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歸無上道。
圓音:即佛最勝口輪‘但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圓音,即是一音。佛之音聲,圓滿普被,諸方異類,聞之皆同本音,一音具足一切音,故稱圓音;一切音不出一音,故曰一音。佛音為眾生作增上緣,隨根差別,現眾多聲,猶如一雨所潤,草木大小,隨根受益,有緣隔遠,如在一堂。
疑根者:謂致疑之端,乃疑自、疑人、疑法,三疑中疑法也。此疑根之于心,非大雄大力之世尊,莫能拔之。此即緣心、真心,誰取、誰舍,莫衷一是,如人惑于歧途,莫知所向,故求拔疑根,令到不疑之地,庶可歸無上道,無上道,即不生不滅之果覺,須識不生滅之因心,庶可圓成矣!初阿難求決取舍竟。
辰二 如來力為破顯 分二 巳初 破緣心有還 二 顯見性無還 巳初分三 午初破所緣之法 二 破能緣之心 三 指各有所還 今初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
上科阿難求決取舍,此科如來力為破顯。破者破妄緣心也,顯者顯真見性也,此欲破緣心有還,先破所緣之法現說法音。阿難不舍緣心,為重于法,若破所緣非真,而能緣自舍矣。
汝等尚以緣心聽法,謂以能緣之心,聽我所說法音。則此法亦成所緣之塵,非得法性真理。以法音但是能詮,真理方是所詮,真理即眾生之心,聽法能悟真理,方不負我所說,故下喻說,聽法自應觀心。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
上人字喻說教人;下二人字皆喻聽教人;指喻佛之聲教;月喻聽教人之心。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喻佛以音聲,而作佛事,說出聲教,直指人心,告示聽教之人。彼聽教人,因教自當觀心,猶因指自當看月也。若聽教悟心,則因指見月矣!
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惟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
此喻執教迷心。若復觀指,以為是月之體,此人豈惟獨也亡失月輪不能見,亦亡其所謂指也。何以故是征,下二句是釋。即以所標之指,認為明月故;法合當云:若復執教為心,此聽教人,豈惟不達真心,亦且不知教意,何以故?即以所緣聲教,為真心故。
豈惟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何以故?即以指體,為月明性,明暗二性,無所了故,汝亦如是。
明暗二字,喻中易知,法中難解。喻中不但亡指,并不識明暗。何以故句征,下釋不識明暗之義。即以指體之暗性,認為月光之明性,自是明暗二性雙迷,無所了知故。 法中教合指喻,心合月喻。教以聲名句文為體,無覺照之用,合暗喻;心以靈知不昧為性,有覺照之用,合明喻;學人不解依教觀心,但認聲教為真心,豈獨迷心,亦迷其教。何以故?以所說教,認為真心故。又不但迷教,亦復不達有覺照,無覺照之用。何以故?即以聲、名、句、文,無覺照之教體,為靈知不昧,有覺照之心性,覺與不覺,二者無所了別故。謂汝以緣心聽法,則我所說之法,亦成緣塵,汝則迷失法性,何異執指為月,不識明暗之人?故曰:‘汝亦如是’。初破所緣之法竟。
午二 破能緣之心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此心自應。離分別音,有分別性;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
此正拔不舍緣心之疑根。分別:指聽法緣心;法音:即所聽聲教。上科先破所緣之法,此科乃破能緣之心。謂汝雖不以所分別聲教為心,若以能分別法音,為汝真心者,此心自應離卻所分別法音,有能分別自性,方許為真。此暫縱,下即奪,先喻說,后法合。 此喻能緣心,離塵無性,譬如行客,寄宿旅亭,不過暫時止住便去,終不常住,而掌管也亭人,是為亭主,則無所去。
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則無所去,云何離聲,無分別性?
此以法合。亦復如是者:能緣心不住,緣境之時,暫緣便去,終不久緣,故喻如客。若真是汝心,則如亭主常住,并無所去;云何離卻所分別聲,無有能分別之自性?此破意識緣聲之心也。
斯則豈惟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
此下廣示有還。故云:斯則豈獨緣聲分別之心,離聲無性;即能分別我三十二相之容貌,亦是相有則生,相無則滅,離諸所分別之色相,亦無能分別之自性。
如是乃至,分別都無,非色非空,拘舍離等,昧為冥諦,離諸法緣,無分別性。
如是二字,指上緣聲色二塵,離塵無分別性。乃至二字,超略中間香、味、觸、塵,井法處所攝,半分生塵,而分別之性,亦復都無。此是六
識不緣六塵境界,五俱意亦皆不行,如是則能分別心,與所分別境,悉皆寂然。故曰:‘都無’。唯留獨頭意識,緣法處半分滅塵,因法塵有生滅之分故。 非色非空:即內守幽閑,法處滅塵境界,已離六塵粗相,故非色;猶有寂靜細境,故非空。參禪之士,到此境界,難免被他所誤。又非同色界四禪天定,故非色;非同空處空無邊處天定,故非空。如八定后三定,所緣境界相似。不但隨塵起滅之見聞,緣心不行,即嗅、嘗、覺、知,亦復不起,此處猶非真心,切勿錯認。
拘舍離等,此云牛舍,乃末伽黎母名,即拘舍離子,六師之一,等余外道。昧為冥諦者:昧即迷昧,不知此境非真,執為冥初主諦。智論云:‘外道通力,能觀八萬劫,八萬劫外,冥然不知’。謂為冥初;從此覺知初立,故名主諦,亦云世性,謂世間眾生,由冥初而有此性,即世間本性也。 離諸法緣,無分別性者:《正脈》云:‘縱使心之分別都無,亦但離于粗分別耳,微細流注,固所未覺;縱使境之色空都盡,亦但離于粗境耳,滅塵影事,固不能離。若離諸法塵,半分滅塵之緣,即無分別之性,與上之離聲、色,而無性者,同一例也。’二破能緣之心竟。
午三 指各有所還
則汝心性,各有所還,云何為主?
此心性,非圓妙明心,寶明妙性,即緣塵分別之心性,亦即上文所謂昏擾擾相,以為心性,乃隨塵生滅,各有所還。分別聲者,從聲塵來,還之于聲;乃至分別冥諦者,從冥諦來,還之冥諦。如人影相似,從何人來,還隨何人而去。有來有去,但是暫住之客,不是常住主人,故曰:‘云何為主’。初破緣心有還竟。
巳二 顯見性無還 分二 午初 阿難求示無還 二 如來詳與顯示 今初
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則如來說,妙明元本也心,云何無還?惟垂哀愍,為我宣說。
此當機聞說緣心有還,而求示無還也。還者歸還,如世間之物,從誰借來,還之于誰。若是自己之物,則無可還,故問曰:若我能緣心性,如來現說,各有所還,而如來所說妙明元心,云何乃是無還?惟垂哀愍,為我宣說。初阿難求示無還竟。
午二 如來詳與顯示 分四 未初 指喻見精切真 二 許示無還之旨 三 備彰八相皆還 四 獨顯見性無還 今初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見精明元,此見雖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
佛欲示無還之旨,先明見性,切近真心,且就阿難日用之見,分明指示,故曰:且汝現前見我之時,此見即是八識精明之體,元者本也;故出其名曰:見精明元。即二根本中真本,識精元明是也。體即第八識見分,映在六根門頭:在眼曰見精。在耳曰聞精;在鼻曰嗅精;在舌曰嘗精;在身曰覺精;在意曰知精,本具精明之體,而有了境之用,但體受妄熏,而有二種顛倒,見妄未除,精明尚欠于妙,故曰:‘雖非妙精明心’。雖非二字暫抑之。
而喻中,隨即揚其切近于真,如捏目所見之第二月,雖非真月,而與真月原無別體,但多一捏而已,放手即真;非同水中月影,與真月有虛實之殊,天淵之隔。以第一月,喻純真無妄之妙精明心;第二月喻見精明元;水中月影,喻緣塵分別之識心。佛欲令人舍彼妄識,取此見精,為本修因也。
問:‘阿難求索真心,佛何不指與純真無妄之心,而乃指此帶妄之見精耶?’答:‘純真之心,唯佛獨證,等覺菩薩,猶有一分無明未破,真尚未純,而況位居凡、小,離此憑何指示乎?譬如指礦說金,求金之人,若舍于礦,豈有真金可求?十番正示,二見翻顯,如銷礦成金,其金一純,則光明煥發矣!從上諸祖,皆本佛意,多于六根門頭,接引學人,豎臂擎拳,一棒一喝,無非欲令學人,親向自身中,識取本來面目。慎勿因此有雖非妙精明句,遂疑見精,以為全妄,不敢認取也。’初指喻見精切真竟。
未二 許示無還之旨
汝應諦聽!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首句誡聽,下乃許示。無所還地者:即本元妙明心地;前阿難所云:‘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既圓滿,則無來無去,常住不動,安有所還?是為無所還地。二許示無還之旨竟。
未三 備彰八相皆還
阿難!此大講堂,洞開東方,日輪升天,則有明曜;中夜黑月,云霧晦瞑,則復昏暗;戶牖之隙,則復見通;墻宇之間,則復觀壅;分別之處,則復見緣;頑虛之中,遍是空性,郁垺之象,則紆昏塵;澄霽斂氛,又觀清凈。
此欲示無還之見,先列可還之相。佛意非有可還之相,莫顯無還之見,故先列可還,共有八相四對:明、暗;通、塞;同、異;清、濁也。各有體相,如日輪是體,明曜是相,乃至澄霽是體,清凈是相。其中惟六七體相顛倒,觀還處自知。 大講堂戶牖洞然大開,內外通達,東方日輪升天,則全講堂,皆有明曜之相;中夜即子夜,黑月謂一月之中,有分白月、黑月,白月則光,黑月便暗,因云霧晦冥掩蔽于空,則復現昏暗之相。昏者暗之始,暗者昏之極。此明、暗一對。戶牖空隙之處,則見通相;墻宇之間,四圍曰墻,四檐曰宇,內外彼此不通,則復觀壅塞之相;此通、塞一對。分別之處:指眼前所分別之境,處即境也,如山、地、林、泉等處。則復見緣:緣即塵緣差別,如山是高,地是平,林是密,泉是流,彼此之相不一,則復見差別之相;頑虛之中,遍是空性,應是空性之中,遍是頑虛,空性廣大,同是冥頑無知,故曰遍是頑虛之相;此同、異一對。郁垺之象,則紆昏塵,應是昏塵之象,則紆郁垺,象即境象;紆環繞也;地氣屯聚曰郁;灰沙飛揚曰垺。昏塵境象,則紆繞郁垺之相;澄霽斂收也氛:雨后天晴為澄霽,所有塵氛,悉皆收斂,萬里蒼蒼,一色清凈,故又觀清凈之相;此清、濁一對也。此八相,皆為見精所對之境,下明各有所還,對顯見精無還,離塵別有全性,異前緣心,離塵無體也。
此大講堂,喻妙明元心,不動不變之體,為大總相法門;八相,喻心體隨緣,現一切別相。總言之,隨迷、悟二緣,而現染、凈諸相。明喻智慧,善能照了;暗喻無明,昏于長夜;通喻六根通達,觸處洞然;壅喻二執障蔽,頭頭是礙;差別之緣,喻善惡;頑虛之狀,喻無記;郁垺喻昏迷之性;清凈喻澄湛之心;正顯種種幻化,皆生當人妙明元心,此心不拒諸相發揮,能為諸相所依,若講堂然,人人皆有此大講堂,試深思之! 昔報慈文遂禪師,嘗究《首楞嚴》,謁于法眼,述己所業,深符經旨。眼曰:‘《楞嚴》豈不是有八還義?’遂曰:‘是’。眼曰:‘明還甚么?’遂曰:‘明還日輪。’眼又曰:‘日還甚么?’遂懵然無對,自此服膺請益。是可知主中主,故非注疏所及。端師子頌曰:‘八還之教垂來久,自古宗師各分剖,直饒還得不還時,也是蝦跳不出斗’。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因處。
能見是一,所見不一之相,咸在一見之中,故曰咸看此諸變化相。相以變化稱者,自無而有,謂之變,雖有若無,謂之化,顯其不實也。吾今各還本所因處:以上八相,各有所因,本因何處而來,還之何處。
云何本因?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以故?無日不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
上科云:諸相各有本因;此科征釋本因,謂明相當還日輪,以日是明相本因,以是之故,還之于日。
暗還黑月,通還戶牖,壅還墻宇,緣還分別,頑虛還空,郁垺還塵,清明還霽,則諸世間,一切所有,不出斯類。
此中頑虛還空,郁垺還塵,足證前之體相顛倒,其余例上可知。 以此八相類推,則諸世間,一切眼家所對之色塵,皆有可還,不出斯類。三備彰八相皆還竟。
未四 獨顯見性無還
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何以故?若還于明,則不明時,無復見暗;雖明暗等,種種差別,見無差別。
此正顯見性無還,乃為真主人。謂汝能見八種之相,此見之精,即是妙明真性,無來無去,不生不滅,當欲從誰以俱還乎?誰字,即八相中隨舉那一相。何以故起,是征釋。設若見精還于明相,已隨明相而去,則不明時,應無復見暗?汝今不然,雖明去暗來,通去塞來,異滅同生,濁滅清生,所見之相,任從種種,千差萬別,而能見之性,湛然盈滿,如明鏡當臺,有物斯鑒,明來見明,乃至清來見清,昭然不昧,凝然不動,無差無別,無往無還。本科獨顯見性無還竟。并前二如來力為破顯竟。
辰三 承前判決取舍
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
首句,近指八相,遠指六識。八相從緣而有,還之于緣,緣有則有,緣無則無;六識因塵而有,還之于塵,塵生則生,塵滅則滅,皆有可還,自然非汝常住不遷之真性,汝當決定棄舍,而不須執吝矣。云何汝先說,現以用也緣心,允所瞻仰,而猶戀戀不舍!今此見精明性,明來見明,暗來見暗,不由汝以可還者,自然屬汝自己,非汝之真性,而是誰耶?汝當決定認取,而不可猶豫也。云何汝先言,未敢認為本元心地,而起愛妄疑真之心,今聞如是破顯,其疑根當可自拔矣。三承前判決取舍竟。
辰四 結嘆自述淪溺
則知汝心,本妙明凈。汝自迷悶,喪本受淪,于生死中,常被漂溺,是故如來,名可憐愍!
則知二字,承上無還而言,則知汝之見性真心,雖隨緣而恒不變。本字貫下妙明凈,此三義本來現具根中,即生滅門中之本覺心。眾生日用,不離這個,不為諸相所遷,非同緣心之離塵無體,故曰:‘本妙’;不為諸相所蔽,非同緣心之昏擾為性,故曰:‘本明’;不為諸相所染,非同緣心之分別愛著,故曰:‘本凈’。迷悶者:執吝緣心,無智自解,具足本末不覺,由是喪失本妙明凈之覺心,此非失似失也。法身流轉于五道,枉受淪溺,于生死苦海之中,常被漂流沉溺,如懷珠乞丐,珠本不失,枉受貧窮,為可憐愍者。此科以見性無還而論,無往無還,挺物表而常住,亦四義中常義。五顯見無還竟。
卯六 顯見不雜 分二 辰初 阿難以物見混雜疑自性 二 如來以物見分明顯自性 今初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阿難雖聞見精無還,而領之未的,故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是雖知見性,不與諸相以俱還,云何分辨,可以得知是我真性,而不屬于物也?觀雖識二字阿難以見性,昭昭靈靈,盈滿目前,物、見混雜,仍是有疑莫決,不敢認見為心,故佛即以物、見分明顯自性也。初阿難以物、見混雜疑自性竟。
辰二 如來以物見分明顯自性 分四 巳初 標定能所 二 就中揀擇 三 物見分明 四 責疑自性 今初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汝今未得無漏清凈,承佛神力,見于初禪,得無障礙;而阿那律,見閻浮提,如觀掌中,庵摩羅果。
上科,當機疑物、見混雜,此科佛欲顯物、見不雜,故先須列出,如何是能見之性,如何是所見之物,然后就中揀擇,自然見是見,物是物,分明不雜。此先列能見,有聲聞見、菩薩見、佛見、凡夫見,故呼當機而告之曰:吾今問汝,汝現今未得四果無漏,清凈慧眼,乃承佛神力加被,乃能見于初禪,得無遮障留礙;而阿那律,具足云阿那律陀,彌陀經云:阿冕樓陀、此云無貧,亦云不滅。因昔日以稗飯,施供辟支佛,所以受福不滅,于九十一劫中,天上人間不受貧窮果報。過去劫中為農夫,遠種山田,無暇回家吃飯,帶飯而食。山中有一道人修行巳證辟支佛果,七日下山化緣一次,是年饑荒,米糧昂貴,一日下山募化,連化七家,竟無一家施供,空缽而回。該農夫見而問之曰‘大師今日乞食得否?’答曰:‘無人布施’。農夫聞言,心中動念:此大師七日化一次,每次化七家,無論多少,下七再化,今空缽而回,豈不是要餓七日?自愧無可供養,乃以所帶稗飯一包,布施供養,辟支佛接而受之,乃為咒愿曰:‘所謂布施者,必獲其利益,若為樂布施,后必得安樂。’愿畢而去,十分感激!后農夫持刀割草,草中跳出一兔,其色純黃,遂跳至農夫背上,伏而不動。農夫驚怪,奔回急喚其妻捉之,乃一金兔,自此無貧,九十一劫,受福不滅,故以名焉,此過去因緣也。
阿那律是佛堂弟,因聽法之時,常好睡眠,被佛訶云:‘咄咄何為睡?螺螄蚌蛤類,一睡一千年,不聞佛名字。’遂生慚愧,發大精進,七日不寐,失其雙目。佛愍而教之,授以樂見照明,金剛三昧,遂得半頭天眼,而證圓通,自述‘我不因眼,觀見十方,精真洞然,如觀掌果。’《維摩詰經》阿那律答嚴凈梵王亦云:‘吾見此釋迦牟尼佛土,三千大千世界,如觀掌中庵摩羅果。’今言閻浮提者,以大千世界,有萬億閻浮提,舉別顯總也。故《華嚴》云:‘一切閻浮提,皆言佛在中’者是矣。有云:此閻浮提三字。與下科此見周圓。遍娑婆國三字對換。則兩皆不訛。此應見娑婆國,下科居日月宮,應只見閻浮提,此理不錯。據愚見不必更換,兩處但加字可也,此加萬億,或一切二字,于閻浮提之上,下科娑婆國下,加一四天下,南閻浮提即可。庵摩羅果,桃柰相似,生熟難分,此方所無,故不翻。上二是聲聞見。
諸菩薩等,見百千界;十方如來,窮盡微塵,清凈國土,無所不矚;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前二句菩薩見,中四句佛見,后二句凡夫見。百千界者:初地菩薩見百界二地見千界,乃至十地見無量世界。 十方如來,見無限量,故曰:‘一窮盡微塵’,喻其多不可數也。國土皆稱清凈者:佛眼等觀,見穢同凈,無所不瞻,即佛見周圓也。以上圣見,下為凡見。
眾生洞視,不過分寸:作三意釋之:一、對勝顯劣:謂眾生洞明之見,較之佛圣、不過分寸而已;二、收盡含生:謂蜎蠕之屬,見量狹窄,極其洞視明見也,不過分寸之地;三、障礙失用:謂隔紙不見,此不過分也,隔板不見,此不過寸也。過作通過解,與上二不同,此中能見之文,具足十界五眼,凡夫肉眼,阿那律天眼,阿難仗承佛力慧眼,菩薩法眼,如來佛眼。
五眼頌云:‘天眼通非礙,肉眼礙非通,法眼唯觀俗,慧眼了知空真諦,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同是如來藏,清凈本然平等一相。,明法界內,無處不含容。’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宮殿,中間遍覽,水、陸、空行,雖有昏明,種種形像,無非前塵,分別留礙。
此列所見,獨約當機,現量所親見之境。謂言以上圣凡諸見,姑勿論耳。且就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宮殿,在須彌山腰,離地四萬二千由旬,東方持國天王,居黃金埵;南方增長天王,居琉璃埵;西方廣目天王,居白銀埵;北方多聞天王,居水晶埵,而齊日月。
中間遍覽者:忉利天之下,大地之上,周遍歷覽,有情之類,有水居、陸處、空行諸眾生,無情之處,有山、河、大地、虛空、諸境界,雖有晦昧而昏暗者,晴霽而明朗者,種種形像,差殊不一,無非眼前塵境,所分別之相,種種滯留隔礙也。初標定能所竟。
巳二 就中揀擇
汝應于此分別自他,今吾將汝,擇于見中誰是我體?誰為物象?
物見本來不雜,阿難先疑混雜,故佛欲令自己揀擇,自驗自知,自可不疑。應字平聲,謂汝當于此能見所見之中,分別誰自誰他,自即見性,他指物象。
吾今將汝擇于見中四句,吾是佛自稱,將汝將字,文意稍難領會;今不作別解,謂現今吾將汝現前所見,要汝自己揀擇,于能見所見之中,仔細分別,誰是我能見之見體?誰為我所見之物象?令能所分明不混,自然得知汝之真性矣。二就中揀擇竟。
巳三 物見分明 分四 午初 正明物不是見 二 正明見不是物 三 反辨見不是物 四 反辨物不是見 今初
阿難!極汝見源,從日月宮,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遍諦觀,雖種種光,亦物非汝;漸漸更觀,云騰鳥飛,風動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皆也物非汝。
上文佛令自揀物見,惜阿難無此智力,不能辨別分明,故佛此下,更以四番,展轉發明也。此正明物不是見。極者盡也,見源即見性,如云盡汝見性能力,從日月宮,此最上所見是物,而非汝見性也;又至七金山,此山圍繞須彌山之外,一重香水海,一重金山,共有七重香水海,七重金山,其體皆金,一、雙持,二、持軸,三、擔木,四、善見,五、馬耳,六、象鼻,七、魚觜。周遍諦觀者:用目循歷,諦實觀察,雖有種種光明,亦是物而非汝見性也。漸漸更觀,自高而卑,自近而遠,乃見云之騰,鳥之飛,風之動,塵之起,此皆空中所有;以至地上、樹木也,山川也,草芥菜類也,人畜也,亦咸是物,而非汝見性也。初正明物不是見竟。
午二 正明見不是物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凈所矚,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此正明見不是物,上明諸物非見。見性已經擇出,阿難不解,故此承上重示云:阿難是汝所見,若近若遠,若高若低,若大若小,所有物性物是無情性,雖復種種狀態,差別殊異,列在目前,同是汝之見精,一道清凈,不起分別,圓明照了,矚見也。
則諸物類:指所見一切物類,自有千差萬別,而汝見性畢竟無殊。此精妙明者:即此見精,本妙本明;與物不雜故妙,遍見諸物故明,即此妙明真心,誠汝自己見性;物見分明,云何于諸物中,而不能揀擇耶?此正酬上文,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之問也。二正明見不是物竟。
午三 反辨見不是物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
此數節文,承上反辨,見不是物。上科已將物、見分析明白,物有差別,見性無殊,則見當然不是物。反辨云:若汝執言,見即是物,即當有相,見若有相,則汝見有相,我見亦當有相,則汝亦可見吾之見,畢竟作何形相?試問我見之相,同于何物?為方圓耶?為大小耶?
若同見者,名為見吾,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前二句防謬,下三句難破。若謂汝我同見萬物之時,我見在于物上,汝見此物時,即名為見吾之見者;下即難其當見不見,則吾收視不見物時,汝亦當見吾不見之處,現今吾不見物時,汝何以不能見吾不見之體,在于何處?既不能見吾不見之處,而說能見吾見物之見者,亦不足信也。譬如我手取物之時,伸在物上,為汝所見,吾不取物時,手在何處,汝亦應見。
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此躡前何不見吾不見之處,防阿難謬答能見,故分開若見若不見兩途,俱反證見性非物。上二句,謂若能見我收視不見之處,自然是我能不見之見體,自然非彼所不見之物相。自然二字,即分明義;非彼不見之相六字,即非物二字。此句與第四句,自然非物四字同,乃譯者潤文之巧耳。 此文欲求義理明白,須知彼字即指物言,當與我字對看,再用能所二字對釋,我見為能見,彼物為所見,例如眼根見物,是我能見之見體,非彼所見之物相。今不見物,照上例云:自然是我能不見之見體,自然非彼所不見之物相此句,即自然,非物四字。,不必過于搜索,愈晦本意。 下二句,若不見吾不見之地,則吾之見,自然非物。何以故?若是物,收視不見時,必有所在之處,當然令汝可見,既不能見,當然非物。吾之見既非是物,汝之見亦應非物,故末句結曰:云何非汝真性?此云何非汝句,即答阿難前言,云何得知,是我真性相對。三反辨見不是物竟。
午四 反辨物不是見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體性紛雜,則汝與我,并諸世間,不成安立。
此反辨物不是見。當承上云:見若是物者,物亦當是見,則汝現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而物亦當見汝矣。體性紛雜者:則無情之物體,與有情之見性,紛然雜亂,而不可辨也。果然如是,則汝與我,并諸世間眾生,有情之界,不成安立矣!何以故?物亦能見,物亦屬有情,則有情無情雜亂,故不成安立。又有一解:則汝與我有情世間,并諸器世間,則不成安立矣。何以故?物亦能見,就無有無情之器世間,即壞器世間相,何成安立。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
此轉正意。言若汝見物見我之時,一定是汝見而非我見,汝我有情之與有情,尚不混濫,豈有情之與無情,而至雜亂耶? 見性周遍者:謂汝現前,觀四天王宮,以及水陸空行,皆屬汝之見性周遍,此見總不屬于物,亦不屬于我,非汝真性,而是誰耶?物見分明,本不混雜,為何不敢認取?四辯見不是物竟。并上巳三物見分明竟。
巳四 責疑自性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此承上物、見分明不雜。見性是在汝,而不屬于物,云何汝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者:此性本來是汝,本有家珍,反不敢認以為真,而取我言,以求證實。汝問云何得知是我真性?故我責汝,云何自疑汝之真性也。此科以見性非物而論,不雜不亂,超象外以孤標,是四義中明義。六顯見非物竟。
卯七 顯見無礙 分二 辰初 阿難因塵疑礙 二 如來顯性無礙 今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必我非余。
此科因當機聞說見性周遍一語,遂生疑惑,以為真性,既是周遍,應當一定周遍,自應無礙,何乃動被物礙?故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必我非余。’見性下,當加本來周遍意,與下文語脈,方可連續。謂若此見性,本來周遍,必定是我真性,而非余物,則應當一定無礙,今何不然?
我與如來,觀四天王,勝藏寶殿,居日月宮,此見周圓,遍娑婆國,退歸精舍,祗見伽藍,清心戶堂,但瞻檐廡。
此述見性大小不定。云我與如來,觀四天王勝藏寶殿,此殿乃殊勝藏寶所成,故稱勝藏寶殿。阿難隨佛至彼,故與如來,同觀日月宮,此宮亦在須彌山半,與天王宮殿齊,隨至二宮,故曰居日月宮。灌頂云:‘日宮縱廣五十一由旬,火摩尼寶所成;月宮四十九由旬,水摩尼寶所成,皆天人充滿。日宮雖火摩尼寶所成,其清涼與月宮同,但光勝下注耳,猶如火鏡,體質不熱,光注成燒。’《起世經》云:‘日月宮運行無滯,為五風所持:一、持風令不墜。二、住風令安住;三、隨順風令順行;四、攝風令緩急;五、將行風令得中’也。
此見周圓,遍娑婆國者:自二宮遠觀,此見周遍圓滿,遍娑婆國。據日月宮所見,不應遍娑婆國,有云:此處娑婆國三字,與上文閻浮提三字對換,兩皆不訛。余意亦可不必換,但于娑婆國下加一四天下,南閻浮提,便是。退歸精舍祗見伽藍者:從四天退歸精舍,祗見伽藍,此云眾園;清心戶堂,謂講堂,聞法能清凈心地故。安處于戶內堂中,不能遠見,但瞻垂檐與廊廡,先大今小。
世尊!此見如是,其體本來周遍一界,今在室中,唯滿一室?
此陳疑以請。意謂:見性既云周遍,自當一定常遍,自在無礙。此見今何如是大小不定,其體本來周遍一界,今在室中,忽然成小,唯滿一室?
為復此見,縮大為小?為當墻宇,夾令斷絕?我今不知斯義所在,愿垂弘慈,為我敷演。
此妄情計度,求決于佛。承上遍界之見,今滿一室,為復此見,因室所局,縮一界廣大之見,而為一室狹小之見耶?如身入卑門。必要鞠躬。為當墻宇夾斷周遍整個之見,而成內外之二耶?如水筑長堤,則分彼此。為復為當二句,皆有不決之意,故求佛與決,曰:‘我今不知斯義所在’。即大、小、縮、斷之義,還是縮大為小耶?還是夾令斷絕耶?實未明了;愿垂弘大也慈,為我敷演斯義,一定所在。初阿難因塵疑礙竟。
辰二 如來顯性無礙 分五 巳初 明不定由塵 二 教忘塵自遍 三 以反顯難謬 四 出成礙之由 五 教轉物自在 今初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大小內外,諸所事業,各屬前塵,不應說言,見有舒縮。
以下如來,顯性無礙,此總示大略。一切世間,大小內外,諸凡所有事相業用,該上下方圓等類,皆屬前塵而有留礙,非關見性也。不應說言,見有舒縮者:舒縮意該斷續,應知見性不變,不因境礙,而有縮有斷。又見性隨緣,在大見大,處小見小,亦非塵之所能礙也。而眾生妄見,大小之遷,別有元由,下科自明。
譬如方器,中見方空。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
此以喻明塵,大小不定,全由于塵,但得亡塵,自然無礙。今以見性譬虛空,塵相譬器皿,塵相有大小內外,而見性無舒縮斷續,其猶器有方圓,空無定相。先舉方器,中見方空,分開定方與不定方兩義。
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
此明二義皆非。若言定方者,易以圓器,空應不圓,既隨圓現圓,是不定方;若言不定者,則在方器中,應無方空之相,今既器方而方,是又定方矣。兩應字,皆讀平聲。
汝言:不知斯義所在。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汝先言,不知大、小、縮、斷之義所在,而見性大小之義,與定不定之性,如虛空者是也。虛空隨器而現方、圓之相,云何為有定在耶?初不定由塵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