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位佛弟子請問云老禪師關于福德與功德之間的差異在哪里?云老禪師在《解惑篇》中回答:如果以因果來講,行為正在造作“好”的,則可以成為福德的因;而能得到“好”的結果,即為福德的果。例如做善事、行布施,都可稱為福德。 福德是基于自己的造作行為,所完成而得到的一種結果;也可以說,福德是自己享用的。如果以因緣來說,則是依于什么樣的因緣,完成什么樣的福德,以致形成什么樣的果報。而功德,其行為也是自己造作,但它是對別人的一種幫助。因為,功是一種力量,德是一種修養;把這種修養發揮成為一種力量,去幫助別人,稱之為功德。簡言之,福德是對自己而言,功德是對別人而說的,造作都是自己,可是造作的對象不同。 在《金剛經》中說:“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若復有人,于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這說明了布施只限于福德的果報,也就是福德完成于布施,但能獲得福報的享有;福德以積善而得享樂于天道,物質條件優渥無虞,精神飛揚歡暢,可是不能避免福報的享盡;一旦福報享盡,仍須隨過去的業而轉,說不定因惡業感應的強烈,馬上墮入三涂受苦;因此,不可忽視福報享盡還墮的道理,學佛的人必須警覺業尚未清凈,不能成正覺,輪回則無有了期!所以,修養福德能獲得善報,但不可耽于享受,而要成正覺,唯有行于平等,才是功德效益的作為,就不會為福報而造成傷害。 平等之行的諦義深遠:所謂“平”,就是不生分別,不計較親疏,不論利害,講求的是踏實不虛浮;所謂“等”,就是以無緣之心,等同身受,也可以說是將心比心,廣及普被。而功德饒益,在于福德價值的提升,不是自我的維護;欲成就正覺,必須把握出離的道路,務必提升福德的值率,突破世間善的局限,體取出世的知解,以戒法為修養,化善行為法行,在享受福報之時,能寂止惡作,凈行功德,嚴持修養,于三昧中培育般若大行。 其實福德原為“道”的助力,也就是功德莊嚴,以資助道因緣的圓具,進而莊嚴法身的必須功德,在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成就條件中,眾緣具足,可以度脫一切煩惱與所知的障礙,而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