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5日和26日,江蘇省佛教協會2009年第二次會長辦公會議在南通召開。省宗教局副局長沈祖榮出席了會議并講話。
會議學習傳達中佛協七屆四次理事會會議文件精神,《漢傳佛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法》、《漢傳佛教寺院住持任職退職辦法》和省宗教局創建和諧寺觀教堂工作會議精神。聽取了第二屆世界佛教論壇工作總結報告和慈善工作匯報。
沈祖榮要求省佛協圍繞創建和諧寺院的工作及兩個“辦法”,進行深入研究和探討,迅速作出工作部署。他要求全省佛協一要提高認識,切實抓好和諧寺院創建工作及兩個“辦法”的貫徹落實,二要強化手段,通過和諧寺院創建活動和認定工作進一步加強佛教界自身建設,三要把握重點,通過和諧寺院創建工作推進佛教人才培養工作,四要關注社會,通過和諧寺院創建活動加強慈善工作力度。
會議討論通過“關于成立江蘇佛教講師團的方案”和《關于選拔重點僧才的意見》,形成《關于成立創建和諧寺院場所辦公室的決定》,決定辦公室主任由明學長老擔任,副主任由心澄法師等12名副會長擔任,成員由省佛協副秘書長以上人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