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識規矩頌講記01
于凌波居士 講述
第一講 解釋經題
一 識者心之別名
八識規矩頌,是唐代玄奘大師所造。這是玄奘大師于翻譯得數百卷唯識經論之后,對于唯識學中的‘八識’,提綱攜領所作出的總結。全部頌文,七言一句共四十八句,四句一頌分為十二頌,每三頌為一組,計四組。即前五識頌,第六識頌,第七識頌,第八識頌。八識的行相、業用、性別、識量、所緣、相應等,全包括在頌文之中。唯頌文辭約理著,言簡義豐,每一頌中都有許多佛學專有名詞,若不詳加講解,一般人很難了解。因此,乃有八識規矩頌講座的開設。
八識規矩頌這五個字頌題,重點在‘八識’二字,尤其是這個‘識’字,要特別加以詮釋。識是什么? <大乘義林章> 曰:‘識者心之別名’。因此、識就是‘心’。在唯識學上稱識而不稱心,只是一種方便,因為心與識是一體兩面的東西。 <大乘廣五蘊論> 上說:‘云何識蘊,謂于所緣,了別為性,亦名心,能采集故。亦名意,意所攝故。’這樣看來,心、意、識三者,也全是一樣東西了。那么,或有人問:‘心又是什么呢? ’依照佛經上說,‘心’是我們精神作用的主體。原來依照佛教的教義,所謂‘宇宙] (物質世間,我人賴以生存的環) 和人生 (有情世間,我人的生命體) ,不是神 (大梵天或上帝)所創造,不是無因而生,這一切,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存在的。
照佛經上說,構成宇宙和人生的質料有五類,叫做色、受、想、行、識。這在佛經上叫做‘五蘊’。蘊是積聚的意思,積聚許多同一性質、同一系列的事物或心理活動,把它歸成一類,就叫做蘊。世界上所有的物質現象、和我人的心識活動,可以歸納成五類,就是前面所說的五蘊。由五蘊的‘因緣和合’,而有‘有情世間’——有情識、情見的眾生,和‘器世間’——我人所賴以生存的物質世界的生起和存在。茲再分釋五蘊如下:
一、色蘊: 色蘊的色,是物質的意思 (不是顏色、美色的色) ,組成色蘊的內容是地、水、火、風四種元素。其實真正所指的不是地、水、火、風四種實物,指的是堅濕、暖、動四種物性。由此四種物性,構成宇宙萬物,也包括著我們物質性的 身體在內,此即所謂‘色身’。
二、受蘊: 受蘊是我人感官接觸外境所生起的感受。此感受,有使我人愉快的樂受,有使我人不愉快的苦受,和既無愉快亦無不愉快的舍受。其實這就是感情作用。
三、想蘊: 想蘊是知覺作用,也就是我人的感覺器官接觸外境,心識上生起分別、認識的作用。這在現代心理學上,相當于‘知’,由知而形成概念。
四、行蘊: 行蘊是我人的意志活動,這是心識中‘思心所’的作用。思心所作了決定,由身 (動作) 和口 (語言) 去執行,這就是身行、語行、意行。行就是行為,也稱為‘造作’,行為的后果就是‘業’——身、語、意三種業。
五、識蘊: 佛經上說,識蘊是‘于所緣境了別為性’。事實上就是我人認識作用的主體,也就是心識。在小乘佛教時代,只說‘六識’,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識,大乘佛教發展為八識。就是在六識之后,發展出末那識、阿賴耶識。這在唯識學上稱為‘八識心王’,也就是‘八識規矩頌’中八識二字的來源。
佛經上說,我人的身心,是由五蘊組合而成的,即所謂;‘五蘊假合之身’。五蘊又稱‘名色’,色是物質的組合,名是精神的組合,如下表所示:
色——————————物質組合——物——色
受——————————┐
想——————————┼ 精神組合——心——名
行——————————┤
識——————————┘
五蘊是構成宇宙萬有的質料 (包括物質世界和各類有情——一切生命體) ,識蘊是‘主觀的能認識的主體’,色、受、想、行四蘊是‘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如下表所示:
識——————————主觀的能認識的主體——我
色——————————┐
受——————————┼ 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我所
想——————————┤
行——————————┘
識者心之別名,識就是心,亦名月意,也就是我人精神活動的主體。
二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規以正圓,矩以正方,所以古人說:‘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規與矩,本來是木匠正方圓的工具,引申出來的意思,有軌范、法則的意義。所以八識規矩,表示八識行相,各具境、量、性、界的不同,有其規矩井然而不可雜亂者,于此,先抄錄出全部頌文,再依次解釋頌題:
八識規矩頌
唐三藏法師玄奘造
【前五識頌
性境現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嗔癡。
五識同依凈色根,九緣七八好相鄰,合三離二觀塵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變相觀空唯后得,果中猶自不詮真,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第六識頌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
性界受三恒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遠行地后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第七識頌
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恒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凈依。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恒摧,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第八識頌
性唯無覆五遍行,界地隨他業力生,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爭。
浩浩三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為風,受薰持種根身器,去后來先作主公。
不動地前才舍藏,金剛道后異熟空,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
十二首頌文,如上所錄,于此先解釋頌題如下:
一、八識: 識者心之別名,是我人精神作用的主體。在唯識學上,把識分析為八種,即是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八個識。眼、耳、鼻、舌、身是五種感覺器官,合稱前五識; 意識稱為第六識,是我人心理活動的的綜合中心; 末那識稱第七識,是有情‘自我意識’的中心,阿賴耶識稱第八識。它含藏‘萬法種子’,是生起宇宙萬法的本源。
二、規矩: 規矩是規范或法則,這八個識,在眾生位上,它們的行相、業用、境、量、性、界,固然有其規矩法則,即是在修行證果位上,也有其規矩法則,所以稱八識規矩。
三、頌: 頌是一種文字體栽,含有贊美的意思,印度梵語稱為伽陀,義譯為偈。頌的形式似詩而不用韻,通常四句一首,用四、五、六、七字均可,若意思未表達完,可以繼續下去。佛經中用頌,目的在便于記憶。本頌用的是七字一句。
四、唐: 朝代名,西元六一八年建國,傳十九帝,西元九零六年為后梁所滅。‘盛唐’時代,是我國歷史上少有的太平盛世,國威伸張于全世界,現在世界各大城市都有‘唐人街’的存在,是以‘唐人’代表中國人的意思。
五、三藏: 佛經結集,有經、律、論三藏,合稱大藏經。即佛陀所說的法稱之為經,佛陀為僧團所訂的戒律稱之為律,后世佛弟子注釋佛經、或依據佛經而發揮其義者,稱之為論。
七、法師: 法者軌則,師者教人以道,所謂‘傳道、授業、解惑’也。指通達佛法,又能引導眾生修行之人。三藏法師,指精通經、律、論三藏之法師。若僅通經或律,稱為經師、律師。造論闡揚經義者,稱論師。法師是一個很尊貴的名詞,經律中廣載,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具足以下十種條件,稱為法師。這十種條件是:
一者五官端正,二者六根圓備,三者出身望族,四者品德善良,五者守持戒律,六者通研三藏,七者威儀具足,八者勝辯言詞,九者聲音美好,十者忍辱知足。<瑜伽師地論> 卷八十一中,對此有更詳盡的說明。不過這個名詞現在已通俗化了,變成泛稱出家眾的名稱了。
八、玄奘: 我國最有名的三藏法師,曾到印度求法,下一節再詳予介紹。
九、造: 造是著作的意思,如各種論典,均稱某某造
三 歷史上偉大的譯經家玄奘大師
玄奘三藏,河南偃師人,生于隋文帝開皇二十年 (西元六零零) ,俗家姓陳名緯,有兄長捷先在洛陽凈土寺出家,師于十三歲時亦隨兄出家,就慧景聽 <涅槃經> ,就嚴法師受 <攝大乘論> 。武德元年,與兄同入長安,未幾赴成都,就道基、寶遷二師學 <攝論>、 <毗曇> ,武德五年受具戒,再入長安,時有法常、僧辯二大德俱講 <攝論> ,師又就聽之,以諸師各異宗途,圣典亦有隱誨,不知適從,乃欲西行天竺以明之,表請不許,師不為屈,乃就止蕃人學西域書語,于貞觀三年私發長安,西行求法。
師經蘭州出玉門關,涉八百里流沙,途中失水,師誓西行一步而死,不愿東退一步而生,歷經艱險,抵達高昌國,高昌國王麴文泰崇信佛法,于師禮供殊厚,派遺車馬侍從,送師西行,經阿耆尼等國,度蔥嶺,至素葉城,謁突厥葉護可汗,再度鐵門西行,于貞觀七年始抵印度。他曾到過喬賞彌、阿瑜陀、舍衛城諸國,后來到中不竺那爛陀寺,依護法論師弟子戒賢 (時已逾百歲), 學 <瑜伽師地論> 及十支論奧義,前后為時五年,復從杖林山勝軍論師學 <唯識抉擇> 及瑜伽、因明之學。然后巡禮圣跡,遍歷天竺諸國,參訪各地論師,之后再返那爛陀寺。以其和會中觀、瑜伽二宗所造之 <會宗論> 三千頌呈戒賢論師,戒賢稱善。
時戒日王致書戒賢,請差大德四人,善大小內外之學者,與烏荼國小乘論師辯論。奘亦受是命,以 <制惡見論> 一千六百頌一破得烏荼國小乘論師之 <破大乘義七百頌> ,由是聲譽益著。貞觀十五年,戒日王于曲女城設大會,與會者有十八國王,大小乘僧三千余人,婆羅門及外道亦數千人。奘師受請登寶床為論主,以有名之 <真唯識量頌> 論文,闡揚大乘,破斥異說。大會十八日,無能破之者,戒日王宣布論主獲勝,與會者共尊之為‘大乘天’——大乘的圣人。
奘師于貞觀十九年初,奘師回至長安,道俗出城相迎者數十萬。二月謁太宗皇帝于洛洛陽,太宗迎慰甚厚。奘師由天竺請回經典六百余部,謁于長安弘福寺從事翻譯,先后譯出經論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其中以法相唯識一宗的經論為主。如于貞觀二十二年譯出 <瑜伽師地論> 百卷,以后絡續譯出 <解深密經>、 <攝大乘論> 、 <百法明門論>、 <大乘五蘊論>、 <唯識二十頌> 、 <唯識三十頌> 等。
奘師譯 <唯識三十頌> 時,本欲將十家釋論各別全譯,后以弟子窺基之請,糅集十家釋論成為一部,其間異議紛紜之處,悉折中于護法之說,這就是中國唯識宗的基本典籍 <成唯識論> 。奘師之學,由窺基繼之而加以發揚,開創了我國法相唯識一宗。
<八識規矩頌> ,是奘師譯得上千卷唯識經后,于‘八識’作一提綱攜領之作。奘師一生‘譯而不作’,他除了一部 <大唐西域記> 流傳下來外,在天竺所寫的 <會宗論> ,
<制惡見論> , <三身論> ,可惜都未譯成漢文,梵文本已失傳,而今流傳下來的,就只有這 <八識規矩頌> 十二首頌文了。
附記: 相關名相表解
一、四大、五蘊: 四大具稱四大種,為宇宙間物質的基本因素,大者普遍義,種者因義。 五蘊,為構成器世間與有情世間的質料,蘊者積聚義。我人的身心,前者是四大(色蘊)的組合,后者是受、想、行、識四蘊的組合,即所謂五蘊和合的生命體。
┌ 地——以堅為性
四大種┼ 水——以濕為性
├ 火——以暖為性
└ 風——以動為性
┌ 色蘊——色為質礙義——為四大組合——物質————色
├ 受蘊——領納——一苦樂感受——┐
五蘊—┼ 想蘊——攝取表像——形成概念—┼——精神作用——心
├ 行蘊——造作——意志行為———┤
└ 識蘊——了別——認識作用———┘
二、十二處、十八界: 五蘊是精神和物質的組合,事實只是色、心二法。物質是色法,色法粗顯易解,所以歸納為一色蘊而詮釋之; 受、想、行、識四蘊是心法,心法‘冥漠難彰’,所以開為四蘊以詮釋之。但眾生根器不一,迷悟程度不等,有人迷于心而不昧于物,故佛陀為之五蘊; 開心法為四,合色法為一。有人昧于色而不昧于心,佛陀復為之說十二處——合心法為一個半,開心法為十個半。亦有對色、心二法俱不了解者,佛陀復為之說十八界——開色法為十個半,開心法為七個半。其實這全是由色、心二法開展出來的。十二處、十八界如下表所示:
第二講 唯識大意
一 唯識學統
<八識規矩頌> ,是詮釋‘八識’的頌文。八識,是唯識學的基本理論。因此,要學習 <八識規矩頌> ,必先對唯識學有所了解,不然,根本不知道詮釋八識的意義何在。于此先把唯識學的大意作一概述,并且先自唯識學的學統作一介紹。
唯識學、是法相宗的宗義。而中國的法相宗,是源自印度的瑜伽行學派而建立的。原來印度的大乘佛教,以‘中觀學派’與‘瑜伽行學派’為二大主流。中觀學派,是西元二、三世紀間龍樹菩薩所建立的。佛滅度后七百年,南印度龍樹菩薩出世,當時凡夫外道、執著于我法實有,小乘有部,執著于我空法有。執常執斷,計一計異,是一個邪說充斥的時代。龍樹廣造論典,揭示‘諸法性空’之義,破諸邪執,大成佛教空宗。此宗是依龍樹的‘中觀論’一書而建立的,后世稱之為‘中觀學派’。此后二百年,中觀學派的學說是印度大乘佛教的主流。
但龍樹提倡的空觀,是以‘緣起性空’,諸法無自性立論,并非徒持空見,妄計一切皆空。唯傅至后世,則流為‘惡取空’,于世俗諦,不施設有; 于勝義諦,真理亦無。此謂之惡取空,亦謂之沈空。佛滅后九百年頃,無著、世親二大菩薩出世,當時印度的思想界,一方面是中觀學派的空——一切皆空的惡取空,一方面是小乘外道的有——我法實有或我空法有。沈空或實有,皆是邪執,因此無著世親二菩薩,資于小乘之實有,鑒于大乘之沈空,揭示大乘有義,大成大乘有宗。有宗之有,破斥我法二執,故不同小乘之有; 遮遣惡取空見,以矯治大乘沈空。故此有是真空妙有,唯識中道。
大乘有宗,是依據彌勒菩薩的 <瑜伽師地論> 、 <大乘莊嚴論> 、 <辯中邊論> 、 <金剛般若論> 、 <分別瑜伽論> 等五部大論而建立的。據說兜率天彌勒內院的彌勒菩薩,曾降臨中印度阿瑜陀國,在瑜遮那講堂,為無著說五部大論。事實上,彌勒菩薩并不是歷史上實有的人物,或者是世間另有一位彌勒之人。或謂五部大論可能是無著所作,托以彌勒菩薩之名以示矜重。無著以 <瑜伽師地論> 為本論,又造 <顯揚圣教論> 、 <攝大乘論> 、 <順中論> 、 <集論> 等論典,演說瑜伽教理,故后世之為‘瑜伽行學派’。
世親是無著的異母弟,約在西元第五世紀初年出生。他初在小乘有部出家,修學小乘。他欲深究有部教理,曾到有部根據地伽濕彌羅城,精研有部教理四年,后來著造 <俱舍論> 一書,為中國俱舍宗所依的論典。世親在北印度弘揚小乘,無著憫之,托以疾病,誘其來見,為之具說大乘要義。世親聞兄教誨,自小乘轉入大乘,繼承無著的學說,廣造論典,大成法相唯識宗義。世親在唯識學方面的著作,主要者有 <攝大乘論釋> 、 <百法明門論> 、 <大乘五蘊論> 、 <唯識二十論> 、 <唯識三十論> 等。其中尤以 <唯識三十論> 一書,為唯識學理論的基礎。世親之后,十大論師相繼出世,各為 <唯識三十論> 造釋論,闡揚此派學說。十大論師中,以護法的貢獻最著。
護法的弟子戒賢,在中印度佛學中心那爛陀寺,弘揚唯識。西元七世間,玄奘大師西行求法,從戒賢學唯識五年。回國之后,廣譯有宗經論。奘師曾把十大論師各造的 <三十論> 釋論攜回國內,欲各別翻譯,后以弟子窺基之請,以護法的釋論為主依,糅合十家之說,綜合而成 <成唯識論> 。窺基繼承奘師之學,造 <成唯識論述記> 、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 、 <瑜伽論略纂> , <雜集論述記> 等著述,大成我國法相唯識一宗。
窺基之后,代有傳人,窺基的弟子慧沼,造 <成唯識論了義燈> 、 <因明篡要>; 慧沼的弟子智周,造 <成唯識論演秘> 、 <因明疏前記> 及 <后記> 。智周的 <成唯識論演秘],與窺基的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 及慧沼的 <成唯識了義燈> ,合稱為‘唯識三疏]為研究 <成唯識論述記> 必讀之書。智周的弟子如理,又作 <成唯識論疏義演>、<成唯識論演秘釋> ,內容則流于瑣細。此宗成立之后,百余年間,學習者甚眾,宗風頗盛。唯后來華嚴及禪宗興起,且如理之后,后繼無人,此宗就逐漸衰微了。到唐武宗會昌法難興起,此宗一脈相傳的論疏多被焚毀,此宗就逐漸失傳了。
明季末年,普泰、明昱、德清、智旭諸師,及王肯堂、王□諸居士,曾從事研究,唯以重要注疏散佚,所得成果有限。未幾清兵入關,研究風氣也就中斷了。到了清季末年,石棣楊仁山創設金陵刻經處,自日本請回我國散佚經典三百余種,其中不乏唯識論疏,刻版重印,加以提倡。入民國后,學人研究唯識,蔚為一種風氣,南有南京‘支那內學院]的歐陽漸,北有北京‘三時學會’的韓清凈,以及太虛大師創立‘武昌佛學院’的師生,都研究及弘揚唯識,此千年絕學,乃重告復興。
二 萬法唯識
唯識學的基本理論,即所謂‘萬法唯識’,唯識家以為,宇宙間一切法相 (現象) ,全是識所變現,此即所謂‘唯識無境’——境,就是宇宙萬有的一切現象。這一切現象,非外在的真實存在,而是識所變現出來的。這叫做:‘識所緣,唯識所變’。
識是什么? <大乘義林章> 曰:‘識者心之別名’,又曰:‘識者心也,由心集起彩畫為主之根本,故經曰唯心; 分別了達之根本,故論曰唯識。或經義通因果,總言唯心,論說唯在因,但稱唯識。識了別義,在因位中識用強故,說識為唯,其義無二。二十論曰: 心意識了,名之差別。]
由上文可知,識就是心。但此心,并非我人胸中的肉團心。胸腔中的肉團心,只是循環系統中壓銜血液的器官,沒有了別認識的作用。或有人曰,既然不是胸中的肉團心,當然是腦袋殼中的大腦。這也只對了一半,因為離開大腦固然沒有識,但大腦并不是識。這好比有了燈管 (電燈泡) 電才會發光,但燈管并不是電。燈管只是物質性的工具,通上電流才會發光。以此類推,大腦也只是物質性的工具,如果沒有識,它同樣沒有了解、分別的認識作用。
識究竟是什么? 事實上,識只是一種‘功能’,功用和能力。簡單的說,識就是一種[能量’。我們由下列三種界說,以說明之:
一、識不是一種有質礙性的物質,而是一種功能。識有四個名稱,曰心、意、識、了,唯識家解釋這四種名稱,謂:‘積集義是心,思量義是意,了別義是識。] 如抬頭見時鐘,這是明了; 繼而分別時間,是名分別。而此四種名稱,指的都是一種無質礙性的功能。并且八種識均有這四種功能。都可通稱為心、意、識、了,不過以功能殊勝來說,則第八識積集諸法種子,生起諸法,名之為心; 第七識恒審思量,執著自我,名之為意; 前六識了別各別粗顯之境,名之為識。以上數者,只是一種能變的法性,而法性是離開名稱言說的境界,唯識之教,是‘即用顯體’ 。說到其體,名為‘如如’: 說到其用,名為‘能變’。‘能’則勢力生起,運轉不居;‘變’則生滅如幻,非實有性。唯識立論,謂離識之外,無有外境
。而所謂識,亦不過為一能變的‘功能’而已。
二、識的功能,非局限于肉身,而交遍于法界 (全宇宙) 。大腦是有質礙性的物質,而識是無質礙性的功能。大腦的感覺神經、運動神經,作用只限于我人的身體;而我人的識,目之所見,耳之所聞,以至于意之所思 (所謂法境) ,山河大地,日月星晨,皆在我人心識之中。識量同于虛空而無極,因此識的功用交遍法界 (此系就種子而言,至于識的現行,則隨量之大小而有局限。)
三、識為種子起現行,而種子起現行必待眾緣。識本來是一種功能,此功能未起現行時,不稱識而稱種子; 種子起現行時,不稱種子而稱識。所以種子是潛在的功能,識是潛在功能發生的作用。而種子起現行,必待緣具。此緣有四種,曰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此于后文再釋。
三 唯識中道
西元七世紀間,印度的戒賢論師,依 <解深密經、無自相品> ,將如來一代時教,判為‘三時教相’。這三時教相是:
一、第一時有教: 如來為使一切起惑造業的眾生,入于佛道,而說業感因緣諸法,即四圣諦十二因緣法門,令諸凡夫外道趣入小乘教法。
二、第二時空教: 如來為使一切雖斷我執未斷法執的小乘者,宣說諸法皆空之理,為令諸小乘趣入大乘的教法。
三、第三時中道教: 如來更為欲斷除小乘人偏有,及大乘人偏空的執著,而說非有非空的中道教。此中道教圓融俱足,是如來究竟了義的大乘教。
以上三時教內,前二時為如來的方便教法,是不了義教; 第三時為如來的真實教法,是了義教。而法相唯識宗的教義,便是宣說三自性、三無性的唯識中道,故法相唯識宗又稱為中道宗。
中道是什么? 經云:‘中以不二為義,道以能通為名。’中道是離開二邊對立——離開常、斷二見、有、無兩邊,而臻于不偏不倚的中正之境。
唯識中道,是建立在三自性和三無性的理論基礎上。唯識家以為,世間萬法——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有三自性,也都有三無性。三自性是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而三無性是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
原來唯識學立論,以為宇宙萬法,皆是能變的心識、所變起之境,這即是‘萬法唯識’。而心識所變的外境,依其原始的性質,可分做三類:
一、妄有性: 這類事物本來沒有本體,是我人假立名相而有的,而我人卻普遍的執著計較,計較的物件,不外是名稱言說或義理,名稱言說不是實有,只有‘妄有]。
二、假有性: 這類事物,是因緣和合——眾多因素條件所生起的,如以磚瓦木石筑成房屋,以泥土工具做成瓶缽,它沒有本身的實體、自性,不過是‘組合’的存在 (仗因托緣的生起存在) ,這也不是實有 ,只是‘假有’罷了。
三、實有性: 這是諸法的實體、自性,它不是虛妄的、暫時的存在,而是絕待的、超越的存在,事實上這是諸法絕待的理體,也即是‘實性’——真實的存在。
以上三類,在佛學術語上稱為‘三自性’——即是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如 <解深密經> 上說 :‘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假名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 云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相、、、、、、云何諸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經文中的‘相’字,在此處就是性的意思。所以,換一個方式說,三自性就是:
一、遍計所執性: 這是我人對一切事物,普遍的執著計較。執著于五蘊和合的假我為實我,執著于條件組合的假有為實法。或執于相,或執于名,或執于義理,時時計較,處處計較,這一切執著計較,就是我人煩惱生起的原因。
二、依他起性: 依他起的‘他’,指的眾緣——眾多的因素條件。世間萬有,沒有孤立生起或存在的,全是因素條件的組合。既是組合,就會隨著組合條件的改變而變化。所以它沒有‘自性’ ——即是沒有固定不變之性。
三、圓成實性: 圓者圓滿,成是成就,實是真實,合而言之,就是圓滿成就的真實體性。這真實體性不是事相,而是‘理性’——超越相對的絕待真理。也就是二空——在我空和法空之后,所體證的理體。這理體也就是真如。
三自性,是以依他起性為中心。仗因托緣生起的事物,只是暫時的現象,不是永恒的實體。我人若在這因緣和合的事物上執著計較,這就是遍計所執性——普遍的計較執著,執我執法、執常執斷。如果徹悟諸法緣生,常一切時,在依他起諸法上、無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這就是圓成實性。 <唯識三十頌> 上說 :‘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于彼,常遠離前性。] 前性,指的是于依他起法上,遠離普遍執著計較的遍計所執性。
因此,圓成實性,是‘二空’——我空、法空之后,所顯的圓滿成就的諸法實性,也就是依他起諸法的‘法性’。
一切諸法,各具三自性,同時也各具三無性,那就是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無性,就是無自性。試想,宇宙萬有,無非全是一時組合的假相,依此假相,而立假名。我人在這一切假名、幻相上執著計較,假名幻相何嘗有其自性? 其次說生無性,依他起之法,是仗因托而生起的,它是隨著因緣的聚散而生滅,它何嘗有固定不變的自性? 最后是勝義無性,所謂勝義,就是真如。 <唯識三十頌> 曰:‘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唯識實性就是圓成實性。圓成實性是超言絕慮的絕待之法,顯二空之妙理,所以說勝義無性——勝義如果有自性,就不是絕待的勝義了。
附記: 相關名相表解
一、三自性: 三自性為唯識宗一切法義的根本,南海寄歸內法傳曰: 相宗以三性為宗。
┌遍計所執性——于依他起之事物上、分別執著名相,妄認為實我實法。
三自性—┼依他起性——萬法皆以因緣和合生生起,只是組合,而無自性。
└圓成實性——于依他起法上、常一切時遠之離執著,即圓成實性。
┌相無性——此相為妄情所現,假名安立,故無自性。
三無性—┼生無性——仗因托緣而起的事物,只是組合,而非實有,故無自性。
└勝義無性——勝義是二空所顯真如,真如若有自性,就不是絕對的勝義了。
二、三性中道: 中道是遠離空有二邊,無增無減的意思。世間一切法,每一法都具足三 性,謂之‘三性各具中道’,也各具三性對望中道。
┌情有——非空
┌遍計所執性┤
│ └理無——非有
│
│ ┌假有——非空
三性各具中道—┼ 依他起性 ┤
│ └實無——非有
│
│ ┌真實——非空
└ 圓成實性 ┤
└無相——非有
┌ 遍計所執性——體相都無———非有┐
│ │
三性對望中道—┴依他起性———如幻假有┐ ├中道
└——非空 ┘
第三講 八識心王
一 前五識
古來大德和現代時賢,講八識規矩頌的,多是一開始就由頌文講起。按照頌文的順序往下面講。本頌四十八句頌文,已在第一講中錄出,我們看得出來,頌文中充滿了佛學名詞,并且頌文中的名詞,前后都有連帶關系。我們若一開始就講頌文,勢必把有連帶關系的名詞加以割裂,講起來有困難,聽的人也可能聽不出頭緒來。我們現在換一個方式,先講解頌文中的名詞,到名詞全部了解,再講解頌文,才能聽出頭緒,融會貫通。現在我們依照八識心王,五位心所,識體四分,九緣生識等順序講下去,最后再講頌文。
學習唯識學,有一本入門的論著必須要讀,那就是世親菩薩造的 <百法明門論> 。這本論著,在‘一本十支’之學中,稱作‘略陳名數支’。顧名思義,就是粗略的解釋百法名數。百法是什么? 原來世間事物,林林總總,不可勝計,此泛稱之為‘宇宙萬法’。萬法不能一一為之說明,乃用分類歸納的方法,把萬法歸類。因此,世親菩薩將萬法約之為百種,復□之以五位,稱之為‘五位百法’。五位百法是:
一、心王法: 八種,稱為八識心王。
二、心所有法: 五十一種,稱為五十一位相應心所。
三、色法: 十一種。
四、心不相應行法: 二十四種。
五、無為法: 六種。
于此,今日就講五位百法中的心王法——八識心王。
八識心王,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識就是心,何以我人一心而八識? 原來我人通常執著于實我實法——把宇宙間的一切視為實體。說到心時,也隱然有一整體的東西存在。唯識家以分析的方法,分析此心為八,以破遺我人的執著。于此先來探討前五識。
前五識、即眼、耳、鼻、舌、身五識,這是我人的五種感覺器官,其作用是:
一、眼識: 依于眼根,緣色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二、耳識: 依于耳根,緣聲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三、鼻識: 依于鼻根,緣香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四、舌識: 依于舌根,緣味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五、身識: 依于身根,緣觸境所生起的了別認識作用。
前五識,是感覺器官,依于我人色身中的五根 (即眼、耳、鼻、舌、身五根) 而生起
,所以又有以下五種名稱:
一、依根之識: 此識依其根而生起。
二、根發之識: 此識由其根而發生。
三、屬根之識: 此識是屬于其根之識。
四、助根之識: 此識助其根而起分別。
五、如根之識: 此識如其根而命名。
五識依于五根而生起,但所依之根,又有內根、外根的分別。外根,就是我人視覺可見的眼睛、耳朵、鼻子、舌頭、和身體。但這五種根,是四大合成的物質,它的作用是扶助內根,為內根所依托處,這在佛經上稱為扶根塵、扶助內根的塵法。扶根塵不能生識,生識的是內根,又稱之曰‘凈色根’,亦名勝義根。佛經上說: 勝義根質凈而細,有如琉璃,肉眼不可見,唯佛眼天眼可見之。近代科學發達,使我們知道所謂凈色根,事實上就是人體的神經纖維和神經細胞。凈色根有發識取境的作用,功能殊勝,故名勝義根。
眼、耳、鼻、舌、身五識,緣色、聲、香、味、觸五境,五境又稱五塵,麈者虛浮之法,生滅變異,隨著因緣而改變; 塵也是染污的意思,以此五者,能染污我人的心識,所以稱塵。五識所取之五境,分別說明如下:
一、眼識: 眼識緣色境,此色是顏色之色,非有質礙性(物質) 之色。此色有三類:
1、顯色: 有十三種,青、黃、赤、白、光、影、明、暗、云、煙、霧、空。
2、形色: 有十,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不正。
3、表色: 有八,取、舍、屈、伸、行、住、坐、臥。
4、法處色: 有五,極回色、極略色、定自在所生色、受所引色、遍計所執色。
二、耳識: 耳識緣聲境,此境有三:
1、執受大種因聲: 人之語言、動作 (如鼓掌) 所發之聲音。
2、非執受大種因聲: 自然界所發之聲音,如風聲、水聲等。
3、俱大種因聲: 人與物質界共發之聲音,如吹笛、奏蕭,伐木、鑿石等。
三、鼻識: 鼻識緣香境,此有六種,三實三假,三實者,順益者名好香、如沉檀; 違損者合惡香、如糞穢; 無順違者名平等香,如土石。三假者名俱生香,和合香,變異香。
四、味境: 舌識緣味境,此有六種,有甘、酸、咸、辛、苦、淡。
五、身識: 身識緣觸境,即是我人的觸覺,略說如冷、暖、滑、澀,輕、重、痛、癢,細說有二十六種,不細述。
五識只能了別自己界限以內的東西,不能越出自己的功能范圍以外。如眼只能緣色,不能越色而緣聲; 耳識只能緣聲,不能越聲緣香,其他各識亦然。并且,五識緣境,只是感覺,‘唯是現量,不帶名言’,所以無分別的功能。分別色、聲、香、味、觸五境的內容,是第六意識的功能。此將在下一節敘述。
二 第六識
第六識名意識,這是我人心理活動的綜合中心,我人的思考、判斷、記憶、決定,以至于喜怒哀樂的情緒用,全是第六識的功能。
前五識各有其根,第六識也是依根而生起。前五識是依于清凈四大組成的凈色根,是色法之根; 第六識依于第七末那識,是心法之根。前五識緣色、聲、香、味、觸五境,緣的是色法; 第六識緣法境,是心法。前五識只能了別自己界限以內的東西,而第六識則是前五識任何一識發生作用,第六識即與之同時俱起,以發生其了解分別的作用。
意識與前五識比較,它有下列幾種特點:
一、意識緣慮法境,它能了解分別一切外境。
二、意識能了別一切色法 (物質現象) 的自相與共相。即此物單獨的形相,及與他物 比較的差別相。
三、意識不僅了別現下之事之理,且能了別過去、未來之事之理。
四、意識不僅是剎那了別,還能相繼不斷的了別。
五、意識‘思心所’ 的造作,能造成業果。
意識有‘五俱意識’ 與‘獨頭意識’的分別,五俱意識是:
一、意識與眼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眼俱意識。
二、意識與耳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耳俱意識。
三、意識與鼻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鼻俱意識。
四、意識與舌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舌俱意識。
五、意識與身識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時,稱為身俱意識。
五俱意識,并不是同時五俱,而是或一俱、或二俱、或三俱、或五俱,視緣而定。
前六識緣外境,有四種原因。 <瑜伽師地論> 稱:‘六識緣境,有四因故,能令作意警覺趣境。’這四因是:
一、欲力: 欲是希望,如果心識對外境,生起愛著,就對外境生起作意 (注意) 力。
二、念力: 念是記憶,如對外境‘似曾相識’,生起記憶,就對此境生起注意。
三、境界力: 心識所緣的境界,極為特殊,就對此外境生起注意。
四、數習力: 就是習慣性,如穿越馬路,習慣上要注意有沒有車輛。
再者,五俱意識緣外境時,要經過五段程式,才能充分發生其了別作用。這五段程式,又稱為‘五心’。五心是:
一、率爾心: 這是前五識根境相對生識,剎那間的了別。
二、尋求心: 這是五俱意識于前五識剎那了別之后,生起尋求之念,以了別外境。
三、決定心: 五俱意識尋到了目標,決定去了別。
四、染凈心: 五俱意識了別外境后,所生起的善惡染凈之心。
五、等流心: 這是因五俱意識的善惡染凈,相續流轉,而成就善惡之業。
獨頭意識,是不與前五識俱起,單獨生起的意識。獨頭意識緣慮的只是法境。獨頭意識又分為四種:
一、夢中獨頭意識: 這是在睡覺的時候,緣夢中境界生起的意識。夢境在三量中是非量,所以我們不必為夢境所困惑。
二、定中獨頭意識: 這是在禪定時,緣定中境界生起的意識。定中意識,唯是現量。
三、散位獨頭意識: 這是既不在夢中,也不在定中,也不與前五識同緣外境,而是平常情形下,散亂心起,在意念游走中,上下古今,恩怨情仇,胡思亂想個不停。這在佛教中叫做‘打妄想’ 。這多是比量或非量。
四、狂亂獨頭意識: 人在顛狂——神經錯亂的時候,常常自言自語,甚至于比手劃腳,以加強語勢。我們看他語無倫次,事實上他有他意識所緣的境界。這種境界,也是非量。
三 七八識
第六識是心理活動的綜合中心,我們的見聞覺知,思想判斷,全以第六識為主,第七、八識是屬於潛意識的范圍。但第七識是意識之根,第八識是宇宙萬法的本源,無疑義的,第六識的活動,一定受到第七、八識的影響。于此我們來探討第七、八識的行相業用。
第七識名末那識,末那二字,是梵語的音譯,義譯曰意,但恐與第六識混淆,故保留末那原名。第七識唯一的作用,就是‘恒審思量’,思量些什么呢,它誤認為第八識是恒、是一、是遍、是主宰的‘自我’。它恒常的審慮思量,執著自我。因此,它是一個自我中心,也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中心。
說到思量二字,八個識都有思量的作用。但前五識時常間斷,也沒有審慮作用,所以是‘非恒非審’的思量。第六識有審慮的作用,但也有時間斷 (如五位無心) ,所以是審而非恒的思量。第八識是‘恒轉] (恒轉如瀑流) ,但它并不審慮,所以是恒而非恒的思量。唯有第七識,它恒時審慮思量,執著自我,維護自我,這就是我人何以時時以自我為中心,起惑造業,損人利己的原因了。
最后說到第八識,第八識又名阿賴耶識,這也是梵語的音譯,此在天竺義為‘無沒]在我國譯為藏識。稱為無沒者,是說此識含藏萬法種子,不令失壞; 亦因它歷經生死流轉,永不壞滅。譯為藏識者,藏是儲藏意思,有能藏、所藏、執藏三種意義。能藏,是指它能儲藏萬法種子 (種子,見第二講第二節。) 生起宇宙萬法。這時,第八識是能藏,種子是所藏。在種子起現行 (發生作用) 的時候,受到前七識雜染法的薰習,現行種子受薰成為新種子,仍藏于第八識中。這時新種子稱為能藏,第八識稱為所藏。至于執藏二字,又稱‘我愛執藏’,這是因為第七識誤認第八識為自我,對于自我妄生貪愛,執著不舍,這稱為‘我愛執’。這時第七識是能執,第八識是所執。
第八識有許多異名,錄出幾個,顧名思義,就可知道它的作用:
一、種子識: 此識含藏萬法種子,能生起萬法,故稱種子識。
二、本識: 此識是萬法的根本,故稱本識。
三、宅識: 是藏識的別義,謂此識是種子的房宅。
四、第一識: 八識順序,由本向末數,此稱第一識。
五、現識: 言萬法由本識現起,故稱現識。
六、異熟識: 此識是前生業力的異熟果報體,故名異熟識。
七、轉識: 轉有漏的第八識為無漏的大圓鏡智,故稱轉識。
八、神識: 佛法中本無‘神我’之說,而此識含藏萬法種子,功能殊勝,故稱神識。
九、阿陀那識: 阿陀那梵語,是執持之義,此識能攝持根身不壞,種子不失,故名。
十、無垢識: 此識以修持力,轉染成凈,轉識成智,稱無垢識。
相關名相表解
一、五位百法: 百法、是把宇宙萬有歸納為百種,束之以五位。前九十四種是因緣和合 的有為法,只是現象; 后六種是非因緣和合的無為法,是萬法的體性。
┌ 心法八
├ 心所有法五十一
┌ 有為法│
│ ├ 色法十一百法 (一切法)
│ └ 心不相應行法二十四
│
└ 無為法六
二、八識心王: 是五位百法中的第一位法,這是精神作用的主體。
┌眼識——緣色境——即視覺作用 ┐
├耳識——緣聲境——即聽覺作用 ┤
├鼻識——緣香境——即嗅覺作用 ┼此五者是五感覺器官
八識—┼舌識——緣味境——即味覺作用 ┤
├身識——緣觸境——即觸覺作用 ┘
├意識——緣法境——是我人心理活動的綜合中心
├末那識——執著自我,是自我意識中心
└阿賴耶識——含藏萬法種子,宇宙萬法由此變現生起
三、百法口訣:
色法十一心法八,五十一位心所法,不相應行二十四,六種無為成百法。
第四講 六位心所
一 遍行、別境
六位心所,是五位百法中的第二位,名叫‘心所有法’,這是屬于八識心王所有之法,簡稱心所,又稱心數。心所與心王的關系,由下列三義建立: 一、恒依于心王,依八識心王而起。二、與心王相應。三、系屬于心王。心所以上三義建立,得‘我所’名。這些心所,隨著順違之境,而起愛憎善惡之心,助成心王事業。認真的說,心王本身無善惡,不能單獨造作,必須心所相應方有勢力,心所協和于心王,互相呼應,以造作善惡之業。這八識心王,每一個心王好比是一位國王,既然是王,不能沒有臣屬輔佐。所以心所就好比是國王的臣屬。心所有五十一位,分為六組,叫做‘六位心所’。這六組是:
一、遍行心所; 五個,名稱是觸、作意、受、想、思。
二、別境心所: 五個,名稱是欲、勝解、念、定、慧。
三、善心所: 十一個,名稱是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勤、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四、根本煩惱心所: 六個,名稱是貪、嗔、癡、慢、疑、惡見。
五、隨煩惱心所: 二十個,又分為小隨煩惱,中隨煩惱,大隨煩惱三種。小隨煩惱十個,名稱是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喬。中隨煩惱二個,名稱是無慚、無愧。大隨煩惱八個,名稱是昏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六、不定心所: 四個,名稱是悔、眠、尋、伺。
由以個六位心所看來,善心所止有十一,而煩惱、隨煩惱卻有二十六,宜乎我們的善習少而惡習多,世人善行少而惡行多也。
六位心所如上所述,現在先自遍行心所說起:
遍行二字,是周遍起行的意思。心若生時,此五心所相應俱起。它的活動范圍非常廣泛,它通于一切心——八識心王; 通于一切時——過去、未來、現在; 一切性——善、惡、無記; 一切地——三界九地。遍行心所有五,是觸、作意、受、想、思。
一、觸: 觸是接觸,五根與五境接觸 (觸) 而生識,根、境、識‘三和’就名為觸。<百法明門論> 曰 :‘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觸與作意,有時互為先后。
二、作意: 作意就是注意,因根、境、識的三和而引起注意,或先注意而生起觸。論曰 :‘謂能警心為性,于所緣境引心為業。’語云,‘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可見心識了別外境,須以作意為前導。
三、受: 受是感受,心識領納順違之境生受。論曰 :‘謂領納違順俱非境相為性,起愛為業。’受有三種,領納順境名樂受,領納違境名苦受,領納非順非違境名舍受。若再加憂、喜二受,就稱為五受。
四、想: 想是認識作用,論曰 :‘于境取相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就是于一切相上生起分別,再加上名稱。如謂此是瓶、此是缽等。
五、思: 思是造作的意思,論曰 :‘令心造作為性,于善品等,役心為業。’思有三種,曰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它于是非善惡,籌量其可行不可行,決定之后,驅役自心,造作邪正善惡之業。其實這就是我人的意志作用。
別境心所,是以其所緣之境各各不同,非如遍行心所同緣一境,故稱別境。遍行心所是心識生起時,五心所相繼生起。別境心所是專對某種特別情況,繼五遍行心所之后,個別生起。別境所緣之境有四種,即欲緣所樂境,勝解緣決定境,念緣曾習境,定緣所觀境,而慧則是于四境揀擇為性。別境五心所,如下所釋:
一、欲: 欲是‘于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 欲就是希望,對外境的希望追求,對所愛境,希望必合,對所惡境,希望必離。因此希求就有了善惡染凈之分,希望成佛作祖,當然是凈欲,追求財、色、名、食、睡,就是染欲了。
二、勝解: 勝者殊勝,解者見解,對外境起決定性的理解。它是‘于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即于邪正善惡境,既經決定,必如此作,不可引轉。所以在猶豫不決的情況下,沒有勝解。
三、念: 念是記憶,‘于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性,定依為業。’即是對經歷過的事明記不忘,叫做念。
四、定: 定是三昧,譯曰正定,它是‘于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心注一境而不散亂,叫做定。
五、慧: 慧是智慧,智慧能斷除疑惑,論曰 :‘于所觀境,簡擇為性,斷疑為業。]這種慧是由定而發,所以對于善惡是非,能取得決定性的簡擇。
二 善、煩惱
六位心所的第三位,是善心所。善與惡相對,凡是性離衍惡,順益世人者,叫做善。也可以說,對于佛陀的教法,依法而行,叫做善。善心所有十一個,是:
一、信: 對善法能了知而實信,對佛法義理能堅定信仰者,曰信。此有三種,一者信實,信實事和實理; 二者信德,信功德及道德; 三者信能,信善惡之業的能力。
二、慚: 慚者羞恥,做了壞事內心感羞恥,別人學問道德強過自己,感到恥不如人,都叫做慚。慚是自我尊重的促進力量。
三、愧: 做了壞事,怕輿論的批評,怕別人的指責,無顏見人曰愧。在世俗社會,慚愧二字連在一起用,在此處,慚著重于崇重善法,愧著重輕拒惡法。
四、無貪: 貪者貪愛,貪著世間財色名利,非分追求,非義而取,曰貪; 反之以己所有,惠施于人,廣行布施,曰無貪。
五、無嗔: 嗔者嗔恚,逆境當前,不能忍受,惱恨于心,生起恚恨,曰嗔。反之,慈愍待人,不做惡行,曰無嗔,
六、無癡: 癡者愚昧不明,是非不分,起諸邪見,謗無因果。無癡意謂有智慧,明達事理,主要是指明確理解四圣諦、八正道、十二緣生的道理。
七、勤: 勤又名精進,精者不雜,進者不退,對于為善斷惡,佛法修持,勇猛前進,謂之精進。
八、輕安: 輕者輕快,安者安樂,這是禪定時使身心得到輕適安穩的境界。
九、行舍: 行是行蘊中的行,舍是舍棄,舍棄行蘊中的昏沉掉舉,令心平等正直,論曰 :‘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為性,對治掉舉靜住為業。’即由不放逸先除廣雜染,令心寂靜而住,處于平靜的中庸狀態。
十、不放逸: 放者放蕩,逸者奔逸。論曰 :‘精進三根,于所斷修,防修為性,對治放逸,成滿世出世間善事為業。’也就是于五欲六塵心不希求,對治放逸。
十一、不害: 害者損害、戕害,不害是‘于諸有情不為損惱,無嗔為性,能對治害,悲愍為業。’ 不害相當于慈悲,與人以樂,拔人以苦。
六位心所的第四位,是煩惱心所。煩者煩擾,惱者惱亂。煩擾惱亂人心者,稱為煩惱。煩惱心所有六,是貪、嗔、癡、慢、疑、惡見,此六者又稱為根本煩惱心所。
一、貪: 貪是貪欲,非義而取,心無厭足,曰貪。論曰 :‘于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世人貪財貪色,貪名貪利,貪求種種欲樂,貪是愛、欲的同義語,是無貪之反。
二、嗔: 嗔者嗔恚,逆境當前,妄動無明,論曰 :‘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所以嗔心起時,對家人眷屬、乃至眾生,心生憎惡,輕則惡聲詬罵,重則刀杖相向,甚至于伐城伐國,喋血千里,莫不由嗔心而起。
三、癡: 癡是無明的異名,無明者,迷昧不覺,起諸邪見,不辨是非,謗無因果。論曰 :‘謂于諸事理迷暗為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為業。’一切雜染惡法,皆依無明生起,這就是眾生生死輪回的根本。
四、慢: 慢者驕傲,‘謂持己于他,高舉為性,能障不慢,生苦為業。’慢也就是輕舉喬揚,不知謙卑,輕蔑他人。慢可開為七種,此處從略。
五、疑: 疑者信之反,‘謂于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善品為業。謂猶豫者,善不生故。’疑也就是對于三寶的功德,四諦的真理,因果的能力,都猶豫不信,所以能障不疑善品為業。
六、惡見: 即不正確的見解,此又稱邪見,此有五種,一者身見,即是我見。二者邊見,即于我見上執常執斷。三者邪見,否定因果善惡的見解。四者見取見,即固執己見,互相斗爭。五者戒禁取見,認為持牛戒、狗戒、雞戒,是生天證果之因,這稱為非因計因。
三 隨煩惱、不定
六位心所的第五位,是隨煩惱心所。隨煩惱,是隨從根本煩惱而生起的煩惱。隨有三義,一者自類俱起,二者遍不善性,三者遍諸染心。隨煩惱心所二十個,又分為三類,即小隨煩惱十個,中隨煩惱二個,大隨煩惱八個。小中大的分別,以三義俱備者名大; 兼俱二義者——自類俱起,遍不善性者稱中隨; 于不善心中各別而起者稱小隨。小隨煩惱,行相粗猛,于不善心中各別而起,若一生時,必無第二。十小隨煩惱如下:
一、忿: 忿者忿怒,于不饒益境,‘憤發為性,執杖為業。’忿是以嗔一分為體。
二、恨: 由忿為先,懷惡不舍,‘結怨為性,能障不恨,惱熱為業。’亦以嗔為體。
三、惱: 惱者‘狼戾為性,能障不惱,蛆螫為性。’ 由忿恨而起報復心,惱害于他。
四、覆: 覆者隱藏,自作過惡,怕為人知,故以‘隱藏為性,能障不覆,悔惱為業、]
五、嫉: 嫉者嫉□,嫉賢妒能,‘妒忌為性,能障不嫉,憂蹙為業。’亦以嗔為體。
六、慳: 慳是慳吝,是‘耽著財法,不能惠施,秘吝為性,能障不慳,鄙畜為業。]
七、誑: 誑是虛偽不實,[為獲利譽,喬現有德,詭詐為性,能障不誑,邪命為業。]
八、諂: 諂者諂媚,巧言令色,阿諛于人。[矯設異儀,險曲為性,能障不諂。]
九、害: 害者不害之反,‘于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為性,能障不害,逼惱為業、]
十、喬: 喬者倨傲,持己才能,淩辱他人‘醉傲為性,能障不喬,染依為業。]
中隨煩惱二個:
一、無慚: 無慚者慚之反,做了壞事,不自羞恥,它‘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為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為業。]
二、無愧: 無愧者愧之反,做了壞事,不畏清議,不怕批評,謂之愧。它‘不顧世間,崇重暴惡為性,能障礙愧,生長惡行為業。’人到了無慚無愧的時候,了無忌憚,什么不仁不義、寡廉鮮恥的事都做得出來。
大隨煩惱八個:
一、昏沉: 神志昏昧,無所堪能,無所肩任,使身不得輕安,而心不得入觀。
二、掉舉: 神魂不定,妄想紛飛,‘令心于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舍及止為業。]
三、不信: 不信者信之反,不信因果,誹謗圣賢,‘心穢為性,墮依為業。]
四、懈怠: 不精進為善,不努力斷惡,‘懶惰為性,能障凈信,墮依為業。]
五、放逸: 放蕩縱逸,不防惡修善,‘縱蕩為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為業。]
六、散亂: 散者分散,亂者擾亂,‘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
七、失念: 失念是失去正念,邪念增長,‘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為業。]
八、不正知: 知者知見,知見不正,邪見增長,‘于所觀境謬解為性,毀犯為業。]
六位心所的第六位,是不定,此有四種,謂悔、眠、尋、伺,曰‘悔眠尋伺,于善染等,皆不定故。’它可以成就善,可以成就惡。故曰不定。
一、悔: 悔者追悔,于所作之善事追悔,即是惡; 于所作惡事追悔,即是善。或于未作之惡事追悔則是惡,或于未作善事追悔則是善。
二、眠: 眠者睡眠,為調攝身心的適當睡眠是善,睡眠無度或晝夜顛倒者是惡。
三、尋: 尋是對事理粗略的思考,若思善便屬善,思惡則屬惡。
四、伺: 伺是對事理細密的思考,若思善便屬善,思惡則屬惡。
附記: 相關名相表解
二、六位心所: 六位心所、五位百法的第二位法,心所五十一個,分為六位。
┌遍行心所五
├別境心所五
├善心所十一: 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
│ 行舍、不害。
├根本煩惱心所六: 貪、嗔、癡、慢、疑、惡見。
六位心所┼隨煩惱心所二十: 又分為三類:
│ 1、小隨煩惱十: 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喬。
│ 2、中隨煩惱二: 無慚、無愧。
│ 3、大隨煩惱八: 昏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散亂、失念、
│ 不知知。
└不定心所四: 悔、眠、尋、伺。
第五講 種子、薰習、識體四分
一 種子
本文第二講第二節,講過‘萬法唯識’,其中說到,識是一種功能,功能未起現行時,不稱識而稱為種子; 種子起現行時,不占種子而稱識。所以種子是潛在的功能,識是潛在功能發生作用。
由上所述,可知種子只是一種功能,此功能非物質而有物質的力用。世間萬法,皆自此能、此力生起。于此,種子有下述定義:
一、種子非色非心,只是一種功能。
二、此種功能遍宇宙,故種子亦遍宇宙。功能一旦起用 (起現行) ,宇宙萬象森羅。故種子無盡,宇宙亦無盡。
三、種子無大小輕重之分,種子起現行時,‘相分’由‘見分’而顯示。故心識分別一生,即攝盡全宇宙,無一法不在心識之中。
于此可知,所謂宇宙萬法,皆是第八阿賴耶識中、含藏的萬法種子變現而來。因此,<成唯識論> 卷二曰:
‘此中何法名為種子? 謂本識 (阿賴耶識) 中,親自生果,功能差別。此與本識,及所生果,不一不異。體用因果,理應爾故。]
以上這段論文,如果加以語譯的話,就是說: 什么叫敘種子呢? 就是阿賴耶識中,能夠親自生出不同果法的功能,這種功能,與阿賴耶識,及所生果法,既不是一,也不是異。
第八阿賴耶識中,含藏有萬法種子,此種子從何而來呢? 這有三種不同的說法:
一、唯本有說: 這是印度護月論師等的主張,他認為,阿賴耶識中的一切有漏無漏種子,是無始以來,‘法爾本具’,后來再從薰習新生。
二、唯新薰說: 這是印度難陀論師等的主張,他認為,一切種子,皆是無始以來,從現行薰習新生的。
三、本有新薰并有說: 這是印度護法論師的折衷主張,他認為,無始以來,阿賴耶識中,有‘法爾本具’的種子,同時也有從現行薰習的新薰種子。
以上三說,后世以護法的說法較為圓滿。
在 <成唯識論> 中,為種子的體性立有六條定義。這六條定義是:
一、剎那滅: 種子只是一種功能,不可以色、聲、香、味、觸去測量,但在發生作用卻有力用。這種力用,才生即滅,即所謂‘無間即滅’,中間沒有‘住’的階段,這叫做‘剎那滅’。
二、果俱有: 種子起現行,雖然剎那即滅,但不是滅后始有果,而是剎那生滅之際,‘正位轉變,能取與果’,也就是即因生現果,這果就是新薰的種子。
三、恒隨轉: 種子起現行,剎那滅,果俱有。但不是滅了即斷,而是前滅后生,相似隨轉,恒常不斷。
四、性決定: 種子隨其能薰因力的善惡,而決定其性別,成為善業種子或為惡業種子,而在起現行的時候,善業種子起善的現行,惡業種子起惡業現行。此一原則,決定不變。
五、待眾緣: 種子起現行,要眾緣具足,心法生起要具備四緣,色法生起具備二緣,關于各種緣,將在下一節課講述。
六、引自果: 種子并不是一類種子生各類的果,而是色法種子生色法的果,心法種子生心法的果,此一法則不能錯亂。
二 薰習
種子是為第八識所攝持 (即儲藏于第八識中) 、能生自果的一種功能。這種能生起萬法的種子,在第八識中,是前念種子生后念種子,前滅后生,‘自類相續,有如瀑流’,這叫做‘種子生種子’ 。另一方面,某一類種子,在眾緣和合 (四緣具備) 的時候,能生起各自的果法,這叫做‘種子生現行’。當其生起現行之剎那,有強盛的勢用,剎那之間,再薰習各自的種子,這叫做‘現行薰種子’。被薰的種子成為新種子,則仍儲藏于第八中。不過認真的說,所謂‘現行薰種子’,是具有見聞覺知作用的前七識。前七識的見聞覺知作用,就是‘現行’——現在的行為,身、語、意三方面的行為。
種子生起現行的時候,種子是因,現行是果; 而現行薰習種子的時候,現行是因,受薰的新種子是果。這三者 (種子、現行、薰習) 之間的關系,是‘剎那生滅,與果俱有]。所以古德曾說:
‘種子生現行、現行薰種子,三法 (種子、現行、薰習) 輾轉,因果同時。]
種子生現行,現行薰種子,剎那滅,果俱有 (種子六義的第一二義) 。而受薰的種子成為新種子,新種子又起現行,這種前滅后生,有如瀑流,亙古不息者,就是‘恒隨轉]。在這前生后減的隨轉中,具有‘三法’和‘二重因果’。
所謂三法,是能生的種子,生起的現行,和受薰的新種子。所謂二重因果,即種子生現行,種子是因,現行是果,是一重因果; 現行薰種子,現行薰種子,現行是因,種子是果,這是又一重因果。這三法輾轉,剎那之間,成為二重因果。
種子與第八識的關系,以因果來說,種子是因,第八識是果,因為第八識是現行,種子是生現行之因 (第八識是種子所生之果,后面另有解釋。) 另以體用來說,第八識是體,種子是用,故攝用歸體,攝果歸因,這二者的關系,是‘非一非異’ 。
種子與前七識的關系,是在‘因能變’中,種子生出第八識。在果能變中,第八識生出前七識,同時八個識體上各各生出‘相分’、‘見分’。前七識以其見聞覺知的認識作用,又薰習了起現行的種子。因此,就薰習面來說,前七識是因,受薰的新種子又成為果了。
什么叫薰習呢? 我人身、口、意三者所表現的善惡行為,其‘氣分’留于第八識中,就叫做薰習。也可以說,第八識把我人行為經驗的痕跡保留下來,這經驗痕跡就就是種子,亦名氣分,也叫習氣。<大乘起信論> 曰:‘薰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于香,若人以香而薰習故,則有香氣。]
在薰過程中,前七識是能薰,第八識是所薰。在能薰與所薰之間,各要具四種條件,所以在 <成唯識論> 中立有‘能薰四義’,在 <攝大乘論> 中立有‘所薰四義’。能薰者是前七識,它所具備的四種條件是:
一、有生滅: 能薰者要有生滅,有生滅變化方有作用,方能薰習種子。無為法是不生滅的常法,不能薰習,前七識是因緣生起的生滅法,可以薰習。
二、有勝用: 勝用有,一者能緣的勢用,二者強勝的勢用。心法中的前七識,具此二條件,所以為能薰。譬如用香料薰衣,香料要有強烈的氣味才能薰,氣味微弱不能薰,第八識性唯無記不能薰,物質無緣慮作用不能薰,唯前七識為能薰。
三、有曾減: 有了勝用,且高下不定,有增有減,方是能薰。佛果是圓滿的凈法,不能薰; 前七識是雜染的有漏法,所以能薰。譬如以樟腦球放在衣箱中,衣服薰香了,樟腦球也散發了。金球玉球本身無增減,不散發,也不能薰衣。
四、與所薰和合而轉: 能薰與所薰同時同處,不即不離,和合而轉。本身之前七識,唯能薰本身的第八識,不能薰他人的第八識。
在 <攝大乘論> 中立有‘所薰四義’,所薰者是第八識,它所具備的條件是:
一、堅住性: 受薰者要一類相續,能持習氣,始可受薰。前六識有變易,第七識是染污識,不能受薰,第八識一類相續而不間斷,可以受薰。
二、無記性: 第八識性唯無記,法體平等,無所違拒,能容習氣,故可受善惡現行的薰習。所以清凈的佛果,和有漏的前識不能受薰。這好比沉麝不能薰成臭的,蒜薤不能薰成香的,因為它本身氣味已固定了。
三、可薰性: 這是指受薰體性非堅密,有隙可乘,始可受薰。真如堅密,不能受薰;第八識體性虛疏,能含容種子,可以受薰。這好比衣服體性虛疏,可以受薰,而金器玉器體質堅密,不能受薰。
四、與能薰和合而轉: 此與能薰的第四條相同,即第八識唯受本身的前七識所薰,不受他人的前七識所薰。
三 識體四分
宇宙萬法,都是阿賴耶識含藏的萬法種子變現而來的。它是如何變的呢?‘識變’、是唯識學中、是非常深奧難解的一部分,若要細說,幾個小時講不完。簡單的說,阿賴耶識中的種子,生起現行,這時以種子為因,生出現行的果。此現行的果,就是第八阿賴耶識。此處有個疑問,種子含藏于第八識中,種子又如何生出第八識呢? 原來無始以來,第八阿賴耶識,與它所藏的種子,是同時而有的。種子是生識之因,是能生; 第八識是所生之果,是所生。這能生與所生之間,是‘因果同 時’ , 同時是念念相續,‘恒轉如瀑流’似的,不停的轉變、變現,因此,種子生出第八識,第八識同時也含藏、攝持種子。這種子生出第八識,以種子為因,第八識是果,這叫 做‘因能變’。
在種子生出第八識的同時,第八識種子生出前七識,并且包括第八識及前七識在內的八個識,自識體上各各生出‘相分’、‘見分’二分。這第八識生出前七識,同時八識體各各生出相分、見分的變,是第八識識體的變。第八識識是種子生出的果,因此這種變叫做‘果能變’。
八個識的識體,在果能變時,識體上各各生出相分、見分。什么叫做相分、見分呢? 原來相分的相,就是世間萬法——世間各種事物的形相。相分的分,是一部分的意思。因此,所謂相分,就是識體上事物形相的一部分。見分的見,是能‘了別’——了解分別的作用,也就是我們認識作用的一部分。
原來唯識學的基本理論,就是‘萬法唯識,識外無境。’我們六種識所觸對的六種境——色、聲、香、味、觸、法方六境,都不是實境,全是我們心識上變現出來的。我們心識變出相分 (世間各種事物的形相) ,再由心識的見分去認識。這叫做‘識所緣,唯識所變。]
<成唯識論> 卷二上說:‘以所緣相說名相分,以能緣相說名見分。’ 又解釋說:‘相分名行相,見分名事,是心、心所自體相故。]
現在再換一個方式來說,在果能變中,識體上變現出相、見二分,這時識體本身就叫做‘自證分’。如以眼識為例,了別 (認識) 色境的作用,是見分; 所了別的色境,是相分。換句話說,見分是主觀做能認識的主體,相分是客觀的所認識的對像。而所謂‘客觀’,并不在心識之外,仍是在心識之內。原來我們眼識所見之境,是我們第八識的色法種子 (相分色) ,變成我們眼識的相分,因此,我們所看到之相,是八識種子變出出來的相,不是心識外的境相。
當心識上變現出相分、見分的時候,八個識的識體就叫做‘自證分’。譬如以眼識為例,眼識了別外境的作用,即是見分; 眼識所了別的外境,即是相分。那么,見分了別外外境,會不會發生錯誤呢 (此即所謂非量) ? 這時識體要來驗證一下,因此識體就叫做自證分了。可是,識體的驗證是不是正確呢? 這時識體還有一種‘再度證知’的作用,這再度證知的作用叫做‘證自證分’ 。這樣一來,每個識體就有了四分,那就是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所謂四分,就是識體的四種作用。相分是外境的影相 (這影相是第八識色法種子變現的) ,見分是心識的認識作用; 自證分是心識的驗證作用,證自證分是心識再度證知的作用。如果以鏡子為喻,相分好比鏡子中的影像,見分、好比鏡子能見照的作用,自證分好比是鏡體,證自證分好比是活動鏡架,鏡子在活動鏡架上,就可上下左右隨意活動見照了。
再以尺子量布為比喻,眼前有一塊布,它由第八識的色子種子,在眼識的相分上映出影像,此就像是相分。而見分相當于尺子,去量布的寬度與長度; 自證分的作用,是根據尺子所量的結果,知道這塊布的寬度與長度,證自證分就是再檢查所量的結果是否正確。
此處特別加以說明的一點,所謂‘識體四分’之說,正確的說,并不僅限于八識識體,而是包括各各相應的心所在內。
附錄: 相關名相表解
一、種子的分類: 種子,是阿賴耶識中、能親自生出不同果法的功能,它有種種不同的
分類方法,如下表所示:
┌——本性住種,是無始以來法爾本具的,是先天本有的。
依生起分類—│
└——習所成種,是種子生起現行,受現行薰習而成的新種子。
┌——有漏種子,是三界六道眾生輪回生死的種子。
依有無漏分類│
└——無漏種子,是大乘菩薩轉染成凈、修行證果的種子。
┌——善、不善、無記種子,是三界眾生的有漏種子。
依三性分類—│
└——純善種子,是出世圣者轉染成凈的無漏種子。
┌——名言種子—表義名言│即等流種子│名言習氣
有漏種子分類│ 顯境名言│ │我見習氣
└——業種子——即有支習氣——亦名異熟種子
二、識體四分: 是八識識體在‘果能變’時生起的四種功能。
┌——見分: 八識識體主能觀的認識的功能。
識體四分—┼——相分: 為見分所認識的影像。
├——自證分: 識體證知見分所見有無謬誤的功能。
└——證自證分: 識體再度驗證的功能。
│ 圓成實性——真空妙有│
第六講 九緣生識
一 緣起
緣起,是佛教的基本理論,釋迦牟尼在菩提樹下證悟真理,他所證悟的就是緣起。不過佛陀最初證悟的緣起,是有情生命流轉的緣起。像 <過去現在因果經> 中說:
‘爾時菩薩,至第三夜,觀眾生性,以何因緣,而有老死,即知老死,以生為本;若離于生,則無老死。又復此生,不從天生,不從自生,非無緣生,從因緣生、、、、、、]
這就是因緣二字的來源。因緣、簡稱為緣起或緣生。什么是緣起或緣生呢? 在 <阿舍經> 中這么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又說:‘譬如有兩根□蘆,互相依倚才能植立。朋友們,緣名色而有識,緣識而有名色; 此生則彼生,此滅則彼滅,正復如是。朋友們,兩根束蘆,拿去這根,那根便豎不起來,拿去那根,這根便豎不起來,名色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正復如是。]
名色和識互相依存,才有生命體的存在。所以因緣二字,簡單的說,就是組成一切事物的關系和條件。生命體的存在,是以名色和識互相依存而有的。但其存在,有其前因后果的依存關系(因果關系),也有識和名色 (精神主體和物質性身體) 同時的依存關系。這異時的因果和同時的依存關系,就叫做因緣。不過最早的因緣——即緣起,是生命流轉的緣起,到后來則擴大到萬法生滅變化的緣起。譬如 <入楞伽經> 中說:
‘大慧,一切法因緣生有二種,謂內及外。外者謂以泥團、水、杖、輪、繩、人工等緣合成瓶、泥缽,草席、種芽、酪酥亦復如是,各外緣前后轉生; 內者謂無明、愛、業等生蘊、處、界法,是謂內緣起,此但愚夫之所分別。]內緣起,是有情生命流轉緣起,即是佛法中的‘十二緣生’,也就是:‘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
無明、是我們蒙昧的生命原動力,行、是盲目意志沖動之下的行為,識、是業力寄托的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受業力牽引,納識成胎,這時的受精卵,已經成為精神和物質的混合體(即所謂生命體),所以稱為名色。以名色為緣,而有六入,六入、就是母胎中的嬰兒發育到六根位 (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具備)。 觸是出生后數歲以內的幼兒,感覺器官與外界接觸,童心未鑿,只是直覺,無分別心,所以叫觸。受、是年齡漸長,對外的感覺有了領納的作用。領納有三種,順我意者稱樂受,違我意者稱苦受,不順不違的稱舍受。有了苦樂之受,以受為緣,就有了愛——愛憎取舍。愛就是貪,貪名貪利、貪財貪色,以貪為緣而生起取。取可說是占有,對所愛的一切固執不舍,由取而成為有。有是‘存在’的意思,也是業的意,這是由取而熟切追求,由此造成必得后報的業。有了業因,必有果報,這果報就是生——即是下一世生命開始的生。有了生、就必有老死。在生后死前,又有觸、受、愛、取、有,周而復始,就是生命流轉。
外緣起,是萬法生滅的緣起,最普通的例子,就是以麥種豆種為因,以陽光、雨露、及人工等為緣,就有麥子豆子的生起; 以泥土調水及工具為因,就有瓶、缽的生起。生起起要仗因托緣,變異、壞滅也要仗因托緣,仗因托緣,就是仗依生起此法的因素和條件。一切法是依賴因素條件組合而有,所以一切法只是現象,不是‘本體’。一切法受到因素條件 (因緣) 的變異而有變化,所以一切法無自性 (沒有固定之性) 。無自性又稱性空,此稱之為‘緣起性空’。
萬法離不開緣起,大致說,這就是緣起。
二 四緣五果
有為法的生起,必依因緣之和合。有因有緣,必然生果。因此,唯識學上立有‘六因、四緣、五果。’之說。事實上,因和緣沒有什么差別,概略的說,因即是眾緣之一,緣也是生果之因,不過在生起萬法的關系條件上,因是較重要的一個條件而已。因此,六因之說,只是四緣的另一種分類方式。于此先介紹四緣,四緣是因緣、等無間緣、所緣、增上緣:
一、因緣: 因緣,是事物生起的眾多關系條件中,具有生果能力的條件。經上說,‘謂有為法,親自辦果], 稱為因緣。但僅只有因仍不能生果,要因、緣具備才能生果。同時、在唯識學上的因緣,又不同于一般緣起的因緣。唯識學以‘萬法唯識’ 立論,萬法生起,皆是種子起現行的后果,因此,唯識學上的親因緣,就是第八阿賴耶識中含藏的種子。以種子生現行,始有宇宙萬法。但‘法不孤起’,種子生現行,須要下列三緣具備。
二、等無間緣: 等無間緣舊譯次第緣,新譯等無間,意思是‘密密遷移,等無間隙],這是指我們的心識生起,念念生滅,剎那不停,前念心為后念心開導,引令后念心生起,前念為后念的緣,后念亦為前念的緣,次第生起,故亦稱次第緣。
三、所緣緣: 所緣緣舊譯緣緣,這是心識攀緣外境的時候,此能攀緣之心,對所攀緣之境而生起,即是以境為其所緣。所緣緣這兩個緣字,前一個緣是境,后一個緣是四緣之一的緣。語云:‘境由心生,心因境起。’心生之境是法境,屬于心法,引心生起之境是外境,屬于色法,二者全是心識攀緣的物件。
四、增上緣: 增上是增加或加強的意思,對于一法的生起,有扶助之義,所以也稱助緣。增上緣有順益、違損兩方面,自順益方面說,能促成一法生起或成長者,稱‘與力增上緣’,不妨礙一法生生起或成長者,稱‘不障增上緣’; 自違損方面說,此一法對他一法有妨害障礙者,如雨露是花木的順益增上緣,而霜雹為花木的違損增上緣。
唯識學是以‘萬法唯識’ 立論,以一切法(色法及心法)的生起,皆是種子起現行的果,因此,種子是一切法的因緣。再者,心法生起,要四緣具足; 色法生起,只須因緣與增上緣兩種緣。
六因、是能作因、俱有因、相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事實上,六因只是四緣的另一種分類。也就是把四緣中能辦生自果的因緣,開展為俱有因、相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 而把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三種,合并為一個能作因。能作因不俱辦生自果的功能,但能給具有生果功能的因予以資助,這又分積極與消極兩方面,前者是予生果之因以資助,稱為‘與力能作因’,后者是對生果之因不予障礙,稱為‘不障能作因],這與增上緣的功能類似,此處為篇幅所限,也就不再一一詳述了。
世間萬法,因緣具足,必定生果,所生之果,分為五類,是異熟果、等流果、士用果、增上果、離系果,分述如下:
一、異熟果: 這是有情生命流轉的果,有情以其善惡行為所造作的業因,導致來生三界六道的苦樂之果。其實異熟果就是眾生的第八識,第八識又名異熟識,舊譯為果報識,所以稱為生命流轉的果體。
異熟二字十分費解,據窺基大師 <成唯識論> 述記中的解釋,謂異熟有三義:
1、異時而熟: 由因到果,時間不同,稱異時而熟。譬如果樹,由開花結果,到果子成熟,必要經過一段時間。有情所造善惡諸業,由造業時望果熟受報,也要經過相當時間,此稱異時而熟。
2、變異而熟: 由因至果,必有不同程度的變異,曰變異而熟。譬如造酒,由水米和合到醞造成酒,必有變異。有情造作各種業因,到隔世成果,也必有變異,曰變異而曰變異而熟。
3、異類而熟: 由因到果,類別有異,曰異類而熟。譬如江河之水,性質各異,但流入大海,就混同一味了。有情所造的或善或惡的業,,而善業感樂果,惡業感苦果,這苦樂之果非善非惡,則是無記。由因果之間性質不同,故曰異熟。
二、等流果: 由因流出果,由本流出末,謂之等流。第八識中的善種子生善的現行,從惡種子生惡的現行,種子是因,現行是果,此果是等流果。
三、士用果: 士是‘士夫’,是人的異名,用是作用,即人力之作用。如農夫耕作而有米麥之果,工匠工作而成器物之果,依其作用所獲之果,稱士用果。
四、增上果: 以一因緣法之果,望其他因緣,曰增上果。因為一法生起獲果,一切因緣皆予以增上之力,故曰增上果。
五、離系果: 離系果是道果,這是修唯識行,斷我、法二執,證我、法二空,斷去煩惱、所知二障的系縛,證得的道果。
三 九緣生識
依照唯識學的理論,第八阿賴耶識,含藏萬法——色心諸法種子,種子起現行,而有人生和世界 (主觀的認識作用,和客觀的外境) 。但色心諸法生起,要因緣具足。因緣,即上節所稱的四緣。心法生起要具足四種緣,色法生起只需具備兩種緣。但唯識學上又有一個名詞,叫‘九緣生識’,意謂心識生起,要具足九種緣,這是不是矛盾呢? 此處我們先看生識的九緣是那些緣,現在以眼識生起為例,眼識生起的九緣是:
一、空緣: 空即空間,眼識取境,須保持距離,否則不能取境,此謂空緣。
二、明緣: 明即光明,眼識取境,須要光明,否則不能取境,此謂明緣。
三、根緣: 眼識依于眼根而生起,謂之根緣。
四、境緣: 眼根觸對色境,生起眼識,境為識之所緣緣,此謂境緣。
五、作意緣: 作意即是注意,若不注意,則視而不見,此謂作意緣。
六、種子緣: 阿賴耶識含藏的眼識種子,為生起眼識的親因緣,此謂種子緣。
七、分別依緣: 分別指第六識,眼識生起,依第六識分別外境,此謂分別依緣。
八、染凈依緣: 染凈指第七識,此識是意識之根,亦影響前五識,此謂染凈依。
九、根本依緣: 根本指第八識,第八識為諸識根本,此謂根本依。
以上九種緣,為生起眼識缺一不可的條件。但是這和四緣之說是否抵觸呢? 事實上并不抵觸,原來以上九緣,種子緣就是四緣中的親因緣(因緣),境緣就是四緣中的所緣緣,而其余的七種緣,全是增上緣。九緣之中,還少了一個等無間緣,但等無間緣、是在心識連續生起的時候才有的,此處的九緣生識,是在生識的橫切面(不包括時間因素)來看,所以不把等無間緣列入。如心識連續生起,加上等無間緣,就成十緣了。
眼識生起要具備九緣,那么耳、鼻、舌、身諸識呢? 是否也需要九種緣呢? 不需要,八種識的生起,所需的緣各不相同,茲列表如下,以資分別:
一、眼識: 眼識生起要具九緣、已如上述。
二、耳識: 耳識生起,須具八種緣,即在九緣中減去明緣。因耳識緣聲境,耳朵聽聲音不需要光明,黑暗中也可以聽,所以只須八緣。
三、鼻識: 鼻識緣香境,是‘合中取境’,不需要光明和距離,所以在九緣減去空、明二緣,只須要七緣。
四、舌識: 舌識緣味境,這也是‘合中取境’,根 (舌) 境 (飲食) 接觸才能生識,所以也不需要光明和空間,只須要七緣。
五、身識: 身識緣觸境,必須接觸才有感覺,這也是‘合中取境’,也不需要光明和空間,只須要七緣。
六、意識: 意識取境,要具五緣,即根緣 (第六識以第七識為根,亦以第七識為染凈依) 、境緣、作意緣、根本依緣,和種子依緣。即九緣中減去空、明、根、分別依四緣。
七、末那識: 末那取境,只須四緣,即根緣 (末那識依阿賴耶識為根緣,復以阿賴耶識為根本依緣)、境緣 (末耶緣第八阿賴耶識) 、作意緣、種子依緣。
八、阿賴耶識: 賴耶取境,也要四緣,即根緣 (賴耶識依末那識為根) 、境緣 (其境為根身、器界、種子) 、作意緣、種子依緣。
附錄: 相關名相表解
一、六因、四緣、五果: 唯識學立有‘六因、四緣’,為萬法生起之條件。有因有緣,必然生果,各如下表所示:
┌能作因
├俱有因
六因—┼相應因
├同類因
├遍行因
└異熟因
┌因緣
四緣—┼等無間緣
├所緣緣
└增上緣
┌異熟果
├等流果
五果—┼士用果
├增上果
└離系果
二、八識具緣: 八識生起,具緣不同,如下表:
┌眼識——九緣——空、明、根、境、作意、種子依、分別依、染凈依、根本
│ 依緣。
├耳識——八緣——空、根、境、作意、種子依、分別依、染凈依、根本依緣。
├鼻識——七緣——┐
八識具緣┼舌識——七緣——┼—— 各具根、境、作意、種子依、染凈依、根本依緣。
├身識——七緣——┘
├意識——五緣——根緣、境緣、作意緣、根本依緣、種子依緣。
├末那識——四緣——根緣、境緣、作意緣、種子依緣。
└阿賴耶識——四緣——根緣、境緣、作意緣、種子依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