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jié) 釋有支還滅
有情在生死海中輪回的軌跡,已從十二有支所建立的因果之理作了詳細的說明。現(xiàn)在讓我們進一步看看,這極為可怖的生死問題,在佛法中如何成立解脫之道;前面雖然也偶有涉及,但都語焉不詳,在這一章,擬作比較詳細的解說。
三界諸行(一切有為法),從眾因緣生,沒有始終可得,也就是沒有來處和去處可得。若有來處和去處,便是有始有終,有自體。正因為沒有這些,所以說:法生時,唯眾因緣會合而生;滅時,唯眾因緣離散而滅,生滅皆不從自體,如是,離開眾因緣,沒有任何一法是從自體有的。生法是如此,生法的眾因緣也是如此,因為因緣本身也是一法。又,法既從眾因緣生,生時必是眾緣同時會合,于中,若闕其一,縱有余緣,必不得生。由此推論,滅此有為生死,只要找出它的生因而滅之,就能辦到,決非徒托空言,事屬子虛。
佛陀對于這個問題的教授,應機立說的固然不少,但主要還是四諦、十二有支的說法。十二有支,固在說明有情的生死緣起,若論其究竟,應說還是在開示生死緣起的還滅。如說“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所謂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乃至生滅故老死憂悲苦惱等盡滅。令諸有情滅此有支因緣,離三有苦,入寂靜涅盤,受安隱樂。
《雜阿含·(三四七)經(jīng)》①(注釋:見《大正》二·九七至九八。),記載外道須深,來佛法中盜密出家,結(jié)果因聞佛陀說十二有支緣起還滅之理,得阿羅漢,茲據(jù)經(jīng)意摘要并語述于下——
須深出家,時經(jīng)半月,一日,大眾之中,有比丘告訴須深說:我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須深問:尊者是不是學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具足初禪,得不起諸漏,心善解脫的呢?
按:初禪有五種特征,說為初禪五支。此即:覺、觀、喜、樂、定。于中,覺,新譯作尋;觀,新譯作伺;定是禪的自體,說禪必攝其中,往往從略。
比丘答:不是,須深。
須深又問:是不是尊者離有覺、有觀,內(nèi)凈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具足第二禪,得不起諸漏,心善解脫的呢? 按:此中,內(nèi)凈一心,亦簡名內(nèi)凈。內(nèi)凈、喜、樂、定是二禪四支。
比丘答:不是,須深。
又問:那是不是離喜,以舍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樂,具足第三禪,得不起諸漏,心善解脫的呢?
按:此中,舍心住,簡說作舍;身心受樂,簡說作樂。舍、正念、正智、樂、定為三禪五支。
仍答:不是,須深。
又問:那是不是離苦息樂,憂、喜先斷,不苦不樂、舍、凈念一心,具足第四禪,得不起諸漏,心善解脫的呢?
按:此中,不苦不樂亦作中受,凈念一心亦簡說作念。中受、舍、念、定為四禪四支。
仍答:不是,須深。
又問:那是不是修寂靜解脫,起色、無色定,身作證具足住,得不起諸漏。心善解脫的呢?
按:此中解脫,指八解脫。內(nèi)有色想觀外色解脫,內(nèi)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凈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此三解脫,依初、二四禪立。其第三禪,上望第四雖有相似善根,卻沒有增上到凈解脫的程度;下望初、二,又已超過不凈解脫。四禪之中,除凈、不凈解脫外,更無中間解脫義,故第三禪不能立解脫名。次四解脫依四無色定立,如空無邊處解脫等,第八滅受想解脫,依滅受想定立,經(jīng)說“寂靜解脫”,即是指此。惟此第八依前七起,故經(jīng)又說“起色、無色……”云云 。
仍答:不是,須深。
又問:怎么尊者所說不同,前后相違,不得禪定,而復記說呢?
比丘答:我等是慧解脫阿羅漢呀!
說完,大眾離座而去。可是,須深卻非常迷惘,私自思惟:“這些尊者,和余人所說不同,前后相違;既說不得正受,又記自知作證,這事很難相信,當去問佛,看佛如何裁示。”因往佛所,細述其事,及其所疑,請示佛陀。
佛對須深說:這是要先知法住,后知涅盤的。那些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住不放逸,離于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須深白佛:我今不知先知法住,后知涅倓;唯愿世尊,為我說法,令我得之。
佛語須深:我今問你,你可隨意答我。須深!有生故有老死,不應離生而有老死吧?
須深答言:是的,世尊!有生故有老死,不離生而有老死。 佛陀又問: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處、名色、識、行、無明;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吧?
須深答:是的,世尊!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
佛陀又問:無生故無老死,不離生滅故老死滅吧?
須深答:是的,世尊!無生故無老死,不離生滅而老死滅。佛陀又問:如是,乃至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吧? 須深答:是的,世尊!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 佛陀又問:但是這樣的知,這樣的見,就能離欲惡不善法乃至身作證具足住嗎?
須深答:不能,世尊!
佛陀告訴須深:所以說,要先知法住,后知涅盤。那些善男子,緣念十二有支緣起、還滅之理,獨一靜處,專精恩惟,住不放逸,離于我見。若實離于我見,便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須深一心恭聽佛陀教授之后,即遠離塵垢,得法眼凈,見法得法,覺法度疑;不由他信,不由他度,于正法中,心得無畏。
佛陀又藉須深悔過的因緣,為說盜法苦報,(令生慚愧勇猛,)須深便于言下漏盡意解,成阿羅漢。
說者按:諸阿羅漢由二種道得心善解脫。二道者:見諦道、思惟道,或說為見道和修道。須深尊者,先由見諦道離障道垢,得法眼凈,后由思惟道得漏盡意解(意解即心解脫)。又,二道皆斷煩惱;諸煩惱不外愛、見,屬愛者覆心,屬見者覆慧。愛即愛染,愛染斷,屬愛者亦斷;見屬無明,無明斷,屬見者亦斷。斷愛染得心解脫,斷無明得慧解脫。于中,若得無生智不退法,名心善解脫、慧善解脫;若但得盡智,則為退法,雖得解脫,不名為善。須深尊者,先過見諦道,得法眼凈;后過思惟道,得漏盡意解;過此二道名阿羅漢,未記退法,當知是得的不退法。又,聲聞所斷障有二分:一、煩惱障,總指愛、見諸煩惱;二、定障。有說定障唯九次第定。此說認為九次第定及八解脫互不相干,得八解脫不一定得九次第定,八解脫是解脫障,唯得此不得九次第定,名慧解脫阿羅漢,若得八解脫亦得九次第定,則是俱解脫阿羅漢。有說定障是八解脫或九次第定。二者所依的定,都是四禪、四無色及受想滅等九等至,于九等至修八解脫,清凈色、無色等解脫障;修九次第定,令心得自在,因為九次第定是由等至趣向等至,不經(jīng)禪中間及近分定。是故修治定障之道有二,而所治定則只是九等至而已。故行者雖得八解脫或九次第定,未盡諸漏,但名身證,是不還果,若更以慧盡諸漏,即名俱解脫阿羅漢。若但以慧盡諸漏,未除定障,得名慧解脫阿羅漢,后習禪定,除定障,即成俱解脫。①(注釋:此二說,前者是《成實論》之許,參見《大正》三二·三三九。后者是《俱舍論》之許,參見《大正》二九·一三一中。)須深尊者,在這短短時間之內(nèi),不可能得諸定,佛也沒有為他開示禪定法門,只藉他問慧解脫阿羅漢因緣,為說緣起法,令住不放逸專精思惟,依不放逸無散亂定,先得法住智,過見諦道;后得涅盤智,過思惟道,成就慧解脫阿羅漢耳。
若問:何謂法住智?
答言:如佛說:“有生故有老死,不應離生而有老死”,乃至“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若依此專精思惟,正見十二因緣但生滅相續(xù),遠離我見等塵垢,是名法住智。
又問:何謂涅盤智?
答言:亦如佛說:“無生故無老死,不離生滅故老死滅”,乃至“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若復依此專精思惟,正見十二因緣還滅清凈,不起諸漏,心善解脫,是名涅盤智。
在前一章,我們曾經(jīng)談到唯識宗和中觀宗對十二有支緣起的看法,今在這里談緣起還滅,也不能不談談這二宗的見解。
唯識宗論有支還滅說①(注釋:見《瑜伽》卷九,《大正》三○·三二一下至三二二上。):若有補特伽羅趣求涅盤,先集資糧,于現(xiàn)法中,從他聞音,趣向滅行。初以如理作意為緣,得生正見,遂于無明及愛,永斷無余,由此,無明觸所生受,亦復永斷。無明永斷,于現(xiàn)法中,證慧解脫;貪愛永斷,于現(xiàn)法中,證心解脫。如是,于現(xiàn)法中,諸行不轉(zhuǎn),于有余依界,證得現(xiàn)法涅盤。此時,唯余清凈識緣名色,名色緣識,乃至有識身在,恒受離系受,直至先業(yè)所得壽盡,便舍識所持身,識與一切受遂任運謝滅;所余因緣于先已滅,不復相續(xù),是名無余依涅盤界究竟寂靜處。
中觀宗則說①(注釋:此下所說義的根據(jù),散見于《瑜伽師地論》,《大正》三○·三二一、三二四下、五○一中至下、八二八上等頁;《攝大乘論》,《大正》三一·三三○中。):若有補特伽羅能用般若不移智,觀有支諸法苦、空、無常、無我,那就不被諸法所愚;若是不愚,則無貪愛;若無貪愛,瞋則不生;若無有瞋,則不造業(yè);不造業(yè),則無取;無取,則不造后有;無有,生則不生;不生,則于身心諸苦不生,如是,不集五蘊因,不于余處生果。是故,要從苦果解脫,就應斷除斷、常等愚見。有頌說:
于甚微細事,若有見斷常,彼不善因緣,未見緣生義。
此中無可見,亦無少安立,于真以觀真,見真而解脫。 照一般說,緣起教是獨覺的不共道;但上章說,聲聞即能由此得慧解脫阿羅漢;又,經(jīng)說菩薩也因觀緣起還滅之理,圓滿般若波羅蜜,趣入方便波羅蜜;釋迦世尊,在菩提樹下,也是觀此成正等覺。所以,不可一概而論。
第二節(jié) 緣起教與四諦教
緣起教并非不通余道,如果從解脫道的理趣看,它跟四諦教,應同是一知苦斷集證滅之道。
四諦全稱四圣諦,即苦、集、滅、道是。因為它是說明世間苦集之理和成就出世間苦滅之道,故除苦圣諦仍為原名無異稱外,余分別就其含義稱為:苦集圣諦、苦滅圣諦、苦滅道圣諦。它之所以被稱為圣諦,原因在于它不是凡夫顛倒見之所見,而是圣人如實見之所見,諦是真實的意思。行者若初次如實見此四諦行相,便是諦現(xiàn)觀,亦名見道,見前顛倒見所未見之道,為踏上超凡入的初步。
前說十二有支在顯示生死寂滅之道,除說法及觀行方便不同外,義理卻仍然被涵攝在四諦之內(nèi)。詳細觀察,不難體知,試看下表,即可了然。
(圖略)
現(xiàn)在,還回頭來談四諦。
佛陀說法,原是為一切有情眾生說的。四圣諦就是把一切有情眾生的整體生命,規(guī)范為四個有關(guān)聯(lián)的共同領(lǐng)域。在這四個領(lǐng)域中,又分為世間的和出世間的兩個領(lǐng)域,如其次第,即是四圣諦,今且略述之。
第一、苦圣諦:這是一個受用世間果報的領(lǐng)域。就單獨的生命整體而言,一期生命中,從生有起到死有止,中間本有相續(xù)的五取蘊,屬于一期果報。這果報,包括有情身心的稟賦,如:美丑、智愚、健康……和一生的遭遇,如:眷屬、親友、事業(yè)等等。總之,凡享有的和受用的,無不算在其中。這中間,雖然也有許多快樂之事,事實上,這些快樂都從辛苦中來,一如李紳《憫農(nóng)》詩所說的:“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由這句話,我人可以推想到,人生的任何享有和受用,縱然小至盤中的一顆飯粒,都含有一分數(shù)不盡的辛苦和代價,沒有不勞而獲的。佛法中八苦、三苦的教示,只是擇其大者和根本者而言罷了。若是更進一步看諸經(jīng)論的具體說法,謂五蘊是一純大苦器——苦聚、苦果報,那就是依真實狀況完全否定了這世間猶有樂事之說。如是,佛法中說世間有相對于苦的樂事,但為世間歡喜,隨世間說的,圣者所見的苦諦無有此事。正因為如此,所以,諸圣者對這世間非常厭惡,因有“違圣心故苦”之說;唯除諸佛世尊及諸大菩薩,為大悲心之所驅(qū)使,來生這里,濟度這些苦難眾生,出離這個苦惱地方。
因為人們對佛法所說的世間果報范圍不太清楚,甚至有所誤會,遂在前面特地提一個總的概念,以供了解。若照部派,依各自見地,作嚴格的規(guī)范,那還有差別說的。
有部師說:苦諦是五取蘊。煩惱為取,據(jù)有支取緣有的因果關(guān)系,取即五蘊世間的根本。分別論者說:漏八苦為苦諦。這一施設(shè),是從能顯示有漏八苦為苦相著眼的,此外,也總顯它的粗顯、廣大境界。又出示它是重擔義、結(jié)處義、極可怖畏義。關(guān)于八苦的內(nèi)容,已在第三章談過,可以參閱。
譬喻師(舊經(jīng)部師)說:名色為苦諦。所言名色,應知是十二有支中的名色支,它的實體即是五取蘊,亦即有漏五蘊。然則,為什么不立五取蘊而立名色為苦諦呢?因為有支中的名色,指的是有情自體,六處支就是以它為緣而生的,不含非有情數(shù)外色。若泛說五取蘊,則遍攝情與非情等內(nèi)、外一切色法。由于此師主張,非有情數(shù)外色,只具色法共有的變礙特征,不具有情內(nèi)色不共的受苦特征,所以說外色但是苦品,不是苦諦①(注釋:參閱《順正理論》卷一,《大正》二九·三三一下。);有情數(shù)內(nèi)色,同時具備這兩種特征,既是苦品,也是苦諦。因特立名色為苦諦,以簡別非情的外色。這樣建立,才沒有過失。誠然!聲聞道中,于四諦觀苦諦時,畢竟是由觀自補特伽羅無我得解脫的。補特伽羅我執(zhí)既遣,非情的外色,自亦不能為作系縛了。此部立名色是苦諦,其理趣,大抵如是。
第二、集圣諦:此中之集是因義,指能集起三界苦的因緣,簡單地說:即集諦是能生苦諦的因。
有部師說:有漏因為集諦。所謂有漏因,就是以有漏五蘊為因。此部諸師認為:現(xiàn)在的有漏五蘊,是從過去的五蘊集起,復能集起未來的五蘊。因為一切諸法,其各各自體都是恒有,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的。至其隨逐三世流轉(zhuǎn),呈現(xiàn)出有、無、增、減等變異的現(xiàn)象,那只是自體的轉(zhuǎn)變作用。是故,諸法生時,生于自性,住時住于自性,滅時歸于自性。因此,有漏五蘊之果,亦無非是以有漏五蘊為因,故《順正理論》說:有漏五蘊,“或名為集,即彼種類能為因故”。①)(注釋:見《大正》二九·三三三上。)然此說因,亦必攝取蘊成就的惑、業(yè)。
分別論者說:能招后有愛是集諦。這里的愛,即是有支愛緣取的愛支。愛是渴求的意思,故又說名渴愛,也是貪的異名。由于它的增長,能與四取作緣,起身、口、意罪、福業(yè),招引后有,作名色集,亦即為生作因。雖然,愛、取、有等煩惱、業(yè)都是生因,但是,愛在煩惱中獨勝,可說是煩惱的根本,又是生三界六趣諸有果的生因,業(yè)則不然,它是牽引往生各別界趣的別異因,為簡擇苦諦的真集,遮除似集,故以愛為集諦。他們并舉佛陀所說偈以證之,偈言②(注釋:見《四諦論》卷二,《大正》三二·三八八中。):
如樹根未拔,雖斷猶更生,隨眠愛未除,苦體恒相續(xù)。 是故,此師界定苦諦,乃是依有漏八苦,總攝世間或內(nèi)緣生或外緣生的諸所有苦,因而界定集諦,則以能感后有諸所有苦的那種無饜足的渴求愛的共因為因。
譬喻師說:惑、業(yè)為集諦。此中之惑,指所有煩惱、隨煩惱;業(yè)指身、口、意所作善、惡、不動等所有業(yè)。按:這一苦集諦內(nèi)涵的施設(shè),完全是以十二有支中惑、業(yè)、苦三事的因果關(guān)系為依據(jù),理趣非常明顯,無須多言。惟此師在七支苦事外,別許名色是苦諦,如上苦諦所說,當知這一名色,乃總指五蘊,只是在色中簡除外色和把受等無色四蘊歸納在“名”中而已;所以它實俱攝有支苦事的七支,不過,在這七支中,識乃至受等前五支屬苦法,后二支——生和老死屬苦相,亦即前五支的分位相。這一點,也是我們應該知道的,故順便一說。
第三、滅圣諦:一般說來,滅有二種,無常滅和擇滅。無常滅乃有為諸法剎那生滅、滅生相續(xù)不絕之法。此中,前剎那所滅法是無,后剎那所生法是有,滅是無事。如說:“生剎那后,諸行相盡,說名為滅,亦名無常。”又有說:“暫有還無,無時名滅。”雖然,中觀根本應成諸師,則說:即此滅之一法,便是能生后剎那果有法之因。并說:唯有如此,才能說明剎那或一期有法,依滅的作用轉(zhuǎn)化到另一剎那或一期有法的生起,若說滅無,過成斷滅。這一問題,不能多談,且置之。今應回到這里的問題——擇滅。擇滅亦譯思擇滅,是用智能思惟簡擇諸法之意。諸所有法經(jīng)過多次的逐一簡擇,把那些具有***過患的諸行,一一滅除,滅后不再生起,還***于寂靜,這就是寂滅涅盤。由于此滅,只是滅去***有為,令不再生;不再生便是無生,無生則亦無滅。此滅既離生滅相,便是無為;亦唯無為法才離生滅相。若法是無為,就不能立任何一類有為法作它的生因,它也不是任何一類有為法的所生果。所謂道諦是滅諦因,滅諦是道諦果,那是以修對治道,滅除有為過患,所證得的寂滅果。這種因果關(guān)系,和因生果的因果關(guān)系,大不相同,不可混濫。什么是證得?用般若(智能)如實知見名證,后得無分別智,如所知見通達無失名得,合名證得。然則它滅去了些什么呢?它滅去能生苦的苦因;而且,這里說苦即是苦諦,說集即集諦,不予任何揀別。苦、集二諦的內(nèi)涵,已說于前,不必重復。再者,由于苦因永滅,苦果便不再生。所謂不再生,就是證得寂滅涅盤的圣者,不再在三界中受生,也就是不受后有之義。但涅盤有二:有余、無余。有余涅盤,是指證得涅盤的圣者,壽命未盡,從親證涅盤的根本位,出到后得位時,由宿業(yè)所得的苦報身,還有饑、渴、寒、熱、老、病等余苦,故名有余,亦作有余依。無余涅盤,則是壽命盡時所趣入的涅盤;因為不再為饑、渴等余苦所苦,故名無余,亦作無余依。這兩種涅盤都是二乘人所證,此外,還有諸佛所證的大(乘)涅盤;若并前二,則說涅盤有三。
不過,中觀根本應成這一系的學者,雖也隨順聲聞說二種涅盤,但若約其自宗說,則只許如《法華經(jīng)》所許,二乘涅盤是化城,不是真滅,真滅唯佛才得。又,佛所得真滅,即無余涅盤,此外,亦不立有余涅盤。
總上所說:滅諦、擇滅、涅盤這三者應是一事,因為不論滅諦之滅,擇滅之滅,寂滅涅盤之滅,在圣人各自內(nèi)證的義境上,是平等無差別的。故滅諦之滅,亦名擇滅,亦名涅盤,一義異名,只是用在非虛妄、非顛倒,是真實的四諦道上名滅諦,用在以智能斷煩惱上名擇滅,用在滅諦經(jīng)由擇滅所顯發(fā)的離系境界上名涅盤。雖然如此,說一切有部諸論師說:假名施設(shè),必依實事,所以,滅諦、擇滅、涅盤,甚至與擇滅互訓的離系,各各都有自己的體性存在。
已總略說滅諦,今仍隨順上述差別說其差別義。
有部諸論師承認擇滅是滅諦。因擇滅能使五蘊若因若果皆無余滅。此說五蘊若因若果,是成立已招感現(xiàn)前苦果的五取蘊為因,及因此能招引當來苦果的五取蘊為果。為滅除這種苦因苦果,由修道的思惟簡擇,乃得永滅。是故,擇是無漏無倒正慧,滅是慧果,擇所得滅,名為擇滅。“擇”聲,亦遮無常滅及非擇滅,如是擇滅,體是離系,法屬無為,依理,遂立擇滅為滅諦。
分別論者認為愛盡是滅諦。因為愛著或渴愛是煩惱根本,亦最強而有力,若能盡愛,所余的煩惱、業(yè)亦必隨之而盡。不過這里應注意,此中之愛,是指能招引后有的染污愛——非不染污——是能作苦諦因的集諦,所以斷愛便是斷集。能斷集諦的是滅諦,這就很自然地成立愛盡為滅諦了。又,這樣的建立,也是隨十二有支的還滅道理,所謂: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死滅,老死滅,則憂、悲、苦、惱等種種過患都滅。在這里,我想補充一點解釋,謂:憂是心亂不悅相,悲是啼哭飲泣相,苦是身逼惱相,惱是心逼惱相,這是用來顯示十二有支緣起的有情世間唯是一大苦蘊集而已,并沒有別的東西。
譬喻師說:惑、業(yè)盡是滅諦。此師立惑、業(yè)盡為滅諦,自然是根據(jù)他許惑、業(yè)是由集諦而來,同時,也應是依惑、業(yè)緣起的十二有支成立。十二有支由惑、業(yè)緣起苦事——名色,惑、業(yè)盡,諸苦亦盡,其成立惑、業(yè)盡是滅諦,不也很合理嗎?所余諸義,已于前之苦、集二諦中說,這里不用說了。
第四、道圣諦:具體地說,應作趣苦滅道圣諦。一般說來,它是依八支圣道而立。八支圣道趣向何所?謂趣向苦滅的安隱涅盤。此義,《大毗婆沙論》有一設(shè)問,頗饒趣味,擬述于次①(注釋:見《大正》二七·四○四上、中。惟此引文,已改用語體轉(zhuǎn)述。):
有問者問道說:你有能力令因非因,果非果嗎?
道答:不能。雖然,于諸能生苦果的因緣,我能對治,令不能生苦。
此中,問道諦,是問它有沒有能力壞前因及壞前因所生起的現(xiàn)法果——這當然是不可能之事。故道諦答以“不能”。說它只能對治因,使不集后果。這則問答,顯示道諦是對治道,即此道,便是趣向苦滅不生之道。
或有人疑,既然如此,為何已證無學的圣者,仍為老、病等苦所苦呢?謂:現(xiàn)苦是宿業(yè)所招的果報,除入無余涅盤外,只有盡形壽以受之之一途,不可以滅。這里說滅,是滅后有苦,如佛說:“圣道能滅后有眾苦。”于此,更清楚地回答了前面和道諦問答的問題。
復次,道諦即八支圣道,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yè)、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這八種道支,是圣人所行,故名圣道;正趣涅盤,故舊譯八正道。總之:它是滅苦之道,在佛法中,誰也不能否認。
此八支圣道,可以攝為三聚:正語、正業(yè)、正命為戒聚,能斷除瞋煩惱及其根本;正思惟、正精進、正定為定聚,能斷除貪欲及其根本;正見、正念為慧聚,能斷除無明邪見及其根本。又可攝為二聚:正見和正念是毗舍那聚,因為它能滅無明,故以慧解脫為果;所余道支屬奢摩他聚,因為它能離貪欲,故以心解脫為果。合此二聚或三聚,其果即為俱解脫。
基于上述,八支圣道是斷煩惱道,這也就是說,佛法中修道,只斷三界所系的煩惱,不斷現(xiàn)前作業(yè),也不斷現(xiàn)前苦果,遂有有余涅盤之設(shè)。如是,若是已盡三界一切煩惱,縱有未盡之業(yè),必不能生果,因為,起業(yè)的因已斷,此業(yè)便成闕緣不生的非擇滅。故已盡煩惱的無學,宿生雖有順后生的五無間業(yè),決定不于次生受無間地獄的罪苦報;現(xiàn)在生中,雖修善業(yè),如正語、正業(yè)等,亦不于次生在人天中受福樂報。這就是學佛人,應注意降伏其心,斷除煩惱,為當務之急;否則,徒法不足以自行,是不中用的!
上面,已總略說道諦。此下,將仍依前舉差別敘述其義。
有部諸論師,認為學、無學法是道諦。學,或說有學,或說學人,乃指圣道位中,始從初果向到四果向之間——諸漏未盡,后有未斷——所作未辦的圣者。無學即所作已辦的阿羅漢。學、無學法的法,乃無漏有為法,謂即八支圣道。故知學、無學法,就是這二輩人身中所成就的八支圣道功德。這樣建立道圣諦,與其建立余圣諦的理趣是一致的。
分別論者,直許八支圣道是道諦。這是正隨順八支圣道能對治后有愛等煩惱和滅除諸苦立說。其建立的理趣也同余三諦一致。
諸譬喻師,承許止、觀是道諦,這應該是如前所說,把八支圣道歸納為奢摩他和毗舍那之二分所作的立說。奢摩他意譯為止,毗舍那意譯為觀;止屬定,觀屬慧;止為對治貪愛,觀則對治無明,如說:止能斷貪,貪斷得心解脫;觀斷無明,無明斷得慧解脫,得二解脫,修道之事畢矣。然則,此許惑、業(yè)為集諦,如是,此業(yè)由誰對治斷除?答案是:此師許八支圣道中止聚之戒分,于黑、白業(yè)能起對治及予斷除;于中,無漏身、語業(yè)能起對治,無漏意業(yè)能予斷除。所以,此師于四諦中的苦、集二諦,其根因見和滅、道二諦的道、果見,仍然一貫,不成缺失。
至于大乘唯識宗,略說一切生雜染皆名苦諦;一切煩惱雜染、業(yè)雜染皆名集諦。此中,三雜染即十二有支的惑、業(yè)、苦三事(亦名三道)。其說滅諦,乃依二種涅盤增上安立。若說諸煩惱品粗重(種子)永斷,是據(jù)有余依涅盤增上所立滅諦;若因永斷未來不生,及先世因受用已盡,現(xiàn)在諸行任運謝滅,是據(jù)無余依涅盤增上所立滅諦。其說道諦,謂若能證得第一義諦所有正見,及正見為先一切圣道,是名道諦。又許:知苦、斷集、證滅、修道是道諦相。又,此道諦相依三自性建立:依遍計執(zhí)說遍知道,依遍計執(zhí)及依他起說永斷道,依遍計執(zhí)及圓成實說證得道,此一切皆由修道通達成就,故皆攝為道諦。
大乘中觀宗,許大乘人唯修一實諦。如說:菩薩住性地中,得柔順忍,以般若波羅蜜道,通達諸法實諦,所謂諸法實相空,則不頂墮①(注釋:頂墮:聲聞法中的四善根——暖、頂、忍、世第一法中的頂善根,名之為頂。行者趨向頂,于未到時,功敗垂成,名頂墮;若安全上頂,即不畏墮。菩薩道中,從柔順忍到無生法忍,其間諸所有法,都名法位,亦名為頂。菩薩從四地進修頂法,七地得頂,方不畏頂墮,可安然趨入無生法忍——菩薩位中。(參閱《大正》二五·三六二上及七二一上諸文。) ,得入菩薩位。又,若人見一切法空,則無八法處;所謂四圣諦和四諦智;若無八法處,則四諦平等,這是把平等建立在諸法實相空無所有的諦實之上。故知此宗唯許二諦,所謂世俗諦、第一義(勝義)諦;若知世俗諦諸法但有名言而無自性,則直入一實諦——勝義諦,以勝義空遮斷一切自性執(zhí),過二乘地,上菩薩位;不認為一定要修四圣諦道,才能得道。《大智度論》說②(注釋:見《大正》二五·六六二中 。這段引文有兩條附釋:
(1)八道,指八無問道,即聲聞諦現(xiàn)觀之八忍位。八忍即八 人,如說:“八忍中住,名為八人。”(參閱《大正》二五?三八三中)。
(2)四諦皆是一諦:一諦指一實諦,謂諸法實相。按:此論釋十 八空中第一義空說:“第一義名諸法實相”;然于此不能解讀四諦即是勝義諦。因為四諦中的滅諦是勝義諦,余三諦是世俗諦,所以,要二諦一切法皆入諸法實相中,則得說名一實諦,或說四諦平等名一實諦。):
菩薩大乘人故,不應用二乘道……若(菩薩)生八道,即是八人,乃至生辟支佛道,即是辟支佛……若菩薩作八人乃至作辟支佛,然后入菩薩位,無有是處……
聲聞人以四諦得道,菩薩以一諦入道,佛說此四諦,皆是一諦,分別故有四。是四諦二乘智、斷,皆在一諦中。
《大智度論》亦說聲聞四諦道①(注釋:參見論之卷九八 ,《大正》二五·七二○中。),謂:世間及身皆是苦諦;愛等煩惱是苦因,苦因是集諦;煩惱滅,是苦滅諦;滅煩惱方便法是道諦。又說:眾生所畏而急求解脫的莫過于苦;為除苦故,示以佛道,故說四諦。此中苦者,五受蘊身是一切苦本,以其性即是苦;苦集者,愛等諸煩惱;愛是心中舊法,以是故,佛說“愛能生后身”,故知是苦因,苦因即是集,若人欲舍苦,先當斷愛,愛斷,苦則滅;斷愛即是 苦滅,滅苦即是道。
《大智度論》所出有關(guān)四諦這兩段說法,后者可視為前者的解釋。若觀其理趣,應該是隨順上座部的。按:前面所說有部的分別論者,其見地也是隨順此部。
第三節(jié) 直趣還滅之道
——三十七菩提分法
既然談到八圣道,似乎應該談談三十七道品。三十七道品亦譯作三十七菩提分法,依照它的內(nèi)涵攝為七聚。今將依此七聚法數(shù)條述于下:
一、四念處: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此亦譯念住。按:由此四處是念所住處,名為念處;若依此四能令念住,遂名念住,二譯并不相違。
二、四正勤:未生惡令不生,已生惡令滅;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此四法,依修善說名正勤,依斷惡說名正斷。
三、四如意足:欲為主得定,精進為主得定,心為主得定,思惟為主得定。由此,故知如意足是定(三摩地)的異名。這聚法亦譯四神足,并別作: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觀神足。
四、五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五、五力:即前五根增上,轉(zhuǎn)名五力。
六、七覺分:擇法覺、精進覺、喜覺、除(輕安)覺、定覺、舍覺、念覺。此中覺分亦作覺支。
七、八圣道分:此即前說之八支圣道。
此三十七品法,《大智度論》說①(注釋:見《大正》二 五·一九八中、下。):以十法為根本。旨在把這三十七法中的所有同類法,各別歸納成類,歸納的結(jié)果,共得十類,以凸顯各類增上過程。今將此一分類,整理臚列如左:
一、慧——四念處→慧根→慧力→擇法覺→正見
二、精進——四正勤→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正精進
三、定——四如意足→定根→定力→定覺→正定
四、信——信根→信力
五、念——念根→念力→念覺→正念
六、戒——正語→正業(yè)→正命
七、除——除(輕安)覺
八、喜——喜覺
九、舍——舍覺
十、思惟——正思惟
站在這十根本的角度,看三十七道品的本身作用,則可以說:念法之念,隨順智能于所緣中正住,是名念處。破邪法,于正道中行,名為正勤。攝心安隱住于緣中,名如意足,由軟智心成就信、精進、念、定、慧等五法,名五根;若利智心得,則名五力,修道用,故名覺。見道用,故名道。
若站在此三十七道品的層次先后角度,看它的作用,則又可說為:四念處是三十七品中,最初欲入道時名字,舉例說,如初業(yè)行者到善知識所聽聞修道法門,先用念持所聞法,是時名為念處。若念已能持法,欲從法中求果,故精進行,是時名為正勤。多精進,故心散亂;攝心調(diào)柔,故名如意足。心調(diào)柔后,生五根;諸法實相,甚深難解,由信根故能信;不惜身命,一心求道,名精進根;常念道,不念余事,名念根;常攝心在道,名定根;觀四諦實相,是名慧根。此五根增長,能遮止煩惱,及轉(zhuǎn)入深法,故名為力。得力后,依行道用途,分道法為三分:第一分,擇法覺、精進覺、喜覺,此三法,用在行道心沉沒時,使之振作;第二分,除(輕安)覺、定覺、舍覺,此三法,用在行道心動散時,攝之令定;第三分,念覺在二處,能集善法,遮惡法,如守門人,有利者令入,無益者除卻;無學實覺,此七事能到,故名為分。得此法,安隱具足后,欲證苦滅道,入涅盤無為城,發(fā)趣行時,故名為道,道即八支圣道。在此之前,種種因緣,修四諦觀,觀五蘊苦及苦集過患,如:無常、苦、空、無我,如病、如瘡、如怨、如賊等,于八支圣道中為正見,復于前修諸道品中,如其所應,成立所余七事,共同助成發(fā)趣,能斷一切法中愛,證得苦滅圣諦。
復次,若從四向、果來看八正道的修行,于八支中,能夠隨意各別分行其事的,只有果位;若是初向(見道位)的諦現(xiàn)觀,和修道位(隨現(xiàn)觀)中的諸向道,當其正入觀時,就只能從斷、證的功德上,反映有如是的八支功德聚,此外,是不可以差別事而說的。婆藪跋摩的《四諦論》,舉《蜫勒》(《藏論》)用八功德心來顯示八支功德聚相,其意甚佳,可作淵鑒。論說①(注釋:見《大正》三二·二九四中。):
復次……能成八功德心,故說八分:由得正見,故心清凈;由得正覺(思惟),故心鮮潔;由得正言(語),故心平坦;由得正業(yè),故心無悔;由得正命,故心軟滑;由得正精進,故心隨教;由得正念,故心安住;由得正定,故心不動。
善哉!尊者迦旃延之說也。
觀察此說,這八功德心,即是智能之心,也正是正現(xiàn)觀時,忍、智功德所顯。
談到這里,對于先說八支圣道是見道用,七覺分是修道用的理趣,似乎可理解為:八支圣道是依最初見道的諦現(xiàn)觀中成辦斷、證功德層面立說;雖然,如果照佛陀所說:若無八支圣道,是中無第一乃至第四果;若有八支圣道,是中則有第一乃至第四果。照這樣說,可知能成辦斷、證事的諸余勝進道,也都必須用它,非它莫屬。至于七覺分,亦是與八正道同時,于即將見道時便已具足,否則,定慧不能平等,止觀不能雙運,世第一法的無間三摩地尚不可得,何況轉(zhuǎn)向見道無間道?若論七覺分的差別事用,也是只能在修道果位中,預為當來勝進向道,作各種排除障礙或過失的訓練準備,一旦轉(zhuǎn)向勝進道時,令能速疾轉(zhuǎn)進,過關(guān)斬將,不容稍有留難;而這時的七覺分,亦只以如實覺的功能,攝入八支圣道功德聚中,不另說用途了。若更論所作皆辦的無學道,他們于四諦、四諦智、三十七道品等,都已學習圓滿,成為他們身中的功德,除盡形壽弘法外,在學道方面,則更無余事了。
七覺分、八支圣道既然是見道位和修道位的事,則所余道品,就自然是見道前之事了。因此,早期小乘的論典許初業(yè)地修四念處;暖、頂、忍、世第一法之四善根位,如其次第,分別修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至于七覺分、八圣道之用,有部同前說,經(jīng)部與前相反。此中,后代的論師把初業(yè)地和暖等四善根位分別確立為資糧道和加行道。
大乘唯識宗①(注釋:此下分位,乃依張澄基譯法爾出版社出版的《岡波巴大師全集選譯·菩提道次第論》之說所寫,詳該書二○九至二一一頁。考此論之分位,則是依《大乘莊嚴經(jīng)論·覺分品》立論,見《大正》三一·六四三至六四四頁,惟論中尚未有此細密畫分。),則分資糧道為三品:小品修四念處,中品修四正斷,大品修四神足;加行道之暖、頂位修習五根,忍、世第一法位修習五力;七覺分、八圣道的修習次第,許同經(jīng)部。見道前修法的調(diào)整,應該是和他所許的資糧道和加行道要經(jīng)過一大阿僧祇劫修行的時間有關(guān);由于加行道已鄰近見道,時間很短,在資糧道的時間很長,故理宜依四念處、四正斷、四神足廣修戒、定、慧三學資糧。由于這種關(guān)系,三十七道品的內(nèi)涵,當然也有若干幅度的調(diào)整和充實,成為極嚴密的理論系統(tǒng),不過,在此避免太繁,不能及也。
中觀的根本論典《大智度論》,即使站在聲聞乘的立場,似乎也不曾刻意的去作道階配當,相反的,它的說法,極具彈性,如論說①(注釋:見《大正》二五·一九八上、中。括號內(nèi)之文,原書不通順,今權(quán)順之。) :
問曰:四念處則能具足得道,何以說三十七?……
答曰:四念處雖具足能得道,亦應說四正勤等諸法。何以故?眾生心種種不同,結(jié)使亦種種,所樂所解法亦種種;佛法雖一實一相,為眾生故,于十二部經(jīng),八萬四千法聚,作分別說。
若不爾,初轉(zhuǎn)***,說四諦則足,不須余法。
以有眾生厭苦著樂,為是眾生故,說四諦(法,謂)身心等諸法皆是苦,無有樂;愛等諸煩惱,是(集)苦因緣;是苦所盡處,名涅盤;(至涅盤方便),是名為道。
有眾生多念,亂心顛倒故,著此身、受、心、法,(于)中作邪行,為是人故,說四念處。如是等諸道法,各各為眾生,說,譬如藥師,不得以一藥治眾病,眾病不同,藥亦不一。
佛亦如是,隨眾生心病種種,以眾藥治之。或說一法度眾生,如佛告一比丘:“非汝物莫取。”比丘言:“知已,世尊!”佛言:“云何知?”比丘言:“諸法非我物,不應取。”
或以二法度眾生,定及慧;或以三法,戒、定、慧;或以四法,四念處。是故四念處雖可得道,余法行異,分別少異,觀亦異。以是故 ,應說四正勤諸余法。
論中又曾說①(注釋:見《大正》二五·一九七上。):
有人于苦諦多惑故,為說苦諦而得道,余三諦亦如是;或有都惑四諦故,為說四諦而得道。如佛語比丘:“汝若能斷貪欲,我保汝得阿那含道。”若斷貪欲,當知恚、癡亦斷。
又說②(注釋:見《大正》二五·二八七中。):
小乘弟子鈍根故,為說眾生空;我、我所無故,則不著余法。大乘弟子利根故,為說法空,實時知世間常空如涅盤。
這些說法,都充分顯示出佛無定法與人,眾生亦不必拘限以如是等模式的道法得道。大、小乘經(jīng)典記載,聲聞、菩薩,或聞佛一偈或一席教示而得道的,多得不勝枚舉。即今末法亂象環(huán)生之世,我相信有志之輩,若有聞思基礎(chǔ),善能辨別是非,遇善知識的無倒指引,如法精進,成就某種程度的定慧,非不可能!
第四節(jié) 入道的方便——持息念
最后,想藉此提供一個最簡單易行的修四念處法門,這法門就是念息十六行。念息一詞,新譯持息念,亦有依音譯念阿那般那,或簡稱念安般的。音譯姑不論,意譯中,私意以為:念息一譯很順漢語語法,所以采用了它。它——念息十六行,可淺可深,淺則是初業(yè)行者下手的最佳方便,深則是正行者得慧解脫的坦途,而且,也是大、小乘的共道。從現(xiàn)存的《佛說念安般經(jīng)》①(注釋:此經(jīng)收在《佛教大藏經(jīng)》第二十七冊。)看,可知此一法門是佛陀的親口 教授,幸勿等閑視之!
念息十六行,是以出入息作為念的所緣,其中一一行是它各個階段的指針。它依四念處——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分為四分,每分又分為四行,故稱為念息十六行。此外,在念息方面,尚有數(shù)息一門,不在此十六行之內(nèi),不可相混。
下面,依四念處的分類,談談它的修法。
十六行的名目是:知息長、知息短、知息遍一切身、靜止身行;知喜受、知樂受、知心行、靜止心行;知心、令心歡喜、令心攝持、令心解脫;觀無常、觀無欲、觀出離、觀滅。
先談前四行的身念處:行者要想身心安定,先決條件,就是令身心調(diào)適。要身心調(diào)適,便要調(diào)身調(diào)心。調(diào)身調(diào)心這二者,不論是誰先誰后,其結(jié)果都是一樣,因為先調(diào)身,調(diào)到真能安適,其心亦易就范而成就安適了。先調(diào)心也能如此成就身調(diào)。不過,調(diào)身易,調(diào)心難,所以,這里修念息行,乃是從易下手處著眼。依息調(diào)身,以調(diào)身來調(diào)心,蓋出入息屬身行,身的靜躁,關(guān)系著息的粗細,遂施設(shè)念息四行。復次,如上說,我人的氣息,是依身行,而身行亦必藉出入息,故念息即是依身念息,依息的依處念息,如是,念息得名身念處,若念隨順慧住于緣中,使息行身處呈靜止狀態(tài)。當息與身俱呈靜止(安住)狀態(tài)時,那就是具足身念處了。
此下,略述四行方便。
第一、知長:這一行若是具體地說,則是念入息,入息長,知它是長;念出息,出息長,亦知它是長。
第二、知短:若具體說,亦如知長,不過反長為短而已。
然而,這二者應當合說,謂在念出入息中,念念俱觀長息知長,短息知短,沒有先觀長息后觀短息之分。因為它的作用在于修習心知能有專一的觀察力和高度的明了性,我認為行者應切實的注意到這點。至于這二行的成滿界限,當是要待到心知修習得極明了極細密時,自然會進入后行,因為全身毛孔本來就會呼吸,只以平時心粗,沒有能力觀察得到。
第三、知息遍一切身:所言“一切身”,即指一個人從頭發(fā)乃至足趾等一切身分以及其中所有毛孔竅穴,簡單地說,乃一個人全身的毛孔和器官空竅。“遍”是充滿義,故此念息第三行,除觀鼻息出入之外,更觀鼻中出入之息充滿全身,出入于全身孔竅之中。如是,悉心觀察,直到能明了覺知此事一切情狀,然亦不著。行者,經(jīng)數(shù)數(shù)修習,成就知息遍一切身,得身心異常調(diào)適功德。
第四、靜止身行:行者仍念出入息,由于前三行的功德,懈怠、懶惰、睡眠等過失都已棄舍遣除,粗息已滅,身輕安隱,此即成就身念處。
說身念處已了,次當說受念處四行。
第一、知喜受:行者,由成就身念處,心生喜受,由此令心于息中得安住念,安住是定相,行者初得定,心生大喜。以是因緣,名為知喜受。
第二、知樂受:行者,心生大喜故,身益調(diào)適,遂得身柔軟,遍身大樂。如經(jīng)說:“心喜則身猗猗,調(diào)柔也,身猗則受樂。”是為知樂受。
第三、知心行:由身樂能生貪煩惱過失,令心退失定境。于是,覺知貪從受生,受從心生,是心行,遂于念出入息中修受心行對治方便,遮止此受,是為知心行。
第四、靜止心行:行者既知心行過患,立即制止過患生起。由修習力,于此粗受,能予遮止。粗受遮后,行者之心,便得安隱住于出入息念,不沉不掉,獲至等持,是為成就受念處。
已說受念處念息四行,心念處四行今當說。
第一、知心:行者,由能制止心行過患,得心等持,見心寂靜。因此,能洞察心行。心行者,即心所行法,謂生法、滅法、染法、不染法、散亂法、攝持法、正法、邪法……如是等諸法,都是心之所行。知是心所行法,于等持中,念出入息,即知心所應住或不應住。
第二、令心歡喜:前面,念息修身念處時,因得靜止身行,自然生起喜樂,為防受喜生貪,滅除貪過患,故修靜止心行,令心增上,進住等持。今者,雖住念息等持,然以力弱,有時生起惛沉,令心不明了。所以,要故意使心生歡喜,以遣惛沉。
第三、令心攝持:行者住等持中,有時也會心生掉舉,不得寧靜。這時候,應當用攝持心的方法,令心還歸于定。惟這種方法,等于是強制掉舉的心就范,若不熟修前面這些方法,就沒有高度的觀察力和明了心,更不能令身心輕安適悅,這樣,還談什么除掉還定,令心安住在念出入息的念上呢?所以,除掉舉,要有高度的警覺心,觀察、明了,棄舍順從煩惱,不平等住和不寧靜的過患,而這還有其它的必要條件,那就是已能令身心輕安適悅,有堪任善法的能力——沒有粗重不堪任之障——以及依等持力引生正定,使還歸念出入息的正念等持中。
上來所說心念處的第二、第三行,可說是專為斷除三摩地的沉、掉障礙施設(shè)的。
第四、令心解脫:行者惛沉、掉舉二法既離,這時的心,便安住在沒有煩惱、邊執(zhí),遠離系縛的平等舍心上念出入息,是為念息心得解脫。
已說心念處四行,最后說法念處四行。
第一、觀無常:由修念出入息諸行,心達寂靜等持故,如實覺一切有為法無常、空、無我,諸有為法生時空生,滅時空滅,其中,無人、無我、無作者、無受者,是為念出入息觀無常。
第二、觀無欲:由觀無常行,覺無常行故,斷諸煩惱結(jié)使;斷諸煩惱結(jié)使,即是無欲(斷行),是名念出入息觀無欲。
第三、觀出離:煩惱斷故,心則厭離,是名念出入息觀出離及得出離。
第四、觀滅:以心離故,得一切滅,是名念出入息觀滅及得滅。
念息法門,除了十六行,此外,還有六因緣方便。六因緣即所謂:數(shù)、隨、止、觀、轉(zhuǎn)緣、清凈。“數(shù)”名數(shù)出入息,如從一到十之類;“隨,,名行者心隨息出入;“止”名令心住出入息;“觀”名行者見息系身如珠中縷;“轉(zhuǎn)緣”謂轉(zhuǎn)身緣心,也就是說,不觀出入息在身上的感受,但觀心上的感受;“清凈”名行者離一切煩惱過患,心得清凈。然《成實論》不主張用此六事,如論說①(注釋:見《大正》三二·三五六中。):
此不必定,所以者何?是諸行中,不必要用數(shù)、隨二法。行者但令心住息中斷諸覺,故若能行十六種名為具足。
論中還特別推崇十六行為圣行、天行、梵行、學行、無學行,并解釋說①(注釋:見《大正》三二·三五六上。按:引文中“風行虛穴”的“穴”字,原書作“中”,疑是誤植,權(quán)改。括號中“居”、“得”二字,原書脫落,今補正。):
風行虛(穴),虛相能速開導壞相,壞相即是空,空即是圣行,故名圣行。
為生凈(居)天,故名天行。
為到寂滅,故名梵行。
為得學法,故名學行。
為(得)無學,故名無學行。
論中又說②(注釋:見《大正》三二·三五六上、中。) :
不凈觀,未得離欲自惡厭,身心則迷悶,如服藥,過則還為病……如跋求沫河邊諸比丘,不凈觀故,深生惡厭,飲毒、墜高等種種自殺。
此(念息十六種)行不爾,能得離欲而不生惡厭,故名為勝。又,此行易得,自緣身故;不凈易失。又,此行細微,以能自壞身故。不凈行粗,壞骨相難。又,此行能破一切煩惱,不凈但破***欲。所以者何?一切煩惱皆因覺生,念出入息,為斷諸覺故。
照這么說,念息十六行,應是修行的最好法門,故《修行道地經(jīng)》稱它是十六特勝。
惟最后要提醒我人注意的,是這一念息法門,不數(shù)息,不隨息,只能念息出入,而且是把能緣念放在入息的起點和出息的終點,即鼻頭和上唇處,并細心察知身息心念所起的各種變化。如:短息的心粗,長息的心細,息遍身的心最細等;但不許心隨逐息或依止息與息一起從息的出入管道上來去。這樣,才不至因念息在身理上產(chǎn)生任何障礙。
這段撰述,大抵以成實論師的思想為主,因為他談定并不特指禪定,似乎也可解釋為慧定。禪定難,慧定易,畏難喜易,人之常情,所以,我很欣然地接受它。不過,此論解釋這十六行,過于簡略,所以,這里所說的內(nèi)容,有不少是取材于《坐禪三昧經(jīng)》的教授。至于十六行名目的詞語,則參考了多種典籍的翻譯,經(jīng)過了一番取舍推敲決定的,可能沒有和任何一套譯名完全相同,“愚而好自用”,讀者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