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是指釋放魚鳥等小動物,使之重歸山川林海。這一習俗在我國自古有之。《列子·說符》即載有:“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到了漢代,佛教傳入中國,以不殺生為善舉。南朝梁武帝蕭衍崇奉佛教,下令江南各州府縣遍置放生池,放生習俗遂推及各地。
紹興的放生習俗當然亦與佛教有關。舊時紹興的大寺院雖占地甚廣,但因位居街市,寺內種植竹樹和水池面積多嫌不足。例如著名的大善寺和開元寺都沒有放生他。建在農村的五云石佛寺和柯橋彌陀寺等則因地處水鄉,面臨大河,綠水環抱,更沒有鑿他的必要,或許由于這一地理環境的原因,紹興的放生地點就不限于在寺院之內。眾多風景名勝的水面成了人們常往的放生之所,參加放生的人們也不再限于佛教徒。
離城十里的東湖位于箬山麓,經過千百年的開山取石,留下了無數的幽深水洞。清代名士陶浚宣筑堤攔湖,湖洞相連,形成了波光淋漓、水質清碧的東湖。陶老先生有意在通往運河的橋下設置竹箔,使東湖成為魚蝦繁殖生長的天然放生池,并一再予以倡導。每年初春,眾多游人前來踏青春游時。總有—部分游客攜帶魚蝦放生湖內。久而久之,蔚為大觀。六七十年前,湖內游魚成群,跳躍水面,每到中午時分,有幾條小舟般的大青魚悠游湖心,時隱時現。只可惜,抗戰期間,敵寇鐵蹄踏入紹興,他們經常來東湖輪翻炸魚,湖中魚蝦悉數遭殃,損失殆盡。
除了東湖之外,紹興的吼山、柯巖等地也都成了放生之所。明代張岱在《陶庵夢憶·曹山》一文中曾有生動的記述:“曹山(即今吼山)宕為外祖放生池,余少時從先宜人至曹山庵作佛事,以大竹貯西瓜,浸宕內。須臾,大聲起巖下,水噴起十余丈,三小舟纜斷顛翻,波中沖擊幾碎,舟人急起視,見大魚如舟,口含西瓜,掉尾而下。”曹山放生池里的大魚能一口吞下西瓜,這樣的奇觀在他地是罕見罕聞的。
紹興人放生的水族,多以龜魚螺蚌為主。龜取其長壽;蚌也是多年生的貝類,所謂“老蚌遺珠”;魚類中的鯉魚、鯖魚、鯽魚生命力最強;螺螄則取其價廉而量多。有的大戶人家一次放生滿滿一船螺螄,足足有數百斤之多,放生者以為—次戒殺幾萬個小生命,可謂功德巍巍矣。
其實,放生魚鳥者并非個個都是善男信女,有的是為了隨俗,有的是出于對大自然的一種愛惜和珍重。鳥是人類的朋友,魚也是人類喜愛的生物,尤其是選擇在魚鳥繁殖的春季進行,這樣的放生頗有利于大自然的生態平衡,是很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