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永滅論與人死續存論(二四)
1.1.6 辯證法思想
1.1.6.1 兩種辯證法
辯證法在形成、發展過程中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即樸素辯證法、唯心辯證法以及唯物辯證法。樸素辯證法只是形成辯證的眼光看問題,還沒有形成真正、具體的理論,因此算不上真正成熟的辯證法。樸素辯證法中沒有唯心與唯物兩個極端的說法,而是處于中立狀態,因此在具體運用時,可以表現為唯心與唯物兩種情況。這種情況在中國古代就比較突出,比如陰陽學說就是典型例子,既可以被唯心思想運用,也可以被唯物思想運用。
成熟的辯證法主要有兩種,即唯心辯證法與唯物辯證法。
唯心辯證法主要由亞里斯多德、黑格爾形成并發展,它雖然在揭示客觀事物發展的內在規律上采用辨證的方法,但是具體運用時傾向于唯心主義和神秘主義,因此它的創立雖然具有體系性質,但從辯證法實質上講,甚至不如樸素辯證法的貢獻巨大。唯心辯證法是樸素辯證法與神意志論或意志論相結合的產物,它背離了樸素辯證法的基本立場——矛盾對立統一的一元論體系,變為二元論體系——強調意志主宰作用/意識與物質的不平等關系的思想體系,因此它已經算不上真正辯證法。
唯物辯證法是樸素辯證法發展的結果,并且在樸素辯證法基礎之上形成具體的、完備的理論體系,正如樸素辯證法沒有唯心與唯物說法一樣,唯物辯證法也是沒有唯心與唯物兩種極端的說法,只是由于要區別于唯心辯證法故而冠以唯物字樣。唯物辯證法雖然成熟、完備,但是沒有揭示事物具體表現為對立統一規律的具體理由,沒有指出形成對立統一規律的具體執行者,沒有明確指出客觀事物與力的關系,沒有正確區分事物運動與事物、事物運動與力的關系問題,并把事物運動與事物、事物運動與力的問題遮蓋起來,不做探討,這是唯物辯證法最大失誤所在。
唯心辯證法從意志論角度出發,片面強調意志——心力作用,忽視心力只是力的存在形式之一,沒有廣泛看待力的作用,因此其狹隘性、片面性必然無法避免。唯物辯證法從總結客觀事物發展變化的角度出發,片面的強調事物本身的作用,忽視事物本身不具有運動變化的行為——更談不上形成對立統一規律,忽視事物中力的作用,把具體辯證法的規律歸加于事物本身之上,出現典型的張冠李戴現象,這是唯物辯證法難以自圓其說的!
因此,唯心辯證法與唯物辯證法都存在重大失誤、不足之處,而唯心辯證法尤其錯的厲害。這兩種辯證法都需要修改。唯心辯證法必要與神意志論或意志論劃清界限,脫離神意志論或意志論的束縛,與正確的人死續存論相結合才有出路——修改后的唯心辯證法將可能面目全非。唯物辯證法需要增加對事物與力的關系解說力度,明確事物運動與力的作用之間因果關系才能算是真正完備的理論體系——只需要在唯物辯證法中增加幾個字即可。修改后的唯物辯證法沒有絲毫改變原有含義,而含義卻更加分明、了然!
1.1.6.2 矛盾與力
我們都知道這樣的事實,任何一個客觀存在的事物必然伴隨著力的存在,力與事物是相互依存的關系,沒有脫離力而獨存的事物,也沒有脫離事物而獨存的力。事物之所以會發生變化,也是由于力的推動。如果沒有力的存在與推動,事物本身是不會發生變化的。唯物辯證法具體內容主要是矛盾與運動,離開矛盾與運動就談不上唯物辯證法思想。由于事物本身不具有運動的動力來源,總是需要一些推動力,因此,唯物辯證法思想中矛盾、運動與力就必然的存在邏輯聯系,甚至是因果關系。這里粗略探討一下它們之間的關系。
1.1.6.2.1 文字與內涵
馬克思、恩格斯創立了唯物辯證法思想體系,這是全人類最大的喜事,因為它打破了神意志論的壟斷地位,意味著智慧光芒將開始在思想界占據主導地位。
矛盾這個詞語的內涵應該包含客觀事物、力以及它們運動體現出來的規律三個方面,而不是僅僅包含客觀事物,或者僅僅包含力,或者僅僅指抽象化的概括,但是我們許多人并不明了。他們往往把矛盾看作整個客觀事物存在因素,而忽視其他因素(力)存在——這個認識上的缺陷,應當也必須糾正,以引起人們對矛盾的深入探討。只有對矛盾這個詞語的內涵足夠重視,我們才能體會到對立統一規律的真實內涵,而不是僅僅停留在抽象的思維中,這是解決許多疑難的必然要求,也是時代步伐的趨勢所向。
辯證唯物主義中矛盾這個詞語是對對立雙方關系的概括。矛盾之間對立與統一是否具有客觀事物實施的基本條件,而并非僅僅只是語言上的概括呢?這似乎應該是存在的,否則沒有實現的具體途徑而出現這樣的局面是無法理解的。依據本人的理解,矛盾之所以形成對立與統一的關系正是由于力的客觀存在才出現的。力作為中介物牽著矛盾的兩頭——即對立雙方,就象一根線上的兩個螞蚱,誰也跑不了誰,如此才有對立統一關系的確立。當然,力并非真正是猶如線一般牽著矛盾的雙方,而是始終貫穿/滲透于矛盾的事物雙方,這是必須明確的。矛盾對立面對立猶如作用力的一方與反作用力的一方,而統一就是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統一;矛盾對立面對立猶如電磁力/電磁場兩極,從南極出,回北極,從北極出,回南極形成一個循環,南極與北極既對立又統一;矛盾對立面對立猶如吸引力與排斥力,既對立又統一。
目前科學家對力進行深入研究之后,指出/認為力具有粒子的特征。換而言之,科學家所說的“力”已經是某種“物質”,而不是看不見、摸不著、聽不到、觸不到、嗅不到的“力”,且開始用某種粒子來代替力。如,引力子代替引力,光子代替電磁力,中間玻色子代替弱力,膠子代替強力。這是錯誤的認識。力與事物/物質是同時存在的關系,同時存在不代表等同。如果是完全等同的話,這些粒子運動又是有誰推動的?何況粒子的速度與力的速度完全一致嗎?粒子具有質量,力也有質量?粒子具有對稱性,力也有對稱性?粒子具有壽命,力也有壽命?粒子具有空間,力也有空間?力有方向,粒子也有方向?粒子具有電荷量子數、自旋量子數、重子數、輕子數、同位旋、奇異數、粲數,力也具有電荷量子數、自旋量子數、重子數、輕子數、同位旋、奇異數、粲數?另外,心力、覺知力、毅力、記憶力、創造力、定向力、判斷力、洞察力、預見力、自知力、計算力、理解力、注意力……這些精神世界的力與自然界的力有什么區別和共同點,這些都是未知數。因此,對于力的認識,科學家還需要深入研究,不能過早的將力與粒子等同起來。
如果按照科學家對力的認識,力與粒子是等同的,那是不是可以認定精神世界的力也是由各種不同的粒子形成/構成的?如果真的這樣肯定,那么,人的生死問題就已經很明了了。為什么?因為這些不同粒子是不會消亡的,它只會從一種形式轉化為另一種形式,這樣是否就可以直接的、客觀的、無疑的、定性的得出人死續存論是正確的,而直接的、客觀的、無疑的、定性的否定人死永滅論呢?如果按照科學家的認識去推導,這樣的結果就是必然出現的了。但可惜,自然界的力沒有能動性,沒有情感,這就從宏觀上否定了自然界的力與精神世界的力是等同的想法。雖然是否定了這個猜測,可是對于認識生死問題一樣有意義。因為精神世界的各個差異性,如愛、恨、嫉妒、傲慢、憤怒……這些活動均可以被我們覺察到有力的存在,這樣在人死亡之后,什么力量可以泯滅這些力?一種力可以使另一種力永遠泯滅嗎?誰人可以提供這樣的事實與依據?請人死永滅論出示你的證據/證件!在人死永滅論出示證據/證件之前,我想提醒你一下,力在物理學中,往往可以用相互作用來代替。比如,引力可以叫做引力相互作用,強力可以叫做強相互作用,弱力可以叫做弱相互作用,電磁力可以叫做電磁相互作用,不相信者可以去核實一下!也正由于力存在相互作用的本性,因此,我才說事物處于普遍聯系和相互作用之中是由于力的存在而形成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也是由于力的存在而促成的,這不是沒有根據的。
1.1.6.2.2 力與萬物一體
矛盾對立面既是統一的,就意味著應該有某種統一體將對立面統一起來,如此才能說對立面是對立統一的關系。這樣思考就會涉及到萬物一體的哲學思想。萬物一體的思想在中國古代探討的比較多,而西方社會是很少探討這個問題的。莊子、惠施、張載、程顥、朱熹、方以智等人都或多或少贊同萬物一體思想。
萬物一體的思想是會讓許多人都駭異的!因為他們看世界,地球、月亮之間是分開的,人與人之間,動物與動物之間,植物與植物之間,動物與植物之間……是分開的,怎么能夠說是一體呢?從感官上看,這顯然是一種謬論!但實際情況卻并不這么簡單。如果真的是這么簡單,莊子、惠施、張載、程顥、朱熹、方以智等人豈非都是大笨蛋,而你卻倒是真理的集成者?這樣反問,自然知道問題并不那樣簡單。
雖然中國古人提出了“萬物一體”的思想,可實際上卻沒有一個人真正的將它完善,也沒有一個人能夠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將它表述清楚。萬物一體的真正本質是將力作為一種體性,然后由于力遍布、滲透、貫穿于一切事物/一切時間空間之中,由此而形成的抽象的、理性的、微觀的、深刻的、全面的、客觀的形象化概括。
力沒有內、外空間上的差異,比如,引力能夠說有上下、內外之別嗎?地球的內部與外表,引力遍布、滲透、貫穿其中,怎能說引力在地球內部、外表?余者上下、遠近、前后、左右、大小、多少、長短、動靜、粗細、寬窄、高低、快慢、此彼、禍福、有無、重輕、同一相異、一般特殊、實在虛幻、正道邪道、煩惱解脫、間斷延續……這一切對立面都始終有力遍布、滲透、貫穿。正由于力自始至終都遍布、滲透、貫穿于對立面的雙方,因此,可以說力沒有對法,它既逾越了對立面,又始終不離對立面。這是力的特性。
如果你的想象力不是很差,就可以很自然的體會到萬物一體的說法。這種說法并不是打玄機,猜謎,更不是糊弄人,沒有根據的胡說。本人雖然說對萬物一體的解釋比較合乎事理,可中國古人解釋這個說法時,是以矛盾對立統一規律進行解釋的,通過對立統一規律體現出萬物一體。由于古人沒有點破這個謎底,因此許多人都在不理解的基礎上將萬物一體徹底否定。相信大家在以后對萬物一體進行理解時,可以比較清楚和深刻。
如今的許多哲人在對萬物一體進行說明時,也仍然是通過對立統一規律來說明的,或者由于科學發現了“場”,通過“場”來進行說明。實際上,這些解釋都不直觀。尤其使用物理學的“場”的概念進行解釋更加錯誤,因為“場”仍然是物質的,既是物質的就仍然存在間斷,而不是完整的、連續的、一體的。“場”與“力”不是一回事,但目前科學家并沒有這樣的區分,而認為它們是同一個事物。之所以產生這樣的錯誤認識,那是因為科學家被物質與力的相互依存給蒙蔽了視線,從主觀、片面、表面出發過于武斷的就得出結論。
依據本人的思考,物質/場與自然界的力是對立統一的關系,即物質/場與自然界的力是相互依存、相互對立、相互滲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相互斗爭的,也甚至是相互轉化的,而不是絕對的、無條件的、靜止的、同一的同一。至于精神世界里的力與物質/場是否也存在對立統一的關系——即物質/場與精神世界的力是相互依存、相互對立、相互滲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相互斗爭的,也甚至是相互轉化的?似乎是應當存在的。這樣說并不意味著力就是精神世界——即力≠精神,正如力與物質/場的關系一樣,精神世界的力與精神世界——感覺感受/情感情緒、意識生滅、行為活動、思維思想也是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對立、相互滲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相互斗爭的,也甚至是相互轉化的。如此才能真正體現出力具有遍布、滲透、貫穿于一切對立面的性質。
我這里說力與物質/場存在對立統一規律,力與精神存在對立統一規律,如果按照形式邏輯判斷,物質與精神就是同一的了?非也!力具有遍布、滲透、貫穿于一切對立面的性質,因此,力與任何事物——物質或/和精神,都不存在對立統一規律,因為對立統一規律的使用必須建立在同一類事物上,而力與物質或/和精神卻非同一類事物,這就決定了力與物質或/和精神之間是不能使用對立統一規律的。既然力與物質或/和精神之間不能使用對立統一規律,那我為什么還要使用對立統一規律呢?這只是為了方便說明的需要,幫助你理解,而不是說事實就是如此。力、物質、精神三者關系非常特殊,力既遍布、滲透、貫穿于物質實體的一切方面——包括物質實體的對立雙方,又遍布、滲透、貫穿于精神實體的一切方面——包括精神實體的對立雙方,可是力又不等于物質和精神。這樣為便于理解力、物質、精神三者關系,所提到的對立統一規律就非常多了!比如,物質與精神的對立統一規律,力與物質的對立統一規律,力與精神的對立統一規律,物質與物質對立統一規律的實現與力的關系,精神與精神對立統一規律的實現與力的關系,也還有不同力之間的對立統一規律——力與力的對立統一規律——由于與本書主題沒有太大關系,本書沒有探討。這些說法均是對力的權假釋義的方法,并不等于力的實際,也不能當真。
由于萬物一體,或說力具有遍布、滲透、貫穿于一切對立面的性質,因此,唯物辯證法、唯心辯證法、機械唯物主義、辯證唯物主義、唯心主義、唯物主義等思想都會在某些時候面臨危機。比如,唯物辯證法所說的內因是事物發生變化的根本原因,機械唯物主義所說的外因是事物發生變化的根本原因,都將面臨挑戰。因為力始終就遍布、滲透、貫穿于對立面的雙方,始終遍布、滲透、貫穿于內因和外因,它既沒有內,也沒有外——力不是內因,也不是外因,既不離內因,也不離外因。事物的內外因進行相互作用時,又是由力進行推動的,這樣事物內外因進行相互作用,卻又顯然存在內外因之差別。這種矛盾該如何解決呢?只要明白力有依存事物存在的特性,這個矛盾就可以迎刃而解。由于力與事物處于相互依存的關系,所以從描述的角度講,既可以用事物指代事物與力的混同體,也可以用力指代事物與力的混同體——佛經中就常常使用這兩種方式描述,通讀佛經的人需要注意區分。但是這種表述是建立在明白事物與力的依存關系之上,而不能建立在孤立事物與力的關系基礎之上。從宏觀的角度說,可以用矛盾對立統一規律說明事物變化的規律,而不必強調萬物一體。
在佛教中提到許多事情,明確指出佛性、空、法、真如、如來藏等等,沒有過去、現在、未來,不來不去,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垢不凈,等等。如在《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如是記載: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大目連,為白衣居士說法,不當如仁者所說。夫說法者,當如法說。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法無壽命,離生死故;法無有人,前后際斷故;法常寂然,滅諸相故;法離于相,無所緣故;法無名字,言語斷故;法無有說,離覺觀故;法無形相,如虛空故;法無戲論,畢竟空故;法無我所,離我所故;法無分別,離諸識故;法無有比,無相待故;法不屬因,不在緣故;法同法性,入諸法故;法隨于如,無所隨故;法住實際,諸邊不動故;法無動搖,不依六塵故;法無去來,常不住故;法順空,隨無相,應無作;法離好丑,法無增損,法無生滅,法無所歸,法過眼耳鼻舌身心,法無高下,法常住不動,法離一切觀行。唯大目連,法相如是,豈可說乎?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譬如幻士為幻人說法,當建是意而為說法。當了眾生根有利鈍,善于知見無所掛礙,以大悲心贊于大乘,念報佛恩不斷三寶,然后說法。”
這里的說法,如果按照“力”的特性進行理解,大部分都是很容易弄懂的。——也可以當作“空”來理解。佛教這里的說法,也有類似中國古人說的萬物一體的思想。由此可見,萬物一體的思想是非常深刻的。當然,萬物一體與矛盾對立統一規律是并行不悖的,而不是自相矛盾的。它們描述/說明的角度不同,才造成這樣的局面。如果有人因為這里的說法認可不生不滅,寂靜不動、不在因緣……就將之徹底否定,或者認為它是否定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或者認為它是機械唯物主義的觀點,則大錯特錯!機械唯物主義中對力給予了什么地位?辯證唯物主義中對力給予了什么地位?既然兩種觀點/主義都沒有提到力,又如何說佛教這里的說法是否定辯證唯物主義觀點的呢?又如何說佛教這里的說法是機械唯物主義的觀點呢?不能把它們胡亂進行相互比較!
1.1.6.2.3 力與目的論
事物與力雖然同在,但事物運動時,力是推動因素,這樣就有一種邏輯上的先后關系,但從時間上看卻又沒有先后關系。這種矛盾讓許多古人/現代人都很困惑。
朱熹在對理/力/力和事物共同表現出來的規律與氣/事物/物質的關系問題說明時指出:“理與氣本無先后之可言,但推上去時,卻如理在先氣在后相似。”朱熹的認識是深刻的。西方人認識到這些矛盾之后,由于受到唯心主義的影響,往往走向唯心主義,或目的論/自然神論不能自拔,沒有形成正確的認識。當然,中國古人也有目的論/自然神論,比如戰國時代的思想家接子就主張目的論。這些思想家之所以都提出了目的論/自然神論,就是因為他們都猜測到“力”的存在與推動作用,可又沒有形成清晰的力的概念/存在、力的推動作用,以及對力與事物的關系認識不清,因此,往往都形而上的提出了目的論/自然神論。
力與事物同在。事物可以看的見,摸的著,聽的到,聞的到,嘗的到,可是力卻看不見,摸不著,聽不到,聞不到,嘗不到,同時力又具備三個要素,即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點。力雖然看不見,摸不著,聽不到,聞不到,嘗不到,但卻能夠推動看的見、摸的著、聽的到、聞的到、嘗的到的事物發生運動變化,這自然就有些神奇。按照字典、詞典、馬克思/馬列主義對“事物”、“存在”、“客觀”的定性,力自然不屬于“事物”,也不在“客觀”范疇,更不在“存在”之列(見于后面)。力既不在“存在”之列,又不屬于客觀事物,卻為何能夠對存在的、客觀的事物產生巨大的作用?目的論/自然神論者無法解釋這種現象,他們或者不相信有神靈存在,或者相信有神靈,卻又沒有辦法在社會生活中找到活靈活現的神靈,這樣苦悶的反思,只能既拋棄無神論,又拋棄有神論。雙雙拋棄的結果,目的論/自然神論就很容易誕生。
許多唯物主義者沒有這種認識,因為認識到力與力的推動作用是存在的,需要深入的思考事物變化過程,才能體會到力與力的推動作用確實是存在的。但由于唯物主義只知道物質與意識,不知道力的存在/推動作用,更加不知道去思考力與事物的關系,或者知道力的存在與力的推動作用,卻又沒有深刻的、全面的、足夠的、系統的認識力的存在/推動作用,以及思考力與事物的關系,因此,就無法形成目的論中對大自然的質疑。由于唯物主義沒有這種認識,目的論/自然神論就自然會被唯物主義一概否認,沒有原由的否認。但實際上,唯物主義的否定是錯誤的。
培根、萊布尼茲、斯賓諾莎、歌德、康德、黑格爾、謝林、愛因斯坦等人在深入思考物質世界之后,不約而同的肯定了目的論/自然神論。這不是他們一時糊涂,而是深入思考的結果。目的論/自然神論認為自然界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為精神活動所滲透,自然界的一切過程都應該用精神的、內在的活力來解釋,而不應該用機械運動來解釋。這個觀點具有深刻的意義。因為這表明,目的論/自然神論者對自然界的力與精神世界內的力所共同具有的目的性/方向性有了相互對照,有了力對推動事物所形成的作用的認識,只要這樣才能解釋他們為何要拋棄機械運動的觀念。因為機械運動沒有把力作為一個重要的、根源的、第一的、首先的因素考慮,而是把事物/物質當作重要的、根源的、第一的、首先的因素進行考慮,所以,機械運動就只考慮物質與物質之間的關系,而不考慮力與物質的關系。但是目的論/自然神論卻沒有對自然界的力與精神世界的力進行區分,而是混雜的、同一的、感性的進行認識,以至于把自然界的力完全等同于精神世界的力,并用精神世界的力去描述自然界的力/自然界的變化,這種思想自然錯誤。
牛頓由于創立力學定律,也逐漸有拋棄以物質作為第一性的認識,建立以力作為第一性的認識。但可惜,牛頓沒有把握住機會,他在思考地球推動力來源時,把第一推動力歸為上帝,這自然導致物理學界嘲諷,而自己也最終沒有形成力的第一性認識,且又回歸于唯心主義的藩籬。其實牛頓的思考是有道理的,地球是誰無形的、準確的、定向的、首先的推動起來的?許多科學家不敢思考這個問題,因為他們害怕自己出丑。牛頓雖然有“物理學必須警惕形而上學(哲學)”這種思想,但在深入思考之后,仍然沒有擺脫西方哲學的誘導,得出了錯誤結論。如果牛頓沒有受到西方宗教的唯心主義思想的影響,能夠跳出唯物、唯心的二元分類體系,必然可以形成力是宇宙中第一性的認識。
目的論/自然神論并不等于唯心主義,唯心主義也并不等于目的論/自然神論。馬克思雖然認識到這一點,但卻又認為,目的論/自然神論是披著宗教色彩的唯物論,這顯然是驢頭不對馬嘴。因為唯物論,或說唯物主義的具體內容中就沒有提到力,沒有提到力是第幾屬性的問題,更加沒有考慮客觀事物與力的相互關系。既然目的論/自然神論涉及到力的三要素(大小、方向/目的、作用點),提出了事物在力的推動下形成的目的性、秩序、組織和規律,就意味著他們超出了單純的事物/物質概念,形成了力與事物混同體的新認識。這種認識自然是客觀的,也超越了唯心主義、唯物主義的認識,有向佛教、印度教和婆羅門教*攏的趨勢。這樣,自然不能再把目的論/自然神論歸結為唯物主義/披著宗教色彩的唯物論,或唯心主義之中去。但可惜的是,幾乎所有的目的論/自然神論者都沒有清晰的將力作為單獨的、重要的、深入的、客觀的因素去分析力與事物之間關系,甚至就沒有考慮到力的存在或力的概念存在,而是通過事物/宇宙運動變化所表現出來的目的、秩序、組織和規律,經過抽象化概括后形成目的論/自然神論。雖然他們就要“清晰的將力作為單獨的、重要的、深入的、客觀的因素去分析力與事物之間關系”呼之欲出,可是至今沒有一位目的論/自然神論者真正的、明白的、恍然大悟的、洞徹本質的流露出這個思想。由于沒有捅破這最后的、薄如發絲千分之一的、已經透出明亮光線的、再也無法承受絲毫壓力的紙張,馬克思失去了將矛盾對立統一規律與力相結合的機會,失去了將辯證唯物主義與力相結合的機會,失去了建立無神論與有神論對立統一的機會,失去了建立正確的、夢寐以求的、可以化解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對立狀態的、解決倫理道德和法律立論基石的人死續存論的機會。
通過目的論/自然神論對自己觀點的表述看,目的論/自然神論的實質是對力的第一性的肯定。他們既拋棄了唯物主義對物質的第一性的認識,也拋棄了唯心主義對意識的第一性的認識。隨著目的論/自然神論的深入發展,必將跳出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藩籬,或者已經跳出了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藩籬,而他們卻不自知。隨著目的論/自然神論的深刻反省和自查,即便沒有看到我寫的這些內容,也總會有一天形成清晰的力的第一性的認識。我的這些內容可能將會作為一個催化劑,促使目的論/自然神論者早日清醒過來,撥云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