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是“行動”或“作為”的意思。表現在心理活動方面的,叫“意業”;發之于口的,叫“口業”;表現在身體、言行舉止方面的,叫“身業”。 佛說:業,體現著力量和作用、功德與過失。由“業”而形成的“業力”,是眾生所受果報的前因,也是眾生流轉生死輪回的動力。
由于業的性質不同和業力的作用不一,感現的結果也就不一樣,善業和惡業都會感現相應的果報,卻不會相互抵消。 由業故有輪回,什麼樣的業決定眾生什麼樣的命運。“輪回”是比喻,是旨在說明眾生生死流轉、永無終期,猶如車輪一樣旋轉不停。
所謂“輪回”,是說眾生將來隨業要到什麼樣的生存環境。佛說有“六道輪回”,道是道路、途徑的意思。 六道:地獄、餓鬼、畜生、人、天、阿修羅。其中,“地獄”是生命所處的最痛苦的狀態。 需要注意的是,地獄未必指實在的物質環境。 有時,痛苦的身心狀態,也可如處在地獄一般。 其余的餓鬼、天、阿修羅也當這樣靈活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