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明
一、佛教醫學定義的討論
宗教常常自稱有“治病救人”的意義,宗教又往往對醫學予以不同程度的重視。佛教亦不例外,佛陀常被喻為“大醫王”,其教義喻為能解眾生之毒的“阿揭陀藥”(agada)。佛教的教義與印度醫學術語也多有相應之處,印度醫學也多染上了許多宗教哲學色彩,但是在研究中不能將佛教教義和醫學理論去硬性比附。
有人認為,佛陀最早提出的“四圣諦”理論就建立一個醫學范式的基礎上,即苦、集、滅、道,對應于醫學上的病癥、病因、健康和治療方法。雖然在《shé@①羅迦本集》中也有一種四分法,但是,它并不能反映系統化的醫學知識的顯性模式,而且它的公式也不同于四圣諦,“能治療國王的最好的醫生,他應具有四種知識:知道病因、病的特征、療法以及病的不再重發。”這種在醫學傳統上不重要的四分法以及它與四圣諦概念上的變異,致使在佛陀早期的教義中任何醫學的類推都是站不住腳的(注:Kenneth G * Zysk,Asceticism ang Healing in Ancient India,Delhi,1998,P·38·)。
關于印度醫學與佛教的關系,申俊龍在一篇文章中說:“佛學又叫慧學,它與其他宗教不同。……它的教義試圖統攝包容一切,稱為‘五明’之學。一為聲明,研究聲韻學和語文學;二為工巧明,研究工藝、技術、歷算之學;三為醫方明,研究醫藥學;四為因明,研究邏輯學、認識論;五為內學,研究佛學。因此,印度醫藥學就包含在佛學體系之內”(注:申俊龍,《佛教與中國傳統醫學》,該文收入王堯主編的《佛教與中國傳統文化》一書,宗教文化出版社,1997:12,PP·922-956。這段話中的“內學”,依上下文宜為“內明”。“內明”是關于宗教哲學的所有知識,既包括佛教,也包括佛教徒所謂的“九十六種外道”,而“內學”(或“內教”)僅指佛教,不含“外道”,因此,這兩個概念不宜等同。此外,此句中的“認識論”,宜去掉。因為因明即論理學(形式邏輯),與認識論是兩回事。)。這段話的結論值得商榷。因為五明之學在印度本乃俗家及別的哲學流派的學習內容,《大唐西域記》卷二“印度總述”指出印度的普通教育情況時說:
而開蒙誘進,先導十二章。七歲之后,漸授五明大論。一曰聲明,釋詁訓字,詮目流別;二工巧明,伎術機關,陰陽歷數;三醫方明,禁咒閑邪,藥石針艾;四謂因明,考定正邪,研覆真偽;五曰內明,究暢五乘,因果妙理(注:季羨林等,《大唐西域記校注》,中華書局,1985,P·185·)。
前四明在各教派之間基本相同,內明涉及各派的復雜教義,彼此分歧極大。佛教徒為了傳教,才學習這些知識。換句話說,在印度許多教派均學習五明大論,五明之學并不是佛教的獨家創建。從吠陀和《生命吠陀》(Ayurveda)算起,印度醫藥學的歷史遠遠早于佛教,后起的佛教只不過吸收了印度醫藥學的部分內容而已,根本就沒有完全涵蓋印度醫藥學,所以就談不上什么印度醫藥學就包含在佛教體系之內。其次,關于醫學在印度佛教中的地位,我們可以舉一個材料,唐代義凈在印度求法時,“于此醫明,已用功學,由非正業,遂乃棄之”(注:王邦維,《南海寄歸內法傳校注》,中華書局,1995,P·152·)。可見醫方明不是印度佛教僧尼的正業。佛教的一般觀念是:“道法為重,醫術為次”。如果“但學醫術,無求道意”的話,就是犯戒的行為。《五分律》卷14有規定:“若比丘尼誦治病經方,波逸提;若比丘尼為人治病以為生業,波逸提。”(注:T22/95a*)《摩訶僧祗律》卷38也規定:“比丘尼不得授俗人外道醫方。”(注:T22/53Ib*)但是佛教的這些規定并不是排斥醫學,而是為了保證佛教徒潛心于修行,不以醫術去染世俗、貪名利(注:《法苑珠林》卷30:“故律云,非制而制,是制便斷,如是漸漸令法速滅。數見朝貴門首,多有療病僧尼,或有行醫針灸求貪名利,……致使穢響盈路,污染俗情。”(T53/506)這是對當時漢地佛教界內以醫術結交權貴的不良現象的尖銳批評。)。佛教提倡以慈悲為懷,律藏中也有多處表明佛陀對醫學的親善態度,佛陀與醫王耆婆(Jivaka)的關系也很不錯。但總的看來,佛教中習醫的僧徒極為少見,為僧團治病的也多是俗家醫生,醫王耆婆也是先習醫后才接受佛教思想的。不過,作為“借醫弘道”的手段,醫學對佛教在華的早期傳播事業起到了很大的幫助作用。
近年來,對佛教醫學的研究逐漸成為了一個熱門的課題。有人聲稱“佛教醫學是東方醫學文明的重要寶藏,是世界上唯一具有思想內涵、理論構架和臨床實踐的宗教醫學體系”(注:李良松,《佛教醫籍總目》提要“緒論”,鷺江出版社,1997年,7月。)。但什么是佛教醫學?這是我們首先必須回答的問題。
關于這個問題,佛教醫學研究的倡導者李良松先生的看法有一定的代表性,他認為,“什么是佛教醫學?佛教醫學是以古印度‘醫方明’為基礎、以佛教理論為指導的醫藥學體系。什么是中國佛教醫學?中國佛教醫學是佛教醫學與中國醫學相互融合的醫藥學。即以佛教理論和中國傳統醫學理論為基礎,以寺院傳承的方藥和診療經驗為代表,并吸收古印度和西域醫藥技術的醫學體系”(注:李良松,“佛教醫藥縱橫談”,《亞洲醫藥》,1997年,9月—10月。P97。)。
在1997年底北大舉行的“佛教文化與現代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李良松的提法是:“佛教醫學是以古印度‘醫方明’為基礎,以佛教理論為指導,吸收和借鑒中國傳統醫藥學的理論和臨床特點,從而形成獨具特色的傳統醫藥學體系,由于佛教醫學的理論框架和臨床診療體系是在中國形成的,因此我們所說的佛教醫學,實際上就是指中國佛教醫學。”(注:李良松、孫婷,《佛教醫藥學術體系概論》,“佛教文化與現代社會”研討會論文,1997年,12月。)但他在另一本書的“緒論”中說“佛教醫學的理論誕生于古印度,而佛教醫學的臨床根植于中國”(注:李良松,《佛教醫籍總目》提要“緒論”,鷺江出版社,1997年,7月。),這與“佛教醫學的理論框架和臨床診療體系是在中國形成的”無疑自相矛盾。我們認為,佛教醫學的基礎理論是印度的,但也吸收了中醫的某些理論內涵。
在上述的幾篇文章中,李良松將中國佛教醫學分成三大領域,即經藏醫學、寺院醫學和居士醫學。經藏醫學指佛經中的醫藥學,從文獻學角度來看,它包含大藏經中的論醫佛經和涉醫佛經。就經藏醫學而論,這種分類法有三處問題,其一:印度佛教醫學無疑就等同于經藏醫學中的漢譯論醫佛經和涉醫佛經部分。這樣就遺漏了那些沒有漢譯的而含有醫學內容的梵文、巴利文佛經,比如新疆庫車出土的《鮑威爾寫本》的第六部分就是一部用咒語治療蛇傷的佛經(注:F,Rudoif Hoemle,the Bower Manuscripf,Reprinted Newprinted New Dehle,1987年,PP,222-230。又見,季羨林《新疆的甘蔗種植和沙糖應用》,文物,1997年,2月,P,39。)。其二:遺漏了那些沒有入藏的含有醫學內容的漢文佛典(漢譯佛典、疑偽經、漢僧的撰述)。比如從方廣@②編的《藏外佛教文獻》(注:方廣@②主編,《藏外佛教文獻》第一一六輯,宗教文化出版社,1996年—1977年。)中能找出一些醫學內容。其三:忽視了大量的藏文大藏經中的佛教醫學材料(注:如果大藏經中的醫學材料都歸入佛教醫學的范疇的話,那么藏文大藏經“丹珠爾”內的《八支心要集》、《八支心要玻璃方藥論》、《藥理精華》等沒有什么佛教色彩的印度俗世醫典又算不算佛教醫學的一部分呢?)。當然,一切概括方法都有“以偏概全”的傾向,也就無須過于求全責備了。
為了研究的方便,我們不妨將佛教分為印度佛教醫學和中國佛教醫學兩部分。我們僅僅研究純印度式的前一個部分,對后者則存而不論。前者包括與醫學關聯的漢譯佛經(藏內和藏外)、梵文巴利文佛經、受印度影響的西域胡語佛經等。
因此,我們對佛教醫學的初步定義為:佛教醫學是印度古代生命吠陀體系的基礎上,以佛教教義為指導思想,并吸收了中國傳統醫學(包括藏醫藥學)的理論和臨床特點,所形成的一種非獨立的醫藥學體系。它分為印度佛教醫學和中國佛教醫學(含藏傳佛教醫學)兩部分。
印度佛教醫學的內容概述
印度佛教醫學的主體是大藏經中漢譯的論醫佛經和涉醫佛經(注:印度佛教醫學的這些經典應該不包括中國僧人的疏論、僧傳等撰述在內。但那些直接印度佛教醫學的材料(比如《南海寄歸內法傳》),可以包含在內。),據有人初步統計共達四百多部(注:李良松在《佛教醫籍總目提要》中統計論醫佛經85部、涉醫佛經370部。申俊前揭文,則云“四百部”。)。其實所謂的論醫佛經并不是專門的醫典,只不過有醫藥相關的內容稍稍多一些,嚴格地說在大藏經中沒有一部純粹的醫典。涉醫佛經中的許多是“以醫為喻”類型的經典,其醫理在闡述佛法義理時起到通俗易懂的比喻作用,還有一些只列舉病名而沒有藥名的佛經。印度佛教醫學的這些經典主要有:“《佛說佛醫經》、《佛說療痔病經》、《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治病合藥經》、《佛說溫室洗浴眾僧經》、《延壽命經》、《救疾經》、《禪秘要法經》、《佛說萘女耆婆經》、《佛說胎胞經》、《除一切疾病陀羅經》、《佛說除恐災患經》、《迦葉仙人說醫女人經》、《佛說醫喻經》等。在律藏的“醫藥事”部分,也有很寶貴的佛教醫藥資料。
從其十分豐富的內容來看,印度佛教醫學主要的組成部分有:基礎理論、臨床實踐、醫用咒語、養生保健等。
A:基礎理論。印度佛教醫學的理論由兩方面組成:生命吠陀的部分理論和佛教的部分教義。前者主要表現在對人體生理、病理的客觀認識;后者則以早期佛教的“四圣諦”、“五蘊”、“十二因緣”、特別是“四大”等基本教義為主。在論述人體疾病的原因時,其佛教的義理特色就表現得很明顯,認為眾病有三因:外因、內因和業因。
B:臨床實踐。印度佛教醫學臨床治療總的原則是:對機設藥,除病為先。對那些患病僧人,佛陀格外寬待,在藥物的使用方面,只要是醫生許可或病情需要,佛陀沒有反對意見,允許病比丘尼的“特殊化”。比如,不飲酒是佛教最基本的五大戒之一,但“酒雖是戒禁,有患通開。”《薩婆多部pí@③尼摩得勒伽》云:“若以酒煮時藥、非時藥、七日藥得服不?若無酒性得服。”(注:T23/587C。)P·2064《四分戒本疏》亦曰:“律云:不犯者,若有病余藥持不善,以酒為藥,若以酒涂瘡,一切不犯。”(注:No2787,T85/613C。)印度佛教醫學的臨床治療,是指使用具體的藥物和手術器械進行的治療方法。若對應于生命吠陀體系的“八分醫方”,它包括針刺首疾、身患、諸瘡、阿揭陀藥、長年方、童子病、足身法,而鬼瘴除外。佛經中最著名的治療個案就是醫王耆婆孤醫療事跡(注:Kenneth G.Zysk,Asceticism and Healing in Ancient India:Medicine in the Buddhist Monastery,Delhi,1998,PP120-127.)。具體的治療略舉如次:
《大般泥洹經》:“有熱病者、酥能治之;有風病者,油能治之;有冷病者,蜜能治之。”(注:T12/593a。)酥、油、蜜是佛經最常用的藥物,均屬于七日藥。
伽梵達摩所譯的《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治病合藥經》:“若有人等患眼精壞有清盲暗者,若白暈赤@④無光明者,取訶梨勒果、阿摩勒果、bǐng@⑤醯勒果,三各一顆,搗破油下篩當研。時唯須凈護,……即得精還明凈光盛。”(注:T12/593a.)這是治眼的方子。此經中還有40多條與咒術相關的驗方,有內服、外敷等多種療法。在佛經中治療眼科的方法很多,這跟印度眼科醫術比較發達有關。唐代寶思惟譯的《觀世音菩薩如意摩尼陀羅尼經》闡述了眼藥的組成、制作和施藥方法:爾時觀世音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復說眼藥之法成就最上。若有用者即得成就決定無疑。摩那叱羅、雄黃、迦俱婆婆樹子汁、紅蓮花、青蓮花、海沫[,一名海浮石]、牛黃、郁金根[,一名黃姜]、小柏根、胡椒、畢拔、干姜,以前件藥,并搗研為極細末,以龍腦香、麝香和之,誦心咒一千八遍,以手取藥觸觀世音菩薩足,即涂眼中已所有眼藥,乃至有目青盲、胎努肉,悉得除差……”(注:T20/20Ib)。《大般涅pán@⑥經》還有“金針撥白內障”的記載,此項手術對中醫深有影響(注:季羨林,《印度眼科傳入中國考》,《國學研究》第2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
《龍樹五明論》卷上:“凡人得之化作大仙藥者,五月五日取牛黃大如雀子、干(luō@⑦)姜四兩、麻八兩、黃芩一兩、大黃五兩、甘草二兩,于七月七日,令童子搗之,以蜜和作丸用之。……”(注:T21/957b。)這個藥方名為“大仙藥”,由多味藥物組成,并且能治多種疾病。其形式與印度藥典中的藥方非常相似。
《陀羅尼集經》卷八:“若婦人患月水恒出,及男女鼻孔出者,取luō@⑦[上音]娑善那人、莧菜根,各取二兩,粳米泔汁及蜜,共和為丸訖,誦前心zhòu@⑧二十一遍,分為小丸,大如梧子。如法服之,其病即差,此名阿伽陀藥。”(注:T18/854b.)這是一個婦科良方,藥物和咒語合用。佛藏中還有一種《迦葉仙人說女人經》。
《luō@⑦縛拿說救療小兒疾病經》,該經注重運用安息香、白芥子等治療兒科疾病(注:T21/492a-494b.)。
外科手術主要體現在耆婆的醫事中:
在《四分律》卷三十九、卷四十中,記載了耆婆的六個主要治病故事。(1)為一長者之婦治愈頭痛。(2)為瓶沙王治療痔瘡(大便道中出血)。(3)為一長者治療頭痛。(4)為一長者治療腸結腹內。(5)為波羅殊提治療頭痛。(6)為世尊治療水病。
在《佛說柰女耆婆經》中,耆婆的行醫經歷:(1)救活迦羅越家頭痛而死的十五歲女兒。(2)救活一個bì@⑨地而死的男孩。(3)巧計治愈一位國王的積年陳疾。
在《佛說柰女祗域因緣經》中,耆婆的行醫經歷:(1)為一長者之婦治愈頭痛。(2)為一長者之子治療腸結腹內。(3)救活迦羅越家頭痛而死的十五歲女兒。(4)救活一個落地而死的男孩。(5)巧計治愈一位國王的多年陳疾。
《根本說一切有部pí@③奈耶雜事》卷二(1)耆婆用計為猛光王治病(注:見拙文《印度醫王故事考》,《南亞研究》,1999年第2期(擬刊)。)。
C:醫用咒語。佛教認為魔病、業病和鬼病這三種病需要靠咒禁來治療。佛經中的咒語按內容分為:驅魔咒語(注:比如《大佛頂廣眾陀羅尼經》卷第五“又法,取白芥子、安悉香、阿魏藥、烏麻油相和,取皂英木為火,一咒一擲火中,如是滿八百遍,一切兇猛事,須作此法。”(T19/179a)。)、驅蛇咒語、醫用咒語等。大量的陀羅尼經,特別是密教經典,與治病有著或多或少的關系。醫用咒語按使用的方式又可分為兩種:單用的咒語、與藥合用的咒語,就象在中國上古時期的情形一樣(29),醫巫不分和藥咒合用在印度也很常見,而且這種用法在印度民間醫術中一直流傳至今。
單用的咒語類佛經有:《佛說咒小兒經除一切疾病陀羅尼經》、《佛說zhòu@⑧時氣病經》、《佛說zhòu@⑧齒經》、《佛說zhòu@⑧目經》、《觀世音菩薩秘藏和意陀羅神zhòu@⑧經》、《能凈一切眼疾陀羅尼經》、《雜寶藏經》(“差摩子患目皈依三寶得眼凈緣”)、《佛說療痔病經》、《藥師琉璃七佛本愿功德經》等。
與藥物合用的咒語類佛經主要有:
《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治病合藥經》:“若有人等患一邊偏風、耳鼻不通腳不便者,取胡麻油內木香煎。zhòu@⑧三七遍,摩拭身上,永得除差。又取純牛酥,zhòu@⑧三七遍,摩身上差好。若有婦人患產難者,取胡麻油,zhòu@⑧三七遍,摩產婦臍中及玉門中,若令口吞易生。”(注:T20/104a.)該經中的40多條驗方絕大部分都和咒語聯系在一起。
《luō@⑦縛拿說救療小兒疾病經》:“復用安悉香、蒜、蛇皮、白芥子、貓兒糞、酥,同和為香,燒熏小兒。”(注:T21/492a.)該經中和咒語同用的類似藥方還有6個。
《龍樹五明論》卷下:“服香方法:……白真旃香一斤、沈水香一斤、熏六香一斤、雞舌香一斤、霍香一斤、零凌香一斤、甘松香一斤、穹qióng@⑩香一斤、香附子一斤、百花香一斤[,隨時采陰干],訶(何)梨勒一斤。論曰:于一凈室,于凈臼中,各別搗下篩和以蜜。器中勿令見風日。……zhòu@⑧香七返,經井華水服方寸匕(七)日三服……。”(注:T21/968b.)
香藥用于咒術中,另見于《蘇悉地羯羅經》“涂香藥品第八”;《瑜伽師地論》“如意地”中亦有四大香(沉香、sū@(11)堵魯迦香、龍腦香、麝香)及香藥的種類與使用:《大佛頂廣眾陀羅尼經》等。
D:養生保健。養生分安般守意、禪定養生等:保健則有食療法、洗浴法、嚼齒木法等。
安般守意(anapana-smrti)與印度的瑜伽術關系很大,主要是有關出息(apana)、入息(ana)的方法修煉,類似于中國道教的氣功。安般守意的修持形式有三種:漸、頓和綜合。其代表性佛經有《安般守意經》、《修行道地經》、《佛說大安般守意經》等。
禪定養生就是通過修習禪定(dhyana),擯除雜念,專心致志,觀悟四諦,經過調身、調息、調心,使身心安靜統一,達到精神上既不昏沉瞌睡,又不紛馳煩惱的安和狀態。定既是佛教三學(戒定慧)之一,也是一種身心醫學的方法。其代表性佛經有《禪秘要法經》、《坐禪三昧經》、《禪法要解》、《五門禪經要用法》、《治禪病秘要法》、《六度集經》等。
食療法即飲食保健,其方法可歸納為提倡素食養生、強調飲食節律和注重飲食禁忌。律藏內的四種藥物分類,就涵蓋了“一切可食之物”,可以說食與藥難分彼此。《佛說佛醫經》強調時令節氣與飲食的關系。《佛說胎胞經》論述孕育期內所應注意的飲食調養。《蘇悉地羯羅經》中的“獻食品”記敘了食療與食養的內容。《瑜伽師地論》中的“出離論”載錄了飲食不節所導致的多種疾病,并強調了飲食調護的重要意義。
有關洗浴的主要一部佛經是《溫室洗浴眾僧經》,浴僧當用七物洗澡,“燃火、凈水、澡豆、酥膏、淳灰、楊枝、內衣”;洗浴能除七病,四大安穩、除風病、除濕痹、除寒水、除熱氣、除垢穢、身體輕便,眼目精明”;如是供養還能得七福。《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洗浴隨時”也介紹了僧人洗浴的方法(注:王邦維,前揭書,PP.133-135.)。各部廣律亦述說了洗浴的種種好處。
嚼齒木法是一種口腔衛生方法。《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朝嚼齒木”介紹了此方法,并說“然五天法俗,嚼齒木自是恒事,三歲童子,咸即教為。圣教俗流,俱通利益。”(注:王邦維,前揭書,PP.44-48.)《十誦律》卷23:“嚼楊枝有五利益,口不苦、口不臭、除風、除熱病、除痰癮。復有五利益:除風、除熱、口滋味、能食、眼明。”(注:T23/289b-c.)《根本說一切有部pí@③奈耶雜事》卷十三亦提到嚼齒有五利。用齒木或楊枝來揩齒的口腔衛生保健,亦見于敦煌石窟壁畫,第159窟“剃度圖”和第196窟“勞度叉斗圣圖”中和尚刷牙的畫面(注:叢春雨主編《敦煌中醫藥全書》,中醫古籍出版社,1994年,pp.43-44。又見王惠民《敦煌壁畫刷牙圖考論》,(《敦煌研究》),1990:pp20-23)。
縱觀印度佛教醫學,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醫學理論有強烈的宗教色彩;(2)臨床治療的巫術性,咒語的使用非常普遍。(3)具體的藥方(特別是大型的復方)所占的比重較少。(4)所涉及醫學范疇的廣泛性,涵蓋內、外、兒、婦、五官科。
佛教律藏藥事的構成
律藏是佛教三藏(經律論)之一,它的理論色彩不及經論強烈,卻保存了古代印度社會生活的百科畫卷,其中的醫學資料也是非常豐富的。律藏中的藥物分為時藥、更藥、七日藥、盡壽藥四種(注:見拙文《佛教律藏藥物分類略考》,《北京大學研究生學志》,1999:I,PP.52-60)。律藏的醫療方法涉及各科,且兼及咒術、衛生保健等方方面面。由于佛教各部派持律的差異(注:王邦維,前揭書,校注前言第二章,PP.38-108.),在幾部廣律中對醫藥事的規定也表現出許多差別。
南傳上座部巴利文律(vinay-pitaka)《大品》(mahavagga)的第六章(sixth khandhaka)是有關醫藥事的,可稱之為“藥犍度”。它分為四十節,每節的敘事模式多為:比丘患病——所需藥物—佛陀應允——服藥的戒條。這種模式也是北傳醫藥事的敘事模式之一。
南傳的漢譯《善見律pí@③婆沙》卷17“藥犍度”,主要解釋藥物的性能(注:T24/795.)。
北傳的佛律分屬于五個部派,即:化地部(彌沙塞部)的《五分律·藥法》、大眾部的《摩訶僧祗律》、法藏部的《四分律·藥犍度》、說一切有部(薩婆多部)的《十誦律·醫藥法》這四部廣律,以及根本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說一切有部pí@③奈耶藥事》等,是律藏中較多記載醫藥知識的文獻。此外,正量部的《pí@③尼母經》中也有醫學內容。現將律藏的醫藥內容擇其要者略述如下:
《五分律》卷8:“彼守僧藥比丘應以新器盛呵梨勒、阿摩勒、bǐng@⑤醯勒、畢跋羅、干姜、甘蔗、糖、石蜜。”(注:T22/62b.)又,卷14“若比丘尼誦治病經方,波逸提。……若比丘尼為人治病以為生業,波逸提。……若比丘尼教他治病以為生業,波逸提。”(注:T22/95b.)又卷22,第三分之七“藥法”(bhesajj-khandhaka)篇幅較短,在《大正藏》中還沒占據一頁,即T22/147B-C。它雖簡略,但在故事中仍包含了幾種療法。“……從今聽諸病比丘服四種藥:酥油蜜石蜜。……聽以訶梨勒、阿摩勒果,若蒜、若chǎo@(12),諸所宜物排口。”(注:T22/147b.)又,卷28,第五分之七調伏法:墮胎藥之規定(注:T22/184b.)。
同屬于《五分律》系統的《彌沙塞羯靡磨本》中“第四衣藥受凈”,補述藥事。
《摩訶僧祗律》與其它廣律不同,沒有專節的“藥犍度”,對醫藥事的規定較零碎。其卷3在解釋八種物時,列舉了時藥、夜分藥、七日藥、盡壽藥的種種藥名(注:T22/244a-245a.)。卷4列舉了各種毒藥的名稱(注:T22/255b.)。卷17記載了幾種治病之方:熱病/酥;風病/油;:水病/蜜;乾屑病/石蜜;冷/石蜜、酪;下病/乳;下吐/魚汁、肉汁(注:T22/362b.)。卷38:“若比丘尼作醫師活命,波逸提。”(注:T22/53Ib.)
《四分律》卷40衣犍度之二,記載耆婆治病的六個故事,包括開顱等外科手術(注:T22/852-854.)。卷42第三分之四“藥犍度”之一,介紹了細末藥、鹽藥的組成;用人血治眼、用藕為舍利弗治病等故事;以及自護慈念zhòu@⑧等內容(注:T22/866c-1047b.)。卷43,“藥犍度”之二與醫學關系不大,記敘了幾個本生故事。
《曇無德律部雜羯》中有“瞻病人持亡者衣服至僧中說文”、“受七日藥文”等(注:T22/1046c-1047b.)。
《十誦律》卷26,七法中醫藥法第六,主要內容為:以羅斯禪涂眼。比丘病疥,用苦藥涂。舍利弗患風冷,服酥提羅漿;熱血病/首廬漿。幾種食療法:“佛身中冷氣起,……應服三辛粥。……乞胡麻、粳米、摩沙豆、小豆,合煮和三辛,以粥上佛。”列舉八種粥名和粥的五種好處,“除饑、除渴、下氣、卻臍下冷、消宿食。”還列舉了四類藥物的各種藥名(注:T23/184b.-194b.八種粥即酥粥、油粥、胡麻粥、乳粥、小豆粥、磨沙豆粥、麻子粥、清粥。)。
同屬于《十誦律》系統的《薩婆多pí@③尼pí@③婆沙》卷4記載各種治病法;風病服大麥漿;血病服大麥汁等;并說明在佛陀的眾多弟子中為何舍利弗病最多的原因(注:T23/528c.)。卷7說明天竺多發冷病與熱病的原因及時間(注:T23/547c.)。《薩婆多部pí@③尼摩得勒伽》卷3中有“問藥法”(注:T23/580/581a.)。
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律典最多,都是唐代高僧義凈翻譯的。除了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3“先體病源”、進藥方法”、“除其弊藥”中專門闡述醫學知識之外,義凈還在翻譯律典所作的小注中有不少的醫學知識的解釋。
《pí@③奈耶》卷24有“服過七日藥學處第三十”(注:T23/759b-760.)。
《比丘尼pí@③奈耶》卷10有“服過七日藥學處第十九”(注:T23/962c-963c.)。卷18有“弟子有病不瞻視學處第九十九”(注:T23/1003a.)。卷19有“不蓄病衣學處第一百四十三”(注:T23/10011b-c.)。
《出家事》卷3,侍縛迦長者要求佛陀不度病人出家(注:T23/1034a-1035a.)。
《藥事》卷1,佛陀為比丘開四種藥:時藥、更藥、七日藥、盡壽藥,列舉各種藥名。幾種治療方法:風疾/服有情脂;疥瘡/服澀藥;患眼/服安膳那藥;風疾/服生肉等。其余各卷多是故事,或夾雜點滴的醫藥知識。
《破僧事》卷5,世尊患風氣,食訶梨勒果即愈的故事(注:T24/125c.)。佛陀的病歷見于多處,此乃其一例。
《雜事》卷3:義凈用小注的方式,介紹了天竺浴室的設置、洗浴的方法、洗浴的好處等(注:T24/219b-c.)。卷13:“嚼齒木者有五勝利,云何為五,一者能除黃熱、二者能去痰癮、三者口無臭氣、四者能餐飲食、五者眼目明凈。”(注:T24/264c.)
在漢地僧人對津藏(特別是《四分律》)所作的疏注中,也提到醫藥事,但主要是討論患病僧徒的戒條,比如時漿與非時漿、七日藥的服用規定。其情況較明晰,一者是引用和討論印度佛教的醫藥事的律條,二者是陳述漢地僧團在執行醫藥事的過程中所出現的種種違規行為。因此,在這些著作中很少有印度的藥方,更談不上有復方了。此外,它們所引述的關于中醫的一些簡單的方子不屬于印度佛教醫學的范疇。
律疏著作主要有唐代道宜的《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二“四藥受凈篇”第18)、宋代元照的《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釋四藥篇”與“釋瞻病篇”)等,比如后書論述四類藥,“四藥者,攝盡一切所食之物,對治新故二種之病,通名為藥。受兼手口,俱該四藥。”(注:T40/377c.)又指責違犯醫藥事戒條的行為,“今日多作茯苓丸,形如拳大,煮薯蕷湯,稠如糜粥,非時輒飲,妄謂持齋。”(注:T40/397b.)
此外,在漢地僧人所編撰的佛教百科全書類著作和音義著作中,對印度佛教醫藥(主要是藥物的名稱、性能等)多有解說,從中可以發現一些極有用的材料。前一類著作如《法苑珠林》,其卷33“興福篇二十七之一”,引述《溫室洗浴經》等等。后一類著作如《一切經音義》、《翻譯名義集》《翻譯名義大集》等。
在僧傳作品中,既有“胡僧”(天竺僧人占多數)的行醫經歷,也有漢僧嚴格遵守佛教醫藥事戒條的事跡紀錄。如《續高僧傳》卷6“慧韶傳”:后遇時患,藥雜豬脂,拒而不服,非時漿飲故絕生常。”(注:T50/471a.)卷11“法侃傳”:“及其少服紫石,老遂苦之,醫診云:須以豬肉用壓藥勢。侃曰:終須一謝,豈得dàn@(13)他。因縱疾而終。”(注:T50/513b.)
我們對律藏醫藥可以初步概括為5點:a:藥物分類的系統性,共分為時藥、更藥、七日藥、盡壽藥四類。所用的藥物以植物藥占主導地位。b:表明藥物劑量配伍的實用性的藥方不多,更缺乏能治療多種病癥的復方。c:臨床的巫術性色彩比經藏部分少得多,科學色彩有所強化。d:除醫王耆婆的幾次手術處,外科的醫案較少。e:僧團是最常見的疾病是風冷熱三種,最常用的藥物是酥蜜糖石蜜等。
律藏對醫藥事的規定,可以發現有以下幾個特點:(1)各部派對醫藥事的細微規定多所歧異,主要表現在對更藥和七日藥的規定爭議最多也最復雜,而且同一部派在這些方面對比丘和比丘尼的戒條也不一樣。(2)醫藥事與出家事、食事、衣事等的戒條常常交錯在一起,密不可分。(3)對患病僧徒的臨床護理和戒律方面的特殊照顧,體現了佛教慈悲為懷的精神。(4)藥物的儲存和使用的規定也非常細致。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門加者
@②原字钅加昌
@③原字田下加比
@④原字目加莫
@⑤原字革加卑
@⑥原字般下加木
@⑦原字口右加羅繁體
@⑧原字口右加兄
@⑨原字辟下加足
@⑩原字窮字繁體
@(11)原字穴下加卒
@(12)原字麥加少
@(13)原字口加敢
(原載《宗教學研究》2000年1期 作者系北京大學歷史系暨中古史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