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十九世紀以前的哲學心理學時代,心理學被含糊地定義為心靈(或靈魂)的學問,那時將心理學與佛法中的心性說等談,還情有可原。可現、當代以來,心理學先是被納入“研究心理活動的科學”模子;接著又被定格為“研究行為的科學”;最終,現代心理學被普遍界定為“對行為和心理歷程的科學研究”。隨著心理學內涵一步步狹義化與具體化,心理學日趨與世間現實和科學實驗接軌,心理學與佛法心性學愈相背離,心理學的世間性與佛教心性修證學的出世間性之間,存在著愈來愈深的鴻溝。 盡管現代心理學大師們(如弗洛伊德、榮格等),力圖通過所謂“無意識”的探討,來縮小心理學與佛教心性修證學的差距,但最終還是難圓二說。榮格的集體無意識論,似乎已觸及了佛法中“煩惱習氣”的理念邊緣,其“原型爆發”似乎已能局部解釋佛法修持中的“陰魔”現象,但用佛門正理判來,這一切同樣是淺薄的、似是而非的,根本觸及不到心性問題的實質;行為主義心理學,雖打破了獨鐘于意識研究的傳統心理學模式,但卻陷入了過分強調心理學“客觀自然性”的偏執之中;人本主義心理學代表之一的羅杰斯,強調人的現實責任、強調透過現象看個體人格、強調此時此地之“當下”生活的重要,這些似乎與中國禪宗的修證理念有相通之處,但其理論核心的“自我概念”與“自我實現”,與佛法中的“我相”及“破我執”的內涵大相徑庭;人本主義另一代表人物的馬斯洛,突出了對健康人格的關注,但其提出的人格理想與實現,同樣局限于現實人間的客觀標準,與佛法中即世而出世的人格磨煉,同樣別之天壤。 由上分析可知,傳統與現代心理學,注重的是現實社會中人們的意識及相關的行為,一方面,無法深入人的心性深處去尋找人格習氣的真正緣起,也無法尋得人格完善的終極目標與形態;另一方面,對現實現象的依賴以及單純靠觀察推論的方法,總脫不了妄想分別的思維定式,其結論必然也是有局限的、有悖于真諦的,休想達到佛門所謂的“證量”,也無法指出一條純善人格的修證之路。這一切,注定了心理學與佛教心性修證理諦的本質差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