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場合,男子和女子握手,如果女士不先伸手,男士一般來說不應該主動伸手。在商務場合,男女平等,誰都可以先伸手。
男性與女性握手時,不可淺嘗輒止,不要只握住對方的手指尖。女性朋友完全沒有必要“猶抱琵琶半遮面”,生怕讓人占了便宜一般。對方伸了半天手,才露出自己的手指頭,讓對方碰一碰,顯得太小家氣,作為現代女性,應該大大方方地把手伸出來。
很多人沒有握手的習慣或者機會(很少有經歷為正式場合的機會),更多的時候是出于自卑,不給自己創造機會。有一位在別墅區里做阿姨的婦女,她告訴我:“我從來沒有和人家握過手,總怕人家看不起我。”
如果她主動和別人握手,人家會看不起她嗎?只會更看得起她。你是一個自尊的人,就要知道怎樣把自己介紹出去。(文/(美)路勤.密詩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