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號是道安法師(312——385年)肯定下來的。他根據印度佛教規定剎帝利(貴族)、婆羅門(祭祀)、毗舍(工藝)、首陀羅四姓出家,統統都稱為釋子一說,判定中國的出家和尚一律姓釋。
"和尚"在中國代表出家修行梵行者,就是僧人的代名詞。而僧人出家的目的就是為了學法,學習究竟無上的佛法,達到人生的解脫彼岸,而后才更有資本來度化眾生。
既然是學法,那么必然就需要有個有別于世俗的名字,通常叫“法名”或“法號”。這也是根據中國傳統的習俗而保留下來的,中國古人一般名字就兩個,“名”和“字”是分開的,再有的還有“號”。譬如諸葛名“亮”,字“孔明”,號“臥龍先生”。
那么,出家僧人也存在這種情況,有自己的“法名”和“字號”(也有稱“法號”),所以一般出家僧人有三個名字,即“法名”和“字號”,以及身份證上的俗名。但是應該知道的一個規矩是,“法名”不能隨便人稱呼,是出家僧人的師傅或長輩可以稱,外人只能稱呼“法號”。
法號:低音吹管樂器,音階只有三個音,非常原始。粗獷雄渾的音色十分獨特,用以表現宗教神圣不可侵犯的威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