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工作目的是為了什么——賺錢、興趣抑或是理想,誰都希望能成為一個成功的人。這里的成功,通常指的是被社會承認的那種成功,它有三個衡量指標:名望、金錢、權利。
常常有人把這三個指標混起來,以為只要有個一個,就自然有了另外兩個。看來,名人、富人和官人在很多場合的確被賦予了一些額外的權力,比如:買票的時候可以不用排隊;去餐廳吃飯一定要進vip包廂;如果級別夠高,甚至出動交警把整條道路變成他們的專行道。
英國前首相夫人切麗·布萊爾在她的自傳《我的自傳》中說:當時,她穿著睡衣在家門口接受一束鮮花,結果被記者拍照,繼而被媒體評價她穿得睡衣“廉價劣質”。她在書中爭辯說,那是Next商品名錄里一套十分體面的灰色棉睡衣,面料全都是自然纖維,一點都不像媒體說的那樣廉價劣質。
如果不是切麗自己站出來說,而是有人告訴你名人、富人或是貴人的夫人,會從郵購目錄上買東西,恐怕你很難相信吧。
于是,所有和名利相關的人,往往被硬生生地裝進所謂“特殊待遇”的套套里。人民很難相信,他們掙的錢也許和自己差不多,他們住的房子也許還沒有自己的大,他們開的車也許還沒自己的好。
事實上,有名的人也許沒什么錢。比如,著名演員劉曉慶在20世紀80年代,拍一個月電影才只有50元,很可能沒當時賣冰棍兒的人有錢;而現在大學教授的薪水,也很可能沒有外企銷售經理多。
而經常在電視上出現的嘉賓,也不過是家樂福超市收銀處排隊的普通一員而已。
至于有權的人,則更不應該有錢。貴為美國總統,年薪不過40萬美元左右,有可能還不如一個普通的美國基金經理。
就是這樣,名、權、利,你只能追一個。
福特汽車的創始人亨利·福特,其一生的追求是讓每個人買得起汽車,后來他做到了,錢也就追著來了。
事實上,這是名利場最重要的規則:你做成了一件事,名或利甚至名和利同時就追著你來了;而如果你一開始就在追求名或利,你會發現自己離它們越來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