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陀圓中鈔01
姚秦鳩摩羅什譯
明永樂吳郡沙門大佑解
明天啟天臺沙門傳燈鈔
彌陀略解圓中鈔序
天臺山幽溪沙門傳燈撰
夫如來口密。語意多含。譬王索仙陀婆。一名而具四實。惟彼智臣。善解其義。俟王之若出若食若飲若戰。一唱乎此。則奉之以馬以鹽以水以器。莫不會王之心。適王之意。菩薩智臣。亦復如是。善解如來之所說法。于淺法中作深說。深法中作淺說。亦淺亦深法中。作非淺非深說。非淺非深法中。作亦淺亦深說。造論弘經。豐約適所。既不令智退。亦不使義闕。然后可謂升其堂。而入其室也。此佛說阿彌陀經。乃釋迦如來于深法中作淺說。廣法中作略說者也。說既略矣。而智臣為之解。不得不略。義既深矣。而智臣為之解。不得不深。解略不令其智退。理深不令其義闕。以略探廣。從容中道。余于吳門蘧庵大師略解見矣。其序有曰。瓊林玉沼。直顯于心源。壽量光明。全彰于自性。又曰。了唯心之本具。億剎非遙。知大愿之可憑。三□橫截。噫。括盡全經。厥語何其略。惟心本性。厥義何其深。微菩薩智臣。烏能至于是乎。今為之鈔。而特題為圓中者。意以極樂依正為妙有。一心持名為真空。微真空。而莫能證于極樂之妙有。微妙有。而莫能顯于此心之真空。所謂不思議假。非偏假。真空不空。非但空。合是二者而行之。則圓中圓滿。非但中之道成。是故命為鈔焉。意欲讀是經而修行者。顧名思義。誠宜一心不亂。而萬慮皆忘。則真空之理彰。七日持名。念念相續。則妙有之理顯。行成而見佛。心凈而華開。娑婆之印壞。而極樂之文成。印壞所以空其情。是之謂真空。文成所以立其法。是之為妙有。二者俱忘而俱存。彌陀之經。厥語所以略。厥義所以深。爰因鈔次。故揭題義。而漫為之序云。
皇明天啟龍飛之初年季冬哉生明下筆故序
佛說阿彌陀經略解序
明吳郡沙門大佑述
明天臺山幽溪沙門傳燈鈔
○次、能述人
師字蘧庵。大佑其諱也。為蘇州北禪天臺講寺住持。精于教理。其于凈土一門。尤得其妙。有凈土指歸集。盛行于世。其俗姓桑梓。尚俟詳考。
○三、所述序二。初、序說經之由。次、序注解之由。初、為二。初、序緣起。次、序說經。初、又二。初、推尋源流。次、正序緣起。初、為二。初、真源不二。次、妄派成殊。
○蓋言約真源。則一性之中。原無苦樂之殊。則何須如來出世說經。唯妄派成殊。故我佛示生演教。今先明真源不二。
《疏》夫寂光真凈。初無苦樂之殊。
《鈔》寂光者。四種凈土之一也。四凈土者。一、凡圣同居凈土。二、方便有余凈土。三、實報無障礙凈土。四、常寂光凈土。各有凈穢。唯上品寂光。為真實凈土。余之凈土。皆帶虛設故。又復應知。真凈之言。非離三土。別有寂光可得。只指下三土之體。理本究竟。與寂光更無差別。故四明尊者妙宗鈔云。須知四土。有橫有豎。仍知橫豎只在一處。如同居土。趣爾一處。即是實報。若破無明。轉身入者。斯是法身。同佛體用。稱實妙報。則六根凈人。亦莫能預。豈居二乘。此則一處豎論實報。若未破無明。即身見者。此乃諸佛及大菩薩。為堪見者加之。令見實報土也。蓋有機緣。雖未破惑。已修中觀。如華嚴會。及諸座席。雜類之機。咸見身土難思者是。實報既爾。方便寂光。橫論同處。亦復如是。于同居處。論三土橫豎。于方便處。論二土橫豎。于實報處。論一土橫豎。至寂光處。無橫無豎。當處亦無。今云寂光真凈。乃直標真體也。初無苦樂之殊。彰離過絕非也。蓋以四土凈穢言之。于同居娑婆。則惟苦無樂。清泰惟樂無苦。以方便對同居言之。則同居惟苦無樂。方便惟樂無苦。以方便當土言之。則方便穢邦。惟苦無樂。方便凈土。惟樂無苦。以實報對方便言之。則方便惟苦無樂。實報惟樂無苦。以實報當土言之。則實報穢邦。惟苦無樂。實報凈土。惟樂無苦。若以實報對寂光言之。則實報惟苦無樂。寂光惟樂無苦。以寂光當土言之。則寂光穢邦。惟苦無樂。寂光凈土。惟樂無苦。已上皆約修成。不二而二言之。故有苦樂之殊。今序云。初無苦樂之殊者。乃約性具十界五陰國土。惟有十界苦樂圓融之性。而無十界苦樂差別之相。即生佛等有真如不變之體。本無凈穢之殊。何有苦樂之異。故此一句。科為真源不二。以為下妄派成殊張本。楞嚴所謂性覺妙明。本覺明妙。又曰清凈本然。周遍法界是也。四種凈土具如下釋。
○次、妄派成殊
《疏》妄識紛紜。遂有圣凡之異。
《鈔》妄識者。三惑之總名也。蓋眾生無始已來。從性覺妙明。本覺明妙中。一念俄然晦昧。而妄為明覺。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無同異中。熾然成異。因而為三細之無明。塵沙。因而為六粗之見惑思惑。一變而為寂光穢土。二變而為實報穢土。三變而為方便穢土。四變而為同居穢土。如是為菩薩。為聲聞緣覺。為六道眾生。故曰妄識紛紜。遂有圣凡之異。楞嚴所謂隨眾生心。應所知量。華嚴所謂。能隨染凈緣。遂分十法界。是故科為妄派成殊。又復應知。初句雖云寂光真凈。初無苦樂之殊。不妨乎不殊而殊。即性具十界也。次句雖云妄識紛紜。遂有圣凡之異。不妨乎異而不異。即在性無殊也。良由真如雖不變。不妨乎不變而隨緣。妄識雖隨緣。不妨乎隨緣而不變。以隨緣故。是以不殊而殊。以不變故。是以異而不異。能知乎此。方能了今念佛之心。乃全性以起凈修。全修而在一性也。
○次、正序緣起
《疏》由是漂流五濁。莫返一真。故我釋尊。示生堪忍。
《鈔》此正序如來說經之緣起也。蓋釋迦如來。久證真常。何有王宮之受生。但因一切眾生。無始墮落。故有娑婆之出世。漂流五濁者。謂眾生無始以來。從涅槃性海。鼓識浪以揚波。弊澄圓而失湛。渣滓明妙。汨沒性真。良由先失之以動。故曰漂流。楞嚴所謂覺明空昧。相待成搖是也。次失之以昏。故曰五濁。楞嚴所謂。晦昧為空是也。然而昏必具動。動必具昏。是則流即濁也。濁即流也。昏動之惑既形。明靜之真即失。但此五濁。有粗細不同。如楞嚴之言劫濁云。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相織妄成。是第一重名為劫濁。此則兼三惑而言之也。若如尋常所說。人壽二萬歲時。方入劫濁。此則獨指見思二惑。最熾盛時以言之也。然而或有細不兼粗。而未嘗有粗不兼細。今但正指釋尊示生堪忍之時。而粗者適當其情。若曰莫返一真。亦是兼細以言之也。示生堪忍。正當垂應凡圣同居穢土。且言劣應。丈六老比丘身相而已。若亦兼細惑而言。則義含垂應上之二土也。
○次、序說經分二。初、序住處機宜。次、序所說法要。
今先序住處機宜。
《疏》當祇園之嘉會。告身子之利根。
《鈔》祇園嘉會。說經之住處也。身子利根。所被之當機也。論此經所被機宜。厥品有三。一、菩薩。二、二乘。三、凡夫。蓋凈土法門。諸小乘經。絕口不談。以子果既盡。則灰身滅智。不說身后有生。今盛談之。乃菩薩之法門也。若原此經。說在方等。正彈偏斥小。嘆大褒圓之時。彈斥小乘。界外不生。故云有生。而特指彼國。有無量無邊聲聞弟子。又極口稱揚。彼土依正二報。微妙莊嚴。則嘆大褒圓。寓其中矣。況舍利弗。又為眾弟子中上。是以告之。令回小以向大也。若正所被機。乃居博地。七日持名。一心不亂。即得往生。一預嘉會。得不退轉。以是而觀。雖在凡夫。義屬圓頓。又可知也。
○次、所說法要為四。初、序經名。次、序經體。三、序宗要。四、序力用。能詮所詮。不出此四。是故括而序之。以盡一經旨趣。可謂善通大乘者也。今初序經名。
《疏》開法藏之愿門。指樂邦之妙土。
《鈔》此經備說依正。及以徒眾。為能詮名。而經題但云。佛說阿彌陀。大師觀經疏。所謂舉正報以收依果。述化主以包徒眾是也。是則題但言正。乃舉正以收依。序但言依。乃舉依以收正。影互言之。文法之巧也。論此經無開愿門之文。以有大本詳言。是故略而不說。
○次、序經體
《疏》瓊林玉沼。直顯于心源。壽量光明。全彰于自性。
《鈔》瓊林玉沼。略舉所說依報。從七重欄楯去。至寶樹寶網。出微妙音。一節經文。壽量光明。略舉所說正報。從彼佛何故號阿彌陀去。至但可以無量無邊阿僧祇說。一節經文。直顯于心源。全彰于自性。二句正序其體。蓋此經以實相印而為正體。無相不相。相而無相。名為實相。夫瓊林玉沼。壽量光明。固一切諸法之相也。然則直顯于心源。全彰于自性。顧何相之可得哉。此正無相不相。相而無相之正體。惟心凈土。本性彌陀之妙。第言之雖易。理亦難精。玄悟指歸。必有至當。試欲明之。非天臺法性之宗而不可。何也。蓋極樂國土。遠在十萬億剎之外。阿彌陀佛。乃智斷圓滿清凈具足果人。博地凡夫。污染于三惑。沉淪于二死。造無窮之業系。作不盡之生因。何能頓感彌陀。即生凈土。橫截五道。便階不退哉。正由一家之談。眾生法性。厥義有三。一曰性量。則周遍于十方。而亙徹無外。十萬億剎外之極樂。在吾性量。方近乃至一隅。一曰性體。則常住堅凝者。清凈皎潔。彌陀智斷圓滿之覺體。與吾性體。正究竟而無差。一曰性具。然若但云無外無差。而不知有性具法門。雖曰無外。而終成有外。雖曰無差。而終成有差。且不知性量性體之德。從何故而周遍。依何法而清凈。當知有性具者在。則向之言體德體量者。皆吾性具為之本也。三性之旨。具如生無生論中發明。茲不繁列。
○三、序宗要。
《疏》眾圣同處。非少善之得生。七日持名。在一心之不亂。
《鈔》下釋題五章中。以信愿凈業。為一經宗要。今括經文。取略敘之。但言凈業。蓋三要中。此居其正故也。初句即經云。彼佛有無量無邊聲聞弟子。皆阿羅漢。非是算數之所能知。諸菩薩眾。亦復如是。又曰極樂國土。眾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其中多有一生補處。其數甚多。非是算數之所能知。但可以無量無邊阿僧祇說。又曰眾生聞者。應當發愿。愿生彼國。所以者何。得與如是諸上善人。俱會一處。次句即經云。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故曰眾圣同處。非少善之得生。三四句即經云。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乃至若七日。一心不亂。正以瓊林玉沼。直顯于心源。壽量光明。全彰于自性。眾生從無始已來。昏動因緣。漂流五濁。莫返一真。今將返本還源。莫先照昏寂動。七日持名。所以照其昏也。一心不亂。所以寂其動也。昏動茍忘。不真何待。譬如塵凈鏡明。風恬浪靜。然七日持名。便階不退者。正顯教屬圓頓。不待一生。愿力弘深。慈悲與拔。本功德力。不可思議。誠速出生死之要津。行菩薩道之亨衢也。
○四、序力用為二。初、正明力用。
《疏》事理體一。生佛原同。無緣之慈。不謀而應。
《鈔》此經以離苦得樂為用。即經云。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圣眾。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是則此之力用。關乎與拔。與拔之功。在乎感應。眾生以一心持名為感。彌陀以拔苦與樂為應。拔苦之道本于悲。與樂之道本于慈。悉系天性相關。毫非勉強。行人則以事理體一。生佛原同之道為感。彌陀則以無緣之慈。不謀而應之道為應。豈非彌陀以不來而來。來此娑婆。接引行人。行人以不往而往。往彼極樂。覲禮彌陀。此實一經力用所憑之理本也。
○次、所發功勛
《疏》了惟心之本具。億剎非遙。知大愿之可憑。三祇橫截。
《鈔》前文既先明力用之理本矣。憑之而念佛求生。能了事理體一。生佛原同。則十萬億剎之遐方。皆我惟心本具。雖遠不遠。能知無緣之慈。不謀而應。則四十八種之大愿。無緣可憑。識流可截。如是力用。豈不勝乎。言三祇橫截者。此明超出三界。有橫豎二義。若婆沙論。明三藏菩薩。三阿僧祇劫。修六度萬行。百劫種相好因。然后階不退轉。獲五分法身。此從豎出。自下升高。如兔馬渡河。紆回曠久。若依此經求生極樂者。若已生。若今生。若當生。皆得不退轉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曰。眾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此從橫出。即此達彼。如香象截流。一念可獲。故此力用。最為殊勝。
○次、序注解之由二。初、正序三。初、序廣解之由。
《疏》經文簡約。佛旨玄微。持誦雖多。研詳實寡。
《鈔》此經不出千言。備詮惟心凈土。本性彌陀之旨。可謂經文簡約。佛旨玄微矣。況彌陀世尊。偏與娑婆眾生有緣。故聞此法門。莫不欣然頂受。兼之此經。言簡易持。逗機易信。是以若僧若俗。莫不讀誦受持。第文顯可窺。而理深罕究。致令佛意反晦而不彰。則前賢之解。又不得不廣也。
○次、序略解之由
《疏》惟前賢之著述。嗟末俗之罕聞。
《鈔》前賢著述。如序后別列。若慈恩孤山等諸師。各有著述。或文辭繁廣。或義理深微。不便初機。故末俗罕聞。則今之略。又不得不出也。
○三、正序略解為二。初、序謙光。
《疏》竊效流通。略申援引。
《鈔》流通者。金光明疏云。流名下澍。通名不壅。欲使正法之水。從今以澍當。圣教筌嫑。不壅于來世。大師謙言。私竊仿效古人之流通大法。是故略申援引諸解成言。以為略解。然于其間或用義。而不用辭。略義而不略意。以成一家之言。如出一人之筆。可謂善乎著述者也。
○次、序己志愿
《疏》愿與同志。普結凈緣。咸契無生。同登不退云爾。
《鈔》初二句。乃以私解而公人。與同志者。廣結佛國清凈之緣。次二句。乃以己欲而施眾。與同聞者。契登無生不退之位。正菩薩自利兼人之志。開士大悲曠濟之懷也。
○二、傍序
《疏》唐慈恩法師。造彌陀通贊一卷。宋孤山凈覺靈芝諸師。皆有疏記。三衢倫師。古□新師。皆有集注。今欲從略。以便初機。故茲別出。各從其志。
《鈔》唐慈恩下。序古師注。今欲從下。序已所注。此經持誦既廣。注疏必多。今之所引。涉于見聞者。屈指六師而已。以余近所見者。又有宗月溪法師之科注。國朝洪武間。普智法師之科釋。近今蓮池法師之疏鈔。若從簡略。則此解為最。愿求博覽。亦各從其志也。
重刻彌陀略解圓中鈔勸持序
念佛求生凈土一法。乃十方諸佛。普度眾生之要道。九界眾生。速證佛果之妙門。諸大乘經。皆啟斯要。凈土三經。專明其致。世多習矣不察。視為淺近。謂不若教海之宏深。禪宗之直捷。每揚宗教而抑凈土。尚自力而惡佛加。當仁固讓。見義不為。致如來徹底悲心。郁而不暢。眾生出苦捷徑。塞而罔通。今不避罪責。略引證據。冀見聞隨喜。同生蓮邦。如來初成正覺。為四十一位法身大士。演大華嚴。及至入法界品。善財以十信滿心。受文殊教。遍參知識。初見德云。一聞念佛法門。即證初住。從茲隨參隨證。及五十三。至普賢所。普賢以威神加被。即時善財所證。與普賢等。與諸佛等。普賢乃為說十大愿王。勸進善財。并華藏海眾。回向西方極樂世界。而觀經五逆十惡。地獄相現。十稱佛名。即得往生。夫法身大士。悉愿往生。阿鼻罪人。尚預末品。法門之宏深直捷。孰有過于此者。誠可謂教海之南針。禪宗之北極。一切諸法。無不從此法界流。河沙妙義。無不還歸此法界。以故西天文殊。普賢。馬鳴。龍樹。東土遠公。智者。善導。永明。或發愿而說經。或注經而造論。莫不以此法門。自行化他。普利含識。而古人欲令舉世咸修。故以阿彌陀經列為日課。以其言約而義豐。行簡而效速。宏法大士。注疏贊揚。自古及今。多不勝數。于中求其至廣大精微者。莫過于蓮池之疏鈔。極直捷要妙者。莫過于蕅益之要解。幽溪法師。握臺宗諦觀不二之印。著略解圓融中道之鈔。理高深而初機可入。文暢達而久修咸欽。奈流通既久。錯訛甚多。因較訂重刻俾復舊觀。彌陀一經。得此三疏。法無不備。機無不收。隨研一種。亦可知其指歸。遍閱三書。方堪徹其閫奧。自此圓發三心。執持圣號。期出五濁之惡世。冀證四德之玄猷。如是則臨命終時。定蒙彌陀接引。圣眾偕迎。托質蓮胎。離險道以安居寶所。聞法受記。由同居而頓證寂光。撩起便行。阿誰無分。書此愚忱。敢告同人。
此鈔立法。迥異常式。無論若科若經若解。皆以鈔科統之。故序鈔首科。即次能述人。而闕初所述題。解鈔首科。即次釋解文。而闕初列解題。以兩處首科。不便列于題前。但影略之。令閱者自領會耳。又疏中所引大本。乃無量壽經。鈔中所引大本。乃大阿彌陀經。幽溪取其文義詳悉。舉世流通。故特引之。致其字句。間有不同耳。
釋印光較正并序
彌陀略解圓中鈔卷上
明永樂吳郡沙門大佑解
明天啟天臺沙門傳燈鈔
○次、釋解文分二。初、釋題解。次、釋經解。初又二。初、題解。二、譯人。初題解又二。初、標題。
佛說阿彌陀經
○二、分科
○釋經為二。初、釋經題。二、釋經文。初中二。初、正釋題。二、譯人號。今初
○子科為二。初、總標。
《疏》釋此經題。五重玄義。準孤山法師。以兩土果人為名。方等實相為體。信愿凈業為宗。舍苦得樂為用。生酥大乘為教相。
《鈔》五重者。名。體。宗。力用。教相也。玄者。幽微難見也。義者。深有所以也。此天臺智者大師。深得佛心。洞明經旨。未釋經文。先以經中幽微難見。深有所以之旨。以釋經題。使人一覽經題。即知經義。蓋名者。經之名也。體者。經名所詮。眾生之心體也。宗者。行也。全性體以起觀行。全觀行以歸心體之宗要也。力用者。經之體宗。生善滅惡之大用也。教相者。明如來五時說法之進否也。意使學者。因名以尋心體。因體以立宗要。斷疑而生信。生善而滅惡。善知大小偏圓。不致謬濫經旨也。
○二、別釋為五。初、釋名二。初、標。
《疏》初、釋名
○二釋三。初、釋今題二。初、通別各釋二。初、釋別題二。初、約能說所說釋二。初、釋佛說二字二。初、二字合釋。
《疏》佛說者。釋迦教主。四辯宣演也。
《鈔》佛乃極圣之通號。舉其別號。乃娑婆世界。釋迦教主也。具云釋迦牟尼。此云能仁寂默。能仁是其用。寂默是其體。今智在于說。乃其教用。故略體從用。號曰能仁。謂能其仁而利益三界也。四辯者。一、義無礙辯。謂知一切諸法義理。通達無滯。二、法無礙辯。謂通達一切諸法名字。分別無滯。三、辭無礙辯。謂于諸法名字義理。隨順一切眾生。殊方異語。為其演說。能令各各得解。辨說無滯。四、樂說無礙辯。謂隨順一切眾生根性。所樂聞法。而為說之。圓融無滯。佛凡說法。以此四無礙辯才。而宣演之。故曰佛說。
○二、二字各釋二。初、釋佛字。
《疏》梵語佛陀。華言覺者。十號之一。究竟覺了諸法實相。名圓滿覺。
《鈔》題稱為佛。梵語猶略。具云佛陀。華言覺者。此則屬人。若單云佛。華翻為覺。此則屬法。通號有十。一、如來。二、應供。三、正遍知。四、明行足。五、善逝。六、世間解。七、無上士。八、調御丈夫。九、天人師。十、佛。十號具足。為世間尊。究竟覺了等者。此指天臺六即判佛中此當第六究竟即覺也。六即者。一、理即覺。二、名字即覺。三、觀行即覺。四、相似即覺。五、分真即覺。六、究竟即覺。六故凡圣不濫。免生上慢。即故初后不二。免生退屈。一、理即覺者。諸法實相。一心圓具。昏盲不減。倒惑無虧。故無機子頌云。動靜理全是。行藏事盡非。冥冥隨物去。杳杳不知歸。名理即覺也。二、名字即覺者。從善知識。或修多羅。聞三寶名。知四諦字。全體即是。毫發無差。故無機子頌云。方聽無生曲。始聞不死歌。今知當體是翻恨自蹉跎。名名字即覺也。三、觀行即覺者。全三諦理。起三觀修。圓伏五住。入五品位。故無機子頌云。念念照常理。心心息幻塵。遍觀諸法性。無假亦無真。名觀行即覺也。四、相似即覺者。冶未成器。粗垢先落。見相似理。獲六根凈。故無機子頌云。四住雖先脫。六塵未盡空。眼中猶有翳。空里見花紅。名相似即覺也。五、分真即覺者。分破無明。分見佛性。百界作佛。八相成道。故無機子頌云。豁爾心開悟。湛然一切通。窮源猶未盡。尚見月朦朧。名分真即覺也。六、究竟即覺者。無明破盡。三德功圓。窮源到底。稱無上士。故無機子頌云。從來真是妄。今日妄皆真。但復本時性。更無一法新。名究竟即覺也。
○二、釋說字二。初、詁訓釋。
《疏》說者。悅也。得機而說。稱悅佛懷。
《鈔》四明云。悅是暢悅。懷是心懷。若論此經。即是如來久修久證念佛三昧。蘊之在懷。今機叩發。說之乃暢昔之所懷。
○二、簡異釋
《疏》又經通五人共說。揀異菩薩。天。仙。化人。故言佛說。
《鈔》五人皆能說經。若請佛印。皆可流傳。揀非四人。故標佛說。
○二、釋阿彌陀二。初、翻梵。
《疏》阿彌陀。此云無量壽。
《鈔》阿彌陀三字梵語。此方翻為無量壽。
○二、釋義二。初、釋無量壽二。初、引經釋。
《疏》經云。彼佛壽命。及其人民。無量無邊阿僧祇劫。
《鈔》彼佛壽命。舉其化主。及其人民。舉其眾生也。彼國凈土。雖有其民。而無其王。以其人民。各各調善自居。不須文武兼治。故無其王。但有佛為化主。法王而已。大凡化主壽命。隨其國土人民。以為長短。彼國人民。尚然壽命無量。況佛壽命而有量乎。此則舉民顯主。佛壽無量。
○二、況勝釋
《疏》以應身無量。而天人莫知其數。況法報耶。
《鈔》法報應三身。各有壽量者。夫壽依命立。命藉身持。經既言壽。必有身量。故天臺大師。觀經疏釋題無量壽。明三身。三壽三量云。法身師軌法性。還以法性為身。此身非色質。亦非心智非陰入界之所攝持。強指法性為法身耳。法性壽者。非報得命根。亦無連持。強指不遷不變。名之為壽。此壽非長壽。亦非短壽。無延無促。強指法壽同虛空量。此即非身之身。無壽之壽。不量之量也。報身者。修行所感。法華云。久修業所得。涅槃經云。大般涅槃。修道得故。如如智。照如如境。菩提智慧。與法性相應相冥。相應者。如函蓋相應。相冥者。如水乳相冥。法身非身非不身。智既應冥。亦非身非不身。強名此智為報身。法壽非壽非不壽。智既應冥。亦非壽非不壽。強名非壽為壽。法量非量非無量。智既應冥。亦非量非無量。強名無量為量也。應身者。應同萬物為身也。應同連持為壽也。應同長短為量也。智與體冥。能起大用。如水銀和真金。能涂諸色相。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能為身非身。能為常壽。為無常壽。能為無量。能為有量。有量有二義。一、為無量之量。二、為有量之量。如七百阿僧祇。及八十等。是有量之量。如阿彌陀。實有期限。人天莫數。是有量之無量。應佛皆為兩量。逐物隨緣。參差長短。然此三身三壽。不可并別。一異即乖法體。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乃會玄文。今文乃以應壽。而況顯法報。以是之故。而經題稱為無量壽也。
○次、釋無量光二。初、別翻。
《疏》亦云無量光。
○二、引經
《疏》經云。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
《鈔》此亦無量壽佛應身之光。以光而例壽。應亦可論三身。謂法身非身非不身。則法光非光非不光等。今是應身之光。尚然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況法報光耶。
○二、約通號別號釋二。初、正釋。
《疏》又佛是通號。阿彌陀是別號。
《鈔》諸佛皆有通別二號。今此經題。釋迦但舉其通。彌陀但舉其別。
○二、釋疑
《疏》釋迦是此方教主。庶物咸知。故舉通號。彌陀是極樂導師。理須表顯。故彰別號。
《鈔》或有疑云。諸佛既有通別二號。經題何不兩土化主。通別并舉。應云釋迦佛。說阿彌陀佛經。故解中釋其疑云。釋迦是此方教主。眾生無不聞知。故但舉通號。以該其別。彌陀是極樂導師。不表其別。名則不顯。故彰別號。以該其通。譯人為省重繁。存略雅得其所也。
○二、釋通題二。初、約法常釋。
《疏》經者。法也。常也。十界同遵。三世不易。
《鈔》法常之釋。乃依觀經疏。轉釋又依妙宗鈔。謂儒經講解。有茲二訓。萬代軌則。故訓法也。百王不易。故訓常也。佛經亦然。十界咸軌。三世不易也。
○二、以由義釋
《疏》由圣人金口所宣。故言經也。
《鈔》妙宗鈔云。由佛大圣金口。宣吐自證之法。故名為經。
○二、通別合釋二。初、指通別二名。
《疏》又經是通名。佛說等是別名。
《鈔》妙宗云通名者。頓說漸說。施權開權。律論之外。皆名為經。故稱通也。別名者。別相乃多。今從三種。謂人法譬。單三復三。并具足一。以成七別。單三者。單人。如阿彌陀經等。單法。如大般涅槃經等。單譬。如梵網經等。復三者。人法。如文殊問般若經等。法譬。如妙法蓮華經等。人譬。如如來師子吼經等。人法譬具足者。如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等。以此七別與通。合標一代佛法。
○二、明通別所以五。初、通論一化。
《疏》經有三種。謂教行理。依教修行。從行顯理。
《鈔》妙宗云。今家釋題。約通別論者。以其二者。各具教行理也。若無此三。徒論通別。無所以矣。何以故。蓋依教而后修行。從行而后顯理故也。
○二、別指今題
《疏》佛是覺義。約修成說。故屬于行。說即是教。阿彌陀是理。
《鈔》今題佛字。判屬于行者。以佛是覺義。有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之義也。約修成邊說。故屬于行。說字屬教最分明。阿彌陀判屬于理者。以是本性彌陀故。正當行者。稱念修行。斯得見故。故判屬于理。
○三、判其通別
《疏》與眾典不同。則三經皆別。以對經字。則三經皆通。
《鈔》與眾典不同。則不惟五字成別。即教行理。三經皆別。以對經字。則不惟一字成通。即教行理。三經皆通也。
○四、結成秘藏
《疏》理即法身。行即般若。教即解脫。三一圓融。不可思議。名秘密藏。
《鈔》今家凡是經題。皆約通別釋者。正欲明各各具三經也。各具三經者。又正欲明具秘密藏也。如一題阿彌陀三字。即我行者法身本性也。佛之一字。即全性起修之般若智慧也。說之一字。即智與法身所得之解脫也。又理即全苦道即法身。正因。佛性也。行即全惑道即般若。了因佛性也。教業道即解脫。緣因佛性也。如是三德。如世伊三點。天王三目。不縱不橫。不并不別。乃不可思議秘密之藏。經題義理。微妙若此。講者聽者。安可忽諸。
○五、結成功德
《疏》故聞首題名字。獲無量功德也。
《鈔》如金光明。及諸大乘。多作此說。
○二、出本名
《疏》此經本名稱贊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
○三、辨譯異二。初、總標。
《疏》傳至中華。凡二譯。
○二、別明二。初、唐譯。
《疏》唐譯云。稱贊凈土佛攝受經。
○二、秦譯二。初、與唐辨異。
《疏》今秦本隱略經題在六方佛后。即云。汝等眾生。當信是等。
《鈔》唐譯則存本名。而秦譯不存者。以其隱略在六方佛后故也。
○二、贊秦譯善巧
《疏》以此經正示持名方法。況彌陀圣號。眾所樂聞。用此立題。人多信受。故得四海同遵。流通無盡。譯人之善巧也。
《鈔》大凡立名。貴生物善。今所生善則有二種。一以此經。正示持名方法。一以彌陀圣號。眾所樂聞。故用此立題。人多信受。是以唐譯者。秘于大藏。而不見不聞。秦譯者。四海同遵。而流通無盡。譯人善巧。信而有征矣。
○二、辨體二。初、標
《疏》二、辨體
《鈔》二、辨體者。即前總列中云。方等實相為體也。方等實相有二義。一此經說在第三方等時。方等四教并談。此經屬圓。揀異此經實相。非華嚴。般若。法華。三時之實相。故云方等。一圓教實相。門門可入清涼池。故方。生佛均有。平等不二。故等。觀經疏云。體是主質。妙宗鈔云。名傍是賓。體正是主。名是假名。體是實質。一切名下。皆有其質。今辨假名下之實質也。
○二、釋二。初、引論明體
《疏》智度論云。諸大乘經。通以一實相。為經正體。
《鈔》妙宗鈔云。諸法不生不滅。非有非無。無能無所。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離此等相。名為實相。無相之相也。若以彼義。會歸此經。則前段七重欄楯去。至聞是音者。皆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是明惟心凈土。序云瓊林玉沼。直顯于心源是也。中段彼佛何故號阿彌陀去。至但可以無量無邊阿僧祇說。是明本性彌陀。序云壽量光明。全彰于自性是也。瓊林玉沼。是明依報。該得四種凈土。壽量光明等。是明正報。該得佛菩薩。九品往生之人。此正法華。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天臺所謂性具三千。無非實相之體也。
○二、結成所詮
《疏》即所詮之理也
○三、明宗二。初、標
《疏》三、明宗
○二、釋二。初、引經證成。
《疏》經云。若有信者。應當發愿。生彼國土。
《鈔》前總列中云。信愿凈業為宗。故今引經證成。若有信者。即信門也。應當發愿。即愿門也。若欲證成凈業行門。應具引下文。七日持名。一心不亂。求生凈土。此為三要之門。信則。信有惟心凈土。本性彌陀。如來愿力。皆得往生。此當十乘中。第一觀不思議境也。雖有其信。若無其愿。則不得生。蓋彌陀既以愿力而攝生。我當誓愿而求往。方得天性相關。任運與拔。猶如磁石。自然吸取。十乘往判。此當第二真正發菩提心也。四弘中。當佛道無上誓愿成。該得前之三愿。雖有其愿。若無行門。其愿則狂。故須七日持名。一心不亂。十乘往收。此當第三善巧安心止觀也。七日持名。即是觀。一心不亂。即是止。方持名而一心。方一心而持名。是則止觀雙照。亦復雙遮。善巧安心。方得成就。略標上根三法。其余七乘。皆在中矣。
○二、結成宗要
《疏》一經之宗要也。
○四、明用二。初、牒
《疏》四、論用
○二、釋二。初、引經證成。
《疏》經云。即得往生。極樂國土。皆不退轉于無上菩提。
《鈔》初二句。即示以七日持名。一心不亂后之文。次一句。即此前經云。眾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之文。前總列中云。舍苦得樂為用。即經云。即得往生。云云之文。若以后足前。則眾生生者。皆娑婆念佛之人。必得不退菩提。以此二文。合證此經之力用也。
○二、結成力用
《疏》離生死苦。得解脫樂。此經之力用也。
《鈔》余之法門。莫不皆令眾生。豎出三界。離生死苦。得解脫樂。如重臺九級。自下升高。力勝則進。足疲則墮。其登也難。惟凈土法門。令眾生橫出三界。離生死苦。得解脫樂。家庭咫尺。從東至西。舉目可觀。彈指即到。其去也易。經之力用。豈不大乎。
○五、判教相二。初、總標。
《疏》五、判教相
《鈔》教者。圣人被下之言。相者。分別異同。如來五時設教。適時而進。大小漸頓。各有區分。天臺約五時。而分別之。各有攸存。故凡釋經。皆須判教。
○二、釋相
《疏》部屬大乘方等教攝。二藏明義。菩薩藏收。漸頓分之。此屬頓教。
《鈔》判此教相。而有三說。部屬大乘方等教攝者。第一、約時判也。前總列云。大乘生酥為教相。生酥即方等時也。天臺大師。用涅槃五時。生起次第。以判如來一代之教。初從牛出乳。譬從佛最初三七日說華嚴經。次從乳出酪。譬從十二部。出九部修多羅。十二年中。說小乘四阿含經。次從酪出生酥。譬從阿含出方等。八年之中。說維摩大集楞嚴楞伽十六觀。并此經等。彈偏斥小。嘆大褒圓。聲聞之人。得彈訶益。恥小。慕大。出入無難。如小乘偏空。出三界外。無身無土。今則特告身子。而云彌陀有土。菩薩有身。眾生生者。皆不退轉。即其事也。次從生酥出熟酥。譬從方等出般若。二十二年。說大品般若等諸經。以空慧水。洮汰二乘執情。令須菩提等。轉教般若。付財融通。次從熟酥出醍醐。譬從般若出法華。涅槃。九界三乘。會權授記。無小無大。皆令作佛。今是第三生酥。故曰部屬大乘方等教攝。二藏明義。菩薩藏收者。第二、約藏判也。蓋佛所說經。有聲聞藏。即為諸二乘人說者。明理但至真諦。明惑但破見思。明智但修空觀。明果無身無土。今經既明出娑婆外。別有凈土。則果報有乎身土。豈不理惑智果。皆屬菩薩藏收。漸頓分之。此屬頓教者。第三、約教判也。化儀之教。有漸有頓。漸則經劫修行。方階不退。頓則即生成辦。位至阿鞞。故結成云。以令凡夫。不退菩提。然而令其即生。位階不退。固是圓頓法門。亦必須先開圓解。而次修圓行。破三惑。而方證圓果。以階不退。今則但說彼土依、正二報。以之為開解生信。七日持名。一心不亂。以之為造修行門。臨命終時。即得往生。以階跋致。自非釋迦之善權。彌陀之愿力。行者之宿根。現前之三要。一心不亂。而三惑圓伏。頓斬業根。而直往無前。安能克此。故知此經。為五濁惡世之無上醍醐。涅槃經云。置毒生酥中。食即殺人。可不信諸。
○二、譯人二。初、標名
○二、譯人號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奉詔譯
○二、解義三。初、明其生處。
《疏》鳩摩羅什。此云童壽。龜茲國人也。
○二、明其翻譯
《疏》后秦姚氏據長安。尊為國師。弘始年間。譯諸經論。
《鈔》姚秦者。簡非嬴秦。苻秦。乞伏秦。今是后秦姚氏也。以弘始三年。方入長安。秦主敕僧栔等。八百沙門。咨受什旨。于草堂寺。所譯經論。凡九十八部。合四百二十一卷。僧睿。僧肇。道常等。筆受。
○三、證其功德
《疏》南山感通傳云。七佛以來。譯經師。
《鈔》過去七佛。皆生于西天竺。迦維羅衛國。滅度之后。或正法。或像法時。西天梵筴。必傳流震旦。譯梵成華。譯經之師。歷代皆有。惟什師自七佛以來。常為我震旦譯經之師。此乃南山律師。問費氏天人所說。又有云。什師位證三賢。是知非聊爾人也。
○二、釋經文二。初、總別科判。二、依科解釋。今初二。初、總科三分。
○二、釋經文三。從初至大眾俱為序分。從爾時佛告至六方后。征釋經題為正宗分。從汝等皆當信受我語。盡文為流通分。
《鈔》漢明以來。經至震旦。弘法之師。隨文講解。無有科判。至晉道安法師。方判大小諸經。皆有三分。謂序。正。流通。后西天親光論至。與其三分義同。又此方出家之士。自漢以來。皆隨師姓。如三支之類。后道安法師。謂既舍俗姓。以從釋迦。宜合一切。俱從釋姓。后增一阿含至。世尊果云。萬流入海。同一堿味。四姓出家。同稱釋氏。故后人贊道安法師云。分經雅合于親光。釋姓頗同于增一。
○二、別明二序
《疏》諸經皆有通、別二序。此經但有通序證信。而無別序發起。即十二部經中。無問自說也。
《鈔》通、別二序者。通者。同也。如是等六事。諸經皆同故。別者。異也。諸經發起之緣。各各不同故。今經但有通序。而無別序者。乃如來無問自說。蓋凈土法門。若被菩薩之機。正所當對。必須假問而說。如十六觀經。是其類也。但此一經。是對小乘。及凡夫機。令知微妙身土。即生可獲。原非小乘凡夫境界。豈能問之。故如來無問自說。稱性宣揚。何須發起。
○二、依科解釋三。初、釋序分二。初、分科
○序分分二。初、五句證信。
《鈔》證信者。佛將滅度。阿難咨問。一切經首。當安何語。佛答云。當安如是我聞等。豈惟我然。三世諸佛。經初皆爾。
○二、釋經二。初、五句證信二。初、列經
《經》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二、釋義五。初、釋所指法體。
《疏》如是者。指所聞之法體也。實相之理。古今不異名如。如理而說為是。
《鈔》如是者。指法之辭。所指者。即所聞法體實相之理。如此之理。古今不異名如。即真如不動之體。亙萬古而恒新。歷千差而不改。如來能稱此理而說。無不當理。故稱如是。
○二、釋所顯能聞
《疏》我者。阿難結集法藏。自言如是法門。我從佛聞。
《鈔》佛地論云。謂結集時。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便許可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
○三、釋所明機感
《疏》一時者。機應和合之時也。不言某年月日者。二土正朔不同故也。
《鈔》機。即阿難與千二百人。并菩薩等眾。應。即釋迦如來。能說教主。機無應而不成。應無機而不就。砧椎相叩。乃方成法器。機應合一。則此經方說。二土正朔不同者。如此土四時。彼方三際。東夏以合朔為月旦。西方以既望為月旦。兩方既爾。四夷可知。既難準定。故但言一時。
○四、釋所稱化主
《疏》佛者。覺也。自覺。異凡夫之不覺。覺他。異二乘之獨覺。覺滿。異菩薩之在因。眾圣中尊。故名曰佛。即釋迦教主也。
《鈔》梵語佛陀。此云覺者。謂覺了性相真妄之者。即究竟本覺。亦究竟始覺。自覺異凡夫之不覺者。凡夫則終朝昏擾。逐妄漂流。如來則寂、照雙融。還源返本。覺他異二乘之獨覺者。二乘則覺了生死。如獐獨跳。如來則自登彼岸。慈航度人。覺滿異菩薩之在因者。菩薩則三覺雖修。而三因未滿。如來則三覺究竟。而三德圓彰。為二乘菩薩。眾圣中尊。故稱為佛。以通從別。即娑婆教主。釋迦牟尼佛也。
○五、釋所述住處二。初、釋舍衛國
《疏》舍衛。正云室羅筏悉底。此云聞物。言人物富庶。遠聞諸國故。
《鈔》人物富庶者。謂此國具足欲塵財寶之物。多聞解脫之人也。
○二、釋祇樹給孤獨園二。初、出二人名德二。初、只陀
《疏》梵語只陀。此云戰勝。波斯匿王太子名也。
《鈔》波斯匿王太子。初生之時。適與外國戰勝。因立美名。
○二、須達
《疏》梵語須達。此云善施。長者名也。能惠施國之窮民。名給孤獨。
○二、明二人并稱
《疏》側布黃金。從只陀買園。建立精舍。請佛說法。只陀施樹。故并稱也。
《鈔》須達長者。為兒聘婦。往王舍城。得見如來。請佛供養。佛命身子。同往相地。惟只陀太子。園林茂盛。可造精舍。只陀戲許。須金磚側布其地。金錢掛滿其林。便當與之。須達歡喜。命車載金。布地將滿。只陀見其精誠。便云。地當屬卿林屬于我。共施供佛。不亦可乎。故后凡于此地說經。經家序處。必美二人之德。而并稱之。
○二、眾同聞二。初、分科。
○二、列眾同聞三。初、聲聞眾三。初、示數
○二、釋經三。初、聲聞眾三。初、示數二。初、列經。
《經》與大比丘僧。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大阿羅漢。眾所知識。
○二、解義為四。初、釋明類。
《疏》比丘。此云乞士。乞食資身。乞法煉心。又云怖魔。又云破惡。僧者。具云僧伽。此云和合眾。
《鈔》比丘梵語。而含三義。一、乞士。外于檀越乞食。以資色身。永離四邪。內于如來乞法。以煉心性。常趣八正。應供之因也。二、破惡。能破九十八種煩惱惡因。能破二十五有生死惡果。殺賊之因也。三、怖魔。發心出家。魔王怖其出境。精進修行。波旬怖其離欲。無生之因也。和合眾者。凡為僧者。須具六和。一、戒和同修。二、見和同解。三、身和同住。四、利和同均。五、口和無諍。六、意和同悅。具此六和。方可稱僧。
○二、釋示數
《疏》三迦葉。有千弟子。舍利。目連。共二百五十人。最初歸佛。常隨眾也。
《鈔》三迦葉者。一、優樓頻螺迦葉。二、伽耶迦葉。三、那提迦葉。若最初度憍陳如五人。合云千二百五十五人。經舉大數。是故略之。得餈甘露。莫先于此。故為常隨眾也。
○三、釋顯位。
《疏》阿羅漢含三義。一、應供。為人天福田。乞士果也。二、殺賊。斷煩惱盡。破惡果也。三、無生。不受后有。怖魔果也。
《鈔》比丘因名也。阿羅漢果號也。因果二名。一一主對。如影隨形。略無差忒。故為比丘。有乞士之因。方獲羅漢應供福田之果。有破惡之因。方獲斷煩惱盡殺賊之果。有怖魔之因。方獲無生不受后有之果。
○四、釋嘆德
《疏》聞名欽德曰知。睹形敬奉曰識。
《鈔》若但聞名。而未睹形。則知而未識。但睹形。而不聞名。則識而未知。今既聞名而睹形。必欽德而敬奉。阿難尊者。與此輩等同聞。非惟見同列之德齊。亦乃顯所聞之法真。以之證信。誠可信也。
○二、列名二。初、牒科
○二、列名
○二、釋經二。初、列經
《經》長老舍利弗。摩訶目犍連。摩訶迦葉。摩訶迦旃延。摩訶拘絺羅。離婆多。周利槃陀伽。難陀。阿難陀。羅侯羅。憍梵波提。賓頭盧頗羅墮。迦留陀夷。摩訶劫賓那。薄拘羅。阿冕樓馱。
○二、釋義二。初、釋長老
《疏》耆年碩德。通稱長老。
《鈔》此諸圣僧。有耆年者。必有碩德。有碩德者。未必定是耆年。故長老者。乃耆年與碩德之通稱也。
○二、釋眾名十六。初、釋舍利弗。
《疏》舍利弗。此云身子。其母身容端正。眼如鹙鷺。兼母名之。故又云鹙子。智慧第一。
○二、釋目犍連
《疏》摩訶目犍連。此云大采菽。姓也。其族眾多。故以大別之。神通第一。
○三、釋大迦葉
《疏》摩訶迦葉。此云大龜氏。其祖感靈龜負仙圖而出。遂以名族。又云飲光。身光赫奕。映蔽余光。毗婆尸佛時。為冶金師。貧女以金珠。同修塔像。從是以來。身光金色。
○四、釋摩訶迦旃延
《疏》摩訶迦旃延。此云文飾。論議第一。
○五、釋摩訶拘絺羅
《疏》摩訶拘絺羅。此云大膝。從狀得名。舍利弗母舅。
○六、釋離婆多
《疏》離婆多。此云星宿。父母禱星而生。遂以為名。
○七、釋周利槃陀伽
《疏》周利槃陀伽。此云繼道。其母省親。生于路傍故。姿性魯鈍。惟誦半偈。證羅漢果。
○八、釋難陀
《疏》難陀。此云善歡喜。佛之親弟也。
○九、釋阿難陀
《疏》阿難陀。此云慶喜。白飯王之子。佛之堂弟也。佛成道日生。舉國忻慶。因立嘉名。多聞第一。
○十、釋羅侯羅
《疏》羅侯羅。此云覆障。本修羅之名。能障日月。佛為所障。不即出家。故以為名。
○十一、釋憍梵波提
《疏》憍梵波提。此云牛司。宿生為牛。食已轉哨。故受此名。
○十二、釋賓頭盧頗羅墮
《疏》賓頭盧。此云不動。名也。頗羅墮。此云利根。姓也。別譯云。賓度羅跋啰墮阇。
○十三、釋迦留陀夷
《疏》迦留陀夷。此云黑光。其形粗黑故。
○十四、釋劫賓那
《疏》摩訶劫賓那。此云房宿。母禱房星而生。
○十五、釋薄拘羅
《疏》薄拘羅。此云善容。形貌端正故。昔施僧一訶梨勒。感五不死報。
○十六、釋阿冕樓馱
《疏》阿冕樓馱。此云無貧。昔于饑世。以稗飯施辟支佛。九十一劫。果報充足。天眼第一。
《鈔》諸經列眾。皆有嘆德。如法華楞嚴。是其例也。惟此經無之。非無也。蓋譯人善巧。令顧名而思義也。如大智舍利弗。摩訶目犍連等。顧何德而不彰。然諸經嘆德。必隨緣起。如阿難以邪染之緣。浚發楞嚴。而經家嘆德特曰。佛子住持。善超諸有。云云。同列之眾。既有是德。正顯當機。雖托緣于邪染。而實無是過也。此經余諸弟子。且無暇論。即大智舍利弗。位居其首。次之以大目犍連。摩訶迦葉。摩訶迦旃延。三人者。豈無意乎。蓋極樂法門。微菩薩實智而莫能信。微菩薩大神通而莫能往。微抖擻三惑而莫能凈。微四無礙辯而莫能論。此經說在方等。意令聲聞。回小智以成大智。回小通以成大通。回小頭陀以成大頭陀。回小論議以成大論議。凈土即權而實。即實而權者。斯可以照了實相。信受奉行。即近而遠。即遠而近者。斯可以不速而疾。彈指即到。心凈土凈。即穢而凈者。斯可以生即無生。生化兩冥。妙有即空。真空即有者。斯可以妙用辯才。剖析無礙。至于余諸弟子。各有一德。以類而嘆德。即事而回向。于此法門。成方等益。了無生而生。感界外生。達無身而身。受變易身。豎出三界。固不可思議。又有橫出三界。尤不可思議也。
○三、總結二。初、牒科
○三、總結
○二、釋經二。初、列經
《經》如是等。諸大弟子。
○二、解義
《疏》學在師后。故稱弟。解從師生。故稱子。此總結前文也。
《鈔》弟則顯師之謙讓。師乃明資之尊敬。故夫子曰。余也處回如弟。回也處余若父。
○二、菩薩眾二。初、分科
○二、菩薩眾二。初、明類
○二、釋經二。初、列經
《經》并諸菩薩摩訶薩。
○二、釋義
《疏》梵語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同佛所證曰覺。無明未盡曰有情。摩訶薩。此云大道心眾生。
《鈔》菩薩二字。梵語存略。若具足稱之。應云摩訶菩提質帝薩埵。摩訶翻大。菩提翻道。質帝翻心。薩埵翻眾生。亦翻有情。合為大道心眾生。大道心則下異眾生。有情則上異諸佛。蓋已離此岸。尚居中流。此諸菩薩。乃又舉其大者。故以摩訶薩別之。
○二、列名二。初、牒科
○二、列名
○二、釋經二。初、列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