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宗教都曾涉及因果論,但佛教的因果論有其不同于他教的特點。佛教的因果或緣志論認為,世間沒有絕對的因與果,因果相對、相待、互依、互存。佛經中曾對緣起下過十一種定義,總括為四點:無造物主(無獨立存在的造作者)、無我(無獨立常在的主宰)、無常(剎那生滅、無有恒常)、因果相續(因緣生法、生滅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