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末法時期,佛法的弘傳面臨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課題,雖然現代人見聞佛法更容易了,網上的經典和道場隨處可見,可是佛教內部宗派法門林立、各執己見、互相貶抑乃至攻擊,波旬弟子混跡其中,從中挑撥,借此謗彼、借彼謗此,恨不得把佛教攪亂,而一些不明教理、煩惱厚重的初學佛者也因為自身的習氣,常以無畏的勇氣參與到其中妄評一通,不是理性地探討教理,卻專以批人謗法為本事,不依僧團根據經藏得出的結論,擅自定性外道、邪師、邪法,批高僧、批大德、謗禪、謗凈、謗密……而造下嚴重的口業,佛教已經越來越顯出了佛所預言的末法時期斗爭堅固的跡象。
作為一個尚未全面了解佛教內容的初學佛者,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這種情況呢?佛教中的羯摩制度給了我們重要的啟示。
羯摩是梵語,譯曰作業,指的是佛為佛教僧團制定的在佛教內作法辦事的制度。佛陀規定,一大界范圍內的修行人要六和共住,凡教內重要事務皆要依照作羯摩法成辦,而不是有個別人來做結論,即釆取全體公決或代表制來協商處置,個體服從整體的決議,這個議事過程稱作羯摩。羯摩事務根據羯摩的內容和對象分別有人、事、法等不同。 我們作為現代的在家佛弟子,雖然無需研究僧團內部的具體制度,但是羯摩法的原則卻是我們值得重視的,雖然羯摩法并不一定達成最理想的結論,卻是最大程度上避免普通修行人擅自下結論、造下難以挽回、懺悔難滅的謗人謗法之罪的最佳途徑。
佛教在教理上的理性探討始終是提倡和開放的,任何人都可以依據經典戒律佛法的規定來對教理進行理性的探討乃至糾正他人錯誤的見解,但是對于一個人或一個法門的定性,則是事關眾生生死解脫、法身慧命的大事,決不應該由某個人、某個小團體來越俎代庖作定性的結論,而應由國內有代表性的僧團在全國組織依羯摩制度匯總持戒精嚴、通達教理的修行人來研議,這是佛陀留給我們的制度,是最大程度上避免錯誤結論的方法。僧團要因為特定原因(比如成了外道、破戒等)把一個人或一些人擯出僧團,是有嚴格的程序的,絕不是任由個人到公開場所大肆傳播,這一點任何人不能代替僧團的職責,這也是三皈依中皈依僧的體現。
初學佛者看到惡性比丘不如法的現象,可以向僧團報告,也可以采取默擯的態度,這樣可以避免自己因不了解實情犯下口業的過失。(作者: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