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曹舜聰,在汀州鄭家教書,凡是鮮雞蝦蟹一類活物都不吃,恐怕主人為他殺生害命。 順治丙申年,得病,僵冷了三晝夜,忽蘇醒告訴人說:我的命應在甲申夏,捱流賊殺死,因在人家教書愛惜生命,所以加壽十二年,且免橫死;又因庚寅夏,勸人刻金剛經三頁,加壽三年。 可見愛惜生命,能夠加壽延年,解除大禍;如要得福免災,惟有不殺生命,是最有效驗的。
(信息來源:般若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