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的教義理論,即釋迦牟尼在菩提樹下所徹悟的道理,可以歸結為“四諦”、“八正道”和“十二因緣”。
“諦”,意譯為“真理”,本是婆羅門教用語,原始佛教借用了這個名詞。“四諦”,包括“苦諦”、“集諦”、“滅諦”、“道諦”,是原始佛教最基本的教義理論。因佛教認為“四諦”是神圣的真理,所以又稱之為“四圣諦”或“四真諦”。
據說,釋迦牟尼“初轉法輪”時,對“四諦”從不同的角度反復強調了3遍,佛經中稱做“三轉法輪”:第一遍是講解“四諦”的具體內容,佛經中稱為“示相轉”或“示轉”;第二遍是強調“四諦”在修行實踐中的意義,佛經中稱為“勸相轉”或“勸轉”;第三遍是申明自己已經達到了“四諦”的要求,佛經中稱為“證相轉”或“證轉”。
釋迦牟尼創立的“四諦”理淪,一直為后來的佛教學者們所承認和繼承,是佛教各宗派共同信奉的根本教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