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帝君陰騭文廣義節錄03
清朝·懷西居士周安士著述
竇氏濟人高折五枝之桂’
[發明]濟亦多術矣,饑濟以食,寒畀(*給予)以衣,病施以藥,窘助以財,暗予以燈,爭斗勸其和解,愚癡導以智慧,皆濟也。念念有及物之仁,則不特富貴有其權,即貧*亦有其力矣。 下附征事(四則)
鬻田濟人(《懿行錄》)
明饒裳,豫章人也,途中見有鬻妻遠方,而泣別者,問其所需,棄田與之。歲大比,主司夢金甲神曰:‘爾何不中棄田之子乎?’乃檢一遺卷,中第三名,即公也。及宴鹿鳴,乃知其故。三子景暉、景曜、景暐,相繼登第。
[按]田產資財,世人以之為命者也,而內典比之水中月、鏡中花、夢中寶,何哉?只因目前暫經收管,后來總帶不去耳。今之寫田房契者,必曰:‘聽憑永遠管業’。嗟乎!產是主人身是客,主尚不能永保其客,客又安能長有其主耶?如必欲將所有帶去,亦有帶之之法,莫若作善布施,造人天福德之身,則安富尊榮,依然仍在。明乎此,則饒公之棄田也,乃其所以置產也。人能如此置產,即謂聽憑永遠管業,亦無不可。
免死得元(《感應篇箋注》)
河南潘解元,附二友入省鄉試。寓有神相,密語二友曰:‘潘君將有大難,須急避之’。二友遂托言寓小,各贈二金,使另覓寓。潘隨借一小寓。夜于水次,見一婦投水。詢之,云:‘夫買棉花織布,積若干匹,夫出門后,賣得四金,不意皆假銀也。夫歸必見責,故尋死耳。’潘急出袖中四金與之。歸寓乏用,寓主多出詬語,乃借宿于寺。寺僧夢諸神鼓吹下降,云:‘試榜已定,奈解元近作損德事,上帝除名,尚未有代’。一神云:‘此寺內潘生可。’一神云:‘相當橫死,安可作元。’一神將二手摩其面云:‘今非解元相乎?’僧默識之,厚加款待。試畢,往二友寓謝,相士一見大驚,曰:‘公作何陰德,成此異相?今首魁多士矣。’榜發果然。
[按]作一善事,須是若決江河,沛然莫御,方能成就。潘君若算到自己進場盤費,未有不廢然中止者,唯其但知有人,不知有己,所以費止四金,免一橫死,而復得元也。猶憶己巳年冬,余在澄江應小試,時有門斗朱君玉者,失去他人所寄之金,幾不欲生。余聞惻然,欲助其少許,苦于資糧告匱,不果。未幾,余即歸昆,迨文宗發長洲覆案,余已列在第二。然但有坐號而無姓名,人皆莫識。余遂以覆試不到除名,此時昆邑實無長洲案,有之者唯朱君玉。朱與余又不甚相識,初不知第二坐號即余也。向使當日不顧自己盤費,稍助其資,彼于感恩之下,必以覆案示余,余亦不至除名,復閱二年而始遇矣。蓋觀于潘而益愧云。
蠲(*同捐)租得第(匯纂《功過格》)
華亭士李登瀛,家貧,僅田二畝。佃戶以疾荒其產,賣子償租。李知之,惻然曰:‘爾以病故,不能治田,非汝咎也。我雖貧,尚能自存,奈何使爾父子離散?急取銀去贖爾子歸。’其人以主家不肯為慮。李曰:‘我貧儒,且讓汝租;富家大室,亦知積德。我當為爾言之。’遂與同往,因得贖歸完聚。佃戶日夜禱祝。康熙甲子,李登賢書,乙丑聯捷。
[按]哀哉農也!終歲勤動,無時得暇;合家勞苦,無人得安;千倉萬倉之粟,皆從其肩上而來;千坑萬坑之糞,皆從其肩上而去;或忍饑而戽(*汲水農具)水,或帶病而力耕;背則日暴雨侵,腸則千回萬繞。一至秋成之候,田中所收,盡償租債;四壁依舊蕭然,八口仍無聊賴。非仁人君子,目擊而心傷者乎?昔諸景陽,聞佃戶死喪,必涕出助之;丁清惠公待佃戶如父子;陸平泉先生,凡遇壽誕,佃戶必免米若干,加爵則又免,得子得孫則又免,所以貧佃感恩,租稅反不虧空。彼錙銖必較者,一時自為得計,豈知冥冥中,復有操大算盤者,起而盡削其祿乎!觀于李君,則二畝之所收多矣。
逆旨害民(《功過格》)
淳熙初,司農少卿王曉,嘗以平旦,訪給事中林機。時機在省,其妻,曉侄女也,垂淚訴曰:‘林氏滅矣。’驚問其故。曰:‘天將曉,夢朱衣人持天符來,言上帝有敕,林機逆旨害民,特令滅門。遂驚寤,今猶仿佛在目也。’曉曰:‘夢耳,何足患!’因留食。待林歸,從容叩近日所論奏。林曰:‘蜀郡旱,有司奏請十萬石米賑濟,有旨如其請,機以為米數太多,蜀道難致,當酌實而后與,故封還敕黃,上諭宰相云:“西川往復萬里,更待查報,恐于事無及,姑與半可也。”只此一事耳。’妻泣告以夢,機不自安,尋以病歸,至福州卒,二子亦相繼夭,門戶遂絕。
[按]天為民而立君,君為民而設官。民者,國家之赤子,而社稷之根本也。縱使君言不當賑,而且猶當言賑;君言當濟以少,而臣猶當言多;君言賦額不可虧,而臣猶當議減。如此謀國,方為盡忠。其福及蒼生,正其流芳百世。雖壽考康寧,子孫榮盛,不足報其功也。茍或君言催科當緩,臣偏曰國用難濡;君言民已困而當通變,臣偏言額已定而難紛更。如此舉動,名為諂諛,名為逢迎,名為戀官而保妻子。其為民斂怨,正其為國招尤。雖身遭投竄,門戶滅絕,豈足償其罪哉?覆轍昭昭,前車不遠。
‘救蟻中狀元之選’
[發明]宋郊一事,人以其功小報大,輒疑之,不知此特以蟻視蟻、以狀元視狀元耳。若論究竟,則當日所救之蟻,不下數萬。后世感恩圖報者,亦不下數萬,豈一狀元可竟其福乎?若乎狀元,不過身外虛名耳,三寸氣斷,安在其為狀元也?反謂報之太奢,過矣。竹橋渡蟻,救之于水也。然蟻之致死,不止于水。所救之法,亦不止竹橋。且如奴婢之殺蟻也,以湯火,其法,在理而諭之,勢以禁之而已;貓犬之殺蟻也,以誤啖聚蟻中之魚肉骨,其法,伺酒食既畢之后,作速掃地,使葷腥不沾于土而已;焚化紙帛之殺蟻也,多在暑月,其法,當掃一凈地,先以冷灰作基而已;點茶之殺蟻也,多在地上,其法,受之以盆而已;灶上之多蟻也,以近腥膻而穴其下,其法,宜于作灶時,純用石灰布地而已。舉一反三,在茲數者。 下附征事(二則)
救蟻延齡(《福報經》)
佛世有一比丘,得六神通,見其小沙彌,七日當死,因教其歸省父母,至第八日來,蓋欲其死于家也。至八日果來。因入定察之,乃于歸路時,見有聚蟻穴孔,將為流水沖入,急脫袈裟擁之,蟻得不死故也。后壽至八十,證羅漢果。
[按]人之壽夭,有定有不定,顏淵之死,伯牛之亡,此受決定果也;文王之百歲,武王之九十,此受未定果也。天人之遇小五衰、大五衰,亦然。又以四天下言之,三洲多有未定果,唯北俱盧洲,則純受決定果。沙彌之益算,當屬未定果耳。
蟻王報德(《古史談苑》)
吳富陽董昭之,過錢塘江,見一蟻走于水中蘆上,欲救之入舟,舟中皆不可,乃以繩系蘆于舟,蟻得至岸。夜夢烏衣人謝曰;‘吾是蟻王,不慎墮江,蒙君濟拔。后有急難,可來告我。’歷十余年,昭之以盜誣入獄,思及蟻王之夢,而欲告無由。一人曰:‘何不于地上取兩三蟻,置掌中而告之。’董如其言,夜果夢烏衣者曰:‘急投余杭山中,可免于難。’覺而逃之,遇赦得免。
[按]活活一龜,不識自己之生死;所存朽甲,反知他姓之吉兇。此種事理,雖圣人亦有所不知,而何惑乎蟻王之報德?
‘埋蛇享宰相之榮’
[發明]龍有四毒:有嚙而死者,有觸而死者,有見而死者,有聞聲而死者。蛇亦如之。叔敖所遇之蛇,當是有見毒者耳。然據楚中人云,彼處兩頭蛇,至今尚有。身黃色,長尺許,其行可進可退,多如蚯蚓。見之初不為害,想別一種類耳,否則物類隨時變易,如上古禽獸能作人語,今則不能之類。心中含毒者,多作蛇蝎蜈蚣,惟有慈心之人,毒不能害。不然,彼以毒來,吾亦以毒往,是一蛇之外,又添一蛇矣。吾縱不能化蛇,豈可反為蛇化乎?蛇為害人之物,故埋之不使人見。茍充其類,則凡為人害者,皆可作蛇觀。除殘禁暴,是埋兩足之蛇;改往修來,并埋自心之蛇矣。自‘于公治獄’至此,乃帝君舉行善得福者示人耳。一人行善得福,則盡人皆然矣。譬如樹果,嘗一而甘,何須枝枝皆啖。 下附征事(二則)
方便行殺(《大寶積經》)
然燈佛時,有五百賈人,入海采寶。內一惡人,善知兵法,恒為寇盜,欲盡殺五百人而取其寶。而五百人皆不退菩薩,殺之者得無量罪,當久墮大地獄。時彼眾中,有一導師,名曰大悲,預知其意,因私念言:若殺此一人,吾當自墮惡道;若不殺此人,則五百善人當受其害,而彼惡人仍世世墮于地獄;吾若明告眾人,又累五百人共發惡念,亦當受苦。于是生憐憫心,寧自受罪,而刺殺之。佛言:‘導師,即吾身是;五百賈人,即賢劫中五百菩薩是。’
[按]此所謂見機得殺也。然必先有寧自受罪之心,而后可行此種方便。否則既欲貪其功,又欲辭其罪,此念已不可問矣,何福報之有?
斃蛇抵命(《現果隨錄》)
我邑故宗伯顧錫疇,在溫州,為副將賀君堯所殺。未幾,降乩于門人張調鼎家。曰:‘吾前生誤殺一蛇,今蛇為賀君堯。前六月十六,已害我于江中。因果應受,可語我兩兒,勿事報仇。’張猶未聞公訃,急遣人至溫訪之。時太倉吳國杰在溫,宴公于江心寺,明晨報公被害。廣遣漁人覓尸,無有。夜夢公立水中曰:‘我前世為天臺僧,擊斃一蛇,今抵其命。承君厚意,以前世為我徒孫故也。但向某灣尋之,即得矣。’如言復覓,果得尸。扶櫬歸昆葬焉。
[按]公前世為天臺僧,后世位至宗伯,且文章節義,俱卓卓可傳。然猶難免斃蛇之報,況來歷萬不及此者乎?世之殺蛇者,勿徒以叔敖為借口也。
‘欲廣福田須憑心地’
[發明]此句乃一篇綱領,上述因果之事,此明因果之理。心地是因,福田是果。世儒不信因果,由于未能理會儒書耳。故論及余慶余殃之說則信,談及因果即不信,猶之但能呼日,而不知其即為太陽也。信因果者,其心常畏,畏則不敢為惡。不信因果者,其心常蕩,蕩則無所忌憚。一人畏而行一善,萬人即增萬善;一人蕩而造一惡,萬人即增萬惡。故曰:人人知因果,大治之道也;人人不信因果,大亂之道也。
福田心地圖:
|——報恩田-父母師長和尚
三種福田|——功德田-佛菩薩賢圣僧
|——貧窮田-饑餓困厄人畜
二種八福田:
佛 ——| |——廣置義井
法 ——| 方便——|——建造橋梁
僧 ——| |——平治險路
父母——|——敬田——|——孝養父母
師僧——| |——恭敬三寶
貧窮——| |——給事病人
疾病——|——悲田——|——救濟貧窮
畜生——| |——設無遮會
世間七事不齊皆由心造:
壽短 愿他身死,殺害眾生,建造淫祠
壽長 憐憫一切,戒殺放生,寧靜惜福
多病 惱害眾生,不恤病苦
少病 禮拜三寶,惠施醫藥
丑陋 嗔恚斗諍,遮佛光明,笑人丑陋
端正 忍辱柔和,修造佛像,以食施人
無威德 他物生妒,不能修福
有威德 不懷嫉妒,誠信不欺
卑* 驕己淩人,負他財物,薄視僧尼
尊貴 信奉三寶,力行善事,處己謙和
貧窮 慳吝不施,常行竊盜
富饒 性喜惠施,不負他財
惡智 親近惡人,贊揚惡法,吝法不說
善智 修習智慧,親近沙門,受持正法
十惡所感正報余報圖(十惡正報即是三途,若生在人中,則如下文所感二種輕報耳):
|——殺|——多病
| |——短命
|
| |——貧窮
身三惡業|——盜|——共財不得自在
|
| |——妻不貞良
|——淫|——得不隨意眷屬
|
|——妄言|——多被誹謗
| |——為他所欺
|
|——綺語|——言無人受
口四惡業| |——語不明了
|
|——兩舌|——眷屬乖離
| |——親族弊惡
|
| |——常聞惡聲
|——惡罵|——言多諍訟
|
|——貪|——心不知足
| |——所求闕絕
|
|——嗔|——人求長短
意三惡業| |——被他惱害
|
| |——生邪見家
|——癡|——其心諂曲
二十七種善惡果報:
豪貴——禮事三寶
大富——布施
長壽——持戒
端正——忍辱
勤修——精進
明達——智慧
聲清——歌詠三寶
潔凈——慈心
不凈——豬
慳貪——狗
狠戾——羊
輕躁——獼猴
腥臭——魚鱉
含毒——蛇
無慈——虎狼
顓愚——不教他
喑啞——謗毀人
下使——負債不還
丑黑——遮佛光明
生麋鹿中——驚怖人
生在龍中——喜調戲
身生惡瘡——鞭撻眾生
人見歡喜——見人歡喜
常遭縣官——籠系眾生
短小——輕蔑人
丑陋——喜嗔恚
無知——不學問
福田心地說
有果無用
錦繡滿箱,而所穿不過布素;金銀滿柜,而適口僅免糟糠,可以安閑矣。必欲勞筋疲骨,可以快樂矣。但見終日愁眉,此有福而不能受用也;由于宿生布施之時,不能發至誠心、歡喜心耳;否則或因人之勸,而勉強一施耳;不然,或既施之后,旋生悔心耳。(意本《彌勒所問經》)
有用無果
蓽門圭竇之人,而常居人之華堂大廈;疏食菜羹之子,而輒啖人之海錯山珍。此有受用,而非其福也。由于宿生,自己不能布施,但知勸人作福耳,否則或見人布施,為之歡喜贊嘆耳。
先富后貧
《業報差別經》云:‘若有眾生,因勸布施,后還追悔,以是因緣,先富后貧。’
先貧后富
復有眾生,因勸少施,施已歡喜,生在人間,先貧后富。
勞而致富
富有富之因,勞亦有勞之因。如經言:齋僧者,必得大富。此定理也。若使請僧到家,使僧奔走往來而后就食,則后世雖享大富,必以勞苦得之。
逸而得富
若其送食至庵院,使眾僧安然得食,則其福報,必生天上人中,享自然之快樂。
貧而能施
經又云:‘復有眾生(必言眾生,不言人者,人止說得一件,眾生則該舉六道矣),先曾布施,不遇福田,流浪生死。在于人道,以不遇福田故,果報微劣,隨得隨盡,以習施故,雖處貧窮,而樂行施。’
富而不施
復有眾生,未曾布施,遇善知識,暫一行施,值良福田,以田勝故,資生具足,先不習故,雖富而慳。
施多福少
《菩薩本行經》云:‘若有眾生,不能至心施,不能以恭敬心施,不能以歡喜心施,或貢高自大而施,或受施者,信邪倒見,譬如耕于薄地,下種雖多,所收甚少。’
施少福多
又云:‘若布施之時,能以歡喜心與,恭敬心與,清凈心與,不望報與,或所與者值菩薩圣僧,如彼良田下種,雖少,所收甚多。’
同憂異果
《法苑珠林》云:‘如有二人,一貧一富,見乞者來,俱懷憂悶,其有財者,懼有求索;其無財者,因己不能作福,而自憂惱。后來貧而愁者,生天人中。富而愁者,生餓鬼中。愁悶雖同,受報則異。’
異壽同果
人壽數千歲時,受持五戒十善者終其身,與人壽數十歲時,受持五戒十善者終其身,其福等無有異。
為惡善終
為惡而得善終者,今生之惡果未熟,前生之善果先熟也。昔有一人,七世殺羊,而不墮三途,過是以后,所殺之罪,一一償之(見《大藏一覽》)。凡惡人得福,皆作是觀。
為善惡終
為善而或惡終者,今生善果未熟,前生惡果先熟也。然又有見為惡終,而實非惡終者,如牧牛小兒,采華供佛,中路被牛觸死,其神即生忉利天(出《譬喻經》)。獼猴見僧而喜,戲披袈娑,失足墜岸而死,其神即生天上是也(見《經律異相》)。總之,因作善而死,未有不得善報,特一時肉眼不識耳。
身樂心不樂
修福凡夫,今生事事如意,可謂身樂矣。然不知出世,未脫輪回,終不免三惡道之憂。
心樂身不樂
羅漢已斷后有,可以永別三途,長辭六趣,心甚樂矣。若使未嘗修福,則其一切供養,亦不能如意。
大施小福
《般若經》云:‘若菩薩但舍財寶七珍,不發心成佛,救度一切眾生,雖經恒河沙劫,得福猶少。’(非真少也,特較之發心成佛,則為少耳)。
小施大福
經又云:‘若菩薩布施時,能回向無上菩提,救度十方一切,雖少行施。獲福無量。’(二則與前‘施少福多’,各自一意)。心地至成佛,無以復加矣。福田至成佛,亦無以復加矣。
吾遇順境正當修福
人遇順境,當自念曰:‘吾家富足,宿生定從布施中來,今世愈當濟人利物。吾身無病,宿生定從慈悲中來,今世愈當戒殺放生。’譬諸燈焰明時,即當繼以膏油也。
吾遇逆境亦能植福
若遇逆境,當自念曰:‘吾之困厄,乃宿業所招,若能順受,債斯償矣。不特此也,吾若貧窮,常愿天下皆富饒;吾若多病,常愿天下皆康強;吾遇斗諍,常愿天下皆和諧;吾若昏愚,常愿天下有智慧;吾若六根不具,常愿天下皆得相好’。每逢一種患難,即愿未來之世,救度此種患難之人,豈非煩惱即是菩提,毒藥翻成甘露哉?不知植福者,反此。
他人作善我能受福
彼善未成,從而勸勉,是以勸導生福也。彼善既成,助其歡樂。是以隨喜生福也。揄揚其美,令人效法,是以贊嘆生福也。推之天上天下,古往今來之善,無不可為吾造福者。所以普賢菩薩發十大愿,其第五愿則云:隨喜功德。上而諸佛菩薩,多生多劫所修之福,下而四生六道,一毫之善,無不贊嘆隨喜。夫然后盡虛空界之福,皆其福也。其所以為普賢大士也。
他人作惡我亦受福
惡事未成,力能勸止,福在吾矣。惡事既成,愁憂不樂,福在吾矣。惡未播揚,多方隱諱,福在吾矣。惡既播揚,用以垂戒,福在吾矣。惡及于吾,吾能忍受,福在吾矣。惡及于人,勸人忍受,福在吾矣。
下附征事(五則)
五里銅盆(《雜寶藏經》)
拘留沙國,有惡生王,見一金貓,從園堂東北,入西南角,命掘之。得銅盆三重,滿中貯錢,五里內皆如是。王甚疑怪,問尊者迦旃延。答曰:‘過去九十一劫前,有佛出世,號毗婆尸(即莊嚴劫千佛中,第九百九十八佛)。其佛涅槃后,有比丘乞食,置缽于路,而告人曰:“若人以財,置此堅牢藏中,一切王、賊、水、火所不能奪。”時一貧人,聞而踴躍,適有賣薪錢三文,取以布施。去家五里,步步發歡喜心。到門欲入,復遙向僧頂禮發愿。時貧人者,今王是也。’
[按]佛在舍衛國,有一婦人,至心施一缽飯,佛記其福甚多。其夫心中自疑,以為豈有一飯而福如是者。佛呼而問曰:‘汝見尼拘陀樹高幾許耶?’答曰:‘高四、五里,每歲下實數萬斛。’又問其核大小。答曰:‘僅如芥子。’(此樹天竺國有)。佛言:‘地是無心之物,下一芥子種,尚能每歲收數萬斛果,何況人是有心之物,能至誠奉一缽飯與如來耶?’夫婦二人,遂心開意解。末世薄福人,眼孔甚小,聞五里銅盆之說,安知不作缽飯之疑耶?
一月布施(《法苑珠林》)
舍衛國有一貧家,施一穗蒲萄于比丘,比丘曰:‘汝已一月施矣。’貧人曰:‘吾止一穗耳,何言一月?’比丘曰:‘此一穗蒲萄,一月前已有布施之念,念念不斷,非一月何?’
[按]布施之事,或可偶斷,布施之心,不可暫斷,必其念念相續,方能培植菩提種子。庵院盞飯,利人最多,使彼不覺不知,日日供養三寶。
指上植福(《譬喻經》)
昔有長者,名阿鳩留,不信有后世,一日經過險道,三四日不見水草,適欲餓死。遇一樹神,告之饑渴。樹神即于指端,化出飲食,濟其同伴。長者即問:‘尊神有何福德,指能如是。’神言:‘吾于迦葉佛時,本一貧人,恒于城門磨鏡,見沙門乞食,必舉右指,示其有齋之處。如是非一,故今生受用,皆賴此指。’長者心悟,大修布施,日飯多僧。后生第二天,為散華天人。
[按]無智之人,有財不能作福;有智之人,無財亦能作福。能學樹神之指,則他人之財,皆可為吾用矣。指示于人,福田從手而廣;贊嘆勸勉,福田從口而廣;奔走效力,福田從足而廣。自顧吾之耳、目、手、足,無不可作福者,大矣哉!佛法之利人也。凡夫豈有此智慧乎?
身小聲宏(《賢愚因緣經》)
波斯匿王,引兵過祇洹,聞一比丘誦經,其音甚妙,稽首白佛,愿得相見,施十萬錢。佛言:‘當先與錢,然后可見。王若先見,決不施錢。’王遂施之。見此比丘,形極丑惡,倍復短小,果生悔心。問佛因緣,佛言:‘迦葉佛涅槃后,爾時有王,起一塔廟。四臣督工,其一懈怠,國王責之。臣遂憤曰:“此塔太大,何時當成?”由此怨言,五百世中,形極短小。工既成后,隨施一寶鈴于塔,故五百世音聲極妙。’
[按]六根所造之因,善惡迭用,故其所受之果,苦樂互沾。昔有人宿海上山內,見一人光焰非常,面貌端正,以天樂自娛,獨其口似豬口。問其故,乃宿生修福之人,止因坐犯口過,常言穢褻語耳。吁,可畏哉!
十粒除貧(《法苑珠林》)
隋終南山釋普安,圣僧也。所至輻輳,競欲設齋。一日至大萬村,有田遺生者,家徒壁立,四女衣不蔽形。長女名華嚴,年已二十,自顧毫無他物,止有粗布二尺,痛念赤貧,無由作福,仰屋而悲,偶見梁上孔隙中,有亂禾一團,取下視之,得黃粟十粒,磨去枇糠,并前粗布,擬欲施僧。而又自顧無衣,不能出門,乃于黑夜,匍匐而往。以布遙擲僧房,而以十粒粟親手放飯桶內,默祝云:‘吾以前世慳貪,乃受苦報,今于佛前,求哀懺悔,以此微物,供養眾僧。若吾貧窮業報,從今已盡,愿甑中所炊之飯,皆變黃色。’乃掩淚而返。明晨見甑中所炊五石米飯,其色盡黃。既而察知其故,眾共嗟嘆。于是好義者,各以財物濟之,而是女遂出家學道。
[按]雖尺布粒粟耳,而在田氏女,則為竭盡施矣。宿生之業,安得不從此而亦竭耶?
‘行時時之方便,作種種之陰功’
[發明]下文逐事勸勉,此乃撮總提綱,皆培植心地事。時時種種,拆開不得;方便陰功,亦拆開不得。方便之行,而欲時時無間;陰功之作,而欲種種無遺。以世情言之,必不可得之數也;若通以佛法,竟絕無難事。視其力之所能,則勇往為之;力所不能,唯有先發宏愿,俟之他生后世而已。
論發愿
世間善愿
若在朝廷,愿君恩周海宇;若在草野,愿人永享太平。見人父子,愿其慈孝;見人兄弟,愿其友恭。自得飲食,愿天下之饑者皆飽滿;自得衣裳,愿天下之寒者皆溫燠。越歷市廛,愿在在家盈戶足;經行阡陌,愿年年雨順風調。見人渡江河,愿其無風波之患;見人越險阻,愿其無蛇虎之傷。遇貧窮,愿其富厚;聞疾苦,愿其康強。見人之得,如己之得;見人之失,如己之失。如是念念不絕,何難以四海為一家,合萬物為一體乎?
[按]此特世間之善愿耳。何則?以其唯知有一生,而不知有多生也。但患今世力之不及,而不知他生后世,有愿必遂也。且其所愿,止在人道,而不能及天仙、地獄、鬼、畜也。不僅如是,縱令所愿事事如意,六道皆蒙其惠,亦不過人天小果,未能拔去一切生死之根也。是故大智慧人,不可不發出世宏愿。
出世宏愿
眾生無邊誓愿度,煩惱無盡誓愿斷,法門無量誓愿學,佛道無上誓愿成。
[按]此菩薩四宏誓愿也,每句中包無量妙義。人能體會四語,使行、住、坐、臥中念念不絕,是亦菩薩而已矣。經云:‘修行不發菩提心,譬如耕田不下種,縱刻刻發世間善愿,經于恒沙劫,不如暫時一發菩提心也。’ 附證
三童發愿(《阿阇世經》)
過去無央數劫前,有佛出世,號一切度如來。時有豪貴家三小兒,各以一珠供佛,一兒曰:‘吾欲如佛右面北丘。’一兒曰:‘吾欲如佛左面比丘。’一兒曰:‘吾欲如中央之佛。’佛言:‘發愿如佛者,即吾身是。發愿如左比丘者,即舍利弗是,發愿如右比丘者,即目連是。’
號同古佛(《涅槃經》)
世尊于無量無邊恒河沙劫前,聞古釋迦文佛說《涅槃經》,自賣其身,遍求香華,用以供佛,因得聞《涅槃經》中一偈,乃發愿云:‘愿我來世成佛,亦同此號。’是故今日如來,亦號釋迦文。
發愿先度(《金剛經解》)
世尊又于無數劫前,作忍辱仙人。在山中坐,遇國王出獵,問獸何往。仙人自念,若實告,則害獸,不實告,則妄語,沉吟未對。國王怒,斫去一臂。又問,如初。復斫去一臂。因發愿云:‘異時我成佛,當先度之,勿使世人效彼為惡。’后釋迦成道,首度憍陳如比丘,即當時國王也。
四十八愿(《大阿彌陀經》)
阿彌陀佛于那由他劫前,為法藏比丘,發四十八種大愿,謂‘我若成佛時,當得清凈寶剎,妙麗莊嚴。十方眾生,有愿生吾國,稱我名號者,臨命終時,吾當遣化佛菩薩迎之,使彼蓮華化生,得不退轉。’是故今人若能一心念佛,無不往生極樂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