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高邵麟居士書四
接手書,如居士近來修持親切,自訟、寡過,希圣希賢,非徒博一修行之虛名而已,欣喜無量!
自訟:猶自責也。論語、公冶長:‘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集注:‘內自訟者:口不言而心自咎也。’
寡過:少過失也。論語、憲問:‘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
博一修行之處名;參閱省庵大師勸發菩提心文中‘邪、正、真、偽’等義,可知自己是否有患‘博名’之痛。
夫欲學佛祖了生死,須從慚愧、懺悔、止惡、修善而來(慚愧懺悔止惡修善,即自訟寡過,克己復禮。若能自訟,自然寡過:寡過,即克己之實行:既能克己,自然復禮矣。)
慚愧:涅槃經云:‘佛言:有二白法,能救眾生。一、慚,二、愧。慚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慚者、內自羞恥,愧者、發露向人。……無慚愧者,不名為人,名為畜生!’(梵行品)
懺悔:資持記云:‘梵云懺摩,此翻悔往。有言懺悔,梵華雙舉。準業疏云:取其義意,謂不造新。懺、謂止斷未來非,悔、謂恥心于往犯’。
克己復禮:論語、顏淵:‘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克己、克制自己的私欲;約束自己,使一切行為返歸于禮。集注:‘克盡己私,皆歸于禮’。
持齋警策,意甚真切。但須腳踏賓地,盡力做去。否則便成妄語中妄語。知之匪艱,行之維艱。世間多少聰明人,皆以唯說不行,了此一生。徒入寶山,空手而歸,可痛惜哉!可痛惜哉!
‘唯說不行’,學人之通病;筆者也是‘多少聰明人’之一,得趁此一生尚未全‘了’之時,既然親到‘寶山’,急需伸出雙手,撈足眾‘寶’;臘月三十日到來,才不致‘空手而歸’。愿與凈業行人共勉之!
若夫妄念滿腔,憧憧往來,朋從爾思;由未真提正念故也。倘正念真切,則朋從于專注一境之正念矣。所謂:調御得法,即寇賊皆為赤子:調御失道,雖手足亦作怨家。
在凡夫地,誰無妄念?若念佛時,妄念紛起,古德所示對治之方,略錄數則,以資學習:
蓮池大師遺稿:‘問:此心放逸來久,雖以念佛攝持,暫得還失,如何保任?答:久反之地,非一戰所可收功;惟在堅勇不退,直待心地開明,自然一得永得。’又曰:‘久亂之心,一時難定:念佛心不清,不必憂,只要工夫深耳。字字句句當心念。’
所謂‘字字句句當心念’,只依下文‘十念記數法’行之,自能息妄。
念佛百問:‘如何得除去雜念?(答):不消除得;但自抖擻精神,以此一念,全提在佛上,雜念即無。’
省庵大師曰:‘念佛休嫌妄想多,試觀妄想起于何,無心收攝固成病,著意遣除亦是魔。救火抱薪添烈焰,開堤引水作長河。直須字字分明念,念極情忘有甚么?’
圓覺經云:‘知是空華,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
在凡夫地,誰無煩惱?須于平時預先提防,自然遇境逢緣,不至卒發;縱發、亦能頓起覺照,令其消滅。
起煩惱境,不一而足:舉其甚者,唯財色與橫逆數端而已。若知:無義之財,害甚毒蛇,則無臨財茍得之煩惱。
佛視黃金如毒蛇,此故事,多人知之——略見‘法味’95。另有:貪愛黃金,死墮毒蛇事,見賢愚因緣經卷四、經律異相卷下。
與人方便,究竟總歸自己前程,則無窮急患難求救,由惜財而不肯之煩惱。
色則縱對如花如玉之貌,常存若姊若妹之心:縱是**,亦作是想,生憐憫心,生度脫心,則無見美色而動欲之煩惱。
夫婦相敬如賓,視妻妾為相濟繼祖之恩人,不敢當作彼此行樂之欲具,則無徇欲滅身及妻不能育、子不成立之煩惱。
子女從小教訓,則無忤逆親心、敗壞門風之煩惱。
請參閱印祖嘉言錄:九、論在家善信:甲、示倫常大教,乙、論家庭教育。(一九二~二0二)
至于橫逆一端:須生憐憫心,憫彼無知,不與計較。又作自己前生曾惱害過彼,今因此故,遂還一宿債,生歡喜心,則無橫逆報復之煩惱。
請參閱嘉言錄:六、告注重因果(一0四~一三二)。
然、上來所說,乃俯順初機。若久修大士,能了我空,則無盡煩惱,悉化為大光明藏。譬如:刀以磨利:金以煉純;蓮因淤泥滋培,方得清凈光潔。境無自性,損益在人。
我空:又曰:生空,人空。眾生雖盡有心身,而是為五蘊之假合者,無‘常’‘一’之我體,故謂之我空。又云眾生空。三藏法數十曰:‘我空,謂于五蘊法,強立主宰,名為我執。若推求色、受、想、行、識之五法,皆無自性,不見我體,是名我空’。
大光明藏:,經一曰:‘如來身者,即是無量光明之藏’。千手陀羅尼經曰:‘當知其人即是光明藏,一切如來光明所照故’。
三業、四儀(四儀即行、住、坐、臥),常持顏淵之四勿;五戒、十善,必效曾氏之三省。
四勿: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篇)
三省: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論語、學而篇)
暗室雖無人見,而天地鬼神咸知。念始萌乎隱微,罪福判若天淵。
‘暗室虧心,神目如電;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楊震四知’。
感應篇:‘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又曰:‘心起于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或心起于惡,惡雖未為,而兇神已隨之’。
若能如是修者,將見舉動皆善,惡無從生矣。
是謂‘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此實正心誠意之宏規;切勿請釋氏瑣屑,不若儒者之簡捷也。
正心誠意:大學:‘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如至而后意識,意識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
佛法、三藏十二部,其理、高深洪博,其事、廣大無涯;無法不包,無法不含。是博大精深,非‘瑣屑’也。時人難得其門而入,不免望‘藏’興嘆耳!
若論念佛法門,唯以信、愿、行、三法為其宗要。三法具足,決定往生。若無真信切愿,縱有真行,亦不能生。況悠悠泛泛者哉!蕅益所謂:得生與否,全由信愿之有無:品位高下,全由持名之深淺。乃三世不易之常談,三根普被之妙道也。宜通身*倒,庶親證實益耳。
蕅益大師語,見彌陀要解。正宗分三科畢,續云:‘信愿持名,一經要旨。信愿為慧行,持名為行行。得生與否,全由信愿之有無;品位高下,全由持名之深淺。故慧行為前導,行行為正修,如目足并運也。’
信愿行三,十要中皆悉詳示;而第一要,彌陀要解,五重玄義中,第三明宗,發揮三法,最為精詳。其后、節節段段,皆有指示;宜細參閱,此不備書。
茲略引之:
此經以以信、愿、持名、為修行之宗要。非信不足啟愿,非愿不足導行;非持名妙行,不足滿所愿而證所信。經中:先陳依正以生信,次勸發愿以導行,次示持名以徑登不退。信則信自、信他、信因、信果、信事、信理:愿則厭離娑婆,欣求極樂;行則執持名號,一心不亂。……
唯持名一法,收機最廣,下手最易。故釋迦慈尊,無問自說,特向大智舍利弗拈出。可謂:方便中、第一方便,了義中、無上了義,圓頓中、最極圓頓!故云:‘清珠投于濁水,濁水不得不清;佛號投于亂心,亂心不得不佛’也。(以上明宗)
釋別序云:‘復次、二有現在,勸信序也:世界名極祟,勸愿序也;佛號阿彌陀,勸持名妙行序也。’
信愿持名,一經要旨……如目足并運也(見前引)。
釋‘應當發愿’云:‘若信愿堅固,臨終十念、一念,亦決得生;若無信愿,縱將名號持至風吹不入,雨打不濕,如銅墻鐵壁相似,亦無得生之理。修凈業者,不可不知也’。
釋聞名執持云:‘聞而信,信而愿,乃肯執持;不信不愿,與不聞等;雖為遠因,不名聞慧。執持、則念念憶佛名號,故是思慧。’
釋流通分云:‘信愿持名一法,圓收圓超一切法門。豎與一切法門渾同,橫與一切法門迥異。既無問自說,誰堪倡募流通?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此經唯佛境界,唯佛佛可與流通耳。……初、勸信流通,二、勸愿流通,三、勸行流通。’
釋已今當愿云:‘已愿已生,今愿今生,當愿當生,正顯依信所發之愿無虛也。非信、不能發愿,非愿、信亦不生,故云:若有信者,應當發愿。又、愿者,信之券,行之樞,尤為要務。舉愿、則信行在其中,所以殷勤三勸也。’
釋五濁云:‘復次、只此信愿,莊嚴一聲阿彌陀佛,轉劫濁為清凈海會,轉見濁為無量光,轉煩惱濁為常寂光,轉眾生濁為蓮花化生,轉命濁為無量壽。故一聲阿彌陀佛,即釋迦本師、于五濁惡世所得之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今以此果覺全體,授與濁惡眾生。乃諸佛所行境界,唯佛與佛能究盡,非九界自力所能信解也。’
釋難信之法云:‘信愿持名一行,不涉施為,圓轉五濁,唯信乃入;非曰議所行境界。設非本師來入惡世示得菩提,以大智大悲,見此、行此、說此,眾生何由稟此也哉!’
至于念佛,心難歸一,當攝心切念,自能歸一。攝心之法,莫先于至誠懇切。心不至誠,欲攝莫由。既至誠已,猶未純一,當攝耳諦聽。無論出聲、默念,皆須念從心起,聲從口出,音從其入(默念雖不動口,然意地之中,亦仍有口念之相。)。心口念得漬漬楚楚,耳根聽得清清楚楚。如是攝心,妄念自息矣。
抑或猶涌妄波,即用十念記數,則全心力量,施于一聲佛號,雖欲起妄,力不暇及。此攝心念佛之究竟妙法。往昔宏凈土者,尚未談及,以人根尚利,不須如此,便能歸一故耳。印光以心難制伏,方識此法之妙。蓋屢試屢驗,非率爾臆說。愿與天下后世鈍根者共之,令萬修萬人去耳。
此是印祖徹底悲心,示此攝心念佛妙方,吾儕當如教奉行,以冀親證實益也。——次說記數之法:
所謂十念記數者:當念佛時,從一句至十句,須念得分明,仍須記得分明。至十句已,又須從一句至十句念:不可二十三十;隨念隨記。不可掐珠,唯憑心記。若十句直記為難,或分為兩氣,則從一至五,從六至十。若又費力,當從一至三,從四至六,從七至十,作三氣念。念得清楚,記得清楚,聽得清楚,妄念無處著腳;一心不亂,久當自得耳。
案照此法,發恒常心,努力用功,不達目的,決不懈退。此是祖師經驗之談,宜深信而力行之。
須知:此之十念,與晨朝十念,攝妄則同,用功大異:晨朝十念,盡一口氣為一念,不論佛數多少。此以一句佛為一念。彼唯晨朝十念則可,若二十三十,則傷氣成病。此則念一句佛,心知一句;念十句佛,心知十句;從一至十,從一至十,縱日念數萬,皆如是記。不但去妄,最能養神。隨夫隨慢,了無滯礙;從朝至暮,無不相宜。較彼掐珠記數者,利益天殊!彼則身勞而神動,此則身逸而心安。但作事時,或難記數,則懇切直念。作事既了,仍復攝心記數。則憧憧往來者,朋從于專注一境之佛號中矣。大勢至謂:‘都攝六根,凈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利根則不須論:若吾輩之鈍根,舍此十念記數之法,欲都攝六根,凈念相繼,大難,大難!
時人往往以為念佛容易;實則、一句佛號,人人會念,容易也:若要把一句佛號念好,念到一心不亂,則不容易。所謂:‘三歲孩兒也會念,八十老翁未必念得好(謂得一心)’。
又、須知此攝心念佛之法,乃即淺即深,即小即大之不思議法。但當仰信佛言,切勿以己見及,遂生疑惑,致多劫善根,由茲中喪,不能究竟親獲實益,為可哀也!
蕅祖曰:‘大藏教中,匪夷所思事理甚多;雖不即解,亦應仰信,不可輒生誹謗也。寄語來哲,特宜慎此。’(地持菩薩戒本箋要、釋第二十七、不信深法戒。)
掐珠念佛,唯宜行住二時:若靜坐養神,由手動故,神不能安,久則受病。此十念記數,行住坐臥皆無不宜。臥時只宜默念,不可出聲;若出聲,一則不恭,二則傷氣。切記,切記!
如果要有念珠才會念佛的人,必須學習不用念珠念佛,即以十念記數法行之。因為、人至臨命終時,手不會拿念珠。
居士以年將半百,身系樊籠,素未參尋知識;倘欲即生了脫,但當專主凈土一門。金剛、法華,且先置之度外。待凈土大通、一心已得后,再行研究,不晚也。若此刻便即從事,恐智力不給,得彼失此,一法末精,二利咸失耳。
萬事莫于生死急,生死大事,如先辦之,急務也。其余一切不妨從緩。
揀魔辨異錄,系禪宗,深通教理者尚不易知,況居士乎?
揀魔辨異錄:八卷。卍續藏第一一四冊。清世宗雍正帝著,題名‘御制揀魔辨異錄’。
臨濟宗,至明末清初,密云圓悟門下,有三峰法藏者,嘗提‘智證傳’,乃闡綱宗;諸方驚疑,謗議競起。圓悟作書誡之,藏亦復書答辯,又作‘五宗原’,立異說。圓悟作‘辟妄救’略說,一再辟之。法藏之弟子潭吉宏忍,復作‘五宗救’,再主張師說。后、世宗雍正帝斥藏忍所言為‘魔說’,將‘五宗救’逐條駁正,是為‘揀魔辨異錄’。書中,稱三峰藏曰‘魔藏’,潭吉忍曰‘魔忍’。故此‘魔’是指法藏、宏忍,非通常所說之‘四魔’等也。
凡禪宗典章,概勿研究。以禪宗意在言外,若按文解義,則錯會佛法,以善因而招惡果。
宋之大慧杲禪師,所以把‘碧巖錄’付之祝融者,恐世人錯會,致招惡果,故也。
釋氏稽古略:乃記事之書,而以禪宗為主。凡屬此種言句,皆當置之勿究可也。
釋氏稽古略:四卷。大正藏第四十九冊,卍續藏第一三二冊、一三三冊。元、覺岸編集。書是編年體,記釋氏歷史,多依‘釋氏通鑒’,亦引‘佛祖歷代通載’。為使釋子稍通世史,歷朝興廢盛衰,亦列入之。
吾常謂: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有一分恭敬,則滅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有十分恭敬,則滅十分罪業,增十分福慧。若全無恭敬,雖種遠因,其褻慢之罪,有不堪設想者。凡見一切信心人,皆須以此意告之。此系從初心至究竟之決定實義,若當作腐僧迂談,便為自暴自棄,豈特孤負印光,實為孤負自己也已!
祖師慈悲,一再提示學佛必須恭敬,我等如仍春風馬耳,孤負自己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