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具辨等者,以小例大無學前三果,既未究竟可例,地住分真之道并名任運。
家家者,欲惑九品潤于七生,上上一品潤二生,上中上下中上各潤一生,中中中下共潤一生,下之三品共潤一生,故俱舍頌云:斷欲三四品,三二生家家,若一來約于三果向說斷,七八品余一品在,但牽一來人間,九品盡即證第三果,便生上界不得來此也。
理數然者,既有俱下必有俱高等,何者,初住為二住已上化名,本下跡高妙覺為等覺已下化名,本高跡下初住為初住化名,本跡俱下妙覺為妙覺化名,本跡俱高圣化方法通四句,果為果化,妙覺常儀,故云理數,初住已上證一分法身并名為本也。
約法須之者,須是華嚴獨菩薩人頓部七善也。
然亦不以比丘為菩薩者,諸經多爾,以今經中既云,或有諸比丘,故將此一行用對緣覺進退兩屬,亦應無妨。
疏云:一行半退頌者,長行經彌勒當知,乃至所因緣總二行半經,上諸佛二序文但為一點耳。
涅槃追分別諸經者,彼經將不生,不生追泯前諸經,生生等三句追分別前經,如玄文釋。
疏云:悲泣如涅槃者,彼經云:爾時純陀聞佛語已,舉聲號泣悲咽而言苦哉苦哉!世間虛空復白大眾,我等今者一切當共,五體投地同聲勸佛,莫入涅槃,亦是悲法之文。
經云:于無漏實相者,無漏語通實唯此。
疏云:身滅智亡者,以身滅故智無所依,名為亡也。
經云:最后天中天者,然天有多種輪王,即是飛行,皇帝是人中天三界諸天名為生天,須陀洹已上名為凈天,地住已上亦名諸天,佛乃降四魔永破無明,見佛三菩提,已圓滿法身常身金剛之身,究竟圓滿住大涅槃,出過諸天之上,名為究竟凈天,故云最后天中天也。
經云:佛當雨法雨者,法雨既通雨于四位,因果必恒于始終,故云斷疑宗之問也。
疏云:即得之于懷者,謂疑情頓遣神解,豁然知佛定起,必聞妙法,故云也。
疏云:善于問答者,前之伏難,文殊善問,彌勒善答,此中則彌勒善問文殊善答。
具二莊嚴者,如前引大經釋。
釋方便品
方便,梵云:軀和狗舍羅,軀和稱為方便,舍羅名為勝智,謂方便勝智也。將釋此文略為二意,一者初文三釋文別而義通,方便義通今昔,故二者從料簡下諸文名通而體別,故弘教者,皆從佛意,以嘆方便品,故于中先以寺門及殿為喻,今三釋可解,初番釋三權如門,圓如殿,各不相通,故次番釋知,用門通至于殿,知門是能通,不云即是于所,故成舍能取所,又但能不即所只緣所詮之圓,亦帶能詮方便,故今須開第三番釋達門外即殿,何但門耶?故云點內衣里無價之殊無二無別等,又以王及宰相百姓為喻,若得此意其文可消。
正法華題稱者,名權即實,故名善權與今不別。
后二從意義者,謂第三釋意義在于三權及能通,全是于所,所外無余指此外之權為今方便品,故云秘妙,問意義何別?答意局而義通如第二釋,意在三權,能通于實名為方便,即其義也,秘妙準知。
但有能通非能通者,能為第二釋,非能即初釋,三不為一作能通故。
即不即者,前二釋不即,第三釋即能是所故。
法術者,今文亦爾,如來即是能用大術之人也。
法家之則者,用權用圓各稱機適宜,故云則也,又矩是畫方之具,規是畫圓之具,老子云:工匠有矩規之制,權法有權機之能,故云也。
置卻圓中方法者,只是但借第三秘妙之名,不自同此圓中方法之語耳。
況所離不同者,猶能離智異故,所離之惑不同,雖能所有殊,所出三界不別,以三教皆先離三界故。
第二釋能通門者,更舉寺門及寺中三寶為喻,從門入者,久滯于門,以未入實由謂能通,不名為所,是故爾前不能融即。
疏云:方便權略者,權即權謀,暫用還廢,略即謀略,謀而方當也。
教行人理悉為能詮者,以三教傳,傳為謀詮,是則真理為中理之能,通教行人準此。
不了元是所通者,只是不了一色一香等,無非中道耳。
今開其偏門者,開偏則圓,開門即所故也。
達即是開者,誰達低頭舉手等,達小乘真諦達次第真俗等,即是實相,故云開也。
尚無偏門之名者,昔日所稟自謂真實,爾前未斥方便,是故不開其名。
與果智一者,衣珠謂聞法了因頂珠,即如來本有,開竟無二,實外無他,故云一也,又珠在衣內,如權覆實,默示衣內之珠,即王頂珠,如開權顯實,是故作人如權覆實,即是真子名為顯實,故云可知。
疏云:唯我知是相等者,開權顯實唯佛能知,事非輕易,故且抑之,令生欽渴,偈云:止止不須說。
先結名體者,名同是名,其義是體也。
若同若異者,體外體內,但名方便也。
其如理何者,謂其如道理,何以法華出諸教之上,還只作進趣而釋,與小乘何別?
其如文何者,今經如來定起稱嘆方便,甚深無量已,今當說及藥王中十種嘆教,皆云此法華經最為第一,即其文也。
其如行何者,意云:其如本師觀行親證何。
若以昔嘆今者,謂若將昔方便名嘆,今方便則成昔無方便之法,故云:又失也。應更難云:若以昔嘆今,何不還以昔自嘆今(云云),則使下二句合上二句,體內合上毀今,體外合上又失于昔。
秘堪入妙者,只是堪為妙門耳。
他文或以此為三句者,如玄文及凈名經中,具有三句,如弟子品,即相破句(云云)。
句法常定者,雖開四六不同,而三對句法常定故也。
相破中文相別者,由大小相違,所以義分二句,相修之文為一句者,由大小相順,故相即為一句者,大小體合故。
二蘇三教者,二蘇中三教也。
其體常定者,意云:名雖互執,其體本還是如來同體方便,故云也。
正本名即者,善權之名從實而立,故云名即,方便之名,名由濫昔,名雖濫昔,其體本即,立名雖即不同,其未曾有二,故云:三權即一權等也。
尚非術門三悉方便者,只非三悉耳,以三悉俱屬第一義方便,故云非也。
疏云:涅槃金剛等者,瓔珞經云:等覺性中,有一人名金剛慧幢菩薩,住頂寂定,以大愿力住壽百劫,修千三昧已入金剛三昧,是如此師,唯取極果釋大經常義。
接論理量者,如理照實,如量照權,理量不二,雙亡雙照等之。
疏云:乃至半滿四宗者,半滿即菩提流支所立鹿苑,三藏為半字教,十二年后般若去訖至涅槃明滿字教,四宗即佛馱三藏學士光綩所立,一因緣宗即指阿毗曇六因四緣,二假名宗指成論三假,三誑相不真宗指大品三論,四常宗指涅槃華嚴,又立五宗加華嚴法界宗,又立六宗加法華為真宗,如此等宗咸屬于昔,寧得判今同體方便,故云不攻而敗,進否者,進施之名,進不用名,否謂行藏得宜也。
何以歸心者,歸心于大師也。
光其后者,命成師資之美也。
而迷凡夫未有權名者,用二乘實破凡夫,凡夫被破方有權名,未破則無加得以凡夫,為權故不可也。
般若之中,中道非一者,他亦不知般若之中,有別接通圓接別等。
內靜雙非者,他云:凈名經中觀空等為內,靜毛孔細海流等為外用也。
二教共有者,他亦不知別圓二教,俱有遮照故也。
次更以此雙非等者,內靜為雙非,外用為雙照也。
小菩薩者,古人以三祇為小菩薩也,近代云:地前名小菩薩也。
結非示過者,梯橙于今須開古人,何以卻用故成過也。
一一用時中,橫論權實者,乳二生四熟,三唯三藏中,五人等于諸天以之為橫,耳圓為體三為用,即是教,教皆有體用,多即方等般若,少即鹿苑華嚴,隨部對之,亦應見耳。
疏云:又初引生信等者,只如人天亦須生信,乃至果等,何能釋于法華方便。
一一時中橫豎間雜者,五味為豎,部內其教多小為橫越,次相接名之為間,又味味中,部內皆具秘密不定名之為雜,又密入名橫,顯入名豎,或橫或堅,故云間雜。
汝乃廢之者,只展轉相破,即當廢矣。
又云:為對破者,他意云:由前實破于權,故今權實俱為方便。
迷情者,只是情謂而已。
身之四句者,一以短為方便,長為真實,二以長短并是方便,非長非短為真實,三長短為二,非長非短為不二,二與不二,并是方便,非二非不二乃名真實,四二與不二,非二非不二猶是四句,皆名方便,如來之身四句都亡,是非斯遣方是真實,生法師云:昔晦跡三乘群徒,謂是今欲顯乎一實,而以真正以非明,是故標方便以目品。
身沾妙化者,意云:嘉祥已沾大師之化,天臺之義早已灌神伏膺之前著文,是故今須委破也。
其亦以醍醐者,意云:大師雖立三味為枝條,仍復簡其大少,又不云法華為歸本法論,此則是他分非自立。
若其然者,則成法華卻歸華嚴之本,故不可也。
后接歸本者,謂法華也。
二言相乖者,華嚴本即成末,法華末卻成本故。
枝本不立者,以本不立枝無從生,則成法華亦無可接。
接歸方一者,一即法華也。
一為根本者,若法華為根本,則華嚴二名為枝條。
入法華本圓者,開華藏別入法華,一圓開華藏實入法華遠本,若爾下判也。
會本歸本者,會華嚴本歸法華本,何者?華嚴中圓既同方等般若,此既被會華嚴豈不然耶?
會枝歸枝者,此即能破也,即縱破也,何者?即立華嚴為本,則成法華是枝,今華嚴本既同方等般若成枝,復許法華名為接末,法華名為接末,法華既接方等般若之枝,華嚴之枝豈不被接大?
本師所師者,涅槃五味判教,元是本師所師之法,既歸心于師,先章須改也。嘉祥者,寺名,在會稽,王義之舍宅所置名吉藏胡鄉所生世稱學海,心包難伏之慧,口寫如流之辨,著述章疏,領徒盛化,大師初至陳都,有沙彌法盛,造席數關,法師無對,法盛時年十七,身小聲大,法師嘲曰,你那不摧聲補體,法盛應聲對曰:法師何不削鼻項眸吉藏良久咽,更調曰:汝好好問阇梨,好好為汝答,法盛曰:野干和上著在經文,胡作阇梨出何典據?吉藏位謂曰:尺水計無文波,法盛曰:余水雖不能沾于鯨鹢,亦足淹于蟻蜂,吉藏又問誰為汝師?汝誰弟子?法盛曰:宿王種覺天人眾中廣說法華是我等師,我是弟子,講散乃舍山水,納一領,用奉大師,遂即伏膺,請講法華,身為肉蹬,用登高座,后因借章安義記,乃彌達淺深,體解口鉗身踴心醉,廢講散眾,投足天臺,餐稟法華,誓愿弘演,頂戴永永,豈生異徹?舊章乃有流行者并是其時,收不盡者(云云)。
疏云:名大巧方便者,論自釋云:依此法門成大菩提,已為眾生說天人聲聞辟支佛等者,善法云:善巧移二乘小門,令入大乘者,此屬方等,則是對菩薩說,云二乘尚入于大乘,方便菩薩何為不入耶?
有言不出千如百界者,亦云有言不出五時八教也,又應知說權等四句皆言教,故得四句皆以釋于方便品矣。
且以入證對說為實者,以一一文中皆先舉說如初文云:如來巧說等不取說邊,但取入證為第二句耳,故知四句一一皆兼于說,但得為今方便品也,又用此四句通貫下十雙,使下十文無非三諦三智故也。
尚互接互破者,一權一切權等互接也,如實云何所不破即互破也,以接外無法故余三句亦爾。
況復余法者,縱立四句外有法,亦為此四接破也。
如此方成今經破立者,廢權故是今經破,開權等是今經立,故云:一權一切權等。
諸權諸實者,只是不識今家四句及以十雙權實耳。
互推迷實者,如前諸師附傍五時,及約諦智,以明二慧等,但是互相推耳,而復自迷其所立之實,不知為屬何教方便矣。
不思圣化者,謂不思實即權,不思權即實等,而各自保一支一流而已。
佛說之權尚須入實者,一為眾生入實,故說二文字,即解脫,故解脫即實也。
法遍者,以三智三諦遍接偏圓法,故由機受成法,故云也。
理遍者,一理接一切理也。
事遍者,謂化儀神通等事,故經云:諸佛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于世,即事遍也。
由內三德等者,謂三德為所依,以三德只是三諦耳,三諦滿,故名為三身。
外用橫豎等者,華嚴方等般若二教四教三教八教,八教四門,四門四悉等橫也。鹿苑則以顯密相對為橫,經歷五味,過現當入為豎秘密可知。
為成今經至意者,今經用不思議境三智三德三身,遍開諸法而為破立也。
以對昔至四句者,今立四句具其二意,一為破昔四句須立此四,二今經方便具四句故,故須立之自證。
以對自證實智說之者,自證之實為實稱實,而說被機為權,即是今經方便品也。
尚非通方者,以四句各在體不相收,故非通方也。
隨立者,隨立一句即立諸句也。
隨接者,一句接諸句也。
隨破者,一破一切破也,既立皆破,則能所俱亡。
隨亡取舍者,立接二句為取,破亡二句為舍也。
升出暗滯者,文中合字釋,若更分字釋者,升出滯故高,升出暗故明也。
若作懸字可知者,只于一句懸照觀察無非法性,遍具諸法故云可知。
開施者,開謂法華,施謂施權,出謂方等,出四般若,出三華嚴,出二鹿苑為沒,行為盈藏為縮,只是用之,則行舍之,則藏通機稱會,以赴物宜耳。
若行解兼論者,行即自行,解即他,故云合說也。
以法性至法者,以法性體遍,故不違諸法,在逆在順而無增減,故云一權一切權等。
不受諸法者,以法性如虛空,故遍一切處無彼此,故無能染污,故云一實一切實等。
不住諸法者,以法性體無住故。
不入諸法者,謂無能入無所入,又謂法不屬諸法,故凈名云:遍入諸方,不入諸方,即其意也,一一名字下攬前諸句以成觀心,一一名字不出心法,心即能觀,能緣心法,即所觀,所緣之法,于念念中成句成偈,偈即是教,依教立行,行名為因,因成獲果等。
其義可成者,如上自在可成,今經四句以釋方便品也。
若本若末者,事理為本乃至悉檀為末也。
各有所歸者,實即權故歸權句,權即實故歸第二實句。
相即之兩亦者,只是亦權亦實一句體能相,即復能接三方名方便。
接三之兩亦者,只第三句是能接,余三句之兩亦耳。
方便之理者,雙非只是第三句理矣。
理收三句者,理具諸法即收初句,理體一真實即收第二句,理體雙照收第三句理,理體雙亡即收第四句理也。
還以此旨而為觀境者,還以說默為境。
單淺孤獨者,與而為言,于今三釋,但得方法一釋,而已淺者,但在權教不至法華,故孤者于四門中或得一門而已,獨者或得一教耳。
三說所無者,若法華同于諸味已,今當說其言徒施,故云何在?
不同光宅者,上序中光宅以惟忖五句,初后二句通于本門是。
復以三種釋品者,且如事理,事屬三權,理屬真實,即成方法釋也。三權為能通,真實為所通,即成第二釋,三權即真實,則成第三釋,余九雙皆爾。
故論云至因果相者,明今經五佛開權,皆云種種因緣譬喻,皆至一切種智,故即其相也。
因義淺狹者,但成三教因耳。
果用粗近者,三教之用為粗,中間今日跡用為近,今經本門果用為妙為遠。
以教為因者,慈恩釋方便品初,云諸佛智慧等兩句為果門,其智慧門等兩句為因門,即屬教名之為因,即云二深先唱云。
不同他三四者,光宅云昔三為權,今經四一為實,不知今經權實具足,是故破之。
疏云:從無住本者,如文殊問,凈名云善不善,孰為本?答曰:身為本,又問身孰為本?答曰:欲貪為本。又問欲貪孰為本?答曰:顛倒想為本,又問顛倒相孰為本?答曰:無住為本,又問無住孰為本?答曰:無住即無本,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故今釋云無住者理也,理無所是不可言其有住,有本無所,是故云能遍諸法,故云一切法也。
疏云:體用故有漸頓者,體是能生,用是所生之事,有于勝事方施漸頓之化身。
及以能所者,后五是化他能所也。
皆窮至要者,以一一雙皆窮,今經實相以為至要也。
因緣只是往昔方便者,于大通佛所,十六之子,系珠之方便,今日但是示以衣珠之方便耳。
一代教門至便識者,以一代教門意在顯真如之理,故云便識。
共成一法者,自他因果共顯實相一法故。
投足有地者,修行有地故。
疏云:起凈不凈者,未入不退位,或升或沉故。
疏云:心意識等者,等取余塵及以界入也。
集起名心者,謂第八識集諸種子起現行,故思量名意謂第七識,恒審思量故了別(下列反)名識,謂前六識于六別境,無粗動間斷了別轉故,故入楞伽經云藏識說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諸境相,是說名為識,準瑜伽論,各為通別二釋,論云:集起以解心第八識,獨名心緣慮以解心八識,總名心緣慮以解心八識,總名思量,以解意第七獨名意等無問,以解意八識總名意了別(音同上)以解識前六觸,名識了別(變列反)以解識八識總名識,各能了別所緣境,故若小乘但于第六識上起事,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俱屬第六。
彼教為迷者,彼教為迷真如之人,分別識生死卻其覆,方現其理耳。
知之者寡者,前三教初發心并不即觀常住之理,別人初心,雖知未即觀,故所以俱屬寡知之人。
雖緣凈者,更屬當上大小二乘,俱屬于事,何者?小乘六識全屬有漏,大乘八識雖緣第八識中,凈分亦屬于事,以彼教中不可說此凈,即是性德涅槃。
權實之名非一處得者,權實遍于十雙,故云也。
詮行教小別者,由行真似不同,令教亦真似不等,故云小別,教雖詮于真似不等,真似之教常定,故云自分。
何所證耶者,只由如來內證方便,故能隨機曲巧順行設教,以利于人,若不自證無以化他。
尚自違理者,何況藏通耶?
遍通一切者,始從事理,終至悉檀通故。
且約法示相者,且借瓔珞別教地前二觀,對于地上,以示今經住前住上,顯實相妙因果也。
此果至之用者,文中以體用合舉,故云住出理而言之,只此分果即有百界之用,良由入住菩薩能于一界之身,復現十界,故成百也。
疏云:用即立一切者,五時八教不同也。
疏云:非地無以生者,言略應云非地無以生芽,非芽無以顯地。
自他俱有漸頓者,自行用圓教為頓,用七方便為漸,化他雖用自行法,約五味明圓為頓,三教人天為漸。
義兼權實者,只是文中作漸頓權實二釋,故云兼也。
又利他權實者,圓佛界為實,九法界為權,權有入妙之功,故漸為方便。
不廢小故者,以不廢故名為不合。
疏云:常益道長者,然一實之位難行,雖一生可階其位長遠,復難契當如諸聲聞,大通佛所以結大緣,爾后流轉今方入實,故云也。
今半通后者,始從鹿苑方等般若,俱屬于半,以對法華獨滿,故云后也。
疏云:恒一切法者,教為能詮,法為所詮,故云同也。
疏云:三悉是世間者,前教俱屬三悉所接故。
未足辨今者,只將二乘之如未能得顯今經之理,故云也。
真俗二理者,此即不思議二諦也。
若無性者者,若無三乘性者,為說人天法也。
以有今昔因緣者,昔日四味八教之因緣,今經則以實開顯之因緣也。
見六道用者,四眼所見也。
疏云:種種欲者,引文略,經云:種種性種種欲,此證世界種種行,雙證為人對治二悉,行能生善,又能生善,又能破惡,種種憶相分別證第一義所發似解未為入真,猶屬念想之觀。
所知所詮者,所知即知,所詮即教下之理,此二對教俱屬所詮,故云悉名為理也。
故難解字更分屬下者,前文所牒難解之言,俱是嘆門深妙,所以更分此文,屬今縛脫雙矣。
次所以下釋上者,經中從所以者,何下釋上難解難入。
引證教行者,是彼釋上文耳。
正取成字者,既云佛,佛即知此果必酬于因故也。
若將此文對下者,對下結權實文,俱屬體內權實也。
與論小別者,本論對此十雙有小別,故論中闕二雙,復長有五甚深,故云小別也。
疏云:無上甚深者,謂證大菩提,論中轉釋甚深者,謂大菩提,故大菩提者,如來所證阿耨三菩提,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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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深者,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故疏中剩無上兩字,則是論中將大菩提通釋五甚深耳,不須云用大字釋無上矣。
上句證理者,諸佛智慧句也,下句者其智慧門句也。
今理通因者,今疏釋理通因故。
門是教智者,教即是門,智則屬果,此即教為果智門。
此正是解脫意者,此舉聲聞不知,而顯于知,知即今經解脫也。
今合論三共為體用者,無上甚深入甚深證體,快妙事證用。
一者初住成就者,論云:如經如來成就種種方便,故從兜率天退,乃至示現入涅槃故,二者教化成就者,如經種種知見者,示現染凈諸因,故余與論不同者,即余功德也。論云:三者巧德畢竟成就,如經種種念觀,故種種念觀者,以設彼法成就因緣,如是法相應故,四者說成就如經種種言詞者,以四無礙依何等名字章句(云云)。
故二成行者,上文親近及精進二行也。
法身妙境者,如來位居極果,極果位之中,妙境事理具足也。
法無增減者,只此十法施亦不增會,亦不減耳。
先通后別者,從別結者下別釋也,束通釋成別耳。
即自十他十者,問只應以前五為自行,后五為化他,何以自他各具十耶?答由自行滿有后五用,故屬于自行亦爾。
表不定故者,由來多小不同故。
故自他一或無本數者,此明自他合句無有別體,何者?只是以自十共于他十,合為第三一雙,則此一雙更無別法,全是單自單他之法耳。
或百六十者,一教皆三十雙,權實言一教三十者,一準涅槃經,二依道理經,既云離本位自他共為一雙道理,則他中剩實,自中剩權,用此權實以為一雙,由法體定,故是,則自他合成二十雙權實矣,兼單自單他成四十,約于四教成百六十。
恐一教內者,意云:束十法為四,二四者以法體克定別,故不復同前,自十他十自他合十恐同彼故,故以分于四二四別對于三句,良由此也,相對為句。
一切不成者,此取廣釋方便品,初立四句與今立四句以辨同異,何者?前立四句,四句互接,故云一權一切權等,今之四句權自是權,實自是實,等互不相收,如何亦云一切法耶?若其然者,一切不成答意者,若未開顯,則一切不成容可未得為今品目,若開顯意與前不殊,故得借前一切之言成今四句矣。
四句并通諸教者,如三藏中自十為實,他十為權,權實雙取,即兩亦雙非,即當教理,通別亦爾。
初入實本意者,明如來自行入實本意,故說自證以化眾生,令他入實則是佛之本意也。
自證望說者,意云:以有說故得權實名,說即權也。
醍醐置之者,法華即權而實,實外無余,故云置也。
疏云:圓因即是自行者,通于五品六根,別則唯在初住名圓因。
圓及所入者,前教為所待之分粗,圓及所待之妙雖圓,及所入名為真實,望今法華是兼帶,故第三釋方名秘妙,即由此也。
開之與判者,若至第三開之與判同在其中,以法華具二妙故。
疏云:前既通別等者,此先與前結權實釋品辨異也,通即牒前通釋,別則牒前別釋,結束即牒上別釋,對上可見。
明前是教別等者,此與通中通辨異也,前從若通以十種下及若當分下,俱名教別,以四教不同故。
法有總別者,通釋法總不分十為四教,當分下法,別分十為四二四別故,故云法有總別也。
今是教總者,通束四教成隨情等三故。
而法別者,四教各各三十法不同故。
此又三重者,初重中闕圓三十種為隨自也,第二重中既以藏通為他應,以別教三十為自他,文中亦闕,故記云:由他不定等即其事也。
仍是別相自他者,準諸文只應三教為他,圓教為自,相對為自他,如今第三重耳,即是通途三相,故前二重自他。
進退不定者,由屬別相矣。
不無粗妙者,前二釋圓及所入為妙,三權為粗,第三秘妙一切俱妙也。
又辨生法不同者,法身菩薩道理自知,二乘之人本是我子,所以不須云,未曾向法身菩薩說也。
疏云:并酪明蘇者,以鹿苑三乘人至方等時,冥得通益,而二乘不知及新得小果者,由自保證,故云并也。明蘇者,菩薩從鹿苑來顯露成通二乘,密得生蘇之益,故云明蘇也。
疏云:狹生而熟者,從方等入般若為熟,新得通益者,名狹生。
疏云:取與者,自行為取,化他為與,出內亦爾。
疏云:付以家業等者,先所知即家業也,授記作佛即定天性也。
通論教等者,取時法人也。
教行理三前或以會者,始自色心終乎種智,融通之教,已說行者,始自色心終智乎種,一一法上,皆修十八空觀,及以性相二空,融通自在,會理者,已說大理小理,融通遍入其體無二,俱二乘人爾前自執,謂己無分,故云但不會入矣。
節節無不具有四句者,如云中間自有,本跡俱本,本跡俱跡,中間本跡,各有本跡,俱不思議一也。則成中間節節皆具四句。
應云本跡俱本者,此約本跡通途相望四句也,最初實證為本,從體起用第一番施化為跡,故云俱本也,從第二番已后訖至今日,復有本跡施化俱為跡也,本時自有本跡,跡中有本跡為第三句,俱不思議為第四句,又復應知中間今日既開跡已,所以四句跡中之本,皆指最初之本,更無二本之別,故云各有本跡也。
即初兩句是者,如前則本中四句皆本句,跡中四句皆跡句也,皆本者,本時狹少之化跡為妙,皆跡者,化緣多廣亦為粗,以近成故也,故云具如玄文。
疏云:若從引入圓因自行者,只是師弟,皆用化他權自行實二門,引眾生入實。
說后四至密者,彼解云十波羅蜜中,前五波羅蜜因時加行智,第六般若波羅蜜為根本智,以能觀用智斷惑證真,故后四波羅蜜依體起用名后得智,又若只明六波羅蜜,根本后得俱在第六般若波羅蜜中。
我今以根本者,他人云我也。
若取所依者,權依于實故。
況唯說四者,說則俱說,但說結四,故曰:無體也。
疏云:若不厝者,置也。
五瑞等時者,除說法也,若除入定,但有四瑞,以從定起,即說法故。
經云:從三昧安詳而起者,生公云:圣人說軌順感而起實地,而發言,言必真常,故受者之心自然篤矣,此釋能彰于四悉所表之相。
或為發起生滅者,身子四果已前,俱是發起四行,四果已后,方能起法輪,故著或言。
本論者,法華論也。
所作事故者,四智中之一智也,今為開顯,授以佛說,方名已辦耳。
三令無怯弱者,聲聞之人新入佛境,若不先恐生怯弱故。
五令不起者,不起聲聞心,即入佛知見也。
謂廢會者,破三顯一,正破三情,而顯一智,昔若初贊佛乘,眾生沒在苦,不能信是法等,諸佛法久后等廢三顯一,此正廢教,雖破其情,若不廢教,樹想還生,執教生惑,引經正直舍方便等,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開三顯一正就于理,傍得約教,約教者,昔教明三人入真,今教明三人得佛也,約理者,只是二乘真空自有實相,昔方便不深不能妙見,今開此空即是實相,故言決了聲聞法等,開方便門等,會三顯一正就于行,汝等所行等,低頭舉手等,漸漸修學等,住一顯一就佛本意,本以實智化物,佛平等說如一味雨,佛自住大乘等,雖說種種道等,住三顯一就佛權智方便化物,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乃至為五比丘說,更以異方便等,住非三非一顯一,或約理,或約事,約理者,是法住法位,乃至佛種從緣起無性,即非三非一,
從緣起即三緣顯一,令會非三非一,約事者,即是人天乘,乘此乘非三非一,常以此乘引入于大,低頭舉手等,若我遇眾生等,覆三顯一,就權巧多端,前權前廢,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法不除故擬化后緣,機息則覆,機興則用,若不信此法于余深法中,示教利喜住三用一,就法身妙應眷屬,前住三顯一是師門,今是弟子門,如富樓那等,實是法身,現為聲聞示住于三而常顯一,饒益同梵行者,住一用三就本誓愿如華光佛愿說三乘,而非惡世,今佛亦于寶藏佛所,愿于惡世說此三乘。
若爾四悉總釋前二者,應云無忤,故令他歡喜,無忤故能生他善,無忤故能破他惡,無忤故令他入理,文中但約自在以明四悉耳。是則二名之上有四悉之益也。
疏云:不與外道共者,以外人或蹲踞等。
疏又能生至道者,能生三乘菩提故。
今文分在前在面者,論中在面只是一意,今則義開耳。
疏云:根深等者,根深譬豎中有橫,源遠等譬橫中有豎。
若智慧即門者,謂因智當體是門,如上圓因自行入實也,此門難解難入,故即持業釋也。
智慧之門者,亦是自行權智,為果智之門,欲以此法令眾生入,故先嘆之。
言智慧者,決斷名智,簡擇稱慧,智慧體是一,約義有殊,又智慧門者,準玄文第二釋云,諸法者,是所照境廣也,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者,明能照智深窮邊盡底也。其智慧門難解難入者,嘆境妙也,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者,智與境相稱也。依主釋即是境與能通之門也,然疏中釋約智有能進趣顯理。
以十地為道前者,謂第十地已下至初住俱為道前也。
除真如外者,初住已上并證真如,依真如而修定慧,以為莊嚴皆屬于權故也。
疏云:難解者,約教也,難入者,約行也。
因位始末者,始初住末十地等覺也。
疏云:中間難示等者,謂初十行難示已示,十向難悟已悟。
事用為權者,真位事用也。
對聞思修三者,難見故無聞,難覺故無思,難知故無修矣。
疏瞽者,只是盲聵者,只是聾,又不云鹿苑者,二乘所知,故不云也。
光宅至全然者,意云:大師破其太甚,彼所立門其言由通,故須與奪而釋。
應廣分能所者,遍歷四教以明能入所入,何者前二真為所入,后二中為所入教,教四門為能入,門門方便不同,又三教為能入,圓為所入,若至今經能所唯一知門,即名為識,以責光宅,故云奪也。
進否者,稱宜得入者為進,非宜不得入者為否也。
具如止觀門者,于圓四門,三門置之約空無生門,明生無生觀,故云圓觀門也。又道智,智通行,行通理,理則遍通,并門義也。
故上說圓因者,即上因果一雙也,應總指前五雙也。
一者期心有在者,初發弘誓,期心念念無間,專為度生,因行證果亦令他人亦得,名為精進也。
恐未盡理者,若無精進,名稱豈得普聞?亦以普聞用釋權智,未盡權智之體,故須精進以釋權智也。
不得以精進釋實智者,破古也。
化城無實者,來至今經,方廢化城,故云無實也。
四意趣者,欠別義意趣,別義意趣者,若但如聞照見了義,如來意者,嬰兒凡夫亦能覺了,是故如來意云何謂此覺了非聞得成,若人已事恒沙數佛方成就,及云解義在地上證法,非地前,前聞教方覺了是名別義意也。
別時意者,如無垢凈光經云:若有人持此咒,若千遍當得須陀洹,若千遍得三四果等,又念佛人當生凈土,可釋別時也,隨情所樂名意樂,佛性理一名為平等意趣。
不可以他佛替此者,不可以釋迦之化,云是彌陀之跡,若言平等意趣,只可云十力無畏等同,不可云化事同也,別時至記者,他人云授聲聞記,正當別
時意趣,何以知然?如記舍利弗,汝于未來世,過無量劫當得作佛,即別時也。
真如真諦者,通于四教無生無滅,唯衍門義通小理。
地前地上者,若地前伏別惑,地上斷別惑,即當別教義,若地前伏通惑,地上方斷通惑,即借別名通義,地前無伏惑位,但列十地,即通教義。
法身者,通于五分三德二種也。
化身者,通四教說后二,即無記化,化別前由未得無記化,化故如前四句中說也。
以因權用權者,明嘆釋結權智三同異也,何者?前嘆釋二文皆從因位而釋,今結文中即從果上用權以釋,故云稱機適會也。
以用權中復通因果者,只是因位俱有權用故也。
至雙結中至因者,于后文也,以彼嘆釋二文,皆從果上權實以釋結文。
在因者,意明三文須通因果,俱得權名故爾。
分文前卻者,用今嘆實文為嘆權等,則成卻也。
得本跡至他者,斥古也,今家嘆云有于開合等,悉表于同,故不同也。
疏云:三種化他權實者,于自行權實別取于權以化他,他及以自他皆取權實以化于他,故云三種也。
此譬觀俗者,觀身如芭蕉,三如電,四如水泡,五如空中云,等是俗諦,觀緣于真理,即真諦觀也。
各立事譬者,只是立各事譬及觀真諦為譬耳。
玄文亦以至于小者,玄文或時約漸教后而為五味,從牛出乳得鹿苑三藏,從乳出酪對般若,從酪出生蘇對方等,從生蘇出熟蘇對般若,從熟蘇出醍醐對法華涅槃,為共般若二味俱有,故將對于第二酪味。
疏云:說靜十善者,此兼四無量心,從十善靜十惡故。
事遍理底者,應更云自行從因至果,故窮理底,化他遍逗故徹事邊,又權即實故到理底,實即權故達事遍。
斥彼接法不同者,斥彼權教也,以權教中不能橫周豎窮,故對斥彼,此約釋疑說非開顯已更置斯言也,今且從自能入約自行,從因入邊說非,謂化他稱無量也。
又與一切相即說者,此之四辯未云相,即驗知須通四教以釋,在今須云開顯一一相,即旋轉無窮,方稱今意耳。
疏云:如甲土方地者,大經云:爾時世尊取地小土,置于爪上,告迦葉言,是土多耶?十方世界地土多耶?迦葉答言:爪上之土不比十方,佛言:有舍人身還得人身有三惡,而得人身如爪上土,其不得者如十方土,今借用此通別意,亦可知。
亦窮八解之源者,只于小乘八解即達實相,故云窮源也。
以息此見者,疏文述此殷勤息世慢故。
答眾心乃以得實為悅者,須歷五味以簡來至今經,方名為悅。
今佛化儀者,施權為始,顯實為終,終即法華也。
望他仍同者,謂諸佛及以釋迦,雖即先實后權,先權后實之異,異體本同,何者?實即權故,權即實故,故云從實而舒權等不同古人,異則定異,故云仍同,又只是釋迦權實,雖有先后,望于諸佛亦是同。
獨為一句者,只取要言之一句兩句釋之,前獨屬實,今冠二文也。
言兼二字者,只止字是止嘆故也。
次釋一句以釋止意者,從設慈悲為說下是。
預分兩端者,止嘆二端對于欽慕五千是。
以初一文者,從今明此法深寂,乃至止而嘆之文是。
修得之言等者,始從理境乃至位妙皆名修得,即自行因也,若自行究竟唯在極果,已滿化他,故云化他,今文化他局在果佛,故云也。
始終者,始即發心,終即極果,逆即嚴王調達等,須即發人天心已來,今文境界唯在果佛境界也。
及諸權者,不成就等四,是因是權故。
諸教之端首者,如文云:我若贊佛乘,眾生沒在苦,事不獲已,于一佛乘而施諸教,施已即開還歸一實,故云端首也。
釋義之關鍵者,實相如關如鍵,夫釋義者,若不依理開合無從。
發心之憑枝者,以十如是不思議境,依境發心,若不依此佛道法門斷惑利生一切不邊。
權謀之用體者,若外道世間逆順二乘菩薩佛等,皆依此體而用不同,今文即空中為體,千如為用故也。
果德之理本者,究竟極界,亦以此理為根本故。
一化之周窮者,此明佛出世意始終,最初說離三途之法,乃至開顯無不皆依此理,收接開會成入一如,故云周窮。
五時之終卒者,雖施五時次第,意在歸今醍醐,故與一化有異也。
真云對等者,他人俱作數對解釋而已,如權實對等。
蹊徑者,謂理境為諸教所涉所趣之道,皆先理具一切,故曰條流以自化他,若智若斷若因若果,不出百界千如,三千世間空假中等,若迷此法,如來一化于慈并亡。
五百所集者,婆沙論也,論中廣明三藏三乘三祇菩薩,世人全棄,何不送還五天之國?
疏云:必爾成三者,同智內照必成三乘之性也。
各得十界至小分者,光宅于十界中,但三權一實,只成四界,北師既云三乘,但得三界,暢師約佛只得一界,光宅三圣但得五如,佛但得四,北師及暢三乘及佛,又不互具不語六道十如,故云小分。
光宅雖似者,三圣但得五,佛但得四,故云似也。
十界是所照者,理性佛界及初地佛界,俱為究竟佛界所照也。
界如之體者,空中是也。
體外尚遣九五者,光宅若準一乘,但亦四如,云外又闕于五,佛界不接九,故云也。
達磨者,有二十卷諸經雜集。
疏云:開通方便者,只是通于初相以至究竟,故對本末也。
義兼于離者,合必有離,離出漸頓,合即法華遍會諸法,故云義兼也。
三德極理者,七方便人自法華前非但不能知他三德,亦乃不知己身自具。
諸位法爾者,修性三德之位法爾而具也。
若自者,自佛界十如故,若他者,自九界十如故,以九望自故得他名,若因者始從發心終至等覺,俱屬因故,若果者,即極果故。
不可以一說者,一即多故謂百界千如等。
不可以多說者,唯在一念故。
不可以權說者,權中有實,故實即佛界也。
不可以實說者,實中有權,故權即九界也,不可以因說者相即在未,故不可以果者未即在相,故不可以善說者,善即三善,善中有四惡趣等,故不可以惡說者,惡中有三善四圣等,故不可以二乘空說者,六道菩薩佛假中,故不可以有說者,有具空中,故大即菩薩,小即二乘,皆互具,故凡圣亦爾,不可以漸說者,十界十如只是一心,故不以頓說者,頓中有漸,故以心無并慮,必次第開,只是百界千如等,合只是一念謂不可作合說,三千宛然故心者不可作一心說,三智三諦無謬,故法者境法也,不可作境說,全所觀即能觀智,故依正互具亦爾。
一多自在者,一自在者,心同法界,故多自在者,三千宛然,若依若正,重重無盡故。
惑果事者,意云:由理具故,故得果時容融法界一多相即,并是如來果上之用,用果事也,世人多迷但高推圣位,故今斥之。
反資小脫者,唯求小脫而以自資,即以下釋上。
及因者,圓初住真因也。
在迷在因者,此通深淺也。
通悟者,自發心來皆名為悟,亦通深淺,通果亦然。
不通因迷者,若爾應通悟耶?答雙迷成悟,悟有淺深,今唯極果,無有悟名,故不通。
三德至之說者,于流通門不出衣坐室三,而求此法也。
法界根性者,應云十界根性照之,無非三諦法界,故易流通。
疏云:雖無量一而非一,非無量者合,而無量者開也。
疏云:二乘迷悶者,為塵沙無明所覆故。
疏云:菩薩則塵抗未明者,大經云:如持戒比丘,觀無蟲水,而見蟲相,即作是念,此中動者為是蟲耶?是塵土耶?久視不已,雖知是塵,亦明了十住菩薩于己身中,見如來性,亦復如是不明了。
故以修性對論者,與前佛界十如辨異也。前佛界十如一一皆具修性,如云:佛相非相非不相,即性德也,而名如是相即修得也,余九皆爾。
疏云:位位皆有者,十法界法界,皆具三德耳。
為成教相者,只是說于修性,以成教相耳。
乃以真助至因緣者,乃用初住真位緣乃助發于正,則成三因具足,故云因緣也。究竟等者,徹三德理名為究竟,三德體一故名為等。
疏云:在惡而不沉者,沉謂沉沒,沒即失也,謂三德雖在于惡而無失沒也。
疏云:權實開合者,開即九界不同,合即唯一佛界,狹者彼但約十法界而已。
因必具果者,彼在因,今通因果,因通淺深,果在究竟。
論云:成就不可說盡者,此即預說十如是不可思議之境,故云說不可盡。
實相者,下釋實相也,經云:下釋十如也。
何體法者,無二體,無二體故,故無量乘唯一佛乘無二乘,故引論從略耳。
三乘相者,只開三乘即實相故。
對六道法者,并一實道十界具足。
支佛對余者,亦十界足。
八界悉無常故者,應云:六界悉無常,聲聞緣覺觀破無常,故今以界外望之,故云悉也。
三相者,生住滅三也。
謂可見相者,只是前無常有為因緣等法耳。
能取者,只是所取,謂六道二乘苦集為所取也。
又五陰者,六道二乘等,皆屬苦集,菩薩屬道諦,以觀五陰即四念等故。
成初苦集者,只成第三重釋,初何似法句也,故知六道三乘不出苦集矣。乃至第五句亦爾。
全是定慧者,為非道諦也。
明權實至不同者,昔權今實故。
以次釋既約苦集,若集對道者,苦集對理性三德,道諦對如是力等,七如屬修,故與約位釋同。
若其屬能者,不思議境本體具足不由行有,若因行有體不名體故。
疏云:名不決定者,疏是不可以空假中,思只是一念,故不可以權思,權即實故不可以十界,思即百界千如等,故不可以跡思,跡即本故不可以本思,本即跡故等(云云)。
疏云:不以敗壞色者,觀色無常名為敗壞。
不異亦爾者,應云:觀色不異,不異即常,常必具四,具四只是心,故云亦爾。
疏云:如彼月光者,日夜二空譬無明,日月譬法性,月譬即法性之無明理性,日譬即無明之法性明明也。
方名常在者,應知暗全是明,明全是暗,是故全轉闇為明,方云常在耳。
疏所盡者,謂煩惱所度者,謂生死顯佛永盡,五住之結度二死之海。
教多說故者,以諸教中多說佛不可思議,故今不更廣說,又佛或可同前真諦,以佛色心俱具理故,故可同前。
非小乘所知者,驗此文佛于阿含中,以彈斥小乘,但于方等中,方始彈斥,有義謂道諦,有饒益謂滅諦也。
自爾力者,只自爾之言,即是因緣業力所咸耳。
疏云:爾許至出雨者,若念惡出雨則粗暴損物,念善出雨則和通益物。
疏云:人能令火焚薪者,非但能于木中出火,只于好清水中亦無出火。
疏云:表化緣異者,只是機宜權實不等,故設化不同。
雙憑者,長行八雙偈中,憑長行則人法俱舉,故云其智慧門乃至聲聞辟支佛等,今偈但云諸天及人耳。
被物時異者,只是用權實不同耳。
此別仍合者,明偈中但云人總,未辨偈中權實之法猶別,何者,以偈中權實之法,亦各嘆,故雖然各據不分于二佛,各有嘆釋結三,此別猶名為合。
但對自因名化他者,只是自行從因至果之外,起用亦是同體之權法也。
疏云:但舉后者,意表唯一心,故初后互舉。
大妙相望為六句者,如此經云:佛自住大乘,涅槃云:大般涅槃微妙經典,是初大妙相,即為一雙,大品云:色非深非妙,此經云:無大無小,此是第二大妙相破為一雙,如大羅漢猶修于妙,如滅止妙離文修于大,即第三相修為一雙,即六句也。
如意珠者,彼文正譬不思議境,境即實相,實相無漏二文意一,故指彼文,彼文云:如如意珠,狀如芥粟,有大功能,稱意豐儉,降雨攘攘,不添不盡,乃至具于凈妙五欲,七寶琳瑯非內畜非外入,不謀前后,不擇多少,不作粗妙,蓋是色法,尚能如此,況心神靈妙寧不具一切法耶?故名不可思議,彼記中廣合此譬。
經云了達諸義趣者,意輪善巧也,又能善說法者,口輪開道也。
經云:一心以妙智者,心與智有何差別?楞伽經云:大慧彼生滅者是識,不生滅者是智,又觀一切法,通達自在名慧縛,境界為心,覺想一字為智也。
疏云:即實而權者,權即開也。
疏云:將非魔作佛者,前疑昔因,既聞法得果,昔應是佛,今應是魔矣。
疏云:將明二乘之非者,謂方是明二乘非也,經云:當生大信力者,勸合于大信。
經云:佛說一解脫義下,執昔疑今,此疑由二量生,佛說一解脫義者,即是言量我等,亦得此法者,即是證量,此二量故生疑也,由佛昔說聲聞解脫與我解脫不異,故佛命迦葉共坐,迦葉不肯,佛言:吾有四禪等,汝亦爾等,自以漏盡智證得涅槃,即證量也。
已得三德中之一脫者,慈恩大般涅槃有其三事,摩訶般若解脫法身解脫雖同,般若法身即是佛之智慧性相,一乘果體彼所未得,四眾不解,所以生疑,應引下但離虛妄廣破。
疏云:三請二止者,并前三止四請,何者?今師與瑤龍意同品初,止舍利弗不須復說,乃至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一止自他求決者,經云:我自昔來未曾從佛聞如是說,今者四眾咸皆有疑,即是騰眾疑請也。為驚疑不信者,經云:一切世間諸天及人,皆當驚疑,故二止也,久殖必解者,經云:曾見諸佛,諸根猛利第二請也,必謗墮惡者,經云:增上慢比丘將墜于火坑,即第三止也。利根得益者,經云:世世已曾從佛受化,必能敬信,多諸饒益,即第三請也,廣開三文,初如來諸說舍利弗言:唯然世尊,愿樂欲聞,即第四請也。
今師對三周者,初請既陳三乘之疑及欲聞具足道,初周法說創施三權之由,顯一實,是致破疑生信,故可初請以擬初周,次請云智慧明了,聞佛所說則能敬信,譬說云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故可疑,第二周第三請世世已曾從佛受化,可以擬于宿世思緣周也,身子既是應化聲聞上輔釋尊,接道下為實行,發起理必備語請首末寧妨三請以表三周之說。
已知顯益欲知冥利者,于法說上根顯益,中下冥利耳。
經云:為是所行道者,疑昔日所得為是因?為是果耶?
經云:止止者,嘉祥云:大論明喜之至也,重云善哉!今止之極也。再云止止,又二乘解故一止,天人不解故再止,故云諸天及人皆當驚疑等,復次止止法妙,下止止理深,法妙理深子請難解,故再止也,又止止俱知下止止佛之知見,小智不聞,聞即驚疑不須說也。
經云:將墜于大坑者,三別,一謗法邪見坑,二謗法惡業坑,此二為因,三無間坑,此一為果,如來將說,故云將墜也。
經云:兩足尊者,大經云:一切眾生無足二足四足多足之中,佛為最上,然但云兩足者,佛居人間,化物唯二足,故偏舉二足,有云定慧足稱為兩足,有云福智具足,有云折伏接受具足,有云自行化他具足。
經云:長子者,智慧第一稱長子也。(卷第三)
法華天臺文句輔正記卷第四(輔妙樂記)
吳興永定寺 釋沙門 道暹 述
則知一切廣略相者,單略說智度為略,具說六度為廣,始自色心,終于種智,悉皆清凈,名之為廣,但云色清凈即云,乃至受想行等及云,乃至種智即是略相。
三種發心者,大品中三根人發心不同,上圓中別下通,經云有菩薩發心與薩婆若相應等是也。
今為評判者,先評竟,次判也。
拾破者,拾古人非,來此破也。
須益有無者,非但實者,獲記權者,亦乃化功歸已,故云能引有無也。
欲知冥利者,冥只是密不待者,即當密益,此密即顯不同法華前密。
處處至成熟者,此取佛意說也,中間借使施人天化亦名佛道。
中中上下者,中周即以中為正,上下為傍,下周以下為正,中上為傍耳。光宅有實亦無大過,只偏執至法華,由定有實,所以為今破耳。
誰論初業能知常者,今意正明退大已后,現受小乘化者,為有聲聞誰論初知大耶?
未記則有者,此指生滅度者,而于彼土方聞開顯,未得已前,則有聲聞之號,故云有也。此即現未為一對,又在下今昔為一對,以明有無也。
因光橫見者,如廣曾中為求聲聞說四諦等是。
佛必三身圓滿者,舉圓佛也。
故稱此佛為權者,本是圓佛示為三藏佛,故云權也。
教權似實者,且約同為化主,似于從因至果當教位極之佛,故云似也,據無三身圓滿之稱,則說此佛為權矣。
中途須有者,約退大說,故云中途。
疏云:若依今經應有五者,經云:思惟是事已,乃至法僧差別名依,此有決定聲聞,經云:我昔教汝悉愿佛道,乃至自謂已得究竟滅度,依此有退大,經云: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依此有應化,經云:此輩罪根深重乃至未證謂證,依此有上慢大乘如疏引。
疏云:大品別異善根者,發大心已,中間又退大取小異于一向不退大者,故稱別異也。
指應化為無者,意云:權人于法華經前示為實小,更無應化之稱故無也,若至法華聞開三竟方受應化之名,則無大乘聲聞之號。
又云:第四第五并名大者,若至法華發跡已,俱名為大,亦無佛道應化之稱。
于大乘自立聲聞者,他人依涅槃經判四依為大乘聲聞,今家不爾,若云大乘聲聞者,身不從大而得,示同于小,外現所為名從小得,故異他也。
回與未回者,即今家立義回心,此記未回彼記,故云二義也。
疏云:或有厚薄者,瑤師以理惑教為薄,以教惑理為厚。
未辨得失者,應責云為失昔所證真理為回遑,為復得大理耶?為得小理等耶?
理名近大者,只是小理名近大理,故聞法說即使得悟也。
初果尚非者,初果尚已斷于見惑,何得更有疑惑之名也。
小乘根定者,上中下根定耳。
義當斷伏者,被加說法陶汰之時,先斷塵沙,義當于斷,而伏無明,以塵沙無明,俱名無明故也。
過去者,由過去薰習,令今未悟有前后耳,若未薰習者,以顯薰習今未成根也。
兩釋不定者,文中兩或即是更兩判根進退不同耳,初或即以第三句為中,第四句為下,次或可中間兩句者,即以第一句為上根,第二第三句為中,第四句為下,或剩下字,或將下字屬于下根,則是兩重之相也。
疏云:夫眾生心神下明轉根者,過去聞法已成三根,今世重聞取悟不等,故云轉根也。
非不兼法者,明文中但云聞法得悟,似如專屬信行,而已聞已即觀信法具足,故云兼也。
信法等相如止觀,亦約前世集思集聽,致使今生得
成信法兩根種子,或集聽少思多,或聽多思少,皆以少資多名為相資,彼約安心隨根四悉止觀不同,止觀四四乃成八番,信行一八,法行一八,信資法一八,法資信一八,信轉為法一八,法轉為信一八,信轉為法以信,資法一八法轉為信,以法資信一八,彼約凡夫自行一時所宜,八八不同故云一生,今明三周圣人悟入少分類彼也。
故昔三根不同三周者,昔日三根為上中下,其根已定,今三周聞法轉下為中上,是故三乘經于三周,各有三根悟入,故云也。
疏云:身子迦葉等是中乘根性者,如第一疏釋迦葉緣中,云:佛若不出我當為辟支,今已聞教,故為聲聞,身子既是利根為法輪將并同中乘根性。
疏云:又四眾至緣覺者,即是今佛世,新發心者也。
疏云:有異執者,明諸權教菩薩自法華前,雖各自求,當教極果來至法華,此執易破,故云終歸取佛也。
疏云:但是正其觀慧者,正其偏次之觀,令成圓妙觀也。
仍異于別者,圓菩薩位仍異別妙覺位,若證道同,但異地前,應須進退二釋也。
故名為小者,約藏通二創聞妙乘不敢領解。
悟大語略者,意云:文中但云菩薩悟大,處處有文,而不分別,三教悟大,深淺不等,應藏三祇等通干慧等別十住等,并是悟大之位,不語此者,則成略也。
橫指法身本者,以八相化事望于理本,故名橫也。
結凈土因者,出家成道具明劫國供佛數量,令其廣作利生之因,使物欽慕來生其國(云云)。
先入至不同者,如惟忖中明法華前顯入密入不同。
恐不了前意者,惟忖中先入,今若法華前及序中已入十住,今聞法說則四節增進,若今始入十住,但三節耳。
疏云:一音者圓極一音,不同前教,又如來常以一音說一切法,而能遍同諸音,故華嚴云:一切眾生言語法一音演說盡無余矣。
長遠時所者,本門時所也。
密聞大車者,即中根人在法說周密聞也,仍是中周上根人也,下根亦爾。
若爾佛于爾時者,此難意者,佛既知聲聞其根不敗,何不于彼即與記耶?答如文。
余經不說者,謂方等等經也。
況通經論者,唯識論通方等經,經既不說聲聞密聞,故使論亦不明顯密也。
身子權能預謀者,身子既是古佛,則預知佛三抑表于三周,所以殷勤三請,故云預謀也。
理須預照者,明身子本是法身菩薩,故能預照知佛三抑本表三周,故云也。
如后釋者,一障未除機未動,二障未除機已動,三障已除機已動,四障已除機未動,并約前教,分別如下釋。
二癡合明者,調熟所證真理之癡,與無明之癡共為障也。
不問無明為障所以者,責意令知由過去根性利鈍不同,置令今生為障不障也。
聞法故破,破由聞法者,即是因緣和合故破也。
未聞法破為前者,即是障先除后機動也。
聞法已破者,即是先機動后障除句也。
自他無破等者,此存第三句因緣合能所以不許自他無因也。
亦前亦后者,重復前文,成于感應,因緣能破,文雖前后,生滅同時,故云暗滅等。
二以不愚等一往斥之者,如經云:佛語諸比丘,汝昔已曾發菩提心,今日何故而愚于大,而不發心,不語昔日時節,故與今經有別。
具如止觀等第三者,彼文釋知具二義,一約故昔大乘常名知大菩提,一約自知小乘常住,亦名菩提,無此二知所有歸戒亦不具足,通其兩釋知與不知彼此非難。
說其元意者,以勝鬘經中對諸菩薩說于聲聞尚發菩提之心,如何菩薩不發無上道心,唯此是其究竟之意,故舉聲聞以斥菩薩。
暫時不知者,大通佛知緣在王子,故佛入定令其結緣,佛入定后王子方說,故云暫時也。
矛楯者,兵器也。矛長二丈建于兵車,楯謂傍牌,楚有賣矛及楯之人,有人來買矛而謂買者曰:此矛壞千楯,其買矛者尚在尋有買楯者,復至又謂之曰:之楯壞千矛,前買矛者乃問之云:還以爾之矛壞爾之楯,為得幾許,賣者無對,自知負言,今意取其二言相違,以為興例。
大經諍論文者,彼唯二十一雙于二十一雙中,一雙是諍聲聞成圣不成圣,故今引之。
執者望今成過者,在今必成,若更執者,不成則成過也,今雖必成執不逗后,又成過矣。
并通三世者,且約法華前后相望,以為三世,余則周會,皆得大教,在昔亦有開與不開,入者名開,不入名不開,在今亦爾,五千未入得名不開,未來亦爾,教在昔唯大可知,至今法華,留逗后緣,亦名不開,未來亦爾。
既俱有過者,即涅槃中聲聞成圣不成圣,佛言二俱有過也,授引也,護也。
小部不同者,如諍立五篇不同者,又諍四錢三角五則犯重乃諍有五陰無五陰,如是等諍,但是隨機灼然易殄也。
知不知別者,權人了了知權示不知實人,初中知不知至今法華方始知。
初不知后知者,元稟小也。
如方等至人耶者,此問意者,緣覺何故不如二乘,于三藏斷結已,即于方等般若,受彈斥淘汰益耶?答如文也。
疏云:問緣覺者,梵云:辟支佛陀,辟支迦,此云緣亦云獨,佛陀云覺。
言出無佛世者,增劫減劫俱得有之。
慧星者,爾雅云:慧星為欃槍,亦謂之孛(薄骨反),言其形孛孛猶如掃星,亂世則有,治世則無,方之獨覺則可知。
在小等者,問意云:釋迦以大化人緣覺稟小,故何徙之。
答為護物機者,崛山中有五百支佛,住佛欲生此,先令告令,令其徙去,若不去者,妨于佛出世時稟教之人,故須徙之,但護物機,亦不護于緣覺也。
知亦何爽者,緣覺縱自知之佛,亦徙之不護彼意。
疏云:不覺徙之者,菩薩神力徙之。
二十八者,舍人天皆經人天中陰也。
五含中后三者,除中生二人也,一中者謂欲界后于色中而般涅槃,二生般者,生色界已而般涅槃,三者有行生色界已長時修行方般涅槃,但有勤修無速進道,四者無行生色界已,經久修無功用行而般涅槃,勤修速進二道俱無,五者上流于色界中,要轉經于四禪天處方般涅槃。
及無色般者,明無色般人生彼,垂欲般涅槃,聞佛出世,亦能起欲界化,而來見佛。
彰亦易牽者,以同界故,故云易見佛。
已義含三者,只變化即當應化緣覺,含于決定上慢退大三也。既例聲聞亦應俱四。
所化兼二者,此即克體而論所兼,得決定退大二人,以上慢是傍,故且不論耳。
尚從座起者,經意云:此諸菩薩已曾發心行菩薩行,由尚超去,況未發心者耶?故云尚也。
目連問佛,此諸正士者,目連于彼中能問諸正士,及知正法之藏,以有正法藏分,亦未證得有悔四故者,以菩薩道時長行遠,故生退心也。
衍門生謗義少者,通人干慧性地而由生誘,故云少耳。
袁具見修者,見即見濁,修即煩惱濁,五中專由此二也。
疏云:言略義隱者,但云佛以方便力等是言略,但云諸佛法久后要當說真實是義隱也。
疏云:既以小自翳者,應更云自謂為得,名為自翳也。
疏云:妨他大光者,當機大智欲聞大法說枝葉成礙,故云妨也。
執為真極者,未得初果等,謂得初果等,名執真,未得羅漢,謂得羅漢,名執極也。
疏云:非徒者,徒即空也,謂非空靳固。
如喜根等者,大論中釋巧拙二度,拙謂聲聞,巧即菩薩,如文殊白佛,過去無量劫有佛,號師子音王佛
及諸眾生壽十萬億那由他歲,以三乘化人寶樹,常出不生不滅之音,聞者得道,諸菩薩等得無生忍,新入道者不可稱計,佛涅槃后樹無音聲,有二比丘,一名喜根,二名勝意,喜根常說實相,弟子聰明樂聞深義,乃至淫怒癡相即解脫相,聞者無悔得無生忍,勝意比丘頭陀集禪多生分別,因見喜根弟子說實相法,不體其理,違心起謗至精舍中,眾集擯棄喜根菩薩,喜根菩薩知其當受大罪,強為說七十余偈融,即法門淫欲之性,即解脫等,勝意身陷入地獄,經百千歲,最后因此發菩提心,雖復出家,諸根暗鈍,故云遠因。
不見如來至功德者,應知若據結取后文,則應見于劣應,今云不見約純大,以說此等須存進退兩釋。
以聲聞人出三界者,但是以出三界機耳。
寄于娑婆一期者,且約釋迦一期設化,五時大小不可雜亂,故云即當漸初也。若論華嚴十方互為主伴,漸頓陳何可簡其大小故。
十種大心者,一化眾生,二為滅苦,三為余樂,四滅無明,五與眾生發生佛智,六供養如來,七欲隨佛教令佛歡喜,八為欲現佛身,九欲入佛智,十欲顯現無畏之力。
則鹿苑至結取者,若以法界為言,則鹿苑諸教皆結歸華嚴,或結歸法華也。
故令教主至不一者,顯露常定秘密非一耳,何須更加成謗因,意云:聞經生謗,雖是得度之因,不免先墮于苦,是故今經威神令去,不同喜根為他作生謗因矣。
實可為例者,意云:佛滅后弘經人為他說一句一偈,皆為結緣種也。
亦名章意者,如云嘆法意令生于尊重,說無虛謬,意在止其誹謗,乃至意在真實等。
大體隨時者,施開二章不闕。
詣謂所至者,今文良以開顯為所詣也。
開顯二章者,開即方便,顯即真實,余四略無,此二常用。
三千為表者,兼表三觀及以三昧,亦名表事理,即是三昧之觀,后皆見理也。
釋順釋正者,反昔反成今順,制昔乖成今正也。
神縱異跡者,高僧傳中,有神異僧,縱示為惡,必先同后異引令入實,終無以惡而濫于善,引此例者,以誡世濫之人。
并越二途者,超于或善或惡之二途也。
權名隱實者,施前三權,此權隱于實也。
潛之與顯者,潛釋上隱,即施三,故顯釋上開謂會實故。
未嘗增減者,施亦不減亦不增也,法華之宗致若施若開,皆是法華之宗體。
實教之果源由者,指權即實,故權為實教源由。
釋義之旨歸者,唯至法華說于教意,若解釋者,先騰佛意,一代施化咸成會法華,若解釋諸經,但說當部含教多少,被物不同,未得談其教意,若預說者,則探取法華之意,而于彼說出佛元意,雖施諸教蘇息彈斥淘汰不同,意在咸歸真實故也。
眾行之府藏者,府聚也。史書云藏也。修小必須正助合行,于助達正無不契實,故云眾行之時府藏也。
徒施徒運者,若不得今師之意,如來空以三車等,運出火宅,于無至道場之期。
意正引彼證此者,須入聲呼,若以此釋彼,須去聲呼。
亦說中道者,如佛臨涅槃,魔蔽阿難,說種種法,乃至亦說相似次第中道。
但除其魔者,此引簡文不同,一向開說之,則但除其人而會其法矣。
疏云:父王乃至太子名者,大論用此譬,伸經屢明般若之意,昔有國王久無兒息,因出游獵,夫人于后誕娩太子,諸妃奏報王聞默然,如是至三,亦皆默然,因乃白王以問其故,王答曰:我欲多聞太子之名,遂且不言,令汝數數說之,無有厭足,其一一奏報者,宜各賜之百千兩金。
但說者受者者,說即是教,受即是人,而于理上加因果,則成四一義足。
豈法說初等者,開示悟入正是因位不應對果也。
本門剩長者,此中已是本門,則后十四品經便為剩出。
疏果門安得如此者,只是果門安得在此耳。
疏云:開除開出者,光宅意方便說三,開除五濁,顯出一乘故也。
疏云:菩薩方便與二乘同者,通菩薩入空方便與二乘同也。
初句結非佛知見者,此示結難文也,從若余三慧下文是。
將教及理者,如向三慧下文是也。
初易后難者,初之一增得八分故后,但二二增之,故成后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