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永滅論與人死續存論(二三)
1.1.5.3.2 康德的判定
1.1.5.3.2.1 康德的說法
德國思想家康德,鑒于歷史上——他所處的時代之前,沒有一種思想能夠很好的解決身心問題,沒有一種思想能夠很好的解決靈魂問題,因此,他提出了認識范疇問題。
在對認識能力進行一番審察之后,康德提出:心靈實體、意志自由、心神有無及相互關系等問題,都是人類理性主觀設計的“幻相”,是不能依據理性思辯而解決的。論證靈魂不朽,犯了形式邏輯上“四概念”的錯誤。靈魂實體存在與否,是超越人類理性認識的問題,只有現象,方為人可以認識的直接對象。
這些說法,引起某些人的共鳴,但果真如康德所判定的那樣,靈魂有無、身心關系問題不能通過理性思維進行揭示?這是不正確的。在前面矛盾對立統一規律中,我提到可知與不可知的對立統一,即可知與不可知是相互依存、相互對立、相互滲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相互斗爭、相互轉化的。不存在絕對的可知,也不存在絕對的不可知。不可知論雖然指明了不可知的存在,卻忽視了可知與不可知的對立統一規律,走了極端,這是不完善的。佛教也有不可知論,但沒有形成絕對的不可知論。佛教說修行在于斷除煩惱障、所知障,達到知一切事情原委究竟者即佛。這就證明知與不可知是對立而統一的,否則斷除所知障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而佛也就不會自封為一切知者/智者。關于不可知論的深入分析可見于本人寫的有關文章。
王季同,一位曾留學英國學電機工程,20世紀初卓有成績的科學家,提出“佛教是徹底的辯證法”,說佛教辯證法的徹底性——真理終不可言說。這種評論是不準確的。這樣的認識并未超越康德不可知論的范圍,沒有達到可知與不可知的對立統一規律高度。不獨王季同深受《維摩詰所說經》中維摩詰一默影響,就是佛教中其他人也深受其影響,都走向絕對的不可言說深淵。這是不對的,正如可知與不可知存在對立統一規律,可言說與不可言說也是存在矛盾對立統一規律的——可言說與不可言說相互依存、相互對立、相互滲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相互斗爭和相互轉化,沒有絕對的“可言說”,也沒有絕對的“不可言說”。如果真的如康德、王季同所認定的那樣——真理終不可言說——那么,佛陀成佛之后,就不能講經說法而只能裝聾作啞了?!如果真理終不可言說,那么,只有嬰兒、胎兒、植物人、癡呆、死人、入眠時、昏迷時、休克時、癲癇發作時,才能知道/體悟真理了?因為你的觀點是:真理終不可言說,那就意味著一當有說話的心理/行為,真理就已經不是真理了。——豈有此理!
正是存在可知與不可知的對立統一規律,因此,探討靈魂有無、身心關系問題是可以進行的。這主要是方法問題。只要找到適當的切入口,任何事物或/和事物規律都可以被認識、被探討,而不是絕對的不可知。水的實體形成水的作用,水的實體為什么會形成水的作用,而不是形成其他的作用?火、鐵的實體形成火、鐵的作用,而不形成其他的作用……這類關于實體與作用的關系問題的質詢相信許多人都存在過,但是又有誰可以解釋?又有什么辦法可以進行研究?因此,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萬事萬物——事物與現象都存在可知與不可知的對立統一規律。既沒有絕對可知的事物,也沒有絕對不可知的事物;既沒有絕對可知的現象,也沒有絕對不可知的現象。孤立的談論可知,孤立的談論不可知,都是沒有意義的!
前面,我依據辯證唯物主義思想體系對靈魂有無、身心關系問題進行了探討,何處探討是違背了事物發展規律?因此,康德的判定并不對。這種認識必須拋棄!只要始終運用辯證唯物主義思想體系去分析和認識事物,任何事物都是可以認識的,并非不可認識。康德之所以出現這些認識,主要是沒有辯證唯物主義思想體系這個強有力的智力支持作為工具進行分析,而后人雖然知道辯證唯物主義思想體系卻幾乎沒有人認認真真的運用它去分析身心問題,因此,也沒有人能得出客觀、全面、深刻、準確的人死續存論。這是深為遺憾的!
康德在判定可知的界限時,往往強調現象的可知,但是現象真的絕對可知嗎?深入分析現象的可知,同樣禁不起推敲。何況精神/意識所表現出來的作用是否是一種現象?如果意識/精神作用不是現象,又不是實體,哪它究竟是什么東西?如果意識/精神作用是現象,那它就是可知的,這可是康德自己的觀點。然而康德卻說心靈實體、意志自由、心神有無及相互關系是不可知的——絕對的不可知,這豈非自相矛盾哉?!如果意識/精神的作用只有實體,卻沒有實體表現出來現象,這可能嗎?另外,靈魂存在的證據/現象也并非沒有,這只要做一些社會調查就可以得到確證。這些靈魂存在/所表現出來的現象,也是一種現象,那這些現象是否可知呢?如果可知,康德的判定就是自相矛盾的;如果不可知則靈魂存在/表現出來的現象就不可能了。正如我上面所說的那樣:“既沒有絕對可知的事物,也沒有絕對不可知的事物;既沒有絕對可知的現象,也沒有絕對不可知的現象。孤立的談論可知,孤立的談論不可知,都是沒有意義的!”對靈魂存在/表現出來的現象,也是存在可知與不可知對立統一規律的。
由于辯證唯物主義思想體系沒有在身心關系、靈魂有無的問題上進行具體運用,因此,人死續存論與人死永滅論進行了長期爭論,懸而不決。相信本書問世以后,不會再有人死續存論與人死永滅論的爭論,至少不會作為爭論的主旋律了。當然,人死續存論中的對立派系間爭論可能將會作為爭論的主旋律而登場,但這是以后的事,與本題關系不是很大,就不做深入探討了。
1.1.5.3.2.2 兩種不可知論
不可知論主要有兩種:
1、錯誤的不可知論;
2、正確的不可知論。
錯誤的不可知論主要有兩種:
1、人死永滅論的不可知論;
2、唯心主義的不可知論;
正確的不可知論只有一種:
不可知論與可知論的對立統一。即不可知論與可知論是相互依存、相互對立、相互滲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相互斗爭、相互轉化的。既沒有絕對的不可知論,也沒有絕對的可知論;既沒有孤立的不可知論,也沒有孤立的可知論。
在人死永滅論中,身心是絕對不可知的。無論人死永滅論者采用什么方法證明出人死永滅論,他們對精神之定性都將是絕對不可知的!人死永滅論中必將涉及到許多絕對的不可知:
一則不知道意識與物質的關系;
二則不知道意識在死后的去向;
三則不知道意識在生前死后是否是存在的;
四則身心關系的認定是自相矛盾的,亦不知其所云;
五則人生意義沒有答案,人生意義亦不可知;
六則倫理、道德、法律沒有實施、存在的依據,倫理、道德、法律亦不知從哪塊石頭里蹦出來的;
七則精神的起源不可知:
八則人類知識積累、社會實踐的最終價值=0,知識、實踐不可知;
九則倫理、道德、法律沒有存在的依據,還要讓人們遵守,亦不知憑什么要人們遵守;
十則知識、實踐是不可知的,卻不知道人死永滅論者是否具有文化知識、實踐技能;
十一則意識世界不能被認識,意識世界不可知;
十二則意識世界不存在/不可知,卻不知道是誰在認識世界,又是如何認識世界的。
……在人死永滅論中,什么都不可知,——絕對的不可知,真不知道人死永滅論者都是些什么怪物!唯物主義者受康德的不可知論影響,往往以不可知論批評唯心主義的觀點,但是唯物主義者如果堅持人死永滅論,則人死永滅論/人死永滅論的身心認識,更加不可知!更加不可認識!唯物主義者對人死永滅論/人死永滅論的身心認識又該作何種評論呢?人死永滅論/人死永滅論的身心認識是可知的,還是不可知的?唯物主義者根本說不清!
唯心主義的不可知論也同樣是絕對的不可知。這也是錯誤的。
在人死續存論中,身心是相對不可知的。即身心認識是存在可知與不可知對立統一規律的,——可知與不可知相互依存、相互對立、相互滲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相互斗爭、相互轉化。分解說來就是:
1、意識與物質的關系存在可知與不可知對立統一規律;
2、意識在死后的去向存在可知與不可知對立統一規律;
3、意識在生前死后是否是存在的具有可知與不可知對立統一規律;
4、身心關系的認定具有可知與不可知對立統一規律;
5、人生意義具有可知與不可知對立統一規律;
6、倫理、道德、法律實施和存在的依據具有可知與不可知對立統一規律;
7、精神的起源具有可知與不可知對立統一規律;
8、人類知識積累、社會實踐的最終價值具有可知與不可知對立統一規律;
9、倫理、道德、法律讓人們遵守具有可知與不可知對立統一規律;
10、知識、實踐具有可知與不可知對立統一規律;
11、意識世界具有可知與不可知對立統一規律;
12、是誰在認識世界,又是如何認識世界,具有可知與不可知的對立統一規律。
……這些道理,并不復雜,就不一一解釋了。
唯物主義說,世界是可知的。但問題是:世界有兩種,一種是物質世界;一種是精神世界/意識世界。這里說的世界究竟指什么?是指物質世界,還是指精神世界/意識世界?亦或兼指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意識世界?唯物主義說不清楚!對于物質世界,唯物主義可以理直氣壯的說,物質世界是可知的;對于精神世界/意識世界,唯物主義還能理直氣壯的說,精神世界/意識世界是可知的?——我可不信!唯物主義認為,世界究其本質來說是物質的,那精神世界/意識世界是什么?難道精神世界/意識世界=物質/物質世界?馬列主義卻認為,精神世界/意識世界≠物質/物質世界。這就表明,馬列主義與唯物主義是不同的。又,唯物主義認為,世界是可知的,難道世界真的、絕對的可知?——我可不信!下面粗略分析之。
1.1.5.3.3 可分別與不可分別
身心的認識是復雜的。有些人認為身心不可能認識,有些人認為身心可以認識。這兩種認識都不全面。
可認識與不可認識/可分別與不可分別是對立而統一的,沒有絕對可以認識的/可分別的事物,也沒有絕對不能認識的/不可分別的事物??烧J識與不可認識是相互依存、相互對立、相互滲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相互斗爭、相互轉化的,可分別與不可分別也是相互依存、相互對立、相互滲透、相互排斥、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相互斗爭、相互轉化的。
對物質世界、物質身體的認識存在可認識與不可認識/可分別與不可分別的對立統一規律。科學講求明辨真假,也往往通過分析/分辨事物來認識事物。如果科學沒有了分析/分辨事物的方法,也就沒有認識事物的可能了。話雖然如此,然而科學中有沒有不可認識/不可分別呢?科學所研究的對象中有很多是不可認識/不可分別的,而且不可認識/不可分別是科學存在的基礎。單個細胞我們似乎可以認識,可是人體40~60萬億個細胞,誰人能夠將它們一一區分出張三李四來?單個DNA分子我們似乎可以認識,可是人體DNA分子非常多,誰人能夠將它們一一區分出張三李四來?單個電子我們似乎可以認識,可是物質世界中所有同類的電子非常多,誰人能夠將它們一一區分出張三李四來?其余,原子、分子、夸克、中微子、質子、中子、光子均是同理。由此可見,認識事物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在科學家看來,每一個氧氣分子完全一樣;每一個金原子完全一樣;每一個電子完全一樣;每一個光子完全一樣……所有同類的分子、原子,電子、光子都完全一樣,科學家無法將它們區分出張三李四。在對科學實驗進行統計時,必須忽略同類分子、原子,電子、光子的差異,把它們看作是“全同粒子”,這樣才有統計/實驗的意義。如果科學家不承認可分別與不可分別的對立統一規律,那科學家也就不能再做任何科學實驗了!
對物質世界、物質身體的認識是如此,對精神世界的認識同樣如此。每一意念的出現,我們似乎可以認識/分辨出來,可是人的一生中,又有多少個意念呢?誰人能夠將這些意念一一區分出張三李四來?痛苦感受、歡喜感受、平靜感受,在發生時,我們似乎可以認識/分辨出來,可是人的一生中,又有多少次痛苦感受、歡喜感受、平靜感受呢?誰人能夠將這些感受一一區分出張三李四來?思維思想非常復雜,我們似乎可以確認/認識思維思想存在狀況,可是人的一生中,又有多少次思維思想過程呢?誰人能夠將這些思維思想一一區分出張三李四來?愛、恨、善念、惡念在發生時,我們似乎可以認識/分辨出來,可是人的一生中,又有多少次/個愛、恨、善念、惡念產生呢?誰人能夠將這些愛、恨、善念、惡念一一區分出張三李四來?由此可見,對精神世界的認識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
對精神世界中各個差異性,我們不可能如同數鉛筆、數星星那樣一一區分開來。我們不能對精神世界的數量/性質進行統計,主要有兩個根本原因:一是,精神世界各個差異性是非物質的,即它們看不見,聽不到,摸不著,嗅不到,嘗不到,這樣就不能如同對待物質一樣進行數量/性質上的統計;二是,精神世界各個差異性在使用時是開放/提取的,而在不使用時卻是潛藏起來的,當它們潛藏時我們無法得知它們藏在哪里。正因為如此,精神世界各個差異性沒有辦法進行統計,科學研究也就無從談起。
沒有辦法在精神世界上直接進行科學研究,就只好運用正確的理論進行驗證,或采取間接的辦法進行科學研究。運用正確的科學理論進行求證,是完全可行的。就目前來說,比較客觀、全面、深刻、嚴密的科學理論,主要就是唯物辯證法思想體系。本書正是嚴格按照這個理論進行求證的,由于學識有限恐怕難免有疏漏、錯誤之處。至于間接的求證,人死續存論者研究的比較多,而人死永滅論者似乎都沒有真正參與過,因此,人死永滅論者都可以說是處于實踐之外,而不是建立在實踐之上的爭論。這樣人死永滅論者的爭論就形同放空炮,雖然響亮卻沒有什么實際意義。而且,人死永滅論者對精神世界的認識往往是絕對的“不可知論”,或絕對的身心同一論,或絕對的精神不存在論。這樣的認識符合客觀實際嗎?世上哪有什么絕對的事情?!——運動發展除外!
如果按照人死永滅論的身心同一論分析,精神世界就應該可以直接進行科學研究了。這樣,人一生中產生了多少個意念,多少個感受,多少個思想,多少個觀點,多少個動作……都可以數出來了,那我非常迫切的希望人死永滅論者告訴我準確的數值!——差一個也不行!請!有誰來數?我等待!——在身心同一論中,實體與作用具有絕對對應關系,即有某種物質身體的實體就對應著某種精神作用,不能錯亂。他們往往會說,精神活動是最復雜、最高級的物質作用。然而在物質世界中,不論多么復雜,多么高級的物質,也不論多么簡單,多么低級的物質;無論純凈物,還是混合物,其所表現出的物質作用經過解析之后,總是可以找到與之相對應的物質實體,而不是找不到之相對應的物質實體,那么,與精神作用相對應的物質實體可以找到嗎?我相信,人死永滅論的身心同一論者是根本找不到與精神作用相對應的物質實體!但他們昏聵糊涂起來,我只好順著他們的邏輯,請他們將精神世界的各種數量數出來!
如果按照馬列主義觀點分析,精神既不是物質身體的具體作用,也沒有精神實體存在;精神是不存在的,卻能夠存在運動過程,存在“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反作用于存在”的邏輯,那我們該如何認識精神世界?我們將怎樣給精神世界進行定論?馬列主義又說,世界是可以認識,那對于精神世界我們該如何進行認識?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沒有實體,又存在作用;在物質實體中又找不到對應物/對應作用,我們還能認識精神世界嗎?又,既然人死永滅,那改造主觀世界又有什么意義?改造主觀世界與不改造主觀世界不是等效的嗎?改造主觀世界=0;不改造主觀世界=0,那改造主觀世界不是多此一舉?這樣“浪子回頭金不換”,“知過能改,善莫大焉”就根本沒有任何意義!——這樣的認識我大大疑惑了!這是什么身心關系?是對立統一關系嗎?是身心同一論嗎?很可惜,什么關系都不是??!這是四不象身心關系!一不象唯物主義身心關系,二不象唯心主義身心關系,三不象身心同一論身心關系,四不象唯物辯證法身心關系。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毛澤東都時常運用唯物辯證法說明/解釋各種事物發展規律,為什么對身心的探討卻脫離了自己的認識呢?
相反,依據正確的人死續存論,則精神實體是存在的,精神作用是有產生依據的,而不是沒有根性的作用;精神世界有精神實體,自然是可以被我們認識,——正因為有實體,才能被我們認識,若沒有實體,我們如何認識它?精神世界有精神實體,則精神實體與物質實體自然可以相互作用,——這不象人死永滅論那樣,精神世界沒有實體,卻依然能與物質實體相互作用;精神世界有精神實體,則改造主觀世界就是應該的,必須的,而不會出現改造主觀世界與不改造主觀世界是等效的局面,——因為生死輪回會促使/強迫你去改造主觀世界,這樣改造主觀世界的結果就≠不改造主觀世界的結果,這樣人才會有改造主觀世界的動力,這樣“浪子回頭金不換”,“知過能改,善莫大焉”才有最終意義;精神世界有精神實體,我們自然可以對精神世界內各個差異性進行區分,而人死永滅論的邏輯卻是精神世界不存在實體,依然可以區分出張三李四,——人死永滅論者既不是通過物質實體進行區別的,也不是通過精神實體區分的,真不知道他們是如何進行區別的,也真不知道他們在想些什么;正因為精神世界有精神實體,我們才能依據可認識與不可認識/可分別與不可分別的對立統一規律,認識任何事物——物質世界、精神世界,而不是不能認識。
綜上所述,只有遵循可認識與不可認識/可分別與不可分別的對立統一規律,我們在認識事物時才不會糊涂。既不能只強調可認識/可分別/可知論,而忽視不可認識/不可分別/不可知論(唯物主義就是此觀點),也不能只強調不可認識/不可分別/不可知論,而忽視可認識/可分別/可知論(唯心主義就是此觀點)。不要走極端,要走中庸之道。
說點題外話。世間存在可認識與不可認識/可分別與不可分別的對立統一規律,就促使我們在認識事物過程中,要有個限度。這個限度有兩個極端,一者是可認識/可分別,另一個是不可認識/不可分別。這樣,我們在認識事物時就需要處于中道而觀之,不能走極端。對身心關系認識也是如此,不能走極端。佛教徒中比較廣泛的存在著類似極端的看法——主要在中國的禪宗。禪宗認為,在成佛的本質上并不需要慈悲和布施等德行,因為成佛的本質是不動念、無思、無想,當下開悟,也就是生死即涅槃。若依據中國禪宗所說的無思、無想——不分別/不可分別,那么一個低能兒、植物人、昏迷者、休克者、嬰兒、胎兒、夜晚睡眠的人、死人也早已開悟成佛了!因為他們可以無思、無想——不分別/不可分別。但他們真的都成佛了耶?可見,只有遵循可認識與不可認識——可分別與不可分別的對立統一規律,才能成佛。這一點,西藏佛教就處理的比較好。蓮華戒認為慈悲乃至于五度都是必要的,否則不可能有智慧的養成,因為智慧——可分別與不可分別的對立統一——是在慈悲與五度里——可分別與不可分別的對立統一——逐漸培養出來的,所以若無方便——可分別與不可分別的對立統一,慈悲與智慧即無法產生,開悟也就不可能了。這樣的認識很符合認識與實踐的關系,很符合佛陀對六度的要求:六度就是六度,不能以一代二——即不能以慧代定,不能以定代戒,等等。依據矛盾對立統一規律——本書提到的幾十種對立統一規律——去批判中國禪宗許多的公案、故事/觀點、做法,則這些公案、故事/觀點、做法有許多都走了極端,都是以偏概全的極端看法/行為,根本不值得廣泛宣傳/推崇。但這需要寫一本書去批判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