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貪毒無畏。
九者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眾生。遠(yuǎn)離貪欲。
由熏聞自性故。能遠(yuǎn)離諸塵。諸塵不能吸引自性。故曰色所不劫。無始以來。由四大吸撮覺湛明性。而成眾生。是故眾生。見色則貪。即為色所劫也。今覺性離塵故。貪根已斷。于色不相應(yīng)。則如初生之孺子。不知色為何事。故不受外色所劫也。多淫眾生者。謂習(xí)欲偏重。對境數(shù)起。不能自止。若觀念觀音。得觀音離塵之應(yīng)。則欲境煙銷。欲心不起。故曰。能令多淫眾生。遠(yuǎn)離貪欲。凡于外境起貪愛心者。皆名欲。非但淫欲而已也。人之對于外境。取之有道。不名為貪。不當(dāng)取而取者。名為貪也。淫者樂之過。不以樂為淫。是故淫即貪也。貪嗔癡。是三涂之因。能傷失人身。故名三毒。三毒之害。勝于七難。貪婪勝者心常不滿。是餓鬼因。業(yè)感餓鬼果。是故餓鬼常忍饑虛。
十嗔毒無畏。
十者。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能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嗔恚。
純音無塵者。眾生之根塵同源。本是一體。由妄想分別。而立一切名相。今反聞自性。自性之真音亡外境之聲塵。音外無法。故曰純音無塵。以法相觀。則各各差別不同。以法體觀。則舉一法。法法皆通。所謂一法遍含一切法。一切法即一法也。以得音體離諸分別故。根境圓融。無對所對也。根境相對。為起忿恨之本源。以有嗔源故。常出嗔恚。若根境圓融。無對所對。則嗔源塞矣。從此不知有嗔恚事。眾生嗔習(xí)偏重。對境莫治者。觀念觀音。得觀音純音無塵之應(yīng)。雖刀杖相加。亦不知有嗔矣。若解脫嗔?!,F(xiàn)前則無煩惱交煎。亦免他人起煩惱。惡毒之因不下識田。將來不受嗔恚之報。此皆觀音福被眾生也。
十一癡毒無畏。
十一者。銷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琉璃朗徹?zé)o礙。能令一切昏鈍性障。諸阿顛迦。永離癡暗。
覺性圓明。本周法界。四大雜染。而成昏濁之相。以自性昏濁故。外境成障。不能明鑒理事。四大之塵相消滅故。旋復(fù)本有之圓明。故外而法界。內(nèi)而身心。猶如琉璃。光朗照徹。無有障礙也。阿顛迦。此云無善心。謂偏重癡習(xí)。迷正知見。成昏暗魯鈍性。障諸智慧。迷失善念。欲求明達(dá)。而不能者。觀念觀音。得觀音銷塵旋明之應(yīng)。故能永離癡暗。愚癡勝者。心常暗昧。是為畜生因。業(yè)感畜生果。是故畜生常受癡暗之苦。若人常念觀音。即轉(zhuǎn)癡暗為光明。
十二求男無畏。
十二者。融形復(fù)聞。不動道場。涉入世間。不壞世界。能遍十方。供養(yǎng)微塵諸佛如來。各各佛邊。為法王子。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
若人宿世。恭敬供養(yǎng)。承事于人者。今生即得賢良男女。若前世不肯恭敬供養(yǎng)承事于人者。今生即得無子報。觀音以聞熏之功。融法界萬象之形。復(fù)歸于聞性。言聞性。即法界。言法界。即聞性。世間與聞性。相涉相融。二而一。一而二故。不動聞性之道場。而涉入十方世間。雖將世間。涉入聞性。而聞性自聞性。世間自世間。故曰不壞世界。此如以塵沙陶成瓦器。雖將諸塵涉入瓦器。而塵沙自塵沙。不壞諸塵之象。此后若舉一瓦器。即一時遍舉一切塵沙。塵沙皆在瓦器之中故。
如供養(yǎng)一聞性。承事聞性。為聞性之弟子。即一時普遍供養(yǎng)十方微塵數(shù)諸佛如來。承事諸佛。為法王子。十方微塵世界。皆在聞性之中故。以一時普遍供養(yǎng)十方諸佛。為諸佛法王子故。假使十方微塵數(shù)無子眾生。一時同求觀音。則觀音乃能不離當(dāng)處。一時普應(yīng)。不前不后。各各皆令誕生福德智慧之男。生福德智慧。即所生之男。莫著外求也。世間兒女。如水月空華。人雖求之。菩薩不應(yīng)。以有名無實故。真實男女者。維摩經(jīng)云。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善心誠實男。慈悲心為女。此從本性生權(quán)智。名為生男。以權(quán)智代佛宣揚。下化眾生。名為承事諸佛。為諸佛法王子。從本性生實智。名為生女。以實智承順諸佛。上求佛道。領(lǐng)受秘密法門。男主外事。女主內(nèi)守。男女共成如求家業(yè)。紹隆佛種。是為真男女也。世人只知求假。不知求真。甚可哀也。華嚴(yán)宗解。涉入世間。不壞世界。不動道場。周遍十方。謂周遍含攝。事事無礙。不可思議。諸佛之境界也。觀夫此經(jīng)。是法王子的境界。即等覺。非佛境界也。云何等覺。是此境界耶。等覺大士。上同諸佛慈力。下同眾生悲仰。上同諸佛故。涉入世間。不動道場。下同眾生故。不壞世間。周遍十方。故知此是等覺境。非諸佛境也。若諸佛境。不說不動。亦不說周遍。非心所測。非口所宣。不得已曰常寂光土。若有不動。周遍。涉入。不壞等諸說。焉得名常寂光耶。焉得名不思議境耶。華嚴(yán)宗。以帝網(wǎng)重重。事事無礙。為最上一乘。錯矣。最上一乘。諸佛猶無開口處。帝網(wǎng)重重。名相未空。何是最上一乘哉。
十三求女無畏。
十三者。六根圓通。明照無二。含十方界。立大圓鏡??杖鐏聿亍3许樖健Nm如來。秘密法門。受領(lǐng)無失。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女者。誕生端正福德柔順。眾人愛敬有相之女。
男女。猶陰陽也。陽剛健。能成外事。陰柔順。能守內(nèi)務(wù)。男實女虛。實故。能吐露大義。虛故。能領(lǐng)納一切。若人夙世不能承順于人。不受人付托者。今生感無女報。若欲求女者。必觀念觀音。觀音云何能令人得女耶。以聞熏三昧故。六根圓通。六根圓通者。謂一根具足六根。根根圓照六塵。不同眾生。根根各別。故曰。明照無二。眾生元是一精明。由四大分隔而成六和合。從此精明之覺性。常在六塵之中。為六塵之所籠罩。不能超出。今反六和合。而復(fù)歸一精明。則六塵常在精明覺性之中。故曰含十方界。以精明能含攝十方故。乃立大圓鏡智之名也??杖鐏聿卣?。空諸所有也。胸有余境。則不能領(lǐng)納故。胸?zé)o一物故。而能承順十方諸佛。于諸佛秘密法門。領(lǐng)受無失也。秘密法門者。即心心相印之法。非口傳耳受之法也。以此承順諸佛即子義也。領(lǐng)納法門即女像也。故能令無女眾生。誕生端正有相之女。有相。福德柔順。即所生之女。莫作外求。世人無嗣。求觀音送子而不得者。即謂觀音無靈?;蛑^自己不誠。皆非也。當(dāng)知。觀音但隨順人之心理。不隨順人之私情。人間的后嗣。乃由業(yè)感。非無故而有也。如農(nóng)人。春天下種。秋來收谷。正理也。后有農(nóng)人。春不下種。而望秋獲。此私情也?;蛴修r(nóng)人。今日下種。即望收獲。此皆以私情而背真理。名為妄求。故不成也。
十四持名無畏。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F(xiàn)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數(shù)。修法垂范。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由我所得圓通本根。發(fā)妙耳門。然后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能令眾生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無異。世尊。我一名號。與彼眾多名號無異。由我修習(xí)。得真圓通。
持名者。持觀音圣號也。持名有何畏乎。法門無量。初學(xué)之者。不知淺深。不辨邪正。如行人身臨歧途。不無畏也。三千大千世界中。有百億須彌山。百億四天下。百億日月。是為一佛所化之剎土也?,F(xiàn)住世間。揀過去未來之世間也。法王子。即等覺大士。受佛灌頂。紹佛家業(yè)。分化眾生也。一剎土中之眾生。根機和法門。有六十二恒河沙數(shù)之多。此以方便智而論也。世間凡有一法。皆有究竟之處。即皆可依之成佛。六十二恒河沙數(shù)法王子。各依一方便法。修行垂范。以方便慧。教化眾生。各不兼帶。故曰不同。此明不圓通之法門也。由我觀音。得耳根根本圓通。圓則法法具足。通則各各互涉。以一音貫通諸法。諸法不出一音。故曰妙耳門。先以此圓根修行故。后得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即于一身現(xiàn)無量身。隨眾生機感而現(xiàn)也。以耳門具足一切法門故。修此一門。即具足一切福德智慧也。是以稱念觀音一德號。與持六十二恒河沙法王子名號。所得之福德。正等無異。更對世尊結(jié)明曰。我一名號。與眾多名號無異者。由我修習(xí)得真圓通。若展轉(zhuǎn)發(fā)明。別持一名號。不能與眾多名號無異者。由彼修習(xí)。未得真圓通耳。圓通與不圓通。其損益有天壤之別。修行者。可無畏乎。
三結(jié)成福利。
是名十四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灌頂云。十四無畏者。八難。畏現(xiàn)在遭苦報。三毒。畏當(dāng)來感苦果。二求。畏自身無承事。持名。畏無勝益。反此得十四種無畏。無苦是為福。無盡諸苦。是為福備。言此無畏之福。不同平常之福也。又不但令一眾生得至極之福。能令十方世間一切眾生。同時得福。故曰福備眾生。
三四種妙德。二。初總明。二別說。今初。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修證無上道故。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獲者。得也。得此耳根圓通。修證無上佛道。不但能三十二應(yīng)。十四無畏。又能得四種不思議。無作妙德。不思議。非心所測。非口所宣也。無作妙德。即不假作為。所成之德。故曰妙德。然此種種神妙功德。皆由耳根圓通所獲。若不獲此耳根圓通法門。修證無上之道。未必有此種種功德也。
二別說。四。初現(xiàn)容不思議。二說咒不思議。三受供不思議。四感應(yīng)不思議。今初。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心精遺聞。見聞覺知。不能分隔。成一圓融清凈寶覺。故我能現(xiàn)眾多妙容。能說無邊秘密神咒。其中或現(xiàn)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萬首。八萬四千爍迦羅首。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萬臂。八萬四千母陀羅臂。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萬目。八萬四千清凈寶目?;虼??;蛲?。或定?;蚧邸>茸o眾生。得大自在。
妙妙二字。是該括一切妙。無妙不備。如前二十四圓通。亦皆稱妙。但彼之妙。唯在本門稱妙。與余門無關(guān)。唯此耳根之妙。含攝一切妙。又可為妙中之妙。故曰妙妙。聞心。即反聞之心也。以反聞自性故。外遺聞塵也。外聞遺盡。則內(nèi)心精純。故曰心精遺聞。見聞覺知。總指六根性。聞塵既銷。聞根不隔。余五塵亦隨之而消。故六根皆不分隔也。六和合既反。一精明復(fù)成。故曰。成一圓融。清凈寶覺。表此寶覺。是融涉一一根塵而成。即含攝無量根塵在其中。所以能現(xiàn)無量妙容。能說無邊神咒也。根塵諸法。旋歸于妙明覺心。猶如百川匯歸于大海。海水一滴。具足眾味。妙明覺心。具足眾像。故能現(xiàn)諸形也。明此道理。以下現(xiàn)首。現(xiàn)目?,F(xiàn)臂。皆自然之理。非奇事也?,F(xiàn)首?,F(xiàn)目?,F(xiàn)臂。皆止于八萬四千者。八萬四千。言其數(shù)之極多。非止八萬四千而已也。如此土說。千秋萬古等。若以八萬四千為定數(shù)。則八萬五千。即不能現(xiàn)耶。果如是。云何謂救護眾生。得大自在歟。觀音而現(xiàn)多首眼者。益顯耳根法門之超勝。如一眾生現(xiàn)前。則現(xiàn)一首。二目。二臂結(jié)印。為之說咒救護。若十眾生現(xiàn)前。則現(xiàn)十首。二十目。二十臂結(jié)印。各各為其說咒救護。乃至無量恒河沙數(shù)眾生現(xiàn)前。即現(xiàn)無量恒河沙數(shù)首目。為其說咒救護。若無量眾生同時現(xiàn)前。亦同時現(xiàn)無量首目救護。總之隨應(yīng)機宜。絕無乏少。故云救護眾生得大自在也。若修方便法門。一門只能對一機而已。焉得如此妙妙哉。或慈或威。或定或慧。亦約略而言。實則無相不具。非止四相也。爍迦羅。此云堅固。表此首無壞時也。母陀羅。此云印。即以手結(jié)印。而作法事也。
二說咒不思議。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如聲度垣。不能為礙。故我妙能現(xiàn)一一形。誦一一咒。其形其咒。能以無畏施諸眾生。是故十方微塵國土。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由聞熏之功。令我聞思之根性。脫出六塵之縛。此后根性于六塵中出入。猶如音聲度于墻垣。不能為礙。非昔日如鳥在籠。不能外出也。以根性不為塵縛。隨其自在故。我妙能現(xiàn)一一形。誦一一咒。如脫出色塵。不為色礙。故能現(xiàn)一一形。脫出味塵。不為味礙。故能誦一一咒?,F(xiàn)一一形。包十二類生之形言。一一咒。包十二類生之音言。非但現(xiàn)人類而已也。其所現(xiàn)之形。與所誦之咒。一一皆能令眾生離諸怖畏。(即離苦。)是故十方國土。號觀音曰。施無畏者。現(xiàn)形誦咒。如前三十二應(yīng)。施無畏。如前十四無畏。前是有求而應(yīng)。此是無求自化。
三受供不思議。
三者。由我修習(xí)本妙圓通。清凈本根。所游世界。皆令眾生。舍身珍寶。求我哀愍。
眾生本具之妙圓通。為結(jié)習(xí)所覆。不得現(xiàn)前。故須修習(xí)。根塵對偶。名為染污。根離四塵。故名清凈本根。本根之塵。正似著身珍寶。最不易舍。觀音舍本根之塵故。所游世界。皆令眾生舍身珍寶。著身之寶。即清凈四大。求我哀愍??治也皇?。而彼功不成也。
四感應(yīng)不思議。
四者。我得佛心。證于究竟。能以珍寶種種。供養(yǎng)十方如來。傍及法界。六道眾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長壽得長壽。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佛心。即離垢心。反聞自性。離諸外塵之功成。故曰我得佛心。塵盡性圓。故曰證于究竟。眾生本有之家珍。為外塵所劫。今驅(qū)逐外塵。昔日之家珍還歸本主。故以珍寶供養(yǎng)十方如來。傍及六道眾生也。供養(yǎng)十方如來。以真正法供養(yǎng)也。供養(yǎng)六道眾生。以方便法供養(yǎng)也。家珍滿足。無所乏少。故能隨其所求。皆令如愿。非止妻。子。三昧。長壽。涅槃而已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等。依理而論。隨感隨應(yīng)。依事而論。必須經(jīng)過相當(dāng)時間。求妻子乃至求大涅槃。猶如種果樹。必須經(jīng)過相當(dāng)時間。才能開花結(jié)果。若種因時。即望得果。非不滿愿。理所不能也。今人求子而不得者。謂菩薩不靈。亦有求子即得子者。謂菩薩有靈。余謂求子不得。非菩薩不靈。時未至也。求子即得子。非菩薩靈。乃應(yīng)有也。若求子即得子。則世間無絕嗣人。而菩薩即同神怪矣。須知。觀音是無作妙力。非有意施為也。
二陳圓通。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圓照三昧。緣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為第一。世尊。彼佛如來。嘆我善得圓通法門。于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
反聞自性。性周法界。故成圓照三昧。以所緣之境圓通故。能緣之心自在。我以耳門入流。得金剛?cè)痢3删蜔o上覺道。斯為第一圓通。以下兼敘觀音名號之來歷。曰。我以如是修行故。觀音如來。嘆我善得圓通法門。乃于眾會之中。為我授記。并賜我觀音名號。又由我耳門觀聽。十方圓明。無處不遍故。我之名號。遍十方界。一法圓。則無處不圓。觀音耳根圓通。成佛不離當(dāng)處。真是頓超法門。較之不圓通者。誠可謂日劫相倍矣。
三世尊放光印證。
爾時世尊。于師子座。從其五體。同放寶光。遠(yuǎn)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彼諸如來。亦于五體同放寶光。從微塵方。來灌佛頂。并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羅漢。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如寶絲網(wǎng)。是諸大眾。得未曾有。一切普獲金剛?cè)?。即時天雨百寶蓮華。青黃赤白。間錯紛糅。十方虛空。成七寶色。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時不現(xiàn)。唯見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五體同放寶光者。顯示二十五圣。同說圓通。五體該地水火風(fēng)空五大。及從五大幻起之根塵。二十五圣法門。亦該盡全身故。此土一如來。及諸菩薩。顯示各人本體。及體上本具之法性。十方微塵如來。及諸菩薩。表十方一切諸法之本體。及體上所具之法性。此土如來為體。十方微塵如來為用。從體起用。用即體故。以此佛彼佛別之。此土如來。放光灌十方微塵如來。及諸菩薩頂。顯示二十五圣。各從本性。發(fā)方便智。照破諸幻相。見十方國土之性體。及國土中諸法之性體也。十方如來。亦從五體放光。灌此土佛頂。及諸菩薩者。五體表五微。及五微幻成之共性。放光灌佛。即攝用歸體。亦諸圣入流義也。林木池沼。皆演法音者。顯示真性隨緣所成一切幻法。攝歸于體。成諸佛法身。故能各演妙音也。此妙音。非凡夫所能聞。唯六根反元者能聞之。二十五圣。皆成反緣。故聞林木池沼之演妙音也。彼此交光。羅于空中。如寶絲網(wǎng)。顯示真妄一如。體用不二也。普獲金剛?cè)痢o@示一切眾生。皆具能斷之智。非真得金剛?cè)烈?。青黃赤白四種寶花。表果上常樂我凈。四種莊嚴(yán)也。間錯紛糅者。謂此四德。各各互遍于法身也。虛空成七寶色者。表依他起自性之七大真像也。大地山河不現(xiàn)。表遍計性空也。十方世界。合成一界。表會合諸依他起。而成一圓成實性也。梵唄詠歌。皆樂事也。諸法歸元。如窮子還鄉(xiāng)。自然而然有一種喜聲喜色也。此一節(jié)文。諸家解釋。皆謂后文選通之預(yù)兆。非前文之印證也。余謂選通無須預(yù)兆。何以故。凡佛放光現(xiàn)瑞者。必有非常之事。非言語所能道者。故以實相顯之。如選通。但于二十五圓通中。選擇一種優(yōu)勝者。而優(yōu)勝之事。已明于前文。文殊所揀。已成為現(xiàn)成之事。何希奇之有哉。再者。此文既為選通預(yù)兆。此現(xiàn)瑞之相。當(dāng)于選通文意相符。今觀光中之瑞。千差一貫。且無異相。何揀別之有。所現(xiàn)之瑞既與選根之義不相符。以何而言。是選通之預(yù)兆耶。佛說二十五無學(xué)。皆言修習(xí)真實圓通。實無優(yōu)劣。前后差別。所現(xiàn)之瑞。五體同放寶光。正與處處圓通之文相應(yīng)。故余謂放光。是印證二十五圓通也。非獨印耳根耶。文殊選根。特為當(dāng)機方便。非六根實有優(yōu)劣耶。如是方便之為。何須放光現(xiàn)瑞為哉。
二敕文殊選根。三。初印證諸圣。二佛令選擇。三文殊承旨。今初。
于是如來。告文殊師利法王子。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xué)。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習(xí)真實圓通。彼等修行。實無優(yōu)劣。前后差別。
文殊智慧第一。揀擇之事。非智不行。故敕文殊選通。不敕余眾也。二十五圣。內(nèi)有菩薩。皆稱無學(xué)者。以最初成道方便言也。然人六根之性。本因緣塵而有差別。若論修道。則舍塵緣性。性無差別。同行入流之門。入流之門。為出世唯一之門。所謂一路涅槃門者是也。是以佛說彼等修行。實無優(yōu)劣。前后差別。
二佛令選擇。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dāng)其根。兼我滅后。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論佛法。法法圓通。本無揀擇。唯眾生習(xí)有偏重。如阿難專于耳聞。若令修別根。則境界深□。機教不投。聞習(xí)不忘。難得成就。是故須當(dāng)揀別。如習(xí)重于聞?wù)摺R月劧劼?。聞境?xí)熟故。易成就也。兼此娑婆世界之眾生。耳根便利。尚于聞聲。選根雖為阿難。法門亦欲流于后世。
三文殊承旨。二。初訤儀。二選根。今初。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從座起。頂禮佛足。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文殊既聞佛敕。為阿難揀擇圓根。師資之道。不無禮節(jié)。是以從座而起。頂禮佛足。承佛威德神力。說偈對佛。
二選根。五。初標(biāo)妄引選。二正選圓根。三贊勝勸行。四復(fù)旨請加。五大眾獲益。初三。初從真起妄。二明妄非真。三申明選意。今初。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
眾生之覺性。如諸佛之覺性。至深至廣。無邊無涯。猶如大海。容納一切。故曰覺海。其性圓滿周遍。離諸幻相。澄渟靜潔。無諸濁相。此澄圓之覺性。元來心境圓融。無人我相。無內(nèi)外相。不可思議。由一念不覺。而起照境之心。由能照之心。帶起所照之境。故曰。元明照生所。所照之境既成立。被覆生照之本性。故曰。所立照性亡。吾人由此違背覺性矣。既背覺性。則合妄塵。妄者。無而忽有。如空中華。水中月。有非實有。即覺性之背景。所立之妄相也。以不知妄之本空。故曰迷妄。以迷妄故。則有虛空。虛空即暗昧相。所謂晦昧為空也。凝結(jié)空暗。而成色相。所謂想澄成國土也。復(fù)于不動之空中。分東西南北之界相。復(fù)于遷流之色上。起過現(xiàn)未來之世相。色空相涉。而世界成。故曰。依空立世界。色雜妄想。則有情生。故曰。知覺乃眾生。此是從真起妄之小因緣也。
二明妄非真。
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fā)。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漚滅空本無。況復(fù)諸三有。
如上所明?,F(xiàn)前之虛空。非本來有。乃從覺性所生。且生非真生。虛空生于大覺之中。如浮漚生于大海。似有而非有也。現(xiàn)前之國土。轉(zhuǎn)變無常。名曰有漏。微塵。言其多也。有漏之國土。生于浮漚式之虛空中。則又幻中之幻矣。若如漚之虛空消滅。還歸于本無。則微塵國土。絕無存在之理矣。國土尚不能生存。何況國土上之有情眾生。安能存在哉。三有者。根有。色有。識有。即三界內(nèi)之眾生法也。眾生。各有三有。故曰諸三有。此總明從真所生之幻相。皆不真實也。眾生不了妄相非真。執(zhí)以為實。貪著不舍。妄受諸苦。故吾佛有舍妄歸真之教也。舍妄歸真之法。有巧拙不同故。所以有揀擇也。以上雖非揀擇。實為揀擇之由致也。
三申明選意。
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圣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
二十五圣。同證覺性。故曰。歸元性無二。二十五圣。所修之法門各別。故曰。方便有多門。圣性。即佛性。無不通者。如國之京都。四面八方。處處可至。來路雖別。到處皆同也。順逆皆方便者。然人各有熟習(xí)。依熟習(xí)而修者為順。背熟習(xí)而修者為逆。如阿難素習(xí)于聞。若從聞根而入。則順其所習(xí)。故名順方便。若舍聞根。從余根而入。則逆其所習(xí)。故名為逆方便。雖耳根與余根。皆可為證圣性之方便門。但順者速。逆者遲之不同倫耳。如世之作事者。一向所熟習(xí)。一舍其熟習(xí)而求其他事。則成事之遲速。自然不能同倫矣。此申明選根之緣由也。有解順逆皆方便曰。順性而修。逆性而修。皆成方便法門。彼不思順于性者必逆于塵。逆于性者必順于塵。逆性順塵。正合生死。云何得成方便法門耶。又云。依六根修者為順。依六識修者為逆。我不知六根何以為順耶。六識何以為逆耶。此皆未了佛說順逆之意也。
二正選圓根。二。初揀別不圓。二選取耳根。初四。初揀六塵。二揀五根。三揀六識。四揀七大。初六。初揀沙陀色塵。
色想結(jié)成塵。精了不能徹。如何不明徹。于是獲圓通。
塵者。染污之義。染污者。凡一法自立。不與他法相雜者。名為不染污。即名凈。凡二法相依。如因緣和合所成之法。皆名染污。是故世間之法。無一非染污者??偯粔m。此色法與想心相黏結(jié)。故名色塵。色塵為眼根所緣之境。不獨眼識不能明了。雖眼根之見精明了之心。觀彼色塵。猶不能照徹?zé)o礙。徹即內(nèi)外通達(dá)。不徹。即為障礙也。云何于此不能明徹之色塵上。而欲獲得圓通耶。
二揀陳那聲塵。
音聲雜語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獲圓通。
此但依佛說法之音聲而言。音聲即語言。語言即音聲。語言音聲不能相離。故曰雜。伊者。即指彼音聲中所銓之法而言。名銓法性。句詮差別。味即名句中之義味也。如言水名。則名下詮有水性之義味。如言江水海水等句。則句下詮有水性差別之義味也。如言水。則含水味而已。不能含地火風(fēng)空等味。故曰一非含一切。彼此不能相融。故名為障礙。非圓通也。云何于此障礙不融之聲塵上。而能獲證圓通耶。
三揀香嚴(yán)香塵。
香以合中知。離則元無有。不恒其所覺。云何獲圓通。
香為鼻根所緣。根塵相合。方生覺知之心。不同眼耳離塵能知。故曰離則元無有。謂香塵若不與鼻根相合。則不知有香塵也。如是合則有覺。離則無覺。故曰不恒其所覺。即揀離合不能圓通也。云何于此忽有忽無之香塵。而能獲證圓通耶。
四揀藥王味塵。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時有。其覺不恒一。云何獲圓通。
味性。非本然性。言舌上本無味性。要待味塵合于舌根時。方知有味。若離味塵。則不知何者為味。故曰其覺不恒一。此揀味塵或有或無。非是圓通。何于不恒一之味塵。而求圓通耶。
五揀跋陀觸塵。
觸以所觸明。無所不明觸。合離性非定。云何獲圓通。
觸塵與身根。亦合中知。尤不如香味二塵之有自體。必藉眼根之色塵。為所觸之物。方能與身成觸。若無所觸之色法。則觸塵無發(fā)明之處矣。而且又是合則觸。離則無觸。離合之觸性不定。云何于此似有非有之觸塵。而求獲證圓通耶。
六揀迦葉法塵。
法稱為內(nèi)塵。憑塵必有所。能所非遍涉。云何獲圓通。
法塵無實質(zhì)。即外五塵之影子。落于五根之內(nèi)。為意識所緣。故名內(nèi)塵。此根內(nèi)之法塵。若無外塵。畢竟不可得。必須憑于外塵而有所。此揀法塵獨影無實。而又能觀之心。觀所觀之法。觀一不能遍涉一切。非等觀一切法。故曰能所非遍涉。云何于此不遍涉之法塵。而求獲證圓通耶。以上六塵。色則不徹。聲則不含。香則不恒。味則不一。觸則不定。法則不遍。故并揀去而不取也。
二揀五根。五。初揀那律眼根。
見性雖洞然。明前不明后。四維虧一半。云何獲圓通。
見性朗照一切法。故曰洞然。但能明其前方。而不能明其后方。前云統(tǒng)論功德一千二百。以四方四維配之。方二維一。眼觀三方二維。后一方二維不能及。故眼具八百功德。今云四維虧一半。即缺后方二維也。云何于此虧缺之眼根。而求獲證圓通耶。
二揀周利鼻根。
鼻息出入通。現(xiàn)前無交氣。支離匪涉入。云何獲圓通。
鼻息者。即鼻根中之出入息氣也。鼻根能通過去之出息。亦能通未來之入息。惟無出入之間現(xiàn)前相交之氣。故不能圓滿功德也。而出息入息。兩相支離。不能互相涉入。此又無通功德也。云何于此不圓不通之鼻根。而求獲證圓通耶。
三揀憍梵舌根。
舌非入無端。因味生覺了。味亡了無有。云何獲圓通。
舌之入味。非無端由。必須因味。始生覺了。味若亡時。覺了亦無。此揀舌根之覺性。不能自立。隨味塵而有無。同前所謂覺不恒一。云何獲圓通耶。
四揀畢陵身根。
身與所觸同。各非圓覺觀。涯量不冥會。云何獲圓通。
身根與所觸。同是色塵。各有分段形相。不能融通。故非圓覺觀。初心照理名為覺。與理留戀名為觀。圓覺觀者。無始無終。無彼無此。此身根乃有限量。有分段之幻軀。其邊涯限量。不能冥會圓覺。故曰涯量不冥會。云何于此非圓覺觀之身根。而求獲圓通耶。
五揀空生意根。
知根雜亂思。湛了終無見。想念不可脫。云何獲圓通。
知根。即意根。意即能知之心故。意以思量為性。雜亂思者。忽然思善。忽然思惡?;虮嘶虼?。思無定處也。思量雖多。悉是有漏幻境。至于湛潔明了之實性。終無見時。意知以想念為相。離想念則無有意。是故想念不可脫。此揀意根。是妄而不真。亂而不一。云何于此獲圓通耶。
三揀六識。六。初揀舍利眼識。
識見雜三和。詰本稱非相。自體先無定。云何獲圓通。
識。即眼識。見。即眼根。雜即諸色塵。根塵識三法和合。乃有眼識。所謂眼色為緣。生于眼識也。若窮詰其識之本身。則了不可得。以內(nèi)只有根。外只有塵。根塵之外??斩岩印8鼰o別物。故稱非相。自體先無定者。謂眼識生于根塵之間。若定生于根。則無塵亦應(yīng)能生。若定生于塵。則無根亦應(yīng)能生。今皆不然。故不定屬根。亦不定屬塵。故曰無定。識之自體且先無定。依何修行。而獲圓通耶。
二揀普賢耳識。
心聞洞十方。生于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獲圓通。
心。即耳識。耳識聞聲。洞達(dá)十方。所謂十處俱擊鼓。十處一時聞也。生于大因力者。然此法門。一時普應(yīng)群機。唯大乘菩薩因中。有大愿力。專為利生。不求自悟者。能行此法。如普賢大士曰。我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若于他方恒沙界外。有一眾生心中發(fā)明普賢行者。我于爾時乘六牙象。分身百千。皆至其處是也。若初心求獲圓通。證自性者。不能入此法門。以求獲自性。在專誠靜取。若十方洞聞。則雜亂無章。如入火求涼。焉能得哉。
三揀孫陀鼻識。
鼻想本權(quán)機。只令攝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獲圓通。
鼻能嗅香。若觀想鼻端之白氣。則是權(quán)設(shè)機宜。對治孫難陀之散心。非鼻真能想也。而且鼻想。只能收攝散心。住于一境。不能住于無所住。若心有所住。則成妄想。而又非妙心矣。如是鼻識。權(quán)而不實。妄而不真。云何獲圓通耶。
四揀富那舌識。
說法弄音文。開悟先成者。名句非無漏。云何獲圓通。
富樓那。以舌識善說法要。總是播音聲與文字而已。聞法而得開悟者。皆先世功成之者。若非先世修成。雖聞不能悟也。以所說之名句。皆有漏之法。非無漏故。于此有為之舌識。云何獲圓通耶。
五揀波離身識。
持犯但束身。非身無所束。元非遍一切。云何獲圓通。
波離持戒。但約束此身。至于無此身。則無所戒矣。只束有身。不束無身。此身識元來僅偏一身。非周遍一切物。云何于此偏束之身識。而獲圓通耶。
六揀目連意識。
神通本宿因。何關(guān)法分別。念緣非離物。云何獲圓通。
尊者之神通。非意識本具。乃宿世因中修成。何關(guān)乎法塵分別也。然意念。雖能攀緣于過去未來十方種種諸法。而不能離于外物。無物即無法故。法且無。從何而有意念哉。有物有念。無物無念。云何而獲圓通耶。
四揀七大。七。初揀持地地大。
若以地性觀。堅礙非通達(dá)。有為非圣性。云何獲圓通。
若觀地性。地性堅凝。礙塞不能通達(dá)。且又是有為凡夫之法。非無為之圣性。云何獲圓通。
二揀月光水大。
若以水性觀。想念非真實。如如非覺觀。云何獲圓通。
指掌云。若以水性觀者。如月光童子。初觀身中水性無奪。次觀與香水海等無差別。如是皆由想念成境。及乎出定。唯身無水。足知其非是真實。當(dāng)知如如之理。非有覺有觀之所能到。以離諸覺觀。方得如如故。云何于覺觀之水大。而能獲圓通耶。
三揀烏芻火大。
若以火性觀。厭有非真離。非初心方便。云何獲圓通。
若觀火首。修習(xí)火觀。厭外有相之淫色。觀內(nèi)身之暖氣。如是由厭而無。即著于空。好似避溺而投火。故曰非真離。言終有所著也。而且觀火。非是初學(xué)之事?;鹦詿o定處故。不得以此為初心之方便也。縱使厭欲。亦非真離。故不能獲圓通也。
四揀琉璃風(fēng)大。
若以風(fēng)性觀。動寂非無對。對非無上覺。云何獲圓通。
若以風(fēng)性為觀。風(fēng)性動靜無常。既有動寂。則非無對之法。既是對待之法。乃世間之虛幻相。非出世之無上覺也。云何于此對待之風(fēng)相。而求獲圓通耶。
五揀空藏空大。
若以空性觀。昏鈍先非覺。無覺異菩提。云何獲圓通。
若以空性為觀法。空是昏鈍之相。先非覺義。頑冥之空。異乎菩提覺性。于無覺之空。而求覺知之果。故曰。云何獲圓通。
六揀彌勒識大。
若以識性觀。觀識非常住。存心乃虛妄。云何獲圓通。
若以識性為觀法。識是依境而生。境滅心亦空。故曰非常住。若境空而心存。則名虛妄之心。所緣不實故。云何于生滅不實之識。而能求獲圓通耶。
七揀勢至根大。
諸行是無常。念性元生滅。因果今殊感。云何獲圓通。
六根緣六塵。隨塵遷流。故曰諸行。一涉遷流。則非常住。故曰無常。念佛之念性。元來念念生滅不停。要以生滅之因。感不生滅之果。因果殊異。云何獲圓通。
以上所揀。二十四種法門。皆不圓通。而二十四圣。已從中證。是何故耶。正脈云。通論二十四圣深證。必等觀音。而原其入門。略有四義當(dāng)揀。一者不對方宜。二者不便初心。三者別有資藉。四者非常修學(xué)。反顯耳根。對方宜。便初心。不勞資藉。通??尚?。余謂此四義中。未合揀義。何以故。一不對方宜。二十四圣。非盡他方之人耶。二非初心方便。二十四圣。誰非從初修習(xí)耶。三別有資藉。如阿那律陀。旋見循元。有何資藉乎。又如憍梵缽提。還味旋知。與反聞自性。有何異乎。四非常修習(xí)。二十四法。豈皆非常人能修習(xí)也。當(dāng)知經(jīng)之要義。在對機設(shè)教。非二十四法不如聞也。亦非通教娑婆眾生皆從聞而入也。凡機之所宜。法即為妙。若此聞性。對舍利弗。目犍連等。則又不得圓通矣。多聞人宜從聞而入。非多聞?wù)?。不必從此而入。如是可知。文殊所揀。乃依阿難而揀。阿難于二十四法不得圓通。非二十四法不圓通也。阿難宜于聞根。非二十四圣皆宜于聞根也。
二選取耳根。二。初出耳根。二贊修人。今初。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凈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
非圓既揀。圓根必現(xiàn)。故復(fù)白世尊。而出圓根。言佛出娑婆界者。表耳根圓通之處所也。然耳根但圓通于娑婆。非十方世界皆圓通。故出娑婆界以揀之曰。此方真教體。清凈在音聞。教體者。教義附音聲而出。故以音聲為教之體質(zhì)。如人依于四大。故以四大為身體。真教體者。揀別邪偽之教也。亦揀前二十四偏對一機之法門也。清凈者。唯以音聲。不資藉于余法也。音是說教之教體。聞是受教之教體。有說無受不成教。有受無說亦不成教。師資會合而教乃成。是故教體在音與聞也。若人欲離諸散亂。入三摩提者。實從聞根而入。若舍聞根。畢竟不能領(lǐng)受佛法故。如前二十四法。亦必先聞佛說。然后方能依法修行。未有不聞佛說。而能自行者。是則佛教。以聞為第一關(guān)節(jié)。非唯阿難宜從聞入。而娑婆世界眾生。凡入佛法者。無有不從聞而入也。問。無佛之世。有觀物榮枯而入道者。云何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耶。答。道與教。不得一概。夫觀物悟道。非悟教也。此以教言。非聞不能成真教。非非聞不能成正道也。觀夫教家明教體曰。實相。其實實相是道之體。為教之所指。非教之體也。音聞是教之體。能指以道。非道之體也。教與道。一為能指。一為所指。豈可不分哉。世間有相之幻教??梢允质?。不用音傳。唯出世無相之真教。非用音傳不可。故曰此方真教體。清凈在音聞。問。文句云。隨其機宜。六塵為教。此方偏用三塵。黃卷赤軸。色為教體。聞法得悟。聲為教體。歷法觀察。法塵為教體。云何獨以音聲為教體耶。答。黃卷赤軸。以文字令人發(fā)悟。只可為教。不可為教體。何以故。文字非藉音聲傳授不能識。必由音聲而識文字。由文字而明道理。正以音聞為文字教之本體也。世間一切諸法。皆可為教。但非初心方便。故不名教體。例此可知。正脈云。常途但以音聲為教體者。是隨相假體。而非真實教體。不知此方真實教體。清凈本然。周遍法界者。不在于音。惟在聽音之聞性耳。如此解說。違背經(jīng)文。何以故。文殊曰。真教體。在音聞。彼曰。音聲是隨相假體。非真實教體。文殊說真。彼偏說假。如是解經(jīng)。非違經(jīng)乎。又曰。教體不在音。唯在聽音之聞性。異哉。吾聞文殊智慧第一。為七佛之師。而不知教體。正脈見超文殊。能捉文殊之錯??蔀槲氖庵畮熞印S嘣弧U}非可為文殊師也。乃不識教義。妄事揣測。違背經(jīng)文。遺誤后學(xué)也。且為聞性。云何而為教體耶。若是教體。當(dāng)能令人發(fā)覺。若無所發(fā)。云何名教。當(dāng)知聞性非教也。乃依如來教。而始知有聞性也。教為能發(fā)。聞性為所發(fā)。以所為能。顛倒也哉。余先前不知教與所教。亦依彼而說之曰。某經(jīng)以某為教體。今日始知此方真教體。清凈在音聞。從此再不事前說矣。
二贊修人
離苦得解脫。良哉觀世音。于恒沙劫中。入微塵佛國。得大自在力。無畏施眾生。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救世悉安寧。出世獲常住。
上來已出圓通教體。此敘承教修證之人。夫眾生處于世間。為六塵所縛。受種種諸苦。若得法門修行。可以遠(yuǎn)離諸塵。離苦而得解脫。然離苦得脫之法。有良有不良。良猶好也。如二十四圣。雖能離苦得脫。不若觀音之超勝。故曰良哉觀世音。下明超勝之點曰。于恒沙劫中。入微塵佛國。即前三十二應(yīng)身也。得大自在力。無畏施眾生。即前十四無畏也。妙音者。妙名不可思議。觀音得音之本源。世間萬法。無不貫通于一音。從音原觀萬法。則普天匝地?zé)o不是音。從萬法之原觀音。則一音中具足普天匝地之法。以一音該遍十方法界。圣凡情與無情。故曰妙音觀世音。此句總揚音之妙。梵音海潮音。別顯音之妙義也。梵者。清凈之義。謂音之純一不雜。音外無法也。海潮比音之眾多而廣大。能含攝一切也。救世悉安寧。謂能普利眾生也。出世獲常住。謂得利之究竟也。如是自利利他。種種極功極德。非觀者之本能。皆由得圓根修行之所致。此文雖曰贊人。實則贊法也。
三贊勝功行。二。初贊勝。二勸行。初三。初贊圓真實。二贊通真實。三贊常真實。今初。
我今啟如來。如觀音所說。譬如人靜居。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此則圓真實。
靜居。揀鬧時也。鬧時聞性亦圓?;蛴新牰宦劰省J帗艄?。一時同聞。正顯聞性之圓也。權(quán)借聞鼓一事。以例一切諸聞也。圓而又云真實者。然圓有二義。一如觀一人。由首至足。無不周到。亦可名圓觀。然觀一人。而遺一切人。是假圓也。非真實圓也。若觀一人如是。同時觀一切人亦如是。無所遺漏。是則方名圓真實也。真實。即究竟義。十處擊鼓。聞無先后。非圓一處之聞。故曰圓真實。揀前二十四法。圓而不圓也。
二贊通真實。
目非觀障外。口鼻亦復(fù)然。身以合方知。心念紛無緒。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五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由此而達(dá)于彼曰通。六根六塵。皆有通達(dá)之義。若正通時。途中有所阻礙。則通而不真實也。如眼雖能通于諸色。而隔紙即不能觀。故曰目非觀障外??诒且嘤型ㄏ阄吨饔?。若稍離間。即不能通。身根必與觸合方知。離亦無知。意念雖不為有相所礙。而雜念紛然。茫無頭緒。然此五根皆通而不通。非通真實也。唯耳根則不然。雖隔垣墻。亦能聽音響。此勝眼根。隔紙不能觀外物也。不論遐遠(yuǎn)近邇。俱可聞聲。此勝口鼻身意根之能近而不能遠(yuǎn)也。眼鼻舌身意五根。不能與耳根并齊。是則唯耳根獨具通真實也。
三贊常真實。
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無聲號無聞。非實聞無性。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v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音聲之性。有動有靜。出沒于聞性之中。而為有為無。尋常謂無聲。號曰無聞。實則無所聞之聲。非無能聞之性也。聲無聞既不滅。聲有聞亦不生。若但離滅。或但離生。則不名圓離。今不但離滅。而復(fù)離生。故曰圓離。圓離生滅。故名常真實。若以聲之動靜。顯聞性之無生滅。似乎余五根皆具此常義。何以故。如眼根見色。色有來去。見無生滅。又如鼻根嗅香。香有來去。嗅性無生滅等。豈非六根性。皆具常義乎。當(dāng)知六根性。雖同具常義。然作用有勝劣不等。何以知之。如人睡眠。欲彼醒時。以色以香以味等。皆不能令眠者覺。唯有聲塵。能令睡者覺寤??芍`于諸根。而勝于諸根也。故曰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睡而夢想。謂睡之熟也。凡人夢寐之間。思心不起。諸根亦因之而休伏。唯耳根則不為不思而無也。如前夢中聞?chuàng)v舂聲。如是聞性之覺照和觀察。乃超出于思惟之外。非身心所能及也。身心不能及者。言人睡眠時。不唯呼名之聲能令人覺。若觸其身。亦能令覺也。但觸與身合。能令人發(fā)覺。離則不能令人發(fā)覺。終不若耳根遐邇俱可聞。豈非身之心。不能及聞之心乎。末后四句。雖在常真實之外。實是滿足常義。故不另科。上已贊耳根勝妙。以下勸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