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列子》
春節民俗紛繁多樣,但所有地方的民俗中,都包含“放生”的內容。在古人看來,春節并非只是人類的節日,它是人與自然共同的節日。
關于放生最早的記載,始于趙簡子,他是春秋時趙國人,喜歡大年初一放生,他認為:“正旦放生,示有恩也。”于是,邯鄲人紛紛捕捉一種叫“鳩”的鳥,以滿足其放生欲,趙為此厚賞獻“鳩”人,直到他的門客發現,這等于是變相鼓勵捉“鳩”,為好生而殺生,趙簡子可謂愚人。
后代春節放生多選在初八,因為這一天是傳說中谷子的生日,對于農耕社會來說,谷是命脈,這一天人們要觀谷、食谷和養谷。城里人需帶著孩子到農村看如何種谷,如何從事農業生產。鳥是吃谷的,會搶奪人的收成,所以這一天要放生(主要是鳥和魚),表達好生之德,同時也賄賂一下鳥類,讓它們嘴下留情。
《帝京景物略》中說:“正月八日,石磴巷放生,籠禽雀、盆魚蝦、筐螺蚌……數千相向,縱羽空飛,孽著落屋上,移時乃去,水之類投皇城金水河中網罟筍餌所希至。”
放生表達了人與自然和諧的善意,而不打撈、捕捉放生的動物,更體現了敬畏之心,有了善意與敬畏之心,和諧才會有保障。選擇放生,還有一個理由,就是初八是順星之日,可以讓星宿看到自己的善行。每人每年都有一位值年星宿,決定著一年的命運,初八是“諸星下界”之日,此日要祭祀星君,求得保佑。如今人們都是正月十五吃元宵,其實是正月初八吃,以示圓滿。
有趣的是,古人到郊區,多是為了表達對自然的尊重而去,不僅要放生,還要提供多余的食物給野生動物們吃,在沒有汽車的年代,帶孩子下鄉是件很累的事。如今有了汽車,人們到郊區留下許多垃圾之外,還要放鞭炮,把野生動物嚇得四散奔逃。傳統的春節本來也是野生動物們的節日,如今只剩下人類單方面的慶典。
都市的節奏,令年節無法像過去那樣輕松,老北京一個月的新年活動,如今基本止于初八。如果是從吃到吃,這八天也堪稱疲憊。今天的人很難理解,古人為什么能過一個月節,也不會感到空虛。當人與自然的和諧逝去時,我們就無法理解過去,但很少有人反躬自問:這種和諧所帶來的愉悅,如何才能修復?(稿源: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