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公布一些企業為降低成本,違規使用甘氨酸代替奶粉
前幾天,國家質檢總局公布含乳飲料中甘氨酸專項國家監督抽查結果。結果顯示,在抽查的223批次產品中,合格146批次,平均抽樣合格率為65.5%.
8月4日,國家質檢總局對外發布了部分含乳飲料企業違規使用甘氨酸的預警公告,并隨即組織了含乳飲料中甘氨酸專項國家監督抽查,同時緊急部署了各級質檢部門立即開展全國含乳飲料生產加工企業專項整治。
此次共對廣東、浙江、吉林、河北、北京、天津、遼寧、河南等18個省市160家企業223批次含乳飲料產品進行了甘氨酸項目專項國家監督抽查。結果顯示,一些含乳飲料企業為降低生產成本,違規使用甘氨酸代替奶粉以提高產品中的蛋白質含量。
清查工作中,29家含乳飲料生產企業主動向質檢部門承認違規使用了甘氨酸;11家含乳飲料企業生產現場檢查發現甘氨酸原料;130批次的含乳飲料產品抽樣檢驗顯示違規添加了甘氨酸;6家甘氨酸檢驗指標異常的奶粉原料供應企業已被納入跟蹤追查中;20余家含乳飲料企業已按照質檢部門的要求自發對不合格產品采取了召回措施,目前已召回20000余箱。
14家質量較差企業
中山好益佳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沃爾瑪飲料有限公司、中山日威飲料廠、天津市恒安食品商貿有限公司、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秦氏食品廠、中山市綠色伊甸園食品有限公司、黑龍江省蜂蜜神飲品有限公司、中山市珠江飲料廠有限公司、長春市嘻嘻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大連九羊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喜之康飲料有限公司、北京市日晨奶制品有限公司、北京聚福乳品廠、吉林省金財乳業有限公司
甘氨酸釋意
性質:甘氨酸(Clycin)又名氨基乙酸。其在20多種氨基酸中是最簡單的一種,屬中性氨基酸,為非人體必需氨基酸。甘氨酸有獨特的甜味,能緩和酸、堿味,掩蓋食品中添加糖精的苦味并增強甜味,與還原糖反應能生成焦糖香味。
影響:據營養專家介紹,由于甘氨酸為非人體必需氨基酸,人體對蛋白質的利用一般按一定的氨基酸比例吸收,若攝入甘氨酸的量過多,不僅不能被人體吸收利用,且打破了人體對氨基酸的吸收平衡而影響其他氨基酸的吸收,導致營養失衡而影響健康。同時,含乳飲料是以青少年及兒童為消費主體,而以甘氨酸為主要原料生產的含乳飲料,對他們的正常生長發育很容易帶來不利影響。
使用:根據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中的規定,我國甘氨酸允許使用的范圍為調味料和豆奶,最大使用量是1g/kg,而在含乳飲料中是不允許添加甘氨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