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流行的佛教屬中國藏傳佛教格魯派(黃教)系統。蒙古人白稱為"佛之教",但以往一般被稱為喇嘛教。16世紀以后藏傳佛教開始在蒙古地區廣泛傳播,17世紀中葉以后黃教成為主流教派。1641年,喀爾喀大封建主土謝圖汗滾布多爾濟的兒子被宣布為活佛,法號哲布尊丹巴,集政教大權于一身。1911年清廷被推翻后,蒙古"自治",成為封建神權君主國。1921年蒙古獨立后,廢除政教合一體制,對佛教按法律進行管理。隨著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進行,佛教勢力和影響已相當削弱。近年來對宗教的管理政策有所改變,佛教作為傳統文化和習俗受到重視。 |