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保健意識的增強,如今“綠色食品” 成了人們消費的新亮點。然而你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進“綠色陷阱” 中。消費者要警惕綠色食品不“綠”現象,避免上當受騙。
如在一些大城市,見利忘義的奸商們將普通的雞蛋貼上偽造的“綠色食品”標識,竟然賣出雙倍高價,一些市民們高高興興地掏錢當了“ 冤大頭”,竟渾然不覺。還有人曾將 綠色色素摻進大米,竟鼓吹這就是 “綠色大米”,而實際上大米加上色素之后,對人的身體反而有害。前一陣子“毒米粉”、“毒餅干”、“毒瓜子”之類的新聞屢見報端,就是奸商設置的“綠色陷阱”在坑人。
其實,綠色食品并不是指外觀上的綠色,而是指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商標的無污染、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的統稱。所謂“無污染”是指在綠色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通過嚴密監測、控制,防范農藥殘留、放射性物質、重金屬、有害細菌等對食品生產各個環節的污染,以確保綠色食品的潔凈。由于與環境保護有關的事物通常冠以“綠色”,為了更加突出這類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態環境,因此定名為“ 綠色食品”。
然而正是由于綠色食品對人的健康有益,深受消費者青睞,產品因此可以賣個好價錢,于是一些不法之徒干起了見利忘義的勾當,以致綠色食品市場魚龍混雜:有的個體企業擅自使用“綠色食品”標識,欺騙消費者;有的將“綠色食品”證明商標直接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包裝使用;有的超過許可使用年限,仍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識,以此幫助企業 “開拓市場”。據報載,某地在一次集中檢查中,竟發現市場假冒“綠色食品”的比例高達80%。這些現象嚴重損害綠色食品產業的信譽,坑害了消費者利益,甚至一些地方的“綠色食品”竟然滯銷,成為笑談。一些消費者手拿綠色食品,不敢輕易相信,最后還是搖頭放棄。
專家指出,真正的綠色食品必須具備幾大條件:一是產品或產品原料的產地必須符合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生態環境標準,即無工業企業的直接污染,無污染源所構成的威脅,大氣、土壤、水源的質量等均符合規定標準。并有一套嚴格的保護措施,確保在今后的生產過程中環境質量不下降。二是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三是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必須符合《生產綠色食品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不能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劑,食品生產加工過程、包裝材料的選用、產品流通媒介等要具備完全無污染條件。四是綠色食品的包裝、裝潢、商品的標簽應符合農業部《綠色食品標志設計標準手冊》的要求。取得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資格的單位,應將綠色食品標志用于產品的外包裝,還應標明主要原料產地的環境、產品的衛生質量等主要指標。
面對市場上形形色色的“綠色食品”,我們還可以通過其包裝上的標識來鑒別真假。標準的標識應由圖案(上方為太陽、下方為葉片、蓓蕾組合圖)、文字(中文“綠色食品”或同時印有英文“GREENFOOD” 字樣)和編號 (共12位)組成,三者缺一不可。標志圖形為正圓形,意為保護、安全。整個圖形描述了一幅明媚陽光照耀下的和諧生機,告訴人們綠色食品是出自純凈、良好生態環境的安全、無污染食品,能給人們帶來蓬勃的生命力。綠色食品標志還提醒人們要保護環境和防止污染,通過改善人與環境的關系,創造自然界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