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現報示人,方知畏懼;遲至后世,皆謂渺茫。天何不使人速受其報乎?
答:報之遲速,自業所招:善人前孽既至,不能先報其善:惡人宿福既臨,不能先報其惡。譬如治圃之人,先植桃而后植李,雖巧于灌溉,不能使尺寸之李,先成于拱把之桃也。若必俟現報而信,亦愚之甚矣!(萬善先資三)
轉變由心者:譬如有人,所作惡業,當永墮地獄,長劫受苦;其人后來生大慚愧,發大菩提心,改惡修善,誦經念佛,自行化他,求生西方,由是之故,現生或被人輕*,或稍得病苦,或略受貧窮,與彼一切不如意事,先所作永墮地獄、長劫受苦之業,即便消滅。尚復能了生脫死、超凡入圣。金剛經所謂:‘若有人受持此經,為人輕*,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即轉變由心之義也。
略引江味農居士金剛經講義釋之:
‘若’者、倘若也,或者有之之意。‘為’者、被也。‘輕’者、不重之意。‘*’者、不尊之意。不被人尊重,正是‘皆應恭敬’反面。
云何輕*?淺言之,如訕謗屈辱等;廣言之,凡遇困難拂逆之事,皆是。
‘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明其被人輕*之故。先世、有二義:一、指前生,前生者、通指今生以前而言,非但謂前一生也。一、指未持說此經以前。三十年為一世。所作之罪,應墮惡道,其重可知。應墮者、明其后世必墮,蓋罪報已定,所謂‘定業’是也。
凡人造業,無論善惡,皆是熟者先牽,謂:何果先熟,即先被其牽引受報。前生造惡,今生未墮,待諸后生者:因其前生造有善業,其果先熟,或多生善果之余福未盡,而惡果受報之時猶未到,所以今生尚未墮落者、因此。然而、有因必有果,若非別造殊勝之因,連證殊勝之果者,定業之報,其何能免?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是也。應墮惡道句,正明此義。
‘以今世人輕*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兩句,昔人有釋為‘轉重業令輕受’者,此釋不宜局看;若局看之,便與佛旨多所抵觸。何謂與佛說抵觸耶?試觀上文,于‘為人輕*’之下,即接曰:‘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正明其被人輕*,是由夙業所致:亦即應墮惡道之見端也。其非別用一法轉而令之如是也,彰彰明甚。
此中‘消滅’之言,不可誤會為善惡二業兩相抵消。佛經常說‘因果一如’之理,所謂‘如是因、如是果’,又曰:‘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足見善惡二業,各各并存,不能抵消矣。即如此經:前云:‘能信此經,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若可抵消者,先世罪業早已抵消矣,何致今世依然應墮惡道?將前后經文合而觀之,其為各有因果,各各并存,不能抵消,顯然易明。而‘轉令輕受’之言,含有抵消之意,故曰多所抵觸。然則奈何?惟有極力消滅惡種之一法耳。
何謂抵消?譬如帳目,以收付兩數,相抵相消,共算其余存之數。善惡因果,不能如是抵消,只算余存之或善或惡以論報也。何以故?帳目中,雖各式銀錢,無所不有,然有公定之標準,可以依之,將不一者折合為一,故可抵消。若善惡之業,輕重大小,至不一律,既無標準,以為衡量折合之根據,從何抵消乎?故經百千劫,其業不亡也。何為消滅?譬如田中夙種,有稻、有稗,今惟培植稻種,令得成谷,稗子發芽,則連根拔去,是之謂消滅。人亦如是,八識田中,無始來善惡種子皆有,惟當熏其善種,令成善果,則惡種子無從發生,縱令夙世惡種,已經發展,但能于惡果尚未成熟期間,勇猛精進,使善果先熟,則惡果便不能遽成,若久久增長善根,則枝葉扶疏,使惡果久無成熟之機會,將爛壞而無存矣。此約世間善行及出世間法不了義教而言。若依最上乘了義之教,修殊勝因,克殊勝果,便可將夙世所有惡種,連根帶葉及其將成未成之果,斬斷鏟除,豈止善果先熟,不令惡果得成而已哉!
此段十分重要,請細讀,勿厭繁,是幸!
世人稍遇災殃,不是怨天,便是尤人,絕無有作償債想,生悔罪心者。須知: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稂莠則不能得嘉谷,種荊棘則勿望收稻粱。作惡獲福者,宿世之栽培深也;若不作惡,則福更大矣。譬如富家子弟,吃喝嫖賭,揮金如土,而不即凍餒者,以其金多也;倘日日如是,縱有百萬之富,不幾年即便家敗人亡、掃地而盡矣!作善遇殃者,宿世之罪業深也;若不作善,則殃更大矣。譬如犯重罪人,未及行刑,復立小功,以功小故,未能全赦,改重為輕;倘能日日立功,以功多且大故,罪盡赦免,又復封侯拜相,世龔爵位,與國同休。
為使人易懂,方便設此譬喻耳。切勿看作抵消。
大丈夫生于世間,當具超格知見,豈可使身外之物,累壞自身?譬如金珠滿屋,強盜來搶,只宜舍之速逃,豈可守財待死?良以金珠雖貴,若比身命,猶然輕*,既不能兩全,只可舍金珠而全身命耳。且汝財物已燒,空憂何益?惟宜隨緣度日,竭力念佛,求生西方,則盡未來際,永離眾苦,但受諸樂,如是,則由此火災,成無上道,當感恩報德之不暇,何怨恨迷悶之苦是耶?祈以予言詳審忖度,當即釋然解脫,如撥云霧以見天日;從茲、即災殃翻為善導,轉熱惱直下清涼矣!倘猶執迷不悟,勢必發顛發狂,則本心已喪,邪魔附體,縱令千佛出世,亦不能奈汝何矣!
衛居士讀此書后,未知情況如何?想必‘釋然解脫,撥云見日,即災殃翻為善導,轉熱惱直下清涼’矣!
……至于華巖重建,誠屬莫大功德;然居處深山,募化維艱,只可隨緣,不宜勉強。有殿可以供佛,有寮可以安身,行道居處有所庇覆,足矣。何必多造殿宇,廣列長廊,不為利益自他,惟取快悅俗目乎?
讀此段文,感慨良多!有何感慨?……盡在不言中!
因聞佛語,遂持長齋,可知宿因深厚;廢棄前功,意欲出家,可知道眼昏朦。如來說法,恒順眾生,遇父言慈,遇子言孝;外盡人倫,內消情慮,使復本有真心,是名為佛弟子,豈在兩根頭發上論也?……仗此好心,竭力學道,孝弟修而閭里感化,齋戒立而殺盜潛消。研究凈土經論,則知出苦之要道;受持安士全書,則知淑世之良謨。以凈土法門諭親,以凈土法門教子,及諸親識。正以生死事大,深宜痛恤我后。不必另擇一所,即家庭便是道場,以父母兄弟妻子朋友親戚,盡作法眷,自行化他,口勸身率,使其同歸凈域,盡出苦輪,可謂戴發高僧,居家佛子矣!
‘戴發高僧’,多多益善。在家佛弟子,宜依此而力行之。
——此文刊載明倫一七九期,寄出之后,有一讀者(出家人)把它退回,且于此文邊批云:‘戴發修行,不可作高僧’。這是誤會,也是沒有把文意看懂。 印祖那有不知戴發不可稱僧?只是此人想出家,但他的環境不可能, 印祖勸他居家修行,若能自度度他,則雖是戴發,而其功行,有似‘高僧’耳,決非尊戴發者為高僧也。筆者亦順其文勢曰‘戴發高僧’,多多益善。加上引號,即表示只是贊美之詞,意謂:在家居士,能遵 祖訓如法修行者,多多益善也。
如來說經,報通三世;凡人生子,略有四因。
報通三世,前文……與衛錦洲居士書中說過,但前文簡略,宜與此文參閱,其義更明。
報通三世者:第一、現報,謂:現在作善作惡,現生獲福獲殃;如世子習舉業,現身得功名。此凡眼能見者。
第二、生報,謂:今生作善作惡,來生享福受罪;如祖父重斯文,子孫方發達。此則凡眼所不能見,天眼猶能見之。(今生來生,皆約本人說。然、隔世之事,難以喻顯,權約祖父子孫,欲人易了。不可以詞害義,至禱。)
第三、后報,謂:今生作善作惡,至第三生,或四五六七生,或十百千萬生,或一十百千萬劫,或至無量無邊恒河沙劫,方受善惡之報。如商、周之王業,實肇基于稷、契弼舜佐禹之時。
商的始祖叫做契,幫助禹治水有功,封于商。
周的始祖是后稷,堯時舉做農師,舜時,號稱他做‘后稷’,教人民播種百谷。
若三四生等,天眼猶能見之。若百千萬劫,天眼則不能見;聲聞道眼,猶能見之:若無量無邊恒河沙劫,惟如來五眼圓明者能見;尚非聲聞道眼之境,況天眼肉眼哉!
如佛世一人求出家,舍利弗觀此人百千劫來,并無善根,不肯度彼,佛乃度之,謂此人于久遠劫前,以采薪時,為虎所逼,一稱‘南無佛’,以此善根,今得出家證阿羅漢。出大莊嚴論經。是謂:唯佛能知,非聲聞道眼之境。
知此三報之義,則作善降祥,不善降殃,圣言原自無爽:富貴、貧*、壽夭、窮通,天命未曾有偏。境緣之來,若鏡現像,智者但修鏡外之容,愚人徒憎鏡內之影。逆來順受,方為樂天:不怨不尤,始可立命。
樂天知命:謂順應天命而自樂也。另、系辭上、樂天知命,故不憂。疏:樂天施化,是歡樂于天;識物始終,是自知性命;任自然之理,故不憂也。
子有四因者:一者、報恩,二者、報怨,三者、償債,四者、討債。
報恩者:謂父母于子,宿世有恩,為報恩故,來為其子。則服勞奉養,生事死葬。必使生則親歡,祭則鬼享。乃至致君澤民,名垂青史,令天下后世,敬其人而并敬其親。若:曾魯公、陳忠肅、王龜齡、史大成(曾、陳、王三公,皆宋名臣:史公,清初狀元。四公皆信佛,唯忠肅悟入甚深。以前世皆為高僧,故雖處富貴,猶能不昧本因耳。);今世之孝子賢孫,皆此類也。
曾魯公,前已說過,見一七四頁。
陳忠肅:姓陳名瓘,字瑩中。南劍州沙縣人。宋徽宗時,為司諫。初、習華嚴,次依明智法師,聞天臺宗旨,深有契入。后專修念佛三昧,作天臺十疑論后序,闡揚凈土法門。宋徽宗宣和六年卒,年六十五。高宗賜謚曰‘忠肅’。(宋史三四五、凈土圣賢錄七)
王龜齡、史大成:待查。
報怨者:謂父母宿世于子有負恩處,為報怨故,來為其子。小則忤逆親心,大則禍延親身:生無甘旨之養,死貽九泉之辱。又、其甚者:身居權要,謀為不軌,滅門戮族,掘墳夷墓;使天下后世,唾罵其人并及其親。若:王莽、曹操、董卓、秦檜等、是也。
王、曹、董、秦之史實,人人耳熟能詳,無須多費筆墨。
償債者:子宿世負親資財,為償債故,來為其子。若所負者多,則可以終親之身;若所負者少,故不免半途而去;如:學甫成名而喪命,商才得利而殞身。
討債者:謂親宿世負子資財,為討債故,來為其子。小債則徒費束修聘金延師娶妻,及種種教誨,欲望成立,而大限既到,忽爾喪亡。大債則不止如此,必致廢業蕩產、家敗人亡而后已。
陳海量居士著「可許則許’云:
“喪子未必是兇(一)華嚴五祖紀:唐杜順和尚。嘗分衛應供,齋主抱兒乞消災延壽之記。和尚熟視曰:此汝怨家也,當與之懺悔。齋畢,令抱至河邊,和尚拋兒入水。夫婦拊膺號叫。和尚曰:汝兒猶在。即以手指之。其兒化為六尺丈夫。立于波間,嗔責之曰:汝前生取我金帛,殺我推溺水中。不因菩薩與我解怨,誓不相赦。夫婦默然信服。
(二)梁敬叔筆記:姚伯昂先生曰:世謂人世妻子,有還帳者,有索帳者。余因憶前有妹五歲,痘危,呻吟甚哀,數日夜不絕聲。張太夫人謂其何不早去,乃大言曰:尚負八十文,未曾償清。我即去耶!先贈光祿公遣余告之曰:必以此錢為之棺殮,再加千文為焚楮鏹。是宜速去,何茹苦乃爾!余告之,是夕即死。然則還帳索帳之說不爽也。
(三)梁敬叔先生曰:常州甘學究者,以課蒙館為生。有子才二歲,其妻忽死,乃攜其子于館舍中哺之。至四五歲,即教以識字讀書。年十五六,四書五經俱熟,亦可以為蒙師矣。每年父子館谷合四五十金,稍有蓄積,乃為子聯姻。正欲行聘,忽大病垂死,大呼其父之名。父駭然曰:我在此,汝欲何為?病者曰:汝前生與我合伙,負我二百余金。某事除若干,某事除若干。今尚應找五千三百文:急急還我,我即去矣。言訖而絕。此其世俗所謂討債也。大凡夭折之子,無不是因討債而來;特如此之分明說出者,十不一二。而為父母者,反為悲傷不已,亦可嗤矣!
(四)紀曉嵐筆記:朱元亭一子病瘵,綿惙時,呻吟自語曰:是尚欠我十九金。俄醫者投以人參,煎成未飲而逝;其價恰得十九金。此近日事也。
(五)天臺袁相欽君,余遠戚也。嘗夢酒壇中現一人,指相欽而言曰:三百千!三百千!遂醒。適其妻舉一子。相欽固未有子,甚珍之。兒四歲病篤,忽呼曰:拏算盤來算帳!拏算盤來算帳!相欽陡憶前夢,乃責之曰:討債鬼!你到我家四歲,為你費用已不止三百千矣!其子應聲而亡。
不獨子女為然,即夫妻亦莫不如是。總之,眷屬聚會,無非恩仇報復。若能互相感化,同念彌陀,同歸凈土,恩仇眷屬化為菩提眷屬,則大妙矣。”
后略。
李綱是一通方作家,以易與華嚴對論,謂其全合,是善知識不拒來學,引人入勝,就彼所知而令擴充。
李綱:字伯紀。邵武人。宋徽宗政和二年(西紀一一一二)進士。靖康中(西紀一一二六),以主戰被謫。高宗立,召為宰相。深信佛法,特喜華嚴。高宗紹興十年(西紀一一四0)卒,年五十八。(宋史三五八、三五九.居士傳二九)
‘易與華嚴對論’:其略曰:易立象以盡意,華嚴托事以表法,本無二理。世間出世間,亦無二道。何以言之?天地萬物之情無不攝,總于八卦引而申之;而其象、至于無窮,此即華嚴法界之互相攝入也。……嘗觀善財入法界……六十四卦,善知識也;君子觀象,善財遍參也;……所以處世間者,所以出世間者,儒釋之術、一也,夫何疑哉!神通妙用,在運水搬柴中:坐脫立亡,在著衣吃飯中;無上妙道,在平常心中。愿試思之!(傳中所引,約千余字,不克一一。請查居士傳可知。)
如孟子以齊王不忍一牛之死,推此惻隱之心,可以保民而王天下,非謂徒愛一牛而便能王天下也。
‘齊王不忍一牛之死’:見孟子、梁惠王篇:“王(齊宣王)坐于堂上,有牽牛而過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對曰:‘將以釁鐘。’王曰:‘舍(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孟子)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為愛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
是引喻,非敵論。凡讀古人文字,貴得其意,否則糟粕而已。
‘不忍一牛之死,推此惻隱之心,可以保民而王天下,非謂徒愛一牛而便能王天下’,是謂‘得其意’。余可類推。
夫華嚴乃如來自證之法,所有諸度諸位,皆是實事,皆可表法。聲聞四果,雖處法會,猶如聾啞。人天凡品,豈能知見?縱有天龍八部,皆已親證法身,為上求下化、利益有情,特現八部身耳,非實業之凡夫也。
如來初成正覺,在寂滅道場,為四十一位法身大士,及宿世根熟天龍八部,說華嚴大教,聲聞在座,如聾若啞…謂:有耳不聞圓頓教,故如聾;有眼不見舍那身,以不見故,不能贊嘆,故若啞。(參閱華嚴經入法界品初(八十華嚴第六十卷、四十華嚴卷第二)。
易乃立虛象以兆吉兇,順天理而導人情,是治世之常法,非出世之大道,乃倫常之儀準,非佛道之標的。
然、通佛法者,法法頭頭,無不是道,橫說豎說,有何軌跡?
若未能徹了自心,亦效其說,如庸醫未能診脈,即效剮骨;弱羽尚難棲枝,即欲奮飛;其不自他俱殞軀命者,鮮矣。
今以喻明:易以父母稱為‘嚴君’,又古人以邑令亦稱為君;豈父母、邑令、與圣天子敵體相齊、并無高下也?
又如舉一漚曰:此海也;舉一塵曰、此地也。知漚與塵,是海與地之少分,則可;謂樞塵興海地同其深廣,同其博厚,則不可。
一隙之日,即照天照地之日;一管之天,即無邊無際之天;但當出戶而瞻日,舍管而窺天。豈可謂:隙之外、別無有日,管之外、別無有天哉!
古人為儒者道,語多類此。若即為實說,是抑圣天子與邑令同其尊也;俾海地與漚塵同其深廣博厚也;一隙一管之天日與無邊無際之天日同其普遍也。是齊東野人之鄙論,非明心見性之法言也。
齊東野人之語:孟子弟子咸丘蒙以所聞舜為天子、堯與瞽瞍皆臣事為問,孟子答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意謂:此野人傳述之言,不為典要也。見孟子萬章篇。
閣下且宜持戒念佛,以儒家修持為常法,以佛教修持為加行。入理深談,且緩數年。
慈舟大師云:‘玄妙理,雖投機,而未必對癥。’患重感冒者,切忌服參、茸、燕、桂。
欲學佛祖,先須取法圣賢。倘躬行有玷,倫常乖舛,尚為名教罪人,何能為佛弟子?佛教雖出世法,然、遇君言仁、遇臣言忠,遇父言慈,遇子言孝;由淺而入深,下學而上達。熟讀安士全書,可以知其梗概矣。
太虛大師云:‘學佛先從做人起’。又云:‘人成即佛成’。
凡人改過遷善,并修凈業,惟貴真誠,最忌虛假。不可外揚行善修行之名,內存不忠不恕之心。蘧伯玉,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如此方可希圣希賢、學佛學祖,為名教之功臣,作如來之真子,固不在窮達緇素上論也。(下略)
蘧伯玉:春秋時、衛大夫。名瑗,以字行。孔子弟子。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見左氏、襄公十四、二十六。(中文大辭典八)
讀這一篇,可知‘獅子身中蟲’的嚴重性!
佛法至今,衰殘實甚!茫茫眾生,如盲無導;縱有一二知識為之開示,以業深障重故,正智不開,雖聞正法,不生信向;縱生信向,亦屬浮泛,如醉、如夢,了無定見,一遇邪魔外道,則如蠅逐臭,如蛾赴火,蟻聚、烏合,動盈千萬。
蕅益大師云:‘末法衰敗,良以邪正不分’。誠哉!是言。
故光緒初年,關東有一混元門,每年皈依者有十余萬人:至十一二年,以劣跡已彰,人多見惡,一年之內,尚有數萬。
‘混元門’,無從查考。至于諸旁門左道,可參閱‘回頭是岸’、‘暗路明燈’、‘中國邪教禍源考’、等書。
近有出家魔子,擬欲大得名利,于三十年前,即抄龔古人語錄中成言,改頭換面,謂是自己語錄。而此魔子,一不通宗,二不通教,三無學問;恐人或謂己無學問,何能說此?特意用許多白字以實之,令人謂為真是大徹大梧,隨口所說,詞理超妙。其有不大恰當者,蓋因不曾讀書、不通字義之故。
這‘魔子’的大名,無從查考。他的‘語錄’,不曾看過,內容不詳。
舉凡‘萬法歸心錄’、‘六祖壇經’、‘寒山詩’中詩偈,整個錄來,換三五字而已。所有言句,盡皆如是。
萬法歸心錄:三卷,清初、康熙年間,祖源禪師著。上卷:警省俗迷,儒釋論理,釋道辨偽。中卷:頓悟修證,教乘差別,惟心凈土。下卷:禪分五宗,十魔亂正,經語引證。
六祖壇經、寒山詩,可知。
隨即遠近流布,然亦無大招徠。近又得一‘妙法’,致令善男信女,相率歸依。且道得何妙法,便能如是?以此魔子,初則妄充悟道,人未歸附;近則妄充得道,故得遠近爭赴。且自謂:我所說法,令人易于得道。故一境若狂,咸相崇奉。妄充得道,須有事實,人方肯信,故肆無忌憚,隨口亂說,常為人言:我能入定,超度亡魂,令其生天,或生凈土;能知一切亡人,或生天上,或生人間及三惡道;又知:某人生西方上品,某人生中品,某人生下品。由是之故,不但愚夫愚婦,靡然從風,即不明佛理之士大夫,亦以為實屬得道,而歸依信奉者,日見其多。縱有智者斥其狂妄,由彼邪說入人深故,了不見信。
‘妄充得道’,這是未得謂得,未證言證,犯大妄語。成愛見魔(楞嚴經語)。所以稱他為‘魔子’。
何謂‘愛見魔’?溫陵曰:‘貪其供養,求己尊勝,名愛魔。妄起邪見,謂己齊圣,名見魔。’(楞嚴要解)
自古高僧,或古佛再來,或菩薩示現,然皆常以凡夫自居,斷無說‘我是佛、是菩薩’者。故楞嚴經云:‘我滅度后,敕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終不自言我真菩薩、真阿羅漢;泄佛密因,輕言未學。唯除命終,陰有遺付’。
所引楞嚴經文,見卷六、四種清凈明誨,大妄語段。
妙心疏云:‘佛敕菩薩、羅漢,應生世間,作種種形,渾跡一切世間,用心不在謀利,而在稱贊佛乘,熏習善種,令彼身心入三摩地,無須自說是菩薩、是羅漢也。是故菩薩住世,終不自言是菩薩,泄漏佛之密因也。事形未張前,曰密因。預先言之,曰泄漏。’
‘輕言未學’之‘未’,或作‘末’。此須連上句讀之,其義列明,茲錄諸疏注釋,以資參考:
(一)、泄佛密因,輕言未學’:
纂注云:‘佛密因者,即菩薩羅漢所行密行也。若以密行輕告‘未’學,即泄佛密因’。
寶鏡云:‘終不自言我是菩薩、羅漢,漏泄佛旨秘密之因,輕自妄言于“未”學也’。
(二)、‘泄佛密因,輕言末學’:
指掌云:‘若自言真是菩薩、真阿羅漢者,必當泄露佛所密敕因由,以輕言與“末”世學者’。
圓瑛法師講義云:‘輕言末學者:輕易泄言于晚學之人也’
海仁法師講記云:‘始終不肯自言:我是真菩薩,或真阿羅漢,以泄漏佛之秘密;反而輕言自己屬于晚輩末學’。
楞嚴注疏,七十余種,怎能一一?且引此五,可見一斑。筆者認為:‘反而輕言自己屬于晚輩末學’之說最優。
‘唯除命終,陰有遺付’:講記云:‘(此)二句,顯諸圣應世,住則不泄,泄則不住。故除臨終舍報,暗中遺言付囑外,絕不自認菩薩再來,或佛應世’。妙心云:‘陰有遺付者:此亦為道之計,為無知之人,不識圣賢之言行可貴,以臨終暗暗表示,令人感覺,其人雖逝,追想其所言所行,必生尊重,為世之軌范。菩薩住世,雖至臨終,只略露其鋒,猶不明言’。如下文所引智者大師,是謂‘略露其鋒’。
而智者大師,實是釋迦化身,至臨終時,有問所證位次者,答曰:‘我不領眾,必凈六根;損己利人,但登五品’,是仍以凡夫自居也。
智者大師別傳:“……智朗請云:‘伏愿慈留,賜釋余疑,不審何位?.沒此何生?誰可宗仰?’報曰:‘汝等懶種善根,問他功德,如盲問乳,蹶者訪路,告實何益?……吾不領眾,必凈六根;為他損己,只是五品位耳。’……”(卍續一三四)
五品者,即圓教觀行位。所悟與佛同儔,圓伏五住煩惱,而見惑尚未能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