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無我”?
“離有情義”、“依他起義”和“無動作義”,都是說明無我的道理的。“有情”的梵語是“薩埵”Satta,人和一切有情感的生物都叫做有情。婆羅門教和其他各派主張一切有情都有一個常住的固定不變地存在的、起主宰作用的自我Atta,意義與“靈魂”相當。緣起論則認為所謂“有情”,無非是種種物質和精神的要素的聚合體。從身體的組織來說,有情是由于地、水、火、風、空、識六大六種元素所構成的,依借前五大而有身體的機關及其作用--地為骨肉,水為血液,火為暖氣,風為呼吸,空為種種的空隙;依借后一大識而表現種種的精神活動。再從心理的要素來說,有情的組織分為色Rūpa、受Vedanā、想Sa〖AKn~D〗〖AKn~D〗ā、行Sankhāra、識Vi〖AKn~D〗〖AKn~D〗āna五蘊。蘊Khandha就是堆,把種種不同的現象分類,每類做為一堆,這就是蘊。簡單地解釋,“色”就是各種物質,眼、耳、鼻、舌、身五根根就是人生的感覺器官和色、聲、香、味、觸五境境就是感覺對象等都屬于色。受、想、行、識四蘊包括重要的精神要素:受是感覺感覺苦、樂或不苦不樂等;想是印象攝取事物的相貌,知道是青、黃、赤、白,是長、短、方、圓,是苦是樂等;行是思維思維是推動身心活動的力量,所以叫做行;識是了別對于所認識的對象,予以判斷和推理。佛教根據以上兩方面的分析,說明有情不是固定的單一獨立體,而是種種要素的聚合體,而任何要素又是剎那剎那依緣而生滅著的,所以找不到一個固定的獨立的“有情”在支配著身心,也就是找不到“我”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