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永滅論與人死續存論(二七)
1.1.6.4.2.1 存在的定性
1.1.6.4.2.1.1 認識存在
翻看字典、詞典對存在的解釋,則存在的解釋是這樣解釋的:
1、存在指事物持續地占據著時間和空間;實際上有,還沒有消失。
2、存在指不依賴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即物質。
按照字典、詞典中對“存在”的解釋,則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是“不存在”的,因為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不符合“存在”的解釋。下面分開來討論。
存在的第一條解釋。第一條解釋分兩部分。先討論前半部分。
第一條前面的解釋強調兩點:一必須是事物;二必須是持續地占據著時間和空間。這兩點要求顯然與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是不沾邊的。一是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不符合事物的解釋,自然不屬于事物(見上);二是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只占據時間而不占據空間。這樣以來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自然是不符合存在的解釋。
接著討論第一條解釋的后半部分。“實際上有,還沒有消失”。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到底是有是無呢?可以說是有罷,因為只要是活人都可以確認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是有的。但嚴格按照字典詞典的定性來分析,卻又不一定。為什么?這句話強調三點:一是建立在“實際”上;二是“有”;三是“沒有消失”。翻查字典詞典對“實際”的解釋卻是:1、客觀存在的事物或情況;2、實有的、具體的;3、合乎事實的。這自然表明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不屬于“實際”的范疇。字典詞典對“有”的解釋很多,有9條(太多,就省略了),逐一按照其對“有”的解釋和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進行對比,則除個別的解釋有可疑之處(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既不能確定是“有”,也不能確定是“沒有”)外,大部分的解釋可以肯定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也是不在“有”的范圍之內。字典詞典對“消失”的解釋則是:(事物)逐漸減少以至沒有。這句話用在“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則沒法判斷。如果肯定事物的限定詞,則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自然不屬于“消失”或“沒有消失”的范疇,因為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不屬于事物范疇。如果不肯定事物這個限定詞,則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中的意識流變過程存在前一意念滅,后一意念生的過程,只要人沒有死亡,就似乎從沒有減少的跡象,可也沒有增加的跡象,這樣則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肯定是不屬于“消失”的范疇。這樣綜合下來,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也是不在“存在”范圍。
存在的第二條解釋。按照這里的存在的解釋,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自然是不在“存在”的范圍內。因為第二條內容已經指明存在=物質。而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卻是≠物質的。自然就不能再考慮是否符合存在的解釋了。
這樣嚴格按照字典、詞典、馬列主義的解釋和定性,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自然是不在“存在”的范疇之內。這個定性無疑是向每個人的智能提出挑戰!這我到奇怪了,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是“不存在”的?!!!意識生滅過程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感覺感受/情感情緒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思維思想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行為活動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認識/認知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愛與恨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愚昧與智慧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嫉妒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欲望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煩惱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痛苦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怒火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恐怖/恐懼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疑惑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信仰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慚愧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悔恨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阿Q心態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心理疾病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心里壓力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性格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品德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詭計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恩惠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知識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學習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創新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惻隱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羞惡之心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道德意識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法律意識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意識形態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唯心主義、唯物主義、唯我主義、辯證唯物主義、機械唯物主義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毛澤東在活著時,他們的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到底是“存在”的,還是“不存在”的?另外,字典、詞典、馬列主義常常講到“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反作用于存在”,“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反作用于社會存在”,既然意識/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是“不存在”的,如何“決定”和“反作用”?天吶……!……?……
既然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本來就是“不存在”的,那還討論人死之后是有是無干什么?既然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本來就是“不存在”的,那唯心主義與唯物主義相互爭論又有什么意義?既然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本來就是“不存在”的,那活人與死人應該如何區別呢?既然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本來就是“不存在”的,那人與螞蟻、蚊子、猿猴、毒蛇、狐貍、狼、蜜蜂、海豚、豬、狗……如何進行區分呢?——除了形體的區別。既然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本來就是“不存在”的,那正常人、植物人、聰明人、愚笨者、癡呆、精神病、睡眠、昏迷、休克……又該怎樣進行區分呢?既然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本來就是“不存在”的,那慈祥、冷漠、安全、恐懼、煩惱、痛苦、歡樂、愛、恨、嫉妒、恩惠、仇敵、傲慢、謙虛、無知、智慧……精神世界內各個差異性又該怎樣進行區分呢?若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是不存在的,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毛澤東提出的口號——要努力改造主觀世界——豈非是空話哉!?只有存在的/有的事物,我們才能進行改造!不存在的/沒有的事物——沒有改造的對象;改造的對象根本不存在——我們如何對其進行改造?????
再按照這個邏輯在現實生活中運用,更加令人吃驚!試舉其例:
行風不正,糾正之=不存在=0;行風不正,不糾正=不存在=0;
司法腐敗,糾正之=不存在=0;司法腐敗,不糾正=不存在=0;
行政職責不作為=不存在=0;行政職責作為之=不存在=0;
有政績=不存在=0;無政績=不存在=0;
政治形式嚴峻=不存在=0;政治形式寬松=不存在=0;
政治思想,建設之=不存在=0;政治思想,不建設=不存在=0;
精神文明,建設之=不存在=0;精神文明,不建設=不存在=0;
精忠報國=不存在=0;投敵叛國=不存在=0;
見義勇為=不存在=0;見死不救=不存在=0;
忘恩負義=不存在=0;知恩圖報=不存在=0;
公正廉潔=不存在=0;肆意妄為=不存在=0;
恐怖主義=不存在=0;和平安定=不存在=0;
知過能改=不存在=0;怙惡不悛=不存在=0;
高尚的精神=不存在=0;卑劣的精神=不存在=0;
堅持民族平等=不存在=0;種族民族歧視=不存在=0;
政策、規章、路線貫徹執行=不存在=0;政策、規章、路線不執行=不存在=0;
……所有的形式邏輯都不存在了!
天哪,不敢/不能再推理了!
按照字典、詞典/馬列主義的邏輯,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是“不存在”的,那還要倫理、道德、法律干什么?——馬列主義的倫理觀、道德觀、法制觀、民主觀、文化觀、宗教觀、人生觀、價值觀、愛情觀豈非都是沒有根基的產物哉!?那還要物質生產干什么?那還要發展生產力干什么?那還要發展教育干什么?那還要發展文化事業干什么?那還要人生目標干什么?那還要“三個代表”、“為人民服務”、“做人民公仆”、“執政為民”、“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穩定、發展”、“解放受壓迫階級和民族”干什么?這不都是多余的了?既然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本來就是“不存在”的,那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就不應當存在辨證運動規律,不應當“處于普遍聯系和相互作用之中”,不應當存在“產生、發展和消亡的歷史過程”,不應當存在矛盾對立統一規律,不應當存在質量互變規律,不應當存在否定之否定規律,此理然否?但現實生活又告訴我們什么?
馬列主義、詞典對意識/精神的定性,提供了這樣的邏輯:根本不存在的事物依然可以區分出張三李四來。——這是什么邏輯?這就如同一個空箱子中,沒有放置任何事物/物質的東西,——空氣除外,可是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毛澤東……一大批唯物主義者依然能夠將空箱子中沒有的/不存在的事物區分出張三李四來!——這是蘿卜,這是茄子,這是西紅柿,這是豬,這是狗,這是毒蛇,這是電視,這是冰箱,這是電腦……天哪!——由此,我深深相信,就是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毛澤東本人,也從來沒有說過、寫過、讀過、聽過這樣的思想——意識/精神(根本)不存在的思想。
——除了患有幻視、幻聽、幻嗅、幻味、幻觸的精神病患者,才可能會相信馬列主義、詞典提供的邏輯,因為他們可以對不存在的事物區分出張三李四來。
——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毛澤東自然不是精神病患者。
——若要對事物進行區分,則該事物必須是存在的,才能區分出張三李四來;如果該事物是不存在的,如何能夠進行區分呢?不存在的事物——包括蛛絲馬跡也不存在——依然可以區分出張三李四,我可不相信這樣的邏輯!讀者你會相信那樣的邏輯嗎?我勸你也不要相信,否則——唉!……
由此可見,字典、詞典、馬列主義關于“事物”、“客觀”、“存在”等詞語的解釋和定性多么荒謬!簡直荒謬絕倫!這種情況必須改變!正由于誰人都無法否認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是存在的,所以我提出了全新的實體概念。這種實體既不同于馬列主義、機械唯物主義對實體的定性,也不同于唯心主義對實體的定性。由于存在精神實體,自然可以對“事物”、“客觀”、“存在”等詞語賦予新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